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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无敌小子闯九州-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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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黑市卖了。”

    到底是大小姐!雪胆和木通的眼里跳动着崇拜的光芒,对这位大小姐表示第一千三百二十七万次的五体投地——到了大小姐手里,就算是一个半死不活的人,也能发挥他的剩余价值,为锦绣创造财富!

    可随即他们意识到了问题,那就是,怎么把这个人带着走?

    方案一:挂在马背上。但那就等于向所有中州人民说“看哦这个人是我们杀的哦真的是我们杀的哦快来和我们做生意吧稳赚不赔的哦”,这一趟的中州采买不但白搭,说不定还要被叫进官府问话,所以放弃。

    方案二:摊在车顶。结果同方案一。

    方案三:扔进车厢。

    最后还是敲定了方案一,木通十分痛心地把自己的长褂脱了下来给这个人包上了,使他看起来像是一个大了点的包裹,虽然心疼自己的衣服,但一想想把他卖到黑市之后可能能换两三个金铢,到时候求大小姐给自己买件新的也就不亏了。

    但很快,木通的算盘就落了空。

    “什么?你说这是个傻子,买不了钱?”他快要跳起来,对着面前的中间人表示质疑,“你看看这长得还是很结实的嘛!怎么就成傻子了?”

    印十三在这洛州城里做中间人已经有十年了,三千多个日夜从未看走眼,此时他也依然坚定地表示自己的眼光没有出错,“这个人多半是个练武之人,但是受了重伤不说,颅脑还有淤血未清,应是受了太多颠簸乃至神智混乱,这样的人就是一个铜铢也没人要啊。”

    “怎么办啊大小姐,”木通哭丧着脸向身后的人求助,“总不能白白浪费我一件衣服吧——”

    “我看看。”印十三看见方才跟自己纠缠的少年身后走过来一个年轻的女子,一张脸漂亮的让人害怕。虽然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但那神情端庄,竟像是持重的贵妇。她的装扮乍一看平平无奇,但印十三这样的行家却能看出端倪:她头上钗子均是连黑市都难得一见的雪华玉,白日里和普通玉石无异,在黑暗中却有月色光芒;她身上披的长帔用的是穿云丝,勾出水墨兰花图案,这种丝线十个绣娘要一百天才能织出一匹,更别提再做出这精致纹样;她穿的白裙中规中矩,却是在夜光中每走一步都有一种颜色流动于上的“月华裙”——如此华贵装束,印十三几乎要以为是公主驾到了。

    “小姐请。”印十三连忙将女子让进里屋来。她带来的那个人已经被他收拾干净了,擦去了一身血污,露出一张还显得稚嫩的脸,此时他已经醒了,只是暂时还不能行动。“好在身上的伤都只伤及皮肉,并无大碍,只需疗养几日便可。只是这头上淤血”

    怎么看都像是他们把他直接挂在马背上头朝下的携带方式弄的。

    但他不敢说。

    “不过恕我直言,小姐带来的这个人可能是”印十三顿了顿,下了定论。“失忆了。”

    “我问你,你回答。”女子惜字如金,看着躺在长木桌上年纪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人,“你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那个人说话还是有些困难,“记不得了。”

    “你从哪里来?家住哪里?”但女子忽略了印十三的话,继续问。

    那个人直接摇头,动作牵动伤口,疼得他皱眉。女子俯视着他,同样皱眉。看来中间人说的话是真的,这样一来这个人就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利益了,既然如此,他就是个没有用的人,她还要留他么?

    “真的卖不出去?”面对雪胆的追问,印十三摊开两手,“若是他没失忆,还能卖几个金铢,可是现在就算是干苦力,也不要一个傻子啊。”

    “算了,木通、雪胆,把他弄回去。”女子转身离开,留下香气的是一小块就要上百金铢的凤尾香的专属,“中间人的钱照付。”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他忽然没有了自己的名字,没有了自己的归处,没有了自己的记忆,他是谁?他甚至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他像是街边的一只流浪狗一样被人捡走了,因为有伤甚至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听声音是个女孩子,被随从的两人称作“大小姐”,身上带着一闻就知道很昂贵的香气。她说话的声音是冷冷的,像是一切都是可以计算并且用利益衡量的东西。

    自己这些日子一直都呆在驿馆里养伤,那三人并不常出现,回来的时候那位大小姐一般不说话,只是那位叫雪胆的侍女在一直想他禀告着各种商品的名字与数量等诸多信息,他猜这几个人可能是经商的,但他对商务一窍不通。

    “话说他真的失忆了啊?”三人中的叫木通的少年似乎走近他查看,“他看着还很小呢——不知道他记不记得他多大?”

