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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穿越者-第2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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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渐地,杂音越来越大,整支队伍都陷入了悲观和怀疑的情绪中去,边疆戍卒的生还率极低,这些老兵经历了无数次生与死的考验,个个都是尸山血海里出来的,好不容易退居二线,充当大营留守,现在又被大将军的外甥假传将令带出去送死,他们岂能轻易就范。

    霍去病毫无察觉,在他印象中,士兵就是毫无自主意识的一群木偶,听令而行,军令如山,动辄斩首,没有人胆敢违抗和怀疑上司的命令,所以当手下几个军侯提出质疑的时候,他勃然大怒,手按住了剑柄。

    “练兵而已,诸位都是百战老将,连练兵都怕成这样?”旁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是老师在说话,刘彦直一身皮甲,头顶铁盔,眼睛在盔沿的阴影下,他是作为霍去病的贴身卫兵出现的,旁人也不怀疑。

    “对,练兵。”霍去病道。

    听了这话方才放心,各自散了,队伍继续前行。

    “应该让我斩了他们!”霍去病恨恨道,毕竟是十七岁的少年,对于如何管理部下的理解非常简单粗暴。

    “杀了这几个军侯,谁给你带兵?”刘彦直轻轻说道,“为将者,恩威并施,最主要是给部下希望。”

    霍去病似懂非懂,这一次小挫折让他不大开心,挥鞭抽在马屁股上,纵马疾驰,骑术这东西不在于天赋,完全是熟能生巧,匈奴人自幼长在马背上,五六岁就能用小型弓箭射兔子了,但汉家儿郎哪有这个条件,骑兵们都是入伍之后才接触到战马,骑术能比得过匈奴人才怪,而霍去病的生活环境非常优越,男孩子从小就跟着舅舅学骑马,马上功夫倒也不差,士兵们见主将弓马娴熟,不是想象中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公子,此行又只是拉练而已,一颗心放回肚子里了。

    一夜过去了,霍去病的新鲜劲也过去了,长时间骑在马背上的后遗症出来了,他娇弱的屁股被马鞍子磨出了血泡,大腿两侧也红肿了,而且行军途中极其艰苦,风沙大不说,吃的也差劲,仅仅是管饱而已。

    戍卒们的生活很苦,即便驻扎在营地里也不过是吃些粟米稀饭,面饼咸菜而已,偶尔有些瓜果副食,只有出征之前和大胜之后才有酒肉犒赏,平日里极少摄入动物蛋白,行军打仗的时候连热饭都吃不上,只有干硬耐储存的死面饼子和咸菜。

    军用咸菜制作复杂,拿一尺粗布,用一升老陈醋浸泡,曝干,剪成一寸寸长的尺度,进食的时候就将醋布片放在嘴里干嚼,以此增加食欲,或者用三升豆豉捣成膏状,加五升盐捻成饼子,晒干,一顿饭吃枣核那么大一块就够了。

    这样粗陋的食物,锦衣玉食长大的霍去病实在难以下咽,他推说不饿,一口干粮也不吃,可是肚子里咕咕的声音出卖了他。

    亲兵递上水囊,霍去病喝了一口就吐了:“这是什么水?”

    “池塘水。”亲兵答道,从大营里带出来的井水已经喝光,现在水囊里装的是从绿洲池塘里打来的水,这池塘平日里是野马野驴野骆驼们喝水的场所,水质浑浊,还飘着骆驼粪,能好喝才怪。

    “这种水人怎么能喝,洗脸都不配!” 霍去病质问道,此言一出,周围无数目光投射过来,士兵们一个个嘴唇干裂,面色漆黑,肮脏的手上拿着面饼子,小心翼翼的喝着珍贵的水,这个小水塘无力供应八百骑兵,两千多匹马的饮用,能喝上一口水已经很难得了。

