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之浮尘-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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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又说了一会儿闲话,佐伊才轻描淡写道:“叔叔把内森警长请来,不知道他在请人时怎么和警长解释一次意外就要警长上门?如果不能确定是人为的话,警长应该也不会在听了叔叔的话后就来了吧?”
诺曼夫人道:“这个我并不是很清楚。管家奈杰尔在你坐马车离开后一段时间,就来见他,和他说了些什么,你叔叔听后很忧心,对我说,可能有人在暗中算计他。结果没一会儿,你的马车受惊的消息就传了回来。”
佐伊点点头,转了话题陪诺曼夫人聊了些别的,见她的情绪终于慢慢平静下来,不再被自己的惊马一事左右,这才起身告退。
佐伊出来后看到女仆菲琳娜,就在她的陪同下回了自己的房间。菲琳娜要告退时,佐伊忽然开口问道:“菲琳娜,那几个送我们回来的大学生还在叔父的客厅里么?”
菲琳娜回道:“已经走了。听说内森警长询问过佐伊小姐之后,就详细问过那三个大学生。这三个人显然都不是擅长和警方打交道的人,虽然他们是小姐的恩人,但据说面对内森警长的问话时总有些颠三倒四,言语中似乎对警长也有些冲撞。所以内森警长一确定他们和惊马这事无关,就立刻打发他们走了。”
“内森警长现在在哪?离开了么?”佐伊又道。
菲琳娜道:“离开了。内森警长纯为案子而来,问过话就离开了。”
佐伊点点头,菲琳娜见佐伊再没别的吩咐,便悄悄退下。
佐伊躺到自己床上,深深陷入那张大床的柔软里。
半晌,那堆柔软中,轻轻飘出一声叹息。她爬起来,把自己床边的柜子抽屉拉开,从里面拿出一本装潢精美的硬皮本。那本的前面一半已经用墨水写上了漂亮的英文,可仔细看去才会发现那些英文不过是一些简单的数字和一两句莫名的话。
这一次,佐伊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继续写着:“一千三百二十六次。梦。”
这个本子,记载着佐伊·德法日这一生最大的秘密。不过,话虽如此,她却并没有很好保管它,甚至没有考虑过要不要给自己的柜子抽屉上一把锁。因为,她能确信的是,就算这日记本落到了别人手里,那些人也根本看不出她记的是什么,这些从一一直到一千三百二十六的数字到底都代表着什么。
是的,除她之外,没有任何人会知道,那些数字,代表的是她梦中回到前世、回到现代的次数。
她在现代,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大学生,其貌不扬,学校很普通,专业也不怎么热门。要说一定有什么不同,可能就是她是个孤儿。她并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那个把她养大的男人女人并不允许她叫他们为“爸”“妈”,而是叫他们“舅舅”“舅妈”。他们很忽略她,但凭心而论也并没有虐待过她。所以她并不抱怨,毕竟他们有他们自己的亲生女儿,而她从这种自小就存在的忽略中很早就学会了自立。凭着那一生唯一的一次好运气,她成为“希望工程”的捐款资助对象而得已一直读到大学。
在大学里,先后有两三个男生追求过她。只是她自小独立,心理原就比同年龄段的人来得早熟,又在大学时进行勤工俭学而受过些打磨,这些自小就有父母宠爱的鲜花名草看在她眼里便成了娇生惯养的代名词,自然入不得她的眼。所以算起来,到她穿到这里时,她居然连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
穿到这里,纯是偶然。她当时陪着同寝室的女生去学校超市购物,两人从里面出来时,不知道哪个八成是个醉鬼的家伙竟然开着车在校园里横冲直撞,而她就这么在没防备的情况下成了车轮下的牺牲品。
