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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重生三国之公孙天下-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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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大部落,夏侯兰提议不如合兵一处,以雷霆之势逐个击破,以防鲜卑众部联手。田楷、邹靖等人觉得可行,于是尽起十万之众,分三万与赵云、田楷为先锋,夏侯兰、邹靖压后。

    赵云虽谋略略有不足,但统兵之能,尤其是统领骑兵之能远非一般将领可比,再加上经过公孙续的刻意培养,单就统领骑兵而言,赵云的能力绝对在这个大汉名列前茅,这还是赵云比较年轻,尚未经战的情况下,若历练几年,这大汉天下,能出其左右者,不过三两人,而能稳胜赵云者,恐也就如今尚未出名的温侯吕布。

    一日之后,赵云、田楷先锋部队便遭遇了第一支部落,该部落规模较小,兵力较少,仅有五六千人。鲜卑人长久生活于马背之上,自认为骑射之术,天下无双,所以,虽然五六千人面对三万余幽州骑兵,也浑然不惧,在首领带领下,挥舞着弯刀,叫嚣着向前锋队伍冲来。

    赵云第一次统兵出战,心情难免有所激动,见对方发起冲锋,就要带领队伍冲上去,而田楷虽然武力一般,但却是公孙瓒麾下第一智将,与鲜卑乌桓战斗经验更是丰富。田楷阻止了赵云的冲锋,以枪待令旗,进行排兵布阵。

    在田楷指挥下,邹靖、文则、公孙纪三人分领五千骑兵越众而出,其中,邹靖一路,直扑鲜卑骑兵而去,早早便于马上挂住刀枪,取出弓箭。公孙纪和文则,则纷纷奔向两侧,迂回包抄。

    邹靖所率一部,很快便与鲜卑骑兵交锋,相拒二百余步之时,双方已经开始互泼箭雨。鲜卑骑兵骑射之术精湛,但装备一般;而幽州骑兵,骑射之术一般,但装备精良,两两相抵,双方势均力敌,皆有人惨叫落马,死伤难计。

    几番箭雨之后,双方终于狠狠撞上,鲜卑骑兵个个狰狞的呼啸着,挥舞着手中的弯刀想要将幽州骑兵尽数砍翻在地,他们相信,以汉人骑兵的战斗力,根本不足以与自己对抗。

    但现实,狠狠的扇了鲜卑骑兵一巴掌,幽州骑兵虽然的确没有鲜卑骑兵精锐,但经过公孙续的体制变革之后,配合却十分默契,五人一组,三人持枪,两人持刀,相互配合,远者枪刺,近者刀劈。外加上幽州骑兵装备精良,防护程度远远高于鲜卑骑兵,因此,一经照面,优劣顿显。

    鲜卑骑兵在手中弯刀还未碰到幽州骑兵的时候,幽州骑兵的长枪已经向其刺来,三柄长枪查缺补漏,少有攻击目标能够抵挡住的,而即使有抵挡住的,靠近之时,三柄长枪交叉防御,两把环首刀配合攻击,同样将鲜卑骑兵击落下马。

    两只军队,如同两列快速奔驰的列车,狠狠的撞击在一起,然后,便双双停止了下来,陷入了纠缠战。即使有部分鲜卑骑兵从两侧绕过,继续保持着机动力,也被公孙纪、文则两侧的骑兵介入而拖住,鲜卑骑兵,瞬间陷入了苦战。

    “儿郎们,冲出去!”,长期游射,鲜卑首领十分清楚自己一方陷入纠缠之后的不利性和危险性,于是在挥刀砍翻几名靠上的幽州骑兵之后,高声呼喊着让手下冲出去,只有冲出去,跑起来,他们的战斗力才能够充分的发挥出来,才有战胜敌人的希望。但幽州骑兵怎么可能给他们这种机会,死死的拖住鲜卑骑兵,不让鲜卑骑兵突围。

    “贤侄,你的机会到了!”。田楷见鲜卑骑兵被彻底拖住之后,对早已等候不及的赵云笑道。

    赵云激动的应了一声,于马上笔直的挺了挺健硕修长的身躯,双目之中,一丝丝精光开始闪现,如同午夜闪电一般,明亮刺眼。赵云左手拉起马缰,右手将龙胆亮银枪帅酷的耍了一个枪花之后,倒拖于身后,不轻不重的拍打了一下马屁股,战马嘶鸣,扬蹄而去,驮着赵云冲入阵中。身后,一众幽州骑兵也纵马跟上,呼啸着冲向鲜卑队伍。

    而田楷,则率领其余万数骑兵在后压阵。

    赵云记得,公孙续曾经对自己说过,战场上,杀敌一将,胜屠千军。尤其是对于大将而言,擒贼擒王,才是第一目的。所以,赵云目标非常明确,舞动龙胆亮银枪,便直冲那部落首领而去。

