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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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花颤巍巍的慢慢挪动着脚步,感觉到右手上一阵麻痒,再看时,一只手已经变成黑炭的颜色了。手指动了动,没什么感觉。
皇帝的脸上依然是苍白的笑容,双眼内突然间泛起了水绿的颜色:“三个月时间,如若你还找不到人,你右手的炭毒就弥漫全身,最后你会成为一具无生命的炭化标本。三个月内若你找到了人,我会给你解药。”皇帝踱到赤花近前,一只手托住赤花那只手掌,仿佛欣赏一件艺术品似的看了良久:“你跟我这么久,我可有亏待你?”
“主上对赤花有再造之恩。”赤花不敢抬头,前胸完全匍匐着地,蛤蟆一样趴着。
“你的君后好不好啊?”皇帝又看似无心的问了一句。
只这一句话让赤花的惊惧有增无减,全身从细微的颤动开始筛糠似的哆嗦,“主上,君后他从不出宫,寡言少语,主上不必担心。”极力稳住自己,赤花以头抢地,咚咚作响。
“那就好。我给了你惊人的美貌,给了你一个赤花宫,给了你爱的男人,你要记住是我给了你一切。相对于你当初帮我的那一点,我给你的已经足够多了。——下去吧——”皇帝回过身,那后背上绣着的长着尖利五爪的金龙露出蔑视万物生灵的神态。
风烈国的皇宫设在海龙郡,整个皇城就是海龙郡的内城,外城南北方向驻扎着守城的官兵,东西两侧则散居着百姓。风烈国的皇帝风之影,十四年前继承皇位,却很少抛头露面。皇城外的百姓们从不谈论他们的皇帝,因为他几乎从不出城,也很少上朝理政,说起来,人们总觉得这个皇帝有或者无根本没什么区别。
朝中左相和右相一起辅政,各个州郡的郡侯也都是勤勉为官,所以风烈国总体说来还算安居乐业。只是有一件事他们感觉到诡异,就是每隔三年皇帝就会颁布一道圣旨:要求全国三周岁左右的女娃全部入宫受检,虽然受检后大多数女娃都完好的被送回家,一小部分据说被留在了皇宫。很多百姓在猜测皇帝大约有恋童癖,大约不是好事。
刚刚回到相府的季宣就接到了皇帝的召见口谕,他忐忑着跪在乾坤殿下,不知道此次被召见是福是祸。虽然皇帝很少理政,可是满朝文武对这个皇帝都有着非常强烈的恐惧,在他面前,他们不敢有任何逾越。
乾坤殿是皇帝供奉先祖祭祀神灵的皇家宫所,平时做臣子的很少来此。
“左相大人,朕昨天听说了一个人,听人说你认识她?”距离季宣有十几丈远,皇帝不知何时已经坐在了前边,静默中冷不丁的开了口。
“万岁不知说的是何人?”
“她开办了锦绣书局,却是个女子,名叫作丘锦书的,你可认识?”皇帝水绿的眼眸微黠起来。
“不——不认识!”季宣伏在地上,赶紧摇头,矢口否认。
“左相大人,竟然当着乾坤殿的神明说谎话,真是不该啊——或者左相果真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就去地字一号清醒清醒吧。”季宣身侧突然出现了两名锦衣卫士,一人架起他的一只胳膊,二话不说,拖起季宣就走。
“万岁,臣是当朝左相啊——”
自己身为左相,难道皇帝不顾虑吗?难道他不怕无法跟满朝文武交代吗?季宣侥幸的想着,使劲踢着腿,挣扎着拼命呼喊。
“咔嚓”伴随着一声脆响,他开始凄厉的哀号,一副脊骨已经被两名锦衣卫士用手肘切断。在这些锦衣卫士的眼中,所有人的身份和地位都是一样的,他们只在执行皇帝的命令,没有什么能够阻挡皇帝,他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手势,都是命令。
地字一号,风烈国皇宫内最残酷最黑暗的地方,说是牢房,却比牢房宽大一百倍,也恐怖一百倍,里边五毒出没,鼠蚁横行,被投进地字一号的犯人即使只有一天时间其生还的机会也为零。
被打断了脊骨的季宣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在从乾坤殿前往地字一号的途中,他忽然怆然大呼: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季宣撞死在了一头昂首的石狮子上。
