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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我意逍遥-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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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清跳下车,继续举着望远镜,手舞足蹈地嚷着:“你们看你们看,我看到一个男人骑着鹅喉羚在戈壁上散步!”

    一打开车门,那股扑面而来的热浪,几乎让众人立刻退回车上。

    但是周清的话,又实在让众人将信将疑之余颇感兴趣,如果那是真的,哦,他们难道遇到了野人?

    还是德鲁伊?这么想的肯定是个玩游戏的。

    望远镜不止周清手上的一具,其他人纷纷也拿出望远镜往那个方向看去,很快,他们一个二个都不敢相信地发出惊呼:“天哪,居然是真的!”

    他们的镜头里,成片单调灰褐色的戈壁上,一个年纪与他们相仿的年轻人跨骑在一头高大健壮的鹅喉羚身上,鹅喉羚的长角上圈圈的环棱纹清晰可见,温顺乌黑的大眼睛,短尾翘起,雪白的臀部在太阳照射下闪着光亮,像是挂着一面镜子,细长的四条腿迈着轻盈而欢快的步伐,宛若林间独舞,虽然背景是戈壁,却给人以一种一人一羊在密林间幽湖畔徜徉的奇妙感觉。

    那年轻人像是感觉到了他们的注视,转过头来冲他们微微一笑,他的面目普通,但是笑起来,却特别的亲切,令人不自禁地心生好感。

    他们看到那只长尾黄羊载着年轻人往这里飞奔。不多久,甚至不用望远镜,他们就能看到那人的身影了。

    附:鹅喉羚,又名羚羊,黄羊,或长尾黄羊,是一种典型的荒漠、半荒漠动物。当地牧民又叫它“镜面羊”。

八十六 去和田采玉?() 
“鹅喉羚,生性胆小谨慎,喜群居,不与人类接触……”不知是谁喃喃地说着。

    众人心里也都知道,但是却都没有说话,而是各个表情地痴呆地看着前方。

    离众人四百米的距离,沙凌就下了羊背,在它耳边低低道:“我要走了,小黄,回去你的妻妾和兄弟那里吧。”

    这段时间下来,被沙凌取名“小黄”的这只长尾黄羊,每天都能找到爱吃的红柳、梭梭、千芨草,又得沙凌真元涤洗经脉,很快就膘肥体壮,奔跑间敏捷又充满力度。

    一人一骑,每日里共赏日升日落,听呼啸的风刮过戈壁,日子单纯又惬意。

    像是明白沙凌的意思,小黄水水的大眼睛恋恋不舍地望着沙凌,舔舔嗅嗅沙凌的手,低鸣数声,扭头跑开,眨眼就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

    李小彬是一家地理杂志的编辑,他心中一动,手上麻利地取出相机,就待拍照,长毛黄羊这种动物,以往只能用装着长焦距镜头的相机在离它们几百米远的地方拍摄,即便取景器里的影像并不是特别清晰,你依然能感受到它们的惊恐和警觉,哪里像此刻,不仅让一个人类驾御,并且离别时那种眷恋不舍,更让人啧啧称奇。

    要是能将这温情脉脉的一幕拍下……

    那个神奇的年轻人忽的转过头来,温和的脸庞上目光竟锐利之极,只淡淡一扫,李小彬就觉手中一抖,相机险些失手落了下来,那种感觉极度的危险,让他心底一阵阵地发寒,好可怕的男人!如果他当真拍下照片,也许会被这个男人……

    目送小黄远去,沙凌转身,施施然地向众人走来,远远的就笑道:“嘿,帮帮忙,谁有多余的鞋子?”

    等他走近,众人就见到他抬起只着了棉袜的脚,不禁都笑了起来。

    看沙凌面目十分平常,属于看过就会忘掉的那种,但是他脸上的笑容,甚或走路的姿态,却又总觉得他身上有几分不同寻常。

    再看他的穿着,只是单薄了些,但显然不是什么野人,和精灵德鲁伊也没啥关系。

    “哈哈,你这是怎么了?”周清笑着走过去搀他。

    沙凌郁闷地摊摊手:“别提了,登山的时候鞋子掉到冰湖里去了。”他一指遥遥的冰川雪山。

    “然后你就赤脚一路走下来?”于振环惊道。天哪,这还是人类吗?他的脚没有冻掉?于振环个子不高,但显得颇为精悍。

    “还有一双布鞋,被一群野驴追的时候搞丢了。”

    “哦——你真倒霉!”沙凌的表情太无辜,让众人就算心有疑虑也说不出口,只能异口同声地道。

    “我叫于振环,小队的暂时队长,你尺码多少,我们有备的专用登山鞋。”

