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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明末混球-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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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的前一刻拨转马头,贴着成排的长枪斜掠而过,先避开这些要命的长枪再说。只要能拉开距离,他们就能重新掌握战场的主动,以他们掌中刀弓,胯下快马,就算不能将这支明军杀光,也会让他们付出十倍的代价!

    想法是挺好的,可是闯进马蜂窝里想出来就没那么容易了,好些骑兵控制不住战马,直别别的撞在长枪上,死得那叫一个惨。就算控制住战马,也不一定能保住小命,明军方阵中,投枪雨点般飞出,斜掠而过的后金骑兵几乎没有任何闪避的机会,接连被投枪击中,惨叫着栽倒。明军很卑鄙,投枪大多是直奔他们的战马而来的,斜掠而过的时候,战马的要害完全暴露出来了,明军的投枪手要击中战马就变得比较容易,虽说他们的水平比较差,但是十几支投枪一起飞向一匹战马,怎么也有一两支会命中的,而一旦命中,那匹马就算废了。塔布伦眼珠子变得血红,这个亏吃大了,居然让一支农兵打得这么惨,旗主肯定会扒了他的皮的!现在他已经没有别的想法了,只想击破这支明军,将那位把他逼入绝境的明军将领逮住,用绳子绑起来用战马拖着围着县城奔跑,直到把那个可恶的家伙的皮肉磨光为止!

    那位明军将领似乎知道这位牛录额真的想法,方阵分开,一队骑兵冲了出来,为首的,正是那位看起来很文雅的白袍将领。不过,现在他手里多了一把很不文雅的大刀,少说也有三十来斤,一马当先,追在斜掠枪阵的后金骑兵屁股后面,大刀抡得跟个光球似的,不拘兵将,一刀一个挨排儿劈过去,冲到哪里哪里就是血肉横飞!好几名红巴牙喇兵迎上去,都被他一刀连人带马劈开,大刀先是斩断马颈,然后将红巴牙喇兵的兵器和身体劈开两半,飞扬的血雨很快就将他那洁白的战袍和战马染成了红色,这份悍勇,令人胆寒。主帅如此骁勇,当兵的当然不能落后,那上百名骑兵个个奋勇争先,大砍大杀。而长枪兵也怒吼着挺着长枪冲向后金骑兵的先头部队,甚至将长枪当成标枪投出去,拖延时间,好让自家的骑兵咬得更紧一些。骑兵在后面紧追不舍,步兵四处堵截,一句话,后金骑兵想拉开距离发挥骑射方面的优势,那是做梦,这支部队给后金骑兵最直观的印象就是一块狗皮膏药,粘上了就甩不掉了,真是太讨厌了!塔布伦同学表示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讲理的打法,他很受伤。

    人倒起霉来,放个屁都会砸脚跟,杨梦龙他们现在充当的角色就是那个会砸脚跟的屁。这也是塔布伦自找的,他急于出一口气,只留下少数轻骑盯着城门,主力都拿去跟这支明军玩命了,杨梦龙突然从城里杀出来,那点轻骑被他们砍倒了好几个,剩下的招架不住,被杨梦龙杀入了战场,杨梦龙的如意算盘是先加入明军方阵中,然后大家联手作战,没想到塔布伦改直冲为斜掠,阵型错位,杨梦龙同学这一彪人马跟他们撞了个正着!

    既然撞上了就别跑了,先打个痛快吧!

    双方都把马速提到了极限,径直冲向对方,把马刀探出去,对准对手的要害,高速飞驰的战马赋予锋利的马刀可怕的杀伤力,帛裂声和惨叫声不绝于耳,后金士兵和明军士兵的甲衣被马刀切开,接着被切开的,是他们的身体,挂上了就是非死即伤的下场!冲在最前面的杨梦龙战果最辉煌,这里恐怕没有哪个人的兵器有他那把狗腿刀锋利了,被狗腿刀挂上的后金士兵感到肋间一凉,伸手一摸,绝不是一手血那么简单,走运一点的摸到自己裸露出来的肋骨,不走运会惊讶的发现自已怎么把自家的肝肠给抓在手里了?刀光一闪,衣甲平过,五六名红巴牙喇兵就这样被他放倒了。在再次划开一名蒙古兵的身体之后,他的好运气终于到了尽头,一支重箭射来,正中马颈,战马惨叫着仆倒,把他给甩了出去,砸倒了两名蒙古兵,全身骨头跟散了似的,眼前阵阵发黑,分不清东西南北了。他极力睁大眼睛,只看到一堆人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你砍我我砍你杀得不亦乐乎,却一点声音都听不见,眼皮越来越重