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 琴木木 皇女卷 第五十八章心疼
云山书院的学子们毕业了,虽然只读了一年的书,锦书对书院还是充满了留恋的。从孝义郡回去之后,她没能再回书院,因为身份已经不允许她回去了。
郡侯找到她,非常恳切的要求锦书搬回郡侯府去,说已经准备下了一所园子给她。锦书犹豫了几天,后来还是决定搬回去,主要是考虑到自己的女子身份已然被众人知晓,总不如在郡侯府里安全些,另外的原因就是因为流行云。
锦园,是锦书现在居住着的地方的名字。雅致僻静的锦园就紧挨着流行云的云居。黑子和兰儿也都跟着搬回来了。
灰白的墙壁爬着歪歪曲曲的爬山虎,墙下种着的芍药花招展着碧绿的叶片,叶片上根根清晰的叶脉,此时芍药花还未开,不过,应景的蝴蝶却还是飞了过来,翩翩的扇动着翅膀。锦园的设计很细致,并不像是仓促而成的,遍植园内的花草树木也不是新植,估计是以前就一直闲置的园子。不过,锦书很喜欢。
隔着爬山虎的墙的那一边就是流行云的云居了,两边离的这么近,也见出玄极子对锦书和流行云这一对师徒的心思。
在园子里闲逛着,心里杂七杂八的想着许多事情,站在这面墙下半天,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有些许对流行云的担忧,总觉得最近流行云似乎有些怪异,脸色总是不好。其实,她欠流行云的她知道,只是她不知道该怎么还,正是因为不知道才苦恼,流行云也绝口不提那些他当初要求过的条件了,现在,他对着锦书时只淡淡的问可有继续练功?然后,便无话了。锦书一边想着就不由自主的翻墙进了云居那边。
云居内的一切都是轻车熟路的,走在云居里,锦书心里踏实下来。
“锦小姐好!”迎面碰上的佣人笑着与她见礼,和一年前一样,似乎什么也没改变。
“锦小姐,来找少爷的吧?他去练功了,他最近总是不分昼夜的练,连身体都不顾惜了。”钟婶远远的瞧见了锦书,急奔过来,像是碰见了救星一样抓紧了锦书的手。
这个时候,流行云应该在紫竹林练功的。锦书心里清楚,“钟婶您也知道的,行云师傅就是那样的性子,您就别担心了。”
与钟婶絮了两句话,锦书前往紫竹林。
那一片茂盛苍翠的竹林依然生机勃勃,粗细不一的竹子根根直直,放眼望过去,并未发现流行云的身影。大约他是累了,在竹下休息。
锦书怕打扰到流行云的休息,以轻功的身法无息的在地面缓行着,从竹林的正面转到背面。再看,流行云依旧的一身白衣,背对着她坐在石櫈上,姿势却不像是休息。
“流行云,你在干什么?”站在他身后时,锦书看清了流行云的动作,失声叫道。一只手飞快的探出,将流行云手腕上的竹叶打落。
血顺着被竹叶划破的一道伤口溢出,全部被吸进来墨如意前端的干涩的毫毛内。
“你到底在做什么?快停止——”锦书封了他腕上的那道伤口,不让那里再流出血来。
“你别管,我在练功!”流行云甩掉搭在他手腕上的锦书的手,腾的站了起来。
“你这不是在练功,你这是自杀!”锦书急了,对着流行云的鼻子大喊。
“你懂什么?这是快速练成‘墨练行云’的最有效方法,让墨如意吸入人血,激发出它内在的灵力,才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锦书觉得心像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开始麻辣辣的疼。流行云的话就像一朵棉花样堵在锦书的嗓子眼里,他腕上流出的鲜艳的红线刺伤了她的眼。他在练功,他没有再求助于她。心疼之后,一抹愤怒的火焰升起。
贴身近竹林,抄手摘下一叶竹叶,暗运内力,狠狠的在自己的左腕上划了一下,静脉一下子就被割破了,血不断的冒出来。“人血是吧,我也有!”
那墨如意就像听到了命令一般,朝锦书手腕上冒血的地方贴去,那鲜红的液体被迅速收进了墨如意的笔端。那干瘪的笔端迅速涨满了鲜血,红焰焰的鲜血。
流行云“刷”的惊跳起来,迅速拔下贴在锦书手腕的墨如意,狠狠掼在地上,手指点住了锦书的穴道。
“死东西!”