原以为死就死了,没想到还会有感觉。等她再睁开眼时,就听到一连串的对话。只是……有听没有懂。随着时间推移,她才渐渐明白,自己穿越了,还是婴穿,穿越到了比自己生活的时代明显要早得多的法国。看看家中那些粗劣古朴的摆设,偶尔被包着头巾的母亲抱到自家酒店门口时,又瞧瞧街上那些人身上褴褛的着装,她才发现,自己对那个没有亲朋好友的现代,居然是那般想念。但饶是心中再不愿意,她只怕也无法再回去,只能接受“穿越”这个现实,努力在这里生存下去。
第七章 第二天,佐伊起床,吃过简单的煎食早餐后回了房。
早饭后佐伊例行要陪婶婶诺曼夫人去教堂做早祷。菲琳娜选了一件浅蓝色的银线滚边的长裙帮她换上,又将一顶一边插着朵紫色玫瑰花的帽子戴在她头上,从后面将她金色柔顺的长发全都披垂下去梳理一番,佐伊的金发反射着阳光,又带着淡淡的香气,让她如同侍弄着精美的艺术品一般受不释手。将一切都整理好后,菲琳娜站在几步外的距离细细打量了一会儿,不由啧啧称赞道:“小姐,您真是太美了。如果老爷肯带您去那些名流社交会的话,我相信您一定会把会上所有夫人小姐的风头都压下去的。”
佐伊微微一笑:“我亲爱的菲琳娜,你是想夸你的小姐还是想夸你小姐身上的这身衣服呢?要知道这套衣服确实很漂亮,我很喜欢。而且,你也知道,我叔叔从来不去那些贵族老爷们举办的晚宴,他觉得那里相当无聊。”
菲琳娜将双手合十放在胸前,叫道:“我的小姐,您居然说出这种话来回应菲琳娜的称赞,太伤您忠实的仆人的心了。这套衣裙虽然漂亮,但也只有小姐这样的人穿着才会显出气派和与众不同呀。”
佐伊笑道:“知道了。菲琳娜,你要是不想你的小姐一直陷进甜言蜜语里无法出门,就快点去看看诺曼夫人是不是已经准备出门了。不然再听下去的话,我就会高兴得连出门的方向都找不到,到时你的小姐会因为早祷迟到而被她的婶婶严厉责怪。诺曼夫人对主的虔诚可是全伦敦都出名的。”
菲琳娜嘴里嘟囔着类似于“我说的都是实话”“小姐本来就是最漂亮的美人”一类的话出去了,佐伊看着她的背影摇了摇头,在穿衣镜中又细看了看自己的装束。虽然是因为去教堂而刻意没有打扮得隆重,但这件浅蓝色长裙做工精致,样式也很别致,本来就能将一个人苗条的身材勾勒得恰到好处,也难怪菲琳娜会一直赞个不停。
佐伊打量了片刻,突地想起一件事来,早晨的好心情一下子消了大半。
正巧菲琳娜回来,告诉她说诺曼夫人已经准备停当,正要出门。
佐伊边向外走,边吩咐菲琳娜道:“等下我去教堂陪婶婶时,你就去昨天被碰伤那一家,看看那伤者现在的情形怎么样。还有,不论情况好转还是恶化,估计那家人都很需要钱,你带些钱过去,安抚好她们。”
菲琳娜悄声道:“老爷不是说这事不怪小姐么?再说小姐昨天已经亲自去过还给了钱呀。”
佐伊轻轻叹一口气,也没法跟她说些“人命关天”“人人平等”一类的话,道:“你照我说的去做就是了。这事纵然不怪我们,好好的人毕竟是被我们的马车撞伤的,而且,若是传扬开了,怕是也有损我叔叔的名声。”
菲琳娜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普通的一件小事都能扯到老爷的好名声上去,但这时佐伊小姐已经走出了大门,上了马车,她看看里面已经先坐好的诺曼夫人,便识趣地闭了嘴。
诺曼夫人每天去的那个教堂离住处虽然称不上进,但因为是坐了马车过去,因此没多久也就到了。诺曼夫人携佐伊进去,佐伊临走时对菲琳娜使了个眼色,菲琳娜也知道小姐的吩咐违背不得,看两人的身影都在教堂门口消失了,便叫车夫将她带到昨天那户人家处。她其实并不记得具体路线,好在昨天内森警官上门时,提过几次那户人家的住址,所以她照着住址一说,马车夫便赶着车将她送了过去。
佐伊虽然天天陪诺曼夫人来教堂祈祷,但就她本人而言,毕竟是受过现代教育的女大学生,因此对这个主啊上帝啊并不相信,眼见诺曼夫人闭着眼睛嘴唇一开一合地喃喃念着祷文,她便悄悄站起身,轻手轻脚地溜了出去。
门口的马车已经不见了踪影,想来是菲琳娜按她的话去看那家伤者了。佐伊并不在意,转身正要去别处转转,忽听一个声音道:“佐伊小姐?”
