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尸惊魂,通灵相公不好惹-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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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不配再做丢丢的娘(万更完毕,必看)()
金大猛的离开,夜呤萧身体尚未痊愈,所以丢丢被送回了南苑,给夜夫人照顾。
虽然夜呤萧说丢丢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但是夜夫人知道,是他收养的孩子。
一开始的时候,夜夕颜其实是很喜欢丢丢的,但是后来发现丢丢越长越像金大猛的时候,对丢丢的喜欢,也就渐渐变成了厌恶,看到丢丢,就仿佛跟看到金大猛一样。
她有时候都有些想不明白,为何收养的女儿会长得如此像金大猛,前世的金大猛可是随着孩子一起死的。
而且她还很纳闷的是,白羽凌为何如此在乎丢丢,他们之间又有什么联系?
是不是只要她控制住了丢丢,白羽凌那边,她就可以不用那么顾忌了?
这个想法也只是在夜夕颜的脑海里一闪而过,她打算先看看情况在说。
不过,夜夫人倒是很喜欢丢丢,当作亲孙女一样疼着。
夜夕颜虽然忌讳白羽凌,开始不敢对丢丢如何,但是看到她每天吵着要找金大猛,她的耐心也渐渐的消磨殆尽。
心里思虑着,反正这里不是夜府,那个荷花湖隔得远,他应该不会知道自己对丢丢的一举一动吧?
只要不做的很过分,应该可以的。
所以当丢丢饿的时候,她装作没听见,还吩咐了丫鬟把一切糕点瓜果都收拾了起来,只要丢丢嚷着找金大猛,她就让她饿肚子。
这日,丢丢闹的特别凶,一直哭着嚷着找娘亲,夜夕颜心里一发狠。
警告的话也说了,小手也被她打的红彤彤的,但是丢丢就是不肯松口,一直嚷着找娘亲。
夜夕颜一狠心,所以丢丢到了夜幕降临都还未吃一点东西,整个人也恹恹的,没有早晨那么有生气。
晚上,当夜呤萧来到南苑大宅时,原本趴在躺椅上,肚子咕噜噜叫唤的丢丢,看到夜呤萧进来,一下就扑了上去,可怜巴巴地望着她:“爹爹,我要娘亲,我要娘亲“
说完,肚子好像很有默契的跟着响了起来。
夜呤萧英俊的眉宇一拧,看着泪眼汪汪的丢丢,以及她没有什么精神的小脸,点点头,“好。爹爹帮丢丢把娘亲找回来,你肚子怎么叫了?没吃晚膳吗?”
丢丢瘪瘪嘴,刚要说话。
一旁的夜夫人眉头一蹙,瞪了夜呤萧一眼:“萧儿,那金丫头有什么好的?现在她是自己走的,没人逼她,想来就是她根本不爱你,走了也好,你若是想把她追回来,继续和她在一起,休怪娘无情,跟你断绝母子关系!”
夜呤萧不看夜夫人,只是满脸自嘲地笑了笑,语气坚定地道,“娘放心,大猛不配再给我的女儿做娘。”
夜夫人眉宇一拧,有些诧异地看着夜呤萧:“萧儿,你说什么?那你是想给丢丢重新找一个娘?”
“你不是让我娶夕颜吗?夕颜对丢丢也不错,丢丢也认识,不会怕生,夕颜当丢丢的娘,最合适”
说道最合适,夜呤萧心微微拧紧,痛就对了,若是那么快就不痛了,那他就不会深刻的记住金大猛的绝情。
她那么洒脱的抛弃他,抛弃丢丢,一次两次,够了,真的够了。
他不想再准许她第三次抛弃丢丢,因为她不配!
