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混王 不乐无语 >

第3章

混王 不乐无语-第3章

小说: 混王 不乐无语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点像,月牙湖泊标识在沙漠边缘,边缘接壤是一大草原,顺着路线图看下去,靠东是一关隘标识的图案,再往下看已经是卷轴的尽头,关隘标识上却有一个大大的“天”字,瞧那界线的延伸,这“天”的版图应该不小与“狼”。



  将羊皮卷轴裹好,林少宝拿起了那信封模样的纸袋,上书有“镇西王”三字。



  纸带没有封口,打开一瞧,里面折有纸笺,抽出纸笺展开,繁体隶书小字映入了眼帘。看惯了简体字,林少宝看这繁体字颇为吃力,几行看下来,还好,字里行间言辞简洁,没有那种咬文嚼字般的深奥。



  林少宝手里的纸笺的确是一封信,信笺里的内容不是很多,林少宝也只能大致明白里面的意思,这是一个叫何成的使节写给镇西王的信,信里内容提到西域一个叫大狼国的地方。言辞间透露大狼国是西域强盛国家,近期不断蚕食周边国家及部落,一些依附天朝上国的小国家已经归附于强盛的大狼国,并向大狼国纳贡。



  信中内容透出,羊皮卷轴里划了圆圈的国家就是大狼国已经占领的附属国。这封信的内容主要是提醒镇守天朝上国边关的镇西王,大狼国的野心已经对天朝上国形成巨大威胁,预示大狼国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发动对天朝上国的战争云云……



  看完信笺内容的林少宝满脑子糨糊,妈妈的,天朝上国?大狼国?这他娘是什么国家?自己又是在什么朝代?好歹也混了两年高中,从夏商周以及春秋战国秦两汉……再到唐宋元明清,林少宝自问对历史上的历朝历代的名称还是知道那么一点点,但这信中的国家名称压根就没听说过。



  靠!说不定读大学就能知道这些国家名称,可惜高中没念完,看来自己是孤陋寡闻了,林少宝自我解嘲着。



  那些死人的穿着应该是古代人没错,林少宝略微分析了下,写这封信的人应该是天朝上国出使西域的使者,信面上的繁体字体很明白,天朝上国又在东方,估计就是现代中国的前身,而大狼国应该是西域的什么国家。



  林少宝顺手将信纳入了怀中,凭直觉,那天国上朝应该是自己以后要去的地方。林少宝隐隐感觉这信有用,信中提到何成本人亲自描绘的西域国家分布地图,应该就是那羊皮卷轴,将这养皮卷轴与信交给镇西王,说不定能发一笔大财。



  想着有财,发林少宝心情立即大爽,暗呼运气不错。这叫何成的使者估计是出使西域归来遇到什么意外死在这里,他与那些护送的军士弄不好就是那劳什子大狼国的人给宰的,这信与地图没落在大狼国人手里当真是运气……



  林少宝步出破烂帐篷,天上的日头正毒,搭了手棚遮住刺眼阳光。此刻,林少宝心里一阵郁闷,如果这小绿洲就是地图上所标的地方,离天国上朝的边界都怕有几千里地吧?虽说这绿洲处在沙漠边缘,但没马没骆驼要出这沙漠谈何容易,难不成靠两脚走出去?一想到天国王朝在几千里之外,林少宝大好的心情瞬时黯淡。



  就在这时,林少宝瞧见月牙湖畔有什么东西在动,再一细瞧,大喜,马!还是三匹马!正在湖边饮水,正念着什么代步,就有马出现,林少宝欣喜若狂,这他娘的简直神了。



  但很快,林少宝欣喜若狂的心猛的咯噔一下,有马出现应该就有人,林少宝脑海里瞬间闪现出那些死人的惨状,大惊!乖乖不得了,该不会是那劳什子大狼国的人杀回来了吧?



  心到动作到,林少宝动作麻利的猫着身子,朝湖畔一簇齐腿弯高的杂草快步猫去,杂草从还有几米远,林少宝一个趴扑就扑倒在地,手脚并用的几个匍匐前进,将身子隐入草丛中。



  压抑着有些喘的气息,林少宝侧着耳朵倾听,没什么人声动静,再探头瞧那三匹马,那马儿已经灌饱了水正在湖畔啃草。



  三匹马身都有马鞍,但前后左右并没什么人影出现,林少宝心里微微有些纳闷。



  那三匹马显然是饿坏了,连马头都不抬一下的专注啃草,咀嚼啃草声连远在几十米开外的林少宝都听得见。林少宝趴伏在杂草丛中,耐心的又躲藏了好一阵子,见鬼影都没有瞧到一个,此刻,林少宝不再似先前害怕,这三匹马估计就是那些死人的座骑,不是中途跑回来的,就是在那些死人遭受袭击时受惊跑丢的。



