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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逆臣-第2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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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炎,朕不是好好的么?

    爱卿躺在一张紫檀木镂空雕花锦榻上,对脸色铁青的炎,笑着说道。

    昨日,他和景霆瑞在下朝之后就失踪了,刚巧炎来找他,不见人,自然着急。

    小德子被追问得没办法,只好坦白说,皇上身边有景将军伺候着,殿下您别忧心啦。

    这话不说还好,一提到景霆瑞,炎就跟炸毛的猫儿似的,气得直跳脚。

    凭什么就由他一人照顾皇上?要出了什么岔子,你们担当得起?!

    这是小德子一字不漏地复述给爱卿听的。

    以至于,今日一下朝爱卿就召见了炎,并微笑着告诉他,自己很好。

    容臣弟说句不中听的话。炎面色肃然,您今日在大殿上总是坐不安稳,是景霆瑞的错吧!

    什、什么?!

    爱卿耸直脊背,一个寒噤滚过全身!他已经很注意自己的仪态了,就算腰酸软得不像话,也忍着没吱声呢。

    要不是他带您在猎苑骑猎一整日,您今天怎会这般疲倦?身为臣子却不知分寸,实在是……!

    你别生气,毕竟是朕强迫他的嘛。爱卿差点忘了自己撒的谎,一滴冷汗滑下脸颊,他伸手抹了去。

    这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动作,却让炎盯着爱卿俊俏的脸,忘了一肚子的怨愤不平。

    爱卿白皙的脸庞和往日一样,只是多了一分桃粉色,就像宫女的胭脂,不,比胭脂可要漂亮多了。

    因为频频打着哈欠,爱卿眼角噙泪,长长的睫毛看起来分外湿润。这诱人的肤色、眼波,都让炎看得入迷。

    等反应过来时,他的手已经摸上爱卿的脸颊。

    怎么了?爱卿抬头,困惑地望着他。

    很热的话,身上就别捂着薄毯了。炎心跳耳热,飞快地应道,指尖拭去爱卿鼻上的汗珠。

    是呢,光顾着听你说话,都忘了这事。爱卿笑嘻嘻地掀去身上的毯子,那是小德子怕他睡着了会受寒而披裹上的。

    末将参见皇上。景霆瑞突然来了,跪地行礼。

    炎本想质问他为何不懂得悉心照顾皇帝,但因方才的事情,他的心弦也乱了,便打躬作揖道,臣弟先行告退。

    嗯,你下去吧。小德子,送殿下。

    是!

    小德子领旨,送永和亲王出门后,不忘摒退其他宫人,只留下皇上和将军独处。

    景霆瑞才要开口,爱卿便扭过头去,哼,你如若要道歉就免了吧。

    末将不知道皇上您说的道歉,是指哪件事?景霆瑞走到锦榻旁,声音低沉地道,倒是您和炎殿下的感情,当真是要好得很。

    察觉到景霆瑞话语里明显的不悦,爱卿蹙眉回头,你说那个干什么?我和炎一直都是这样好的,倒是你,说什么伺候我沐浴,结果……!

    那、末将有惹您不快了吗?景霆瑞又挨近了,他的铠甲下摆就贴着爱卿的手指尖。

    朕……!爱卿顿时涨红了脸,可也不想认输地抬头瞪着景霆瑞。

    嗯?景霆瑞弯腰,近距离地凝视着爱卿那宛如黑水晶一般的眼眸。

    朕没有不开心!爱卿的手抓紧了龙袍,朕只是……!

    能把您的手给我吗?景霆瑞突然道。

    咦?虽然纳闷,爱卿还是伸出右手。

    景霆瑞温柔地牵住它,并翻转过来,下一刻,有一块温润的东西放入了爱卿的掌心。

    这、这个是……?!

    爱卿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温润细腻的质地,仅仅是触摸到就能沁入心脾,再看那巧夺天工的雕刻工艺,一只喜鹊昂首立在盛开的梅树上,表达的是喜上眉梢的寓意。

    爱卿对它并不眼生,事实上,他一直惦记着这价值□□的玉佩,到底是谁送给景霆瑞的?

