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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同居情缘:我与女神总裁合租-第5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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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承欢碰了个钉子,只好悻悻的往外走,到了门口还不忘感慨:“唉,这年头真是好心没好报,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你说谁是狗。”

    叶承欢吞了吞舌头,看来还是闭嘴的好,刚关上房门出来,就听到一声不知什么东西砸到门上的响声。

    “喂,宝贝,你准备一下,等会儿我们要出门。”叶承欢人畜无害的叫了声,又补充一句:“记得打扮漂亮点儿,别丢了我的面子。”

    如果女人肯用吃饭的时间打扮自己,那么一定会有人愿意请她吃饭;如果男人愿意用睡觉的时间搞事业,那么一定有人愿意陪他睡觉。

    这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放在林佩珊和叶承欢身上好像并不那么贴切。

    “你究竟还要在镜子前磨蹭多久?”也许每个男人看到自己的妻子或女儿在镜子面前磨磨蹭蹭老半天还没有要动的意思时,总会说出这样一句话。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女人打扮自己的时间会很长,因为最近美国科学家计算出的一组数据显示:女人一生中照镜子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过才两年而已。

    女士们外出做客或参加晚会,“涂脂抹粉”的打扮时间平均不少于一个半小时,也不过就是一部电影的时间而已。

    另外,根据这个调查,女人早上上班前的打扮时间为一小时,而且多数是花在头发和面部化妆上,至于“穿什么样衣服”的问题,相比之下答案倒还不算太“折磨人”,穿衣只需要半小时而已。

    男人等女人打扮自己的耐心,往往取决于那个女人的迷人程度,所以,一个小时后……

    叶承欢才喝了六杯摩卡,吃了四块提拉米苏,看完了一场欧冠决赛,外加一份今早最新的《泰晤士报》之后,林佩珊居然就已经从楼梯姗姗而下了。

    这么短的时间,这么有效率的装扮,能不让人“惊喜”吗?

    不过,就在叶承欢的好脾气已经消磨殆尽,准备扯脖子骂娘的时候,一抬头看到容光焕发的女人,忽然感到这段折磨人的等待是多么值得!

    不可否认的是,从国际时装周到淘宝爆款,这个女人都可以演绎的很好,几百元的小清新在她身上同样高端大气上档次。

    可惜这妞没有步入时尚界,否则一定是能上能下的时尚吸金狂!

    那身水蓝色镂空印花裙装,优雅唯美且不乏知性,水蓝色的色调不仅可以很好的衬托肤色,且可以给人以清新凉爽的感受。

    都说碎花裙装若穿不好就“大妈”上身,但这种情况就好像完全不会发生在林佩珊身上,这款简单的印花连衣裙穿到她身上,一下子就变得优雅大气,温婉端庄,尽显气质。

    就像乔布斯当年以一部iphone重新定义了手机一样,一件衣服到了林佩珊身上,必将被她重新定义。

    一个小时换来的极致简约之美,让叶承欢的一切好脾气坏脾气都随风而逝。

    从这一点来说,女人在装扮上花费的时间,是值得原谅的,尤其是聪明美丽的女人。

    直到女人来到他跟前,叶承欢都没发表任何评论,只是那么看不够的看着她。

    林佩珊显然已经忘掉了一个小时前的坏脾气,连这个男人最后的提醒也听进去了,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把时间花费在打扮上的女人,但她同样不喜欢自己输在各种名利场上。

    她从不要求自己夺目,但她一定要求自己在任何场合都是最夺目的。

    事实上,这不仅仅是林佩珊的,而是美女的通病,无法医治。

    “好看吗?会不会丢你的面子?”林佩珊问道。

    叶承欢假装从容的把嘴里的烟屁拿掉,保持稳定的在烟灰缸里掐灭,然后撇撇嘴角,露出一副似乎很见过世面的样子,说了声:“还算凑合。”

    林佩珊蹙了蹙眉,少有的征求对方的意见:“你觉得不好么,要么我再换一下别的?”

    再换别的?至少又是一个多小时!叶承欢一定会疯掉的。

    “我的意思是,你穿什么都好看。”叶承欢终于露出友善的笑容。

    “是吗?我觉得你好像不太喜欢。”

    “我对天发誓,再没第二个人能比你漂亮了,带着你这样的女人出门,我实在太有面子了。”

    林佩珊眨着长睫毛在深思,“我不喜欢太花哨的装扮,这样的一身是不是会让你很没面子?”