    一轮冲杀下来,杨梦龙带出来的三十骑几乎损失殆尽,后金骑兵的损失也基本相当。这次没头没脑的冲杀给塔布伦造成的打击是毁灭性的,他们卡死了后金骑兵的迂回路线,咬在后面的那股骑兵冲了上来,成千上万的步兵也冲了上来,后金骑兵顿时陷入了汪洋大海,再也无从机动了。失去机动优势的骑兵下场是很惨的,马上马下都遭到十几般兵器的攻击,长枪大斧一古脑的往他们身上招呼,上刺甲将下砍马腿,直杀得人仰马翻。不少杀红了眼的后金骑兵干脆下马步战,刀斧翻飞,大呼酣战,凶悍之极。只是,在这种大混战中,除非你是项羽、吕布、李存孝这样的超级猛人,否则很难全身而退,这些后金士兵的凶悍只能招来更加凶猛的攻击,天知道他们跟这支部队是不是有什么血海深仇,每倒下一名兵金骑兵,这些步兵就得死三四个,但是这一组刚倒下,马上又有六七个补上来了,不顾生死,不计代价,就是粘着他们不放,直至将他们砍成肉酱!

    塔布伦见自己的部下一个个的倒下,眼看就要被明军淹没了,本能的感到一股寒意。他打了这辈子的仗,也跟不少明军的精锐部队碰过面,算是见过大场面了,可就没有打过这样的仗。这些连战袄都没几件的农兵竟然比明朝边军还要难缠,这种事情打死他都不会信的,可它偏偏就发生了,正在一点点吞噬他的部队的,正是刚才他还不屑一顾,自认为一冲就垮的农兵!

    怎么会这样?

    难道这个小地方真的跟他八字相克?

    呐喊声又起,城里的明军似乎受到鼓舞,鼓起勇气打开城门杀了出来。老实说,这些明军战斗力真的不怎么样,全靠城墙和火雷弹才挡住了塔布伦的猛攻,如果是在平原上遭遇,塔布伦一顿饭的工夫就能将他们斩杀殆尽!然而此时,这支混杂了大量乡勇民壮的明军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幸存的后金将士无不骇然变色,塔布伦一刀劈翻了一名明军士兵,嘶声叫:“撤!撤!撤!”一连三个撤,可见他真的急了。不能不急,再不撤他的部队就要让人家歼灭了,这可是他仅有的本钱!只是想撤也没那么容易,因为大多数人不是战死了就是被包围了,跑不掉的,塔布伦带人猛冲猛杀,硬生生劈开一条血胡同,突围而出,顾不上正在包围圈中苦战的士兵了,策马便逃,大概他这辈子都没想到自己也有夹着尾巴落荒而逃的时候吧?后金士兵绝望的惨叫声,明军的欢呼声和咒骂声,深深的刺痛了他的心,飞马奔出百步之后,他回头看了一眼,眼泪都出来了:

    连蒙古士兵一起算上,跟着他一起冲出来的,只有一百来人了。

    短短一天,一千多人的部队就打得只剩下这点人了,他真想大哭一场!

    最后这一眼要了他的命。还记得杨梦龙吧?这货可是有一具强弩的,他摔得昏头转向,又被人生生踩醒,连滚带爬的脱出战场,摸摸身体,没什么损失,这才放下心来。接着,他发现后金骑兵在拼死突围,脑洞一开,拉开了强弩。刚装好弩箭,塔布伦便带着残兵败将溃围而出了,好嘛,来得正好!他端平强弩,瞄准。一百多人呢,没有人注意到他,想射哪个就射哪个,他偏不,就这几支弩箭了,得射个大官才行,否则就亏本了。正在寻找目标,塔布伦转过头来了,那临别前的最后一次回眸深深的打动了杨梦龙,好,就你了!他果断扣下扳机!

    于是,塔布伦同学又一次听到了那令他汗毛倒竖、浑身鸡皮疙瘩暴起的尖啸声,一支弩箭疾似流星,呼啸而来,贯穿铠甲,后胸入前胸出!这位沙场老将大叫一声,扔掉大刀,从马背上摔了下去,他终究没能躲过杨梦龙的狙杀。