    不过,和上次见到它相比,多了一根墨绿色的丝线,它串住玉佩上方的孔洞,且丝线间缀有六颗镂空雕刻的翡翠、玛瑙珠子,是更加的精致昂贵。

    这是祖传的玉佩,到底传了几代人,连我母亲都说不清,只是说它并非普通的玉石,贴身佩带可驱散邪病、强身健体。如今她将玉佩传给末将,而末将也没有什么值得送您的东西,就当是借花献佛,还望皇上不要嫌弃。

    景霆瑞低沉的声音真是赏心悦耳。

    原来这是给朕的……?!爱卿眨了眨眼睛,因为这突来的惊喜,而有些无法置信。

    怎么,您已经见过了?景霆瑞显得很意外。

    不、不,只是似曾相识啦。爱卿连忙掩饰地笑着,宫里头,少不了玉佩玉环,可是,你送给朕的,哪怕只是一条丝线,也是最最珍贵的。更何况这宝贝还如此地稀罕。你——可别反悔才好!

    末将岂敢,再者,您送给末将的虎佩,才是最为贵重的。

    那只小猪吗?爱卿腼腆一笑,心里很是开心,朕雕刻的手艺那么差,难为你还把它当宝贝。

    皇上。

    景霆瑞早就想把玉佩交给爱卿的,但为了配上一条好绳,还花费了一些时间去寻找,也想过爱卿是否喜欢?

    眼下看来,这份担心是多余的,他和爱卿一样,拥有着相同的心意。

    当然,景霆瑞并没有告诉爱卿,这份传家宝是给媳妇的。

    嗯?爱卿正一脸喜悦地把玩着玉佩,才抬头,就被景霆瑞吻住了微笑着的红唇。

    会、会有人看见的!爱卿立刻慌张地往后躲了躲,但到底还是被大手勾住脖子,唇舌紧密地缠在了一起。

    唔……不要这样舔……嗯嗯……算了,只要不做那个就行了。

    爱卿的脑袋里各种思绪激烈碰撞,有些无法抗拒景霆瑞的深吻,而心里一旦有所妥协,身体就更加倾向于对方。

    只是当爱卿发现苗头不对,当真地想要挣扎时,已经沦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境地了。

    好在第二日是爱卿的休沐日,否则,还真得告假才成。

    。。。

第124章() 
夜已经深,青铜院内安静得很,只听得毛笔蘸墨,以及烛花轻爆的声响。

    景霆瑞伏案书写着兵部的公文,在宫内任职武将,除去白天的训练士卒,操演阵法,显然要阅读批写的文书也不少。

    朱窗都敞开着,从远处传来几声闷雷,风也呼啸起来,一下子吹散了屋内的闷热。

    有道人影在林立的书架旁晃动,过了片刻,他拿着一本兵书出来了,是吕承恩。

    近期太医院并无要紧事,吕承恩就总往青铜院里跑,美其名曰是给将士们准备一些祛暑解乏的汤药包,实则是伺候在景霆瑞身边,谋划着一些事。

    要下雨了。

    吕承恩在另一张书案前坐下,一边翻阅着他其实不怎么感兴趣的兵书,一边说道。

    嗯,你先回去吧。景霆瑞应道,手中的狼毫笔没有一丝停顿。

    您又要熬通宵?吕承恩还不想走,把手里的书拿起又放下,就算皇上恩宠,也请将军多注意身体。

    近几日,皇帝一得闲就召景霆瑞去议事,旁人兴许不知道,可吕承恩心里清楚所谓的议事,不过是他们花前月下的谈情说爱罢了。

    皇上和将军情投意合,不,应当说,堂堂天子竟愿意委身于臣子,这种连江湖上的说书人都编造不出来的离奇故事,竟然活生生地发生在自己眼前,吕承恩不能说不惊讶,只是他更不想景霆瑞有任何危险,因此才会时不时地出言告诫。

    他作为景霆瑞的幕僚,不管是刀山火海,只要景霆瑞一声令下,他就不会回头。

    吕承恩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勇气和忠心,从小他就是百年药铺的少爷,玩世不恭、衣食无忧,偏偏就把自己的一颗心,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这位冰山将军。

    你是太医,我若有什么事,你能救我。景霆瑞头也不抬地说。就这么不负责任的,把问题重新抛回给吕承恩。

    ——那砍掉的头,我也能重新接上吗?

    吕承恩在心中苦叹,但是被景霆瑞深深信任、并委以重任的喜悦,让他的嘴角不由上扬。

    但喜悦仅仅是片刻的,不久,吕承恩便想到什么而脸色一沉,说道,皇上对您越是宠爱有加,宰相便会越敌视您,我担心宰相府的人,又会对您不利。

    上次礼亲王府一事,本来人证物证俱在,两三天便可查得一清二楚,但偏偏贾鹏等人从中作梗,极尽所能地陷害景霆瑞,将一件本不复杂的案子,硬生生搅合成了连皇上都进退维谷的大案。

    我知道。景霆瑞的笔尖稍稍停顿,而后问,他该来了吧?