  老马识途这个典故林少宝还是知道,这三匹马八成是自己寻到这绿洲来吃草饮水。



  想通此节,林少宝心里大乐,霉得起冬瓜灰的自己居然还有这好运气,流落到这鸟不生蛋的荒漠,没被饿死也没被冻死,准备离开了,还有代步的马自动送到眼前,这运气简直不是盖的。



  确定周遭再无异常动静,林少宝大着胆子站起身来,朝几十米外那专注吃草的马儿走去,走近湖畔,当离其中一匹马很近的时候,林少宝动作放得很慢,脚下非常小心,生怕动作大了将马儿惊跑。



  那匹马对林少宝的靠近没什么反应,依然自顾自的埋头大嚼面前的水草,林少宝离马身越来越近,几乎伸手可及,见马还没有逃跑的意思,林少宝瞅准耷拉在马脖子下的缰绳一把抓去。



  缰绳稳当在手!马也没受惊,林少宝心跳得砰砰的,心里乐坏,妈妈的,这么容易?



  牵着缰绳,那马乖乖的跟着林少宝朝一颗树走去,只是抽空埋头啃两下草。



  这马显然饿了,林少宝寻了棵下面长有杂草的树,特意将缰绳栓到树底部好便马吃草。



  如发炮制,三匹马估计被人训练得不错,一点都不怕人,另外两匹马没费多大事就被林少宝弄到手,分别找了两颗树栓上,树下草多,估计够它们填饱肚子。



  此刻已是下午时分,阳光依然刺眼,拥有三匹马的林少宝并不急于赶路,回到帐篷,将吃的以及羊皮卷轴找了一张破布包裹收拾了一下,又从散落在地下的物件里扒拉出皮水囊,到湖边将水灌满以备路上之用,忙和收拾一阵子,日头已经西移,暮色渐渐降临……()会员整理

第一篇 第005章 人烟

      一夜无事,东方露出一丝晨曦的时候,早睡的林少宝起了个大早,到湖边洗了把冷水脸,用了点干粮后,准备出发。



  将简单收拾好的行李分放到马鞍上,再将昨日拣的头盔扣在了脑袋上,系好腰牌,腰下再挎一把带鞘钢刀,骑上马,活脱脱的一古代军士造型,此刻的林少宝显得意气风发,只是他心里自己清楚,这军士行头是从死人身上扒拉下来的,十足的冒牌货。



  太阳东升,金色的阳光穿透了云层洒向荒漠,有天上的日头为坐标,林少宝估摸着东边的方向打马前行,胯下一匹马,马屁股后还牵引着两匹马,路途再遥远,也不用担心将马儿累着。



  沙漠的日头颇毒,林少宝并不急于赶路,当受不了毒辣的阳光时,就找一背阴的沙丘歇息。一路上,林少宝选择了清晨与傍晚赶路,午后则睡觉养神。在大漠里行进,林少宝主要以日月与北斗星来辨别方向,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已经在大漠里缓行了三日三夜。



  三日下来已是人困马疲,好在干粮与水还充足,倒不担心渴着饿着,只是为马儿准备的干草逐渐见少,5个水囊的水,3匹马就干掉4个,形式严峻,再行不出这沙漠,这三匹马儿怕是撑不下去了。马完蛋,估计林少宝本人差不多也玩完,不过颇有金刚猪精神的他已经想妥当,到时尽管宰马喝血求生存了。



  次日一早,行出十余里路程,眼前横跨着一个大沙丘,沙丘不是很高,但横向连绵数十里,一眼根本就望不到边。估计方向,得翻越过这大沙丘才行,沙丘颇陡,骑马是翻不上去。



  林少宝跳下马,拉着缰绳,深一脚浅一脚的朝上攀爬,连扑带滑的直累得气喘吁吁,终于攀上了沙丘顶端。



  当喘着粗气的林少宝瞧见沙丘之下一簇簇低矮灌木丛的时候,狂喜!再往远处眺望,灌木丛边缘一眼望不到边的绿,羊皮卷轴上的图标显示,那是草原,顺着草原最多再行两日就有地名标识,妈妈的!终于走出这鸟不生蛋的沙漠了!