    “呵呵,多谢了。”沙凌穿上何晓乐的登山鞋,活动活动,觉得刚刚好。周清长得浓眉大眼,颇有几分英气,于振环是精悍能干的,而何晓乐面目斯文,书生气十足。

    短短的时间,双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例如沙凌是个独行驴友,旅行经验丰富,善于与动物打交道,也许有那么点异能——这点是众人心里头一致认为的。

    而这个十二人的团队,八男四女,不是同事就是同学或邻居,总之是七里八拐凑起来的旅行爱好者,租了三辆越野车,目的地是去和田采玉。

    “去和田采玉?”沙凌好奇地问。虽然众人相处极短,但沙凌的彬彬有礼和无形的气质,很得众人好感,年轻人本就容易打成一团,不多会儿,众人已几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是啊,只有七八月才适合采玉,晚了雪山就封了。”抢着答话的是个活泼的女孩子陆心怡,她和何晓乐、于振环是关系交好的同事。

    “小怡,雪山不好登呢。”沙凌笑道,他跟着众人一起喊陆心怡的昵称。陆心怡披着一头直发,大眼睛,很爱笑,是受男孩子们欢迎的那种。沙凌目前就和他们挤一辆车子,越野车空间本身就大,后排上原本坐的两个纤瘦的女孩子,再加一个沙凌,还有些宽绰。

    “切,我体力很好的。”陆心怡皱皱鼻子,装娇憨。

    “沙凌,我开着空调,你要是觉得冷,就穿上我包里的外套吧。”何晓乐边开着车,边说道。

    沙凌笑着看了一眼何晓乐,感激他的细心,道:“还好,不觉得冷,谢了。”

    “不客气,晚上宿营的时候可要好好讲一讲你这段时间的历险啊。”何晓乐道,对于爱好旅行的人来说,一个体力强人,能够独自徒步上冰川下戈壁,这种水准,实在可以让他们顶礼膜拜了。

    “是啊是啊,沙凌。”陆心怡和另一个女子都齐声附和,唯有副驾驶座上的李小彬一言不发,他对沙凌有深深的心忌,那瞬间可怕的眼神,一直烙印在他脑海中,可是,就算他说出来,估计别人也不会相信,就连自己都会怀疑是不是看花眼了,但是细想想,一个男人能够在外套丢了,鞋子没了的情况下安然地下了冰川,又在戈壁里悠哉地骑着黄羊,若说他没几分实力,李小彬还真就不相信了。

    只要他没有恶意,再怎样厉害,也和我们没关系,他在心里安慰自己。

    晚上,众人在戈壁上夜宿,他们食物饮水都准备得很周全,多沙凌一份,也没什么负担。

    沙凌自己带有一个小帐篷,无需和他们凑热闹,四顶帐篷扎成一个圈,三辆车子挡在周围,挡挡夜间的寒风。

    年轻人们挤在一起将就将就地吃完晚饭,就怂恿沙凌讲讲独自旅行的事情,沙凌也不推辞,缓缓道来,在他口中,众人见识到了雄奇的冰川,圣洁的雪莲花,美丽优雅的雪豹……

    沙凌说话间自然而然有种引人入境的感觉,随着他的足迹,众人似乎也跟着走遍了西北荒漠,“我拐过石山,就看到一只受伤的鹅喉羚独自躺在那里,它的眼睛里是对生命的渴望……”沙凌的声音随风飘散,夜渐渐深了……

八十七 分别() 
三天后,众人来到和田市,在野外呆了有近三年时间,重新看到大都市,让沙凌有些浮生若梦的感慨。

    重新买了冲锋衣裤和鞋子,还特意地买了双新的登山鞋还给何晓乐后,沙凌作东,请一众兄弟姐妹们大吃了一顿。

    沙凌为报答他们这三日来的接纳,直接选了最贵的餐馆,上菜也让饭店安排,那种看也不看菜单和价位的豪气,让一众打工阶层的年轻人恍然意识到沙凌是多么的有钱,而当夜晚,沙凌替众人订了最贵的星级宾馆,这个念头就越发肯定了。