    “不记得了。”他说,“我什么都不记得——啊,还是记得一件事的,我是男的。”

    雪胆笑了,她平时对木通说话很凶,但笑声却清脆好听,“你要是没失忆的话。可能会很讨女孩子欢心呢!”

    “是么?”他笑了,“可我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呢。”

    “半夏。”

    这时,一直坐在窗边似乎在翻看账本的大小姐开口了,说着她手中的账本又翻过一页,仿佛根本不是刚刚给了他一个名字。

    “大小姐,”这时,木通似乎凑到小姐身前去了,“为什么我觉得半夏这个名字比我这个好听多了?我总是动不动地被雪胆叫成木桶!”

    “切,这个也可以叫成半瞎好吗?”雪胆轻蔑地一哼,似乎在嘲笑木桶的想象力,完全没意识到床上躺着的人在拥有了一个名字之后又马上拥有了一个绰号,“大小姐肯给你取名字,你就谢天谢地吧!”

    是啊自己有了名字呢。

    “都收拾一下,这次采买的清单我都已经列好,明天就回衡玉。”大小姐似乎合上了账本站了起来,“做生意的话,就赶紧趁着还太平的时候。”

第46章:锦绣清零() 
周瞿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女儿会嫁人。

    所以他也同样没想过自己的女儿去中州一趟会带回一个男人来,而且还是一个只抱着一把破剑失了忆的傻子。要知道,他的商精女儿可是连吃一顿饭都要衡量得失的,居然会有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义勇为”此类的完全费事不讨好行为,他对此表示极度的不能理解,但好在周爱只是把采买的清单带进了自己房间,并没有把那个叫半夏的人也带进去。

    即使如此,出于名誉上一家之主的尊严,他还是决定和这个叫半夏的年轻人谈谈。

    “门主好。”年轻人看起来有点呆,但谁知道他是不是装傻呢?周瞿再三告诫自己不要以貌取人,开始了他的问话。

    几轮问话结束后,周瞿得到了他还算满意的结论。这果然是个失忆的人,模样算是顺眼,性子看着也还老实,至少自己宝贝女儿是不会吃亏了。他起身刚想走,偶然瞥见了少年一直紧抱着的剑。

    “那是你的宝贝?”他问,纯属无意,随即马上想起自己还没确认这个人的武功,马上又警惕起来,他看似不经意地掐住了少年手腕,向里输送他的内劲试探。令他大吃一惊的是,这少年的身体里竟有另外一股位置的力量与他抗衡,力道有过之而无不及。

    难道这个失忆的小子本来是个高手?

    周瞿只思虑了一刹,就随手抽过案旁的一柄拂尘,以此为剑向少年刺去,少年先是一怔,随即本能地举剑与他相抗,但他似乎空有内力而无剑技,未过十招身上就被周瞿拂尘连连点中,但因为内力浑厚,并未受伤。周瞿见状,心中已有定数,渐渐便收了手。

    “门主,您这是”他似乎还有些没反应过来,见周瞿停手,马上也放下了手中剑。“我无意冒犯,只是”

    “不用解释了。”周瞿觉得自己此刻一定笑得和朵花一样,“年轻人,愿不愿意跟我学武功?”

    周瞿心里一直有个疙瘩,就是自己号称财剑双绝,财方面的天赋周爱继承了十足十,但却对武功一点不感兴趣,无论他怎么威逼利诱都不肯学,导致锦绣门日益壮大,他周瞿的武术传人却一个没有,这个失忆又有浑厚内力的少年,简直是上天赐给他过师范瘾的礼物。

    “好好啊。”这少年却不和别人一样因为被高手大家收为徒弟而欣喜若狂,他还是有些愣,然后才反应过来,“多谢师傅。”