  蓝天、白云、绿草,景致迷人,终于可以享受下纵马奔腾的快感,啃够青草的马儿也是颇给林少宝面子,四蹄翻飞,风声呼呼,撒开蹄子就是一阵狂奔……



  果然就如羊皮卷轴标识的一样,在这呈狭长形的草原行了两日,已经能看到成群的牛羊,有牧放的牛羊就会有人烟,虽然林少宝还没瞧见什么牧民,但老远已经能瞧到一些房屋的影子,一排排一幢幢,房屋还不少,那应该是羊皮卷轴上标识“临”的地名。



  林少宝压抑着激动的心情,忍着没有向那房屋处狂奔,而是策马缓行,人生地不熟,怎么着也得小心一点。



  随着房屋的在视线内逐渐清晰,隐隐能瞧见房屋前围有木围栏,靠围栏中央处似乎开有一大门,大门内外,不时有人影进出行走。



  哈,有活人!林少宝乍一瞧到有两条腿行走的人,心跳就不由加快,巨激动!好几天没瞧一大活人了,相信以前即使瞧到一极品大美女都没有他现在这么激动。



  渐渐近了,木栏外还有一河沟,不行到近前还真瞧不到沟内蓄有流动的河水。



  此刻,林少宝已经能瞧清楚大木门上方的横梁上书有“临西镇”三个红色大字,估计这临西镇是一边陲集镇。与此同时,他也瞧到了门口进出的那些人,穿着奇特,有像蒙古族的服饰,有像牧民服饰,还有的则是长袍宽衣,这些人的头上或长发盘起扎一方头巾,或戴宽帽、或扎冠,服饰各异,色泽不尽相同,装扮很有古风,总之眼前这些人的一身行头,绝对是林少宝在现代社会中没瞧到过的。



  服饰希奇,相貌倒是正常,俩耳俩眼一鼻一嘴,该有的零件都有,瞧这些人的容颜,跟东方人差不多,林少宝隐隐约约的还能听见门口扎堆聊天的人冒出两句国语。



  都是东方脸蛋,有着听得懂的语言,有这么多活生生的人出现在眼前,此刻的林少宝心里宽了不少,运气不算坏,没穿越到什么怪兽天堂。



  也许是林少宝一身甲胄的军士行头,当他策马过了那木桥进入大门的时候,门两旁的人纷纷避让,生怕挡了他的路一般。



  就在这时,门口那些纷纷避让的人们突然向林少宝的身后涌去,嘴里还欢呼有声,林少宝微觉奇怪,转头瞧了一眼,嗬,在草原的西北方向出现了一个马队,由数十匹马组成的马队后似乎还跟有步行的人,一眼望去,怕有200人多人。



  妈妈的,来的是些什么人?此刻,林少宝有些后悔身上的军士行头,万一遇上什么敌国的队伍,第一个倒霉准时自己,枉死了连烈士都捞不到一个。



  林少宝心里正琢磨着要不要逃命先的时候,迎面又奔出几名穿宽衣长袍的人,步履匆匆间,林少宝听到了几人嘴里的对话声。



  “快去看,张老板的马队回来了。”



  “真回了?哈哈,货还不少,赶紧去瞧瞧。”



  “啊哟,张老板从死亡谷弄那么人奴回来,这次又大发了。”



  “那还不赶紧了,早点下手,晚了可没你我的份。”



  “对对…。。快去…。。”



  随着这几人的快步向草原奔去,林少宝从这几人急匆匆的对话中算是听明白了点,那马队不是什么要命的,感情是一商队。



  只是眼前又奔出数人的话语林少宝就听不懂了,什么“几里顶瓜拉,七七叉蒙蒙巴”的,搞球不懂,不知道是哪个民族的鸟语。



  身后草原上出现的马队热闹没什么好凑的,林少宝策马向集镇内走去,集镇内的土路宽大平整,两侧平瓦房简单古朴,从两侧平瓦房的门脸瞧去,门脸内大多都是商铺,商铺内陈列着日常杂货以及皮毛、药材等等货物,就连锅碗瓢盆也是应有尽有,一些摆满各种货品的摊位也是一家连这一家。



  集镇的商业味颇为浓厚,人畜也是不少,这些人或闲逛,或牵马、或溜驼,或进出两侧的店铺,来来往往很是热闹,繁华异常,人太多,林少宝只得牵马步行,夹杂在人堆里左瞧右瞧大为新鲜。



  集镇中央这条宽阔的土路还没走到一半,林少宝兴奋起来,妈妈的,这繁华的集镇不但商铺林立,间或还开着酒肆饭馆,更令他心�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