    “赏给他们吧。”霍去病有气无力道,他终于知道打仗的艰辛了,这还只是行军,没遇到匈奴人的兵锋呢。

    但他宁愿渴死,也不想喝带着骆驼粪味道的水。

    一个大葫芦递到了面前,霍去病抬眼看去,是老师温和的眼神。

    “说过了,不喝。”霍去病道。

    葫芦拔开了塞子,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是米酒。

    “哪来的米酒?”霍去病大喜,接过葫芦咣咣咣喝了一大口,意犹未尽,又喝了几口,这才想起老师。

    “老师,请。”霍去病将葫芦双手献给刘彦直。

    “与士卒同甘共苦,可得军心。”刘彦直说道。

    霍去病一点就透,让亲兵拿葫芦赏给那些老兵们一人一口,果然收获一片欢腾,虽然酒很少,能沾光的人也就那么十几个,但一个愿意和部下分享美酒的将军总是受欢迎的。

    刘彦直又从袍袖子里拿出一只金灿灿的烤羊腿来,霍去病馋涎欲滴,接过羊腿大快朵颐,总算是填饱了肚子。

    八百骑兵饱餐战饭后继续北进,士兵们满腹狐疑,在往前走可就是匈奴人的地界了,万一遇上匈奴斥候,再引来敌人大军,这八百条命就得留下这儿。

    几匹战马凑近了霍去病,军侯们苦口婆心的规劝:“校尉大人,再往前就没有路了,深入沙漠,找不到水源,渴都渴死了。”

    霍去病信手用马鞭一指:“五十里外有伏泉。”

    军侯们面面相觑,这也太随意了吧,大漠中的泉眼绿洲非常稀少,而且地表的参照物很少,只有最富经验的向导才能准确的找到路途中的水源地,但那也仅限于已经探索出来的道路,可是霍去病走的这条路完全是一条没有放牧者痕迹的新路,试想一下,连牧羊人都不敢深入的区域,怎么可能有水源。

    可是校尉大人信誓旦旦,说找不到水源就收兵回营,军侯们无奈,硬着头皮说服士兵们,队伍向前又走了五十里,人困马乏之际,果然远远看到了一处绿洲。

    绿洲很小,只有十几棵树,一丛绿草和方圆不过三十步的池塘,好在这池塘连着地下暗河,怎么喝都不干涸,八百士兵喝饱了水,牲口也饮饱了,连水囊也装的满满的,夜晚来临,再次出发之前,大家在马背上把晚饭解决了。

    刘彦直变戏法一般又拿出一壶米酒,一只烤羊腿,霍去病终于意识到老师确实有仙术,不但能准确的找到水源,还能凭空变出酒肉来。

    “师父,能不能多变出一些来,让全军将士都吃上肉,喝上酒。”霍去病期望满满,得到的答案却是否定的。

    “为师法力有限,只能管你一个人的吃喝。”刘彦直道。

    酒肉并不是他变出来的,而是从千里遥远之外的河东郡城市里买来的,数量少还行,让他带八百只羊腿就难了,至于寻找水源就更简单了,只要飞到高空中眺望,方圆百里之内的绿洲尽收眼底,绝无迷路的可能。

    这回霍去病学聪明了,把酒肉和众将士分享了,又来问老师,下一步该怎么办。

    “是时候告诉大伙了。”刘彦直道,“你的威信已经建立,现在说正是最佳时机。”

    于是霍去病召集中下级军官,向他们宣布此行的真正目的,千里奔袭匈奴王庭,大伙儿都露出“我早知道”的表情,事已至此,想反对也不行了,队伍已经深入大漠,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谨遵校尉大人将令。”军官们齐声道。

    “明天起加快步伐,马歇人不歇,直捣单于王庭!不从军令者,斩!” 霍去病拔出佩剑,插在沙土里。

    八百骑兵休整了三个时辰,再次踏上征途,前面不再是戈壁荒漠,而是一望无际的流沙,流沙如水,随风而变,戈壁上好歹还有星星点点的绿色,流沙区域就是满眼的黄色,起风的时候遮天蔽日,方向不明,完全就是死亡之地。

    但只有走这条路才能避开匈奴人的兵锋,这是匈奴腹地,游牧民族在家门口作战,熟悉环境,将一切汉军会经过的路线全都摸清了,几十万大军分头防御,瞅准机会还会反咬一口,谁能想到,一支奇兵正通过沙漠地带,如同一把锋利的匕首,从最匪夷所思的角度伸到了匈奴人柔软的下腹部。

    撕开“练兵”的伪装之后,一切都进入临战状态,八百骑兵吃喝拉撒都在马上,谁跟不上队伍就抛下谁,丢在沙漠中的结局可想而知,事实上确实有些士兵体能跟不上大队,被丢在沙漠中自生自灭。

    三百里沙漠,吞噬了二百多名士兵和五百匹战马的生命,剩下的都是经历了生死考验,从意志到躯体都是铁打的硬汉。

    六百骑士从沙漠中出来后,形象上完全找不到大汉朝骑兵的影子了,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在大漠里生活多年的牧民,胡子拉碴,通体恶臭,袍子肮脏不堪,唯一能辨别出身份的只有精铁打造的环首刀。