    好好教教他吧至少,还能让他给自己的宝贝女儿看个门。

    周爱喜静,所以她的住处在锦绣山庄的最深处,背靠竹林,门前是一池的荷花,此时雪胆正拿着消音剪子剪下一枝拿到屋里去,泡在周爱喜欢的青瓷大瓶里。周爱坐在荷花池边抚弄一株离她最近的荷花,月白色衣衫仿佛流动月华色彩。

    半夏此时回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周爱。

    他不知道自己之后还能遇见多少漂亮的女孩子,但是他敢发誓能超过周爱的不会有多少了,周爱的漂亮不只是五官上的,她的容貌、身材、举止仿佛都经过了严格精密的计算,全部维持在最完美的状态上,就像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傅粉过白施朱太赤,她展现给别人看的,都是最好的样子。

    “大小姐。”他和别人一样叫她大小姐,他还不知道这个称呼意味着什么,整个九州的商人都知道大小姐,这个称呼代表着财富、商路、智慧和货物绝对的垄断,没有人可以和锦绣的大小姐合作,因为她太强。她像是为了计算人心而生的,和她谈交易的人没有人不输。

    “我爹找你有什么事么?”周爱从池边站起来,裙角迤逦,“不管他说些什么你都不用在意,你是我捡回来的就是我的人,以后一切都只听我的就是。”

    “门主说要收我为徒,教我武功。”他老老实实地回答。

    “哦?”周爱显然没有想到会得到这个答案,“你答应了?”

    他点点头,“是大小姐救了我一命,我没有什么可报答大小姐的,就和门主学武功,好保护大小姐。”

    “你保护我?你凭什么保护我?”周爱笑了,但那笑容却不是温暖的,冷峭又讥讽,“你知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失忆?是因为我嫌弃你身上都是血脏得很,就让木通把你挂在马上,你头朝下颠簸了三十里路,想神志清醒才是做梦!”

    她说完这通恶毒的话,抬眼看着被她赐予名字的少年,她比半夏要矮了两三寸,但她的眼光还像是在俯视,“怎么,现在你还想保护我?”

    “可是可是如果大小姐不把我挂在马上,我现在就一定已经死了啊。”半夏挠挠头,笑得有些傻气但却是真诚的,“失忆总比死掉好吧不管怎么说大小姐还是救了我呀,门主白白教我武功,我又是住在这里的,不管怎么看都是我欠了欠了大小姐啊。”

    “你是傻瓜吗?”周爱皱着眉笑了出来,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她一向有着商人一样的利益思维,今天却难得遇见了无法用利益衡量的东西,面前的这个人似乎认定自己救了他一命,就算自己要他去死他也是愿意的。

    她从未遇见过这样的价值定义,与她一贯的取向标准大相径庭。在她看来,如果她是半夏,就会大概知道自己失忆的真正理由,就算为自己做事,也会索取报酬的。

    这个人的价值观,简直就是笨蛋的价值观。

    可是他这种活法,也有他自己的快乐吧?

    但作为锦绣门的大小姐,她没有兴趣理解他的这种价值观,也没有时间调查他的这种价值观。于是周爱只是对他浅笑了一下,就走进了她的错金楼,这座足有三层的建筑是周瞿专门给她建起来的,里面几乎储存了锦绣门整个商事的情报信息和货存往来记录,是锦绣门的心脏,也是整个宛州商业的心脏。它是一个中枢,而周爱就是控制这个中枢的人。

    作为控制者,理智永远比情感重要,周爱觉得一味听从情感就会做出傻事,所以她要求自己时时刻刻都保持冷静与清醒,在她眼里一切都是可以用利益来衡量的,不能用利益衡量的东西根本不存在。

    所以,面前的半夏在她眼里就是一个白痴,有利用价值,但没有了解价值的白痴,是她随时都可以随便丢掉的类型。

第47章:天魔琴音() 
事态演化到这一步,最着急的却是叶初阳。

    半夏就是谭天,但是谭天已经失去记忆,使他失去了与谭天交流的媒介,就算他想提醒谭天从前的事,也无法进入谭天的思想。好在锦绣门上下对待谭天都还不错,谭天现在还是安全的。而且他这一失忆,比往常老实了不少,有时甚至还木木的,倒也让人没了戒心。

    但是谭天不知道的是,锦绣门是朝廷一派,与东龙岛、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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