佐伊微微偏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唤她的是个陌生的年轻男人,三十来岁模样。眉眼都带着笑,正努力做出一副可亲的表情,只是那眼神怎么看都有点闪烁。他的衣着打扮虽然还算过得去,但显然并不是什么很有地位的人,不但不是贵族,连自己叔叔这种殷实家底的绅士都比不上。那人看佐伊看过来,便脱了帽子,对着她一礼:“伊佐小姐可能不认得我。我是埃里克?维尔福,目前在伦敦的最高法院任书记员一职。曾经有幸见过佐伊小姐一面。”
佐伊一听这人与自己的叔叔同在一处工作,虽然心里并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但脸上却还维持着笑容,客气道:“原来是维尔福先生。维尔福先生这么早也是来教堂做祷告么?”
维尔福在胸前划了个十字,道:“主会眷顾每一个人,不论那个人会不会只进教堂做祷告装样子,还是在心里诚心对他。我只是散步到这里,无意中看到佐伊小姐在这里,就来打个招呼而已。佐伊小姐真是美丽,绝对称得上伦敦城最出众的美人。”
佐伊微微一笑。虽然对他的恭维不感兴趣,但佐伊也没说什么煞风景的话,只客气地道:“多谢维尔福先生的夸赞。”
维尔福四周看了看,又向教堂里面瞄了两眼,似乎在找什么人,嘴里道:“佐伊小姐是陪诺曼夫人来做祷告的么?怎么没看到法官大人家里的马车?”
佐伊秀气的眉尖稍稍往一起聚了一些,但仍旧挂着笑敷衍道:“维尔福先生的观察力不错。若是没别的事情,我就先进去陪诺曼夫人了。她的早祷大概快做完了,找不到我的话她会担心。”
维尔福却似乎没看出佐伊的敷衍,只道:“看得出诺曼先生和夫人都很疼爱小姐啊。如果我记得不错,佐伊小姐似乎不是英国人吧?”
佐伊的眉尖又聚了一些,脸上的笑也被他的话冲得有些淡了:“维尔福先生还真是见多识广的样子,不知道您去做警察会不会更合适些?只当书记员似乎委屈了维尔福先生的能力和才干了。”
维尔福张了张嘴,正要再说什么,旁边突然□了一个声音:“哈……看我看到了谁啊?”
维尔福一扭头,就看到了一个从长相中就透着粗鲁粗暴气息的家伙正冲这边走过来,看着那人并不友善的表情,维尔福忙道:“佐伊小姐既然很忙,我就先离开了,下次再聊。”说着就急匆匆走开了。
佐伊也懒得敷衍维尔福,扭头就想进教堂,却听到走来的人又道:“德法日小姐,怎么一见到我就要躲进教堂里啊?杰利就让你这位人偶小姐这么讨厌么?”
佐伊听到“人偶小姐”几个字,眉头完全皱了起来,道:“克伦彻先生,如果您是来问那位伤者的情况的话,我已经让我的女仆又送了钱给他们。”
克伦彻迈着的脚停了下来。其实他对佐伊的印象很好,毕竟像她这种出身,人又长得出奇的漂亮,脸上要是再浮现些高傲不可一世的表情才正常。但佐伊与他打交道的时候,不但没给人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就连说的话都透着些温柔,从不像别的贵族老爷小姐那般盛气凌人。当然,其实佐伊不属于贵族,因为诺曼先生也只是个绅士,并非是贵族。但克伦彻并不理解这些,他只觉得,既然佐伊有私人马车和车夫,又穿着高档漂亮,举止优雅,不是贵族才怪,而诺曼先生的名气,也是大半个伦敦都闻名的。……其实单就名气这点来说,诺曼先生本来就要比一些小贵族们更有名。
佐伊却并不知道这一点。她只是在前世习惯了“人人平等”这一点,虽然穿过来时,是附在了一个新生儿身上,但不代表她就会被这里的制度和风俗同化,在骨子里,纵然她在这个时代长了十几年,她的思想仍有着根深蒂固的现代人的痕迹。
克伦彻自从在教堂里发誓不再做那些坑蒙拐骗的事以后,因为此事在伦敦也有了点小名气,但那名气在这些年给他带来的大多是看他笑话的居心,却没给他带来一份实实在在可以养家糊口的工作。
他曾试着去找一些正正当当的工作,经过种种考核之后,总被人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他娶的那位帮他生了个儿子的妻子,他从心里喜欢她,不然也不可能在结婚之后,听从她的劝告而洗手不干那些据她说是“会触怒上帝的事”。但在多次找工作而没有什么结果,眼看着自己的妻子儿子只能跟着自己挨饿以后,克伦彻虽然遵守誓言没有再干回那些老本行,抱怨却总免不了。
因为,在他看来,自己是个男人,有养家的义务。如果没办法从外面带钱回来给那个信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