    唯有霍去病没受任何委屈,即便在沙漠中他照样每天喝米酒吃羊腿,偶尔还有瓜果梨桃,别人连喝水都省着,他却有足够的清水洗脸,还有干净的替换衣服,刘彦直此刻完全是一个宠溺儿子的父亲,一丝一毫不愿儿子受委屈,还要处心积虑的给他树立威信,建功立业。

    这个目标越来越近了,再走五十里,就是单于王庭。

    单于王庭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点,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王庭也是流动的,汉军很难找到王庭的所在,现在汉军主力都在数百里外,王庭内部一片祥和,只有两千多老弱妇孺等待着他们的儿子和丈夫凯旋归来。

    但他们等来的却是汉军的屠刀。

第十二章 在战争中学习战争() 
凌晨是人们最疲惫松懈的时刻,匈奴王庭万籁俱寂,所有人都在甜美的梦乡中酣睡,身份尊贵的罗姑比大人躺在温暖的裘皮被窝里,身畔是两个肌肤如凝脂般的汉家美人,匈奴人每年都要南下打草谷,抢掠一切能带走的东西,金银、牲口、锅碗瓢盆,当然还有人口,匈奴人长在苦寒之地,女人面目粗糙难看,所以中原女人是最抢手的货物,罗姑比身为单于的叔父,拥有大量财富,包括上万头牛羊,上百名中原奴隶,这两个女人就是其中之二。

    忽然耳畔传来细微的声音,像是鼓点,又像是雷声,但对于草原上的民族来说,这种声音的来源只有一个,就是集群骑兵冲锋时马蹄敲击大地的节奏。

    罗姑比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这儿不是边陲前线,而是匈奴王庭,最近的汉人军队也要在五百里之外,再说王庭周边二十里到处都是斥候,不可能有人摸到这么近的地方。

    但是他还是爬了起来,趴在地毯上用耳朵贴着地面倾听,顿时脸色煞白,没错,是马蹄声,而且肯定不是自己人,是汉军!

    罗姑比手忙脚乱去穿袍子,三月里的大漠还是严寒季节,光着身子逃命是要冻死人的,等他披上袍子,拿了马刀,马蹄声已经逼近了帐篷,他撩开帐篷,就看到星星点点的火星在快速接近,忽然那些火星如同流星般抛射过来。

    无数帐篷被点燃,毫无防备的匈奴人逃出帐篷,拼死抵抗,却沦为骑兵的刀下之鬼,这一幕场景罗姑比实在是太熟悉了,每次匈奴骑兵横扫汉人村镇的时候就是这样,暴风骤雨般的冲锋,砍死前进道路上的所有生命,天道轮回,终于该匈奴人承受这一切了。

    在发起冲锋前,刘彦直已经将王庭周边的匈奴斥候全部清理完毕,六百骑兵逼近到距离王庭一里外开始冲刺,他们解开厚重的皮袍子,放下水囊和干粮,只带弓箭和长刀,点燃火箭架在弓弦上,然后驱动了战马。

    夜幕下的匈奴王庭是一片帐篷组成的部落,星光点点,白色的帐篷,五彩的旗帜,波光粼粼的池塘,霍去病坐在飞奔的战马上,忽然有一种似梦似幻的感觉,梦想这么快就实现了,这是真的么?

    耳畔传来低吼:“快下令!”

    霍去病猛然醒悟过来,自己是主将,这支小部队的一举一动都需要自己亲自下令,该施放火箭了。

    “放!”霍去病将长剑指着王庭方向,怒喝一声。

    六百支火箭铺天盖地般射向王庭,天干物燥,牛毛毡做的帐篷一点就着,王庭顿时一片火海。

    六百骑士整齐划一的收弓,拔刀,一片惨白的刀刃在月光下清冷无比。

    汉军使用的是三尺五寸长的环首刀,这是一种坚韧锋利的优质高碳钢打造的兵器,刀柄部一个硕大的铁环,没有刀格,刀身狭长,简单粗暴,是当代最精良的马上武器,没有之一。

    匈奴人没有打造钢铁武器的技术,他们的兵器多是来自缴获,如箭镞这样的消耗品甚至还在使用骨质材料,王庭内精兵极少,只有一帮老弱妇孺,如何挡得住汉军的摧枯拉朽。

    一个冲锋下来,王庭就垮了,没人能组织的起像样的抵抗,敢于迎着汉军刀锋的勇士全都被环首刀砍成了两截。

    “再冲一次。”耳畔又响起老师的声音,霍去病调转马头,再次向着王庭冲去,六百骑兵在他身后形成一个尖锐的箭头,然后变成两扇翅膀,平推王庭,神挡杀神,佛挡**,环首刀够不着的就用弓箭射,来不及挥刀的就直接用马蹄踩过去。

    霍去病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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