    嗯。算算日子,应该就是在这两日到。虽然景霆瑞没有提起他的名字,吕承恩却能马上把话接上。

    这就行了。景霆瑞微微点头,便专注于手里的公务。

    吕承恩没有办法,轻声叹气之后,也只能拿起书,硬着头皮翻看起来,但没多久就睡着了。

    待天亮起时,景霆瑞已不见人,听侍卫说是出去点兵操练了。

    都不困乏么?真的不是人……。

    吕承恩揉着红肿发涩的眼睛,如此感慨着,可转念一想,宫里千斤的重担,他挑着七百呢,岂能悠哉度日?

    罢了,我亦有事要办。吕承恩用冷水洗了脸,醒了醒神,便赶回太医院操持去了。

    ※※※

    明媚的朝阳抖开彩衣,驱散昨日夜里的乌云,大燕的皇城睢阳就像是一座巨大的云彩之城。

    一位身穿灰布长衣,头戴巾帽,手里牵着一匹骏马的少年,似乎被眼下的繁华景象给惊呆,就这么举目四望。

    他刚满十四岁,来自北部乡镇宁远,父亲开着一家私塾,教育乡绅富商子弟,怎么说家乡也是民居稠密,美丽富饶之地。

    但是他才到皇城,就被那山高似的城门给惊呆,守城士兵铠甲锃亮,威风气派的样子,让他的心情也跟着激动起来。

    这里就是皇城……!

    少年越往里走,人潮就越汹涌,街巷如蛛网密布,却又规划得整整齐齐。

    这儿是绸庄一条街,那儿是粮油一条巷,每家铺上都悬有字号匾额,处处可见历史。

    还有一些他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店铺,门口挂着长着大獠牙的虎头,那虎眼就跟鸡蛋那么大,当真要吓死人。

    少年没敢往店里去,只是顺着五颜六色的人群,随着马车驴车牛车,往皇城的深处走,他无需登高远望,都能看到皇宫金灿灿的屋瓦、红彤彤的巍峨宫墙,就好像云端仙界一般。

    他伸手摸了摸袖管里的军令牌,本想尽早去宫内报道,却不想肚子一阵打鼓,冒雨连夜赶路,此刻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既然都到了,不如先去祭一祭五脏庙。少年微微一笑,便往一家人头挤挤的食肆去了。

    满堂鲜在朱雀东大街上,以制做烤鱼、祖传酱菜闻名。

    它的菜肴大到花鲢鱼头,小到姜葱蒜末都是鲜香味美。此时都是赶来喝早茶的客人,这出名腌制酱菜都上了桌,有红萝卜片、姜芽、蒜头、韭菜花等。

    别看都是些百姓小菜,里头名堂可大了,红萝卜收进来时,是论个付钱的,每一个都要精挑细选,任何一个菜叶既不能生虫,亦不能干瘪,往往几车的料,才收拢那么一筐可用的。

    原料如此考究,腌制过程就更别提多繁琐了,还有百年相传的秘方,所以,这么不过手心大的一碟酱菜,就要一吊钱。

    自然,店里坐的都是些提着精致鸟笼、锦衣华服的老爷子。少年爱吃酱菜,包里的银子也足够,并没计较那么多,就找了一个二楼僻静的位置坐下。

    小爷是从外省来的吧。店小二很热情,擦台抹凳、倒水奉茶,并没有因为少年风尘仆仆的样子,就有所嫌弃。

    嗯。少年点头,喝了口热茶,正要问些什么,就听得临窗的位置一阵喧哗。

    今年高中的,必定是爷这几位兄弟!

    自称爷的男人,其实年纪不大,顶多二十,金锁片嵌宝石的项圈、蓝绣雀鸟的绸衣,整一个珠光宝气。

    可是周围的人对他都异常客气,哪怕是些花白头发的老头子。

    贾少爷说得极是!一抽着烟斗,镶着金牙的老头说,老夫看这几位学生,面白眉清,身材挺拔,不但能高中,还仕途昌顺啊。

    少年不禁扬了扬细眉,忍不住暗叹一句,我没听错吧。

    店小二见他一脸困惑,便笑道,没错,他们是在称赞那几位小爷长得好,是当官的料。

    这长相和仕途有何关系?少年问道,若是武举,倒是需要身材魁梧的。

    因为皇上年少,朝官又都是上了年纪的,所以,这次科举有意要选几个才貌双全的后生作伴呢。店小二一副很了解内情般地说。

    你是怎么知道的?少年更惊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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