“我们讲好的,我说过会帮你,不会食言。”因为被墨如意吸取的血有些过量,锦书感到一些头晕。
“也好,你快回去吧,你已经帮了我!”流行云转过身,弯腰拾起地上的墨如意。只见那墨如意的通身都现出晶莹剔透的暗红,前端的毫毛成伞状散开了,且根根坚硬如针。
盯着自己的墨如意看了一会儿,流行云有些不解,欲运功催动墨如意继续墨炼行云的练习,却发现那如意根本没动分毫,晶莹暗红的笔杆忽然顺时针转动起来,越转越快,很快就旋成了一个圆环。
这种诡异的现象让流行云吃惊不小,他的墨如意从未这样不听使唤,这是为什么?
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 琴木木 皇女卷 第五十九章 血如意
两个人都目光直直的盯着那个旋转着的渐成一轮暗红色光圈的墨如意,不知道这样的变化是出于什么原因,流行云不明白,锦书也不明白。
流行云只知道师傅在把这个象征着墨门旗号的武器交给他的时候,说是让他做自己想做的,做完之后要把墨如意完璧的还回去。
那飞快的旋转的红色光圈逐渐减缓下来,等到它终于停下来,地上已被旋出了一个深坑,坑边的土带着湿润的地气。墨如意不动了,墨色的笔杆,灰色的毛刷,和之前并无两样;只是它的身边多出了红色的笔,笔杆像半透明的硅玉,笔端的毛刷也是红色,形状大小与墨如意并无二致。
流行云走过去,将墨如意小心收起来,拾起那支红色的笔,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着:那半透明的笔杆内浮着三个字:血如意。
血如意,从未听师傅说过,难道血如意与墨如意是一体的吗?怎么会从墨如意内脱胎而出?流行云满肚子的问题。看见锦书一脸疑惑不解的看着他,流行云摇摇头。顺手将血如意塞给了锦书:“正好你没有趁手的武器,跟我修了墨门的功夫,这根笔就留作你用吧。”
锦书想了想,伸手接过来,也对,没有武器可是江湖行走的一大忌。
轻轻调转了气息,刚才的眩晕感已经消失了。翻来覆去的看了看这支古怪的笔,除了颜色过于鲜艳,并未发现什么异常。
流行云不再说话,重新催动墨如意,开始墨练行云的修炼。只见他双腿盘立,一股白气从嘴中吐出,正如一朵人造的白云,墨如意直悬在那团白气上,。突然,又听他高喝一声“起——”,人腾空直上,如飞箭离弦。
流行云白色的影子悬在蔚蓝的天空,一团白气催动着墨如意。黑色的浓雾从墨如意的笔端发出,从上而下压过来,扑向地面的紫竹林。
只听得雨打竹林的“簌簌”声传来,片刻后,黑雾化去,有一小片林子竹叶尽落,根根竹子都成了光华嫩绿的竹竿了。
望着这样的结果,流行云仍然不满,他知道是自己的内力还不够,所以此招的杀伤力不够强。
锦书在旁边看完流行云的演示,知道他有些力不从心。“行云师傅,锦儿练功的时候你就对我说过,功夫不是一天练成的。来吧,我们一起——或者,血如意也是能起作用。”
流行云这段时间的心急锦书已经看出来了,但是练功不是心急的事情。
白天,锦书要去书局。
因为最近书局的生意陷入了一种饱和,所以生意显得冷清了些。锦书想了个办法,贴出了收买书稿的告示,告知那些怀才不遇的才子们若有亲笔所著的书稿可以卖到锦绣书局来,只要审核通过,锦绣书局就可以将其书出版。这个消息也是个爆炸新闻,一时间,又惹来了很多人来书局送书稿。每天,锦书要看很多的手写文章,希望挑出凤毛麟角的书来为书局的经营注入活力。
每天晚上陪着流行云练功,白天在书局看书,日子就悄悄的过去了半月。
静静的坐下来,泡了一杯提神去火的菊花茶,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放下手中的书卷,轻吸着菊花茶若有若无的香味,索性靠在了躺椅上闭眼休息。
“当家的,可真会享受!”如霜走进来,看见锦书这副男子样慵懒惫怠的模样,不禁掩嘴笑起来。
“如霜,我可算知道什么叫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了。我这全部心思可都在书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