    神仙姐姐终于学会听取别人的看法了,叶承欢听了这话心里暖暖的,但他却忽然站起身来,厉色道:“林佩珊小姐,你太过分了!”

    林佩珊被他突然的暴躁吓了一跳,“我……”

    “我只是让你打扮漂亮点儿,其实你根本不需要打扮,因为你已经足够漂亮了,你稍加修饰就秒杀别人,还让不让人家活了!”

    听了这话,林佩珊一阵无语,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才好,她从不觉得自己的美貌是别的女人的负担,相反的,只有在出席重要场合时她才会雕琢一番,在名利场上毕竟光鲜的外表就是对别人的尊重。

    叶承欢很快又软化下来:“先吃点儿东西吧。”

    面对金灿灿的煎蛋,林佩珊还是把口腹之欲生生压制下去,“我不饿……咱们什么时候走?”

    “天大的事也比不上吃饭,先吃了东西再走。”叶承欢命令道。

    林佩珊终于喝了一杯她最喜欢的拿铁,外加一份提拉米苏,这才得到了男人允许出行的许可。

    事实上,她喜欢了发号施令,但在这里,她有了不同感受。

    门外,已经有一架直升机在待命状态,毒蛇一手摁着脑袋上的贝雷帽从隆隆的螺旋桨下跑来,请示魁首是否可以登机。

    叶承欢这才带着林佩珊出了门,可到了螺旋桨女人才发现自己选的这件碎花裙是多么错误,一阵强风袭来,即便她本能的按住裙角,可还是引得众多色狼盯着她白花花的大腿,一片瞠目。

第774章 酋长() 
上了那架叫不出名字的双旋翼直升机,林佩珊用外衣盖在腿上,目的只有一个,防止那帮色狼带钩的眼睛看到什么。

    同时,她不乏怨念的瞪了叶承欢一眼,暗自怪他为什么事先不说明交通工具。

    这个打扮入时的女人坐在一帮沙色迷彩的彪悍军人中间,怎么都会觉得别扭。

    看到他们每个人全副武装的样子,林佩珊心里咚咚直跳,难道叶承欢要带自己去打仗么?

    “我们去哪儿?”她小声问了一句。

    “参加派对。”

    她还没见过有谁是带枪坐武装飞机去参加派对的。

    她当然想弄清楚怎么回事,可又想到男人之前的警告,这才生生忍住了。

    直升机缓缓升起,在空中掉了个头,一个急速俯冲,向着天边而去。

    下面的市镇变得越来越小,一眼望去是大片大片戈壁和荒漠,反射出耀眼的金色,联想到几天来在那个天使之城的经历,刹那间恍如隔世。

    下意识的用余光看了眼身边的男人,满头浓密的碎发被风一下下的掀起,下巴上留着稀疏的胡子茬,湖水般平静的侧脸正望着机舱外面,目光深沉而内敛。

    他还是过去的样子,一点儿都没变,可此时看上去,总觉得他身上多了些什么。

    那究竟是什么,林佩珊也说不清楚,总之这个男人和她以前看到的不一样。

    也不知飞了多久,大地的颜色渐渐摆脱了单调的金色,越来越多的绿色扑入眼帘,让人的精神也为之一振。

    就连刮进来的风都不再那么干燥,带着一丝丝的海腥味和椰子味,闻起来很舒爽。

    远处渐渐露出蜿蜒的海岸线,一片诱人的宝石蓝也渐渐清晰起来。

    飞机几乎以贴着海平面的高度飞行了一阵,下面是越来越幽蓝的海水,一眼望不到边,由于飞行高度很低,让林佩珊有种飞机随时会扎进大海的眩晕感。

    向着大海深处前行很远,等到远处出现一座小岛,速度才放慢下来。

    那座岛处在大海深处,四面环水,与世隔绝,显得孤零零的,除了礁石和桐棕树之外,还有着许多人工设施。

    来到岛子的上空,从直升机向下一望,景象一下子热闹起来。高高的了望塔,整齐的营房,拉风的火炮和坦克,攒动的军绿色背影,跑道,停机坪,军用码头,还有让人听了热血沸腾的咔咔的上膛声和刺激的打靶声,一股脑的挤进视野。

    呜!