    一名鲜卑百夫长见赵云年轻,升起轻视之心,狞笑着砍翻面前一名幽州兵,挥舞着弯刀朝赵云杀来,在他眼中,面前这个俊朗的如同画中公子一般的年轻将领,已经成为手到擒来的功劳,只要杀掉这个年轻将领,自己就能够顺利晋升千夫长,更上一层楼。而在其身后,一些士兵也欺赵云年少,将赵云当做送到嘴边的肥羊,紧随百夫长后,不断拍马向前,唯恐慢了抢不到功劳。

    赵云见一众鲜卑士兵朝自己扑来,越是靠近,激荡的心情反而越是平静,之前,颤抖的握枪的双手,也不抖了。

    或许,就如小师弟所说,自己就是天生的战将吧!赵云心中这么想着。

    “哈哈!功劳归我也!”,那百夫长眼见自己与赵云撞上,兴奋的大喊一声,举起弯刀,便准备凌空劈下。

    赵云见此,面色冷酷,眼中精光一闪,捕捉到这百夫长的破绽,一枪探出,随即收回,电光火石。而后,赵云也不理会那百夫长,继续向其身后的众多鲜卑士兵扑去。那百夫长见赵云竟然无视自己,心中怒吼一声,手上力道再加几分,就欲一刀将赵云劈成两半,但突然间,他感觉自己浑身的力量不知为何快速流失,就如同被刺破了底部的水桶,一泄如注,最后,甚至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天地倒转,噗通一声跌落在地,没了最后的视野。此时,自那百夫长脖颈处,一股鲜血涓涓流出,沾染了青青芳草。

    赵云越过那百夫长后,眨眼之间,又连续探出三枪,三名鲜卑士兵只感觉脖颈处微微一凉,便失去了所有感官,连自己如何中枪,都没有搞清楚,一头栽落下马。

    探出三枪之后,又有数名士兵已经靠近自己,此时,再挑刺已经来不及,赵云收回长枪,以身体为中心,狠狠一抡,长枪带着一圈残影,将周围五六名士兵尽数扫落。赵云的力量,也是世所罕见的。

    如此,鲜卑士兵凡是与赵云相遇,便一触即溃,赵云挺龙胆亮银枪,在万马之中纵横睥睨,如入无人之境,左冲右突之间竟无人是其一合之敌,不过盏茶时间之后,就已经从外围杀入到中心地带。

    那部落首领远远见得赵云如神将临世,无可抵挡,并直指自己而来,自然知晓赵云想要击杀自己,以乱军心,于是,一边不断招呼卫兵保护自己,一边亡命的往外突围。

    赵云见那首领想逃,岂能如愿,抡起一枪将周边敌兵扫净之后,挂起长枪,取弓搭箭,一箭望那首领射去。箭去流星,可惜,被一名卫兵挡住,未能射中那部落首领。赵云也不急,再次取出一根箭,弯弓、瞄准、射击,这一箭,巧妙穿过三名卫兵之间的缝隙,正中那鲜卑首领的后背,其惨叫一声,翻身落马。

    赵云暗暗欢呼,但面上却平静如常,收好弓箭,擎起长枪,高呼一声,“尔等首领已死,反抗无谓,速速下马投降,降者不杀!”。

    赵云记得公孙续说过,战场上,不杀降者是击破敌人抵抗之心的最佳方式,只要主将在军中的威望未达到让所有士兵为其而死的地步,投降不杀,永远是结束战争最好的办法。因为,只要能活着,没有人愿意毫无价值的死去。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赵云很赞同这句话。

    果然,鲜卑士兵见首领果然死亡,而自己又被重重包围,逃生无望后,皆哀叹一声,神色落寞的相继放弃了抵抗,弃械投降。

    汉狗,要变成狼了,草原,危险了!

    此一战之后,不过十日时间,先锋队伍便一路击溃四路鲜卑兵马,击杀俘虏鲜卑士兵三万余人,赵云在不断的战斗之中,成长十分迅速,已经逐渐有了无双战将的气势,令田楷等人啧啧称奇。田楷见俘虏人数较多,恐聚众生变,便与夏侯兰、赵云等人商议之后,收缴兵器马匹,尽皆放回部落。

    众多鲜卑士兵皆以为自己生还无望,未曾想竟然被放回部落,这种地狱天堂的转变,让一些鲜卑士兵甚至激动落泪,对出面释放他们的赵云、夏侯兰二人感恩戴德,称赵云为“俏将军”,夏侯兰为“仁将军”,盖因赵云省得十分俊俏,仪表不俗,而夏侯兰,则仁义大度。赵云虽不喜这称呼,但也无可奈何。