“你说真的吗?”夜夫人的声音里,讶异的不行,毕竟当初,从上一世,她就努力撮合这两个人,本就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早就应该喜结良缘了,若不是半路杀出了金大猛这个程咬金,他们夜家也不至于被害的那么惨,现在萧儿终于想清楚了,真的是太好了。
“是真的”
夜呤萧看着丢丢,微凉的指腹划过她有些苍白的小脸,心疼的拧紧了眉头。
这一个月,丢丢也受苦了,听说胃口一直不好,现在肚子都叫成这样了,却还是不吃东西。
金大猛,你还真是狠心,你有什么资格让我们父女为你这样?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你要走,我放你走,我会为丢丢找个娘,一个比亲娘更好的娘!
他相信,夕颜一定会好好的对待丢丢的。
“太好了,太好了,娘真是盼到这一天了”夜夫人激动的流出了眼泪,双手合十,嘴里念念叨叨道:“你爹若是在天有灵,一定会感到很欣慰”
夜呤萧淡淡的点头,招呼丫鬟把糕点端过来,摸了摸丢丢的头:“丢丢,爹爹给你找娘,你要乖乖的吃东西,不能再耍脾气了”
丢丢泪眼汪汪的点头,年纪尚小的她,加上饿的昏昏沉沉的,根本没有听懂夜呤萧和夜夫人话中的意思。
所以当她听到夜呤萧答应给她找娘回来,她心也放心了不少,再加上满盘子香喷喷的糕点,她饿的眼冒金星,除了往嘴里塞东西,再无其他了。
看着饿坏的丢丢,想到决绝离开的金大猛,夜呤萧双目渐渐眯成了一条线,当他在下了决定的那一瞬间,浑身的痛意,便排山倒海而来,四肢百骸,甚至是身上的每一个细胞,痛到让他几乎快要惊鸾。
金大猛,既然你如此不屑当我夜呤萧的妻子,害的我和丢丢如此伤心难过,那么只能让别人来爱丢丢了,让别人来当夜家的少夫人,而他也可以补偿夜夕颜的一切了,他也不用永远活在愧疚和痛苦中煎熬了,一切都可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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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金大猛醒来的时候,映入眼眶的居然是阿皓,他怎么在这里?
晃了晃还有些晕晕沉沉的脑袋,片刻间,金大猛想起昨夜发生的事情,立刻便知道了阿皓为什么会坐在自己的炕边了。
“阿皓大哥,是你赶回来救了我?”
阿皓黑着脸点点头,端过一旁的茶水递给金大猛。
金大猛愣愣的接过茶盏,喝了一口:“那你有没有受伤?那些人可都不是简单的人”
虽然不确定是夜呤萧派来的还是夜夕颜,但是她能确定派来的都不会是一般人,阿皓是一个渔夫,怎么会有那本事打跑他们吗?
阿皓看着金大猛,她幽深的眼眸里夹杂着浓浓的担忧,心暖暖的,不管怎么说,他所做的一切都不是白费的,至少,她会担忧自己不是吗?
“那些人也没有要伤你的意思,只是想带你走,具体是谁不知道,俺一吆喝,便吓得屁滚尿流的跑了”阿皓饶了饶头,目光闪烁的回答道。
金大猛心中虽然微微疑惑,却没有多想,心中自责不已,这次还好,真亏了阿皓哥。
要不然,她和孩子可怎么办?
不管这一次是夜夕颜还是夜呤萧,也不管夜呤萧会不会放她离开,既然夜夕颜已经再次对她动了心思,那么,金大猛的心里便再清楚不过,她不能再继续在这个渔村呆下去。
否则,夜夕颜就早晚一天会知道她怀了夜呤萧的孩子,早晚都不会放过她,还有她的孩子。
她已经在前世带着未出生的孩子跳湖自杀了,她不能再犯杀孽,害了这个孩子,那可真是要遭天谴的。
再说了,这个孩子是她唯一活下去的动力,唯一的亲人,她很难想像,失去这个孩子她会怎么样。
既然心中有了决定,金大猛也不想连累阿皓了,她可不想她给他的生活带来灭顶之灾。
看着阿皓,金大猛开始着手离开的准备。
“阿皓哥,你帮我个忙,和乡亲们都打声招呼,别把我怀孕的事情给外人知道”
阿皓微微蹙眉,金大猛有身孕的事情,整个渔家村基本都知道了,她还想瞒着谁呢?