    沙凌的身手超卓——…沉重的登山包,他一只手就拎来拎来,沙凌的胆子很大,独自生活经验丰富——…能够独上冰川,独下戈壁,几乎超越人类常识,沙凌还很有钱……

    这样神秘的沙凌,惹得年轻人们在背后讨论不已。

    沙凌是如此独特,但是与人相处却毫无架子,三日下来,一众年轻人无论男男女女都喜欢听沙凌说些游历途中的事,他行事言谈间,自有一分让人信赖的稳重从容。

    第二天上,于振环就代表众人提出希望沙凌可以和他们继续行程,一同上雪山采玉。

    这件事,本来无可无不可,自结丹后,沙凌感觉到了心态的变化,对世间的一切,有了一种更加宽容和大度的心态来对待来了解,也不再一味地想要躲避引人注目的麻烦,所以他才会搭这帮年轻人的越野车。

    不过,这些年轻人的行程安排得太紧,与沙凌闲适的心态配不起来,如果不是坐在他们的车上,沙凌应当会在盐湖边散步,会在红柳树林中徘徊,会亲手挖掘管花肉苁蓉,会兴致勃勃地寻找野骆驼……总之,没有两三个月,他是不可能到和田的。

    和田产美玉,一般采玉人,能采到一两块,便算有所收获,但是如果是沙凌去,那几乎是实打实的没问题的。

    无论是从旅途的悠闲自在上看,还是从采玉的手段上看,沙凌都最好不要和这些年轻人同行,于是沙凌笑笑,温和但坚决地拒绝了于振环的提议。

    “沙大哥,那以后我们出来旅行,可不可以喊你一起啊?”这么问的,是陆心怡,看围着的一圈年轻人期待的神色,就知道她只是代表。

    沙凌摸摸鼻子,有些无奈和心虚地笑着:“有缘自会相会。”这其中拒绝的味道,不言而喻。

    陆心怡满脸失望,忍不住再问:“沙大哥,可不可以留个手机号给我们啊?”

    沙凌拍拍口袋:“你们见着我用手机了?我不用手机的。咳,你们打算何时上山?”沙凌不忍见众人尴尬,明知故问道。

    “嗯,我们今天就动身了,先到喀什塔什乡,再换租驴子上雪山。我们假期有限,时间安排得比较紧。”于振环说道。

    到了离别的时刻,众人都有点莫名的凄然的味道,周清更是道:“沙大哥,我们会想你的。”周清性性子开朗外向,极易与人打交道,但是他从来没想过会对一个大男人说出这样肉麻的话,但偏偏的,在这样的场合,他的说的很自然,一点儿也没觉得丢脸。

    这话说得……周清没脸红,沙凌听得差点脸红了,可是其他年轻人不仅没觉得不对,反倒一起点头,何晓乐亦闷闷地道:“沙大哥不在,没人给我们讲故事了。”

    沙凌有些头痛地望着这些大孩子,他年龄比他们略长几岁,但心态上却不可同日而语,相处时总是下意识地把他们当作晚辈般,有意无意地照顾着,加上他结丹后自然而然散发的亲和力,这种亲和力,对植物和动物有效,对人类影响也不小,尤其是这些经历社会的磨砺还不是很多的年轻人,他们的心中有着青春和柔软的地方,很容易地就将沙凌放在类似兄长般的可以依赖的位置。

    这般儿女情长,发乎他们内心,让沙凌有些不知该如何是好。

    磨蹭了半晌,十二名年轻人才收拾行装告别沙凌。

    沙凌轻轻地吁了口气,劝说他们赶快上路,简直比写上一天次天符还累。

    换了身衣物,沙凌下楼去餐厅吃早饭,离开人类世界数年,沙凌有点怀念正常的一日三餐了。

    吃了碗面条,沙凌就回了自己的套房,套房的卫浴设施相当奢侈,圆形的大浴缸,有可以比拟小型游泳池的大小,沙凌注满了水,看看酒柜,拿了几瓶香槟和一个高脚酒杯,推到浴室里。

    温暖的水流洗涤着他的肌肤,水里虽然没灵气,但是温和的温度,以及水流冲刷肌肤的感觉,还是令沙凌相当舒适,半眯着眼,品着香槟,沙凌心神很放松地拿起电话。

    许久没有与家人联系,在重回人类世界的刹那,自有一股思念之情从心头泛起,“喂,小陆啊。”接电话的是陆锐,沙凌笑了起来。

    “师傅!师傅,你终于打电话过来了!”陆锐激动得哽咽了。

    沙凌心头一阵暖意,和声道:“家里怎么样?”

    “嗯,家里很好,师兄去了国安训练,现在已经正式出任务了,一有时间他就回来看我们。干妈干爸,师傅来电话了!”陆锐大喊。

    他和赵望都认沙父沙母做了干爸妈。

    很快,电话那头就换了人:“沙子……你在外面怎么样?”沙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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