    牛录额真倒地毙命,后金骑兵骇然,两名红巴牙喇兵策马冲上去,探手抓住塔布伦的尸体,想将他拉上马,嗖!嗖!后面传来两声破空之音,两支重箭激射而来,准确命中背心,同样也是后胸入前胸出,这两名忠心耿耿的红巴牙喇兵惨叫一声,手一松,和他们的牛录额真一起滚落在雪泥之中,那种不离不弃的情谊让杨梦龙也跟着乱感动了一把,相信到了阴曹地府他们仍然是三个好基友吧?其他后金士兵见状,肝胆俱寒,不敢再去抢尸体了,连滚带爬的逃开,转眼间便跑远了。一个跑得慢一点的听到后面传来一声尖啸,急急闪避,只是身体刚动,利箭便洞胸而过,将他从马背上撞了下来。杨梦龙看得真切,不禁大叫:“好箭法!射得真准!”朝那边望去,只见那名白袍将领擎着一张强弓,一脸遗憾的看着狼狈而逃的后金残兵败将,似乎在惋惜没能将他们斩尽杀绝。晚风将他的战袍高高吹起,白色战袍上满是星星点点的血迹,仿佛一簌簌怒放的桃花,一瞬间,杨梦龙都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了。

    白袍将领也注意到了杨梦龙,低叹一声:“建奴的强弓果然比我们的精良。”收好弓策马走了过来,打量着杨梦龙,声音不高,却似乎有一种魔力,明明是人喊马嘶杀声震天,杨梦龙却听得清清楚楚:“刚才那个鞑子将领,是你射死的吧?暮色苍茫,隔着百步之遥仍能一箭封喉,真是好手段。”

    杨梦龙谦虚的说:“也没什么啦,蒙的,蒙的!倒是老兄你,三箭三中,真是神箭手中的神箭手呢老兄,你叫什么名字?看你长得斯斯文文的,真没想到你手那么黑哦!”

    白袍将领微微一笑,拱了拱手:“在下卢象升,请问将军贵姓?”

    杨梦龙有样学样的拱手:“原来是卢大将军啊,久仰,久仰”眼珠突然瞪得滚圆,整个人像被开水淋到的猫一样跳了起来,尖声叫:“什么?你叫卢象升!?”

第五十九章 名将() 
在古代,直呼其名是很不礼貌的表现,甚至可以视为是对一个人的侮辱,杨梦龙的表现可以说是太失礼了。白袍将军却浑不在意,依旧温和:“小将军认识卢某?”

    杨梦龙抽着凉气,点头如小鸡啄米:“认识,认识,怎么可能不认识嘛!”

    确实,但凡看过几本明末题材的人都不可能不认识卢象升,这个名字是明末那黑暗的年代中一颗闪耀的星辰,不管是谁写明末,都绕不过他。

    明朝确实是个非常有意思的朝代,一般的王朝到了末代,早已人才凋零,它不一样,在它最后那十几年里,依旧名将辈出。崇祯一朝就出了四号猛人,分别是曹文诏、洪承畴、卢象升、孙传庭,一个比一个厉害,而卢象升更是猛人中的猛人。他是江苏宜兴人,文人出身,一副书生的文雅样,天启二年考中进士,任户部主事,由于工作出色,人缘也好,没两年就提了员外郎,再过三年,又当上了大名知府,从考中进士到当上知府,才不过五年时间,而那时候,他才二十来岁,真正让考了一辈子都考不到一个举人的老书生和在京城里熬了二十年都没熬出个泡来的官员知道了神马叫速度。他为官清廉,没有灰色收入,做事认真负责,百姓对他的印象极佳,说白了,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标准的读书人,一个文官。

    但是文官里也会出猛人的。他除了喜欢读书外,还自幼习武,力大无比,一百多斤重的练功刀抡舞如飞,更熟读兵书,可谓文武全才。如果是在太平年代,他这方面的本事多半是派不上用场的,但不幸的是,他遭逢的是王朝末代,天下大乱,狼烟四起,这就让他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崇祯二年冬,后金绕过宁锦防线,自喜峰口入寇,天下震动,崇祯下诏天下兵马入京勤王,他也招了一万来人赶赴京城,协防京畿。当时入京的兵马有十几路,这支以农民为主的兵马很不起眼,但很有意思,因为压根没有人叫他来。卢象升是个负责任的人,他认为食君俸禄,当为君分忧,管你叫不叫,反正听说京城危急,他就带着临时拼凑的人马赶过去了。这支不起眼但很有趣的队伍在北京城下守了一个月,没有跟后金军队交战,后金主力撤退后,他们也打道回府了,也算立下了小小的功劳。朝廷看中了卢象升的军事才能,将他提拔为参政,专门负责练兵。从此,文人出身的他再也无缘经卷,带着自己的部队东挡西杀,战流寇,战建奴,战袍一直没能解下,直至战死沙场。

    公平的说,明末的能人并不少,洪承畴、孙传庭、曹文诏、杨嗣昌,要么是万夫莫敌的猛将,要么是统率千军万马的统帅,但洪承畴贪生怕死,孙传庭过于孤傲,曹文诏略嫌自大,杨嗣昌气量窄小,缺乏容人之量,真正能挑大梁的,就卢象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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