    停在码头边上的军舰一起鸣笛,似乎在发出欢迎的信号。

    飞机稳稳停在t字型起落点上,被叶承欢扶着下了直升机,便看到一列整齐的队伍,好似欢迎元首的仪仗队。

    一个身材高大的白人军官向叶承欢敬了个军礼,“尊敬的魁首,红魔向您报到。”

    “我们又见面了,看你的起色假期一定过得很愉快。”叶承欢还是老样子给了他的下属一拳。

    红魔疼的嘴角抽搐了下,“还有什么比见到魁首更让人愉快的。”

    叶承欢大笑,值得欣慰的是,自己的下属拍马屁的功力和他的战斗力一样出色。

    “走,我带你随便看看。”叶承欢撇下红魔,拉起林佩珊的手往前走去,红魔一干人识趣的跟在后面,一起充当护花使者。

    “这是什么地方?”林佩珊看着这里的一切,仿佛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黑暗风暴的军事基地。”

    林佩珊越发觉得不可思议,在她的印象里,军事基地只有国家才有能力建设,没想到叶承欢的组织居然已经发展到如此规模,就算发动一场侵略战争都够了。

    “这个岛是我的组织买来的,至于那些飞机、坦克、装甲车之类都是从别国那里买下的。”叶承欢介绍说。

    “他们怎么可能卖给你这种级别的武器?”

    “看在钱的份儿上,没什么东西是买不来的。我说过,佣兵是靠战争吃饭的,我们的敌人有可能是政府军,也有可能是叛军,他们的武器可不差,我可不想让我的士兵给他们当炮灰玩。”

    林佩珊若有所思的道:“你有没有想过,你打的每一场仗是否都是正义的。”

    “正义?”叶承欢笑了,跟在身后的那帮家伙听了也都跟着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叶承欢回过身来问自己的属下:“告诉她什么是正义?”

    那帮家伙一起喊道:“美金。”

    叶承欢笑眯眯的摊了摊手:“喏,你听到了吧。如果还不明白,我不妨举个例子,在动荡的非洲国家,你知道一场叛乱伤亡最多的是什么人吗?是平民。在战争中,无论政府军还是叛军都是刽子手,他们才不会去管会殃及多少无辜,所以他们任何一方都谈不上正义与非正义。无论我帮助政府军,还是帮助叛军,都能尽早打败对方,结束那场战争,让人们早日恢复和平的生活。当然,我们会因此受到一笔可观的回报,所以,战争从来都不是正义的,只有美金才是。”

    “强盗逻辑!”林佩珊不屑的道。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咱们也不用争论,各自保留各自的看法吧。”

    再往前走便来到一片训练场,训练场上赫然打着一条标语,用英文写着:我爱美金!

    一个人过中年、身姿笔挺的教官,一头银白色的短发让他站在人群里非常特别,凹陷的两腮,高耸的颧骨,挺拔的鼻子,加上那对刀锋般锐利的眼睛,都让人觉得他不是个容易亲近的角色。

    他的一举一动都沉稳而老练,枯树皮一样的手好像常年在海上的舵手,稳定而有力,不难想象,这样的手握住一把枪,会给人怎样的震撼!

    那家伙提着教鞭,冷峻的目光在每个佣兵脸上划过,开始用沙哑的声音训话:“菜鸟们,你们现在站在这个地方,但是并不代表你们就是这里的一员。我每年都会训练一群世界各国选来的混蛋,但是能留下来成为顶级混蛋的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一,有时甚至一个都没有。现在你们都来把自己的编号拿走,我叫一个上来一个。”

    林佩珊停了下来,远远的观望着。

    叶承欢抱起胳膊,“那家伙是我的军士长,专门负责帮我训练新兵的,你应该看得出来,那是一个纯正的独裁主义者,所以人们才送了他一个有趣的绰号,酋长。”

    新兵们领好编号后,酋长又开始训话:“我不管你们原来在哪个王牌部队,还是哪个国家的风云人物,但是从现在开始,麻烦你们忘记以前学的那些江湖杂耍的把戏。因为这里要的是有真正实战能力的绞肉机,除非你觉得自己的命很廉价。我不管你们是因为什么原因、出于什么目的来到这里的,既然站在这里,我就当作是你们自愿的。很荣幸地告诉你们,我们每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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