第50章 夏侯生疑,备战拓跋() 
辽阔无际的草原,如同一片碧绿的大海,和煦的微风自草梢拂过,带起一波波轻柔的涟漪,荡来荡去。

    苍翠欲滴的嫩绿碧草,好似一个个欢快的小精灵,在漫漫绿海中,尽情的晃动着自己的小脑袋,和微风握手,和太阳打招呼。

    草原,是静谧的。即使,有沙沙的青草相互拥抱的摩擦声,也反而更加衬显出这片草原的宁静及祥和。

    夏侯兰反手轻轻托举着倒攥的长枪,让枪尖自草头掠过,心中,却是另外一番滋味,“或许,你们并不知道,这片草原,早已不宁静了吧!又或许,你们知道,只是,你们不在乎,毕竟,再多的纷扰和血腥,最终,也抵不过岁月的侵蚀,终要归于埃土!”。

    夏侯兰之前没见过草原,初见这千里绿茵,心中很是喜欢,尤其是当醺柔的微风带着草原泥土特有的清香拂过脸颊之后,就像是母亲的手,温柔的抚摸着面庞,令人心醉。夏侯兰实在不想,让战争的铁蹄践踏这片净土,也不希望腥红的血液沾染这青青草地。只是,有些事情,并不是你不想,它就不会发生,就像历史的巨轮,无论多少人想要阻止其前行,但其依旧滚滚向前,不可抵挡。

    可能因为草原的宁静,让夏侯兰的内心,也难得的平静下来,让其头脑更加清醒,能够更加清晰的思考。

    “七天了,却丝毫没有见到鲜卑的身影,是被杀怕了?还是另有图谋?”,自赵云连续击败三路鲜卑骑兵之后,其余的鲜卑部落,便如同销声匿迹一般,踪影全无。赵云一路纵横睥睨,成长迅速,也逐渐形成一种淡淡的孤傲,可能赵云自己尚未察觉,但与赵云朝夕相处的夏侯兰却敏锐的感觉到了赵云的这一丝变化。

    虽然担心赵云会因为这一丝孤傲而吃亏,但夏侯兰并没有觉得不对,公孙续曾经说过,身为统军战将,就要有睥睨天下的气势,要有那种无畏任何对手,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无双霸气,将军的这种气势和精神,会影响到整个军队,进而成为一种军胆,甚至军魂,能够让军队迸发出超常的战斗力。

    只不过,公孙续还说过,无畏可敬,无知可耻,明智实力悬殊,毫无胜算,已经以卵击石的,那叫愚蠢,只会葬送了整个军队,连累战争。夏侯兰担心的就是这一点,但是他又觉得,赵云应该不会。

    只是,正值青年,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赵云,真的不会吗?

    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公孙续始终给夏侯兰和赵云的灌输这种太祖的战争思想,深入夏侯兰心中。所以,虽然一路凯歌高奏,但夏侯兰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夏侯兰不知道公孙续哪来的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思想,但不得不承认,其中蕴含至理。所以,即使接连大败鲜卑,认为鲜卑骑兵不过如此的夏侯兰,依旧在战术和策略上高度重视鲜卑,时刻关注鲜卑的动态,以便及时应对。

    夏侯兰认为自己一路兵马齐力向前,集中力量,以不变应万变,是一种十分稳妥的策略,虽然自己一方在兵力上与鲜卑相差无几,但实际战斗力,却与鲜卑相差很多,毕竟这十万兵马,不是白马义从,更不是幽灵。若自己分兵应敌,很有可能被鲜卑各个击破,如此,远不如集中力量,反过来将鲜卑逐一荡平。

    鲜卑部落之间的关系并不融洽,部落之间的距离也比较远,所以开始时候夏侯兰和田楷都认为鲜卑部落之间尽数联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这一路行来也证明,遭遇的三个部落的确没有联合。

    但不知为何,这七日间一直未遭遇鲜卑骑兵,虽然草原辽阔,田楷和赵云等人都认为正常,可夏侯兰隐隐之中总觉有一丝不妥,鲜卑主动迎来,己方主动迎去,即使草原再辽阔,可连斥候兵都未探得丝毫消息,这就有些蹊跷了。

    夏侯兰凝眉锁额,端坐马上,思维飞速运转,他在思索,到底有没有一种可能,在鲜卑王不在的情况下,鲜卑众部落还能联合起来,并且摒弃部落之间的仇怨,听从统一指挥。如果真是如此,问题就麻烦了,零散的鲜卑不可怕,但若聚集起来的鲜卑就可怕了,尤其在草原上,几乎少有军队能够与其抗衡。

    思来想去,几乎想破脑袋,夏侯兰也没有想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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