挪了挪唇角,阿皓想问出口,但是看到金大猛略微希翼的眸光,只能咽下疑问点点头:“你放心吧,俺让俺娘去和街坊们都说说,他们也不是嘴碎的人,不会说出去的”
金大猛扬唇笑了笑,道了一声谢谢。
这样就好了,不管是夜呤萧还是夜夕颜,他们夜家的人,都不会知道她怀孕的事情。
至于夜呤萧,就算他知道了孩子的事情,只能继续把她禁锢在他的身边,那么谁又能保证,夜夕颜再也伤害不到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
况且,夜呤萧不信她,夜呤萧根本就不信她。
他愿意用他夜家的灭绝确定是她放的火,愿意四百年来怀着对家人的愧疚来爱着她,也不愿意相信她是清白的。
这一点,是她最伤心,也是最不能释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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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猛家出来后,阿皓没有去相看那个幽家小姐,而是径直的走到了自家的渔船上,他出海了。
他要去一个地方,那个处处都是礁岩怪石的小岛,他要去求一个人,那个赐予他力量的人。
他的时日不多了,但是他敏感的捕捉到金大猛的难言之隐,以及藏在她背后想要置她于死地人。
他必须变强,哪怕他的最宝贵的东西已经给那个人了,可是想到还有四个月的寿命,他想再求求那个人,至少给他更大的力量保护金大猛。
因为他不敢保证,下一次来的人有没有那么容易对付了。
他划着渔船,慢慢的除了码头,飘向了汪洋的大海,大概过了一盏茶的功夫,终于他看到了跟上次一模一样的巨大海浪,他脸上没有丝毫的畏惧,他努力划动着船桨,努力的往那个巨浪而去。
伴随着巨浪的升高,他的渔船被海浪卷起,他努力的抱住一旁的船帆柱子,对着迎面而来的巨浪咆哮一声:“来吧!”
哗啦一声,渔船淹没在剧烈翻滚的浪花中,随着一阵狂风而过,伴随着浪花逐渐的平静,阿皓的渔船消失在了一望无际的海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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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阿皓脚步虚浮的走进金大猛家的时候,他虽然已经快要虚弱的晕倒,但是他嘴角的笑意却是那么明显。
但是他进屋却没见到那抹纤瘦熟悉的身影,而是一封告别信。
阿皓哥,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我也不知道我要去那里,但是你相信我,我会好好的照顾自己,照顾腹中的孩子,之所以离开,并不是这里不好,就是因为太好,所以不得不离开,对不起,不能看到你迎娶幽小姐过门了,不过我相信你们成亲后,一定会很幸福。
忘了我吧,阿皓哥,谢谢你的照顾,大猛永记于心。
看完了桌上的信,阿皓发疯似的跑到了村口,但是没有,没有,他怎么都没有找到那抹熟悉的身影
为什么,为什么连剩余的日子都不让我好好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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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在江南一个飘满茶香的小山村里。
刚刚开春的茶花村,一个时辰前下了一场蒙蒙的细雨,雨水细细密密的,犹如织在空气中的细沙,片刻间便点绿了满山的茶树,遍山边野的栀子花开的格外清香,金大猛站在长满了青苔的石板路上,轻风拂过,微微的凉意袭来,她不由拢了拢身上披着的白色披风。
手踏在已经凸起的肚子上,嘴角挂着淡淡的浅笑。
三个多月了,她的孩儿已经快有六个月了,这三个月里,她靠着针线活维生,走走停停,虽然节俭,但是也去了不少地方,若不是现在肚子大了不方便,她可能还要换地方了。
为了避免夜夕颜查到她的行踪,她也算是费心费神。
好在自从怀孕后,她真的再也没有遇见那些不干不净的东西,仿佛自己就是一个普通人,这种感觉让她不安的心安定可不少。
六个月的肚子,行动起来不方便,再来她爱死了这里的茶园,喜欢极了这里的茶香。
这三个月来,因为有肚子里的小生命,她一个人,虽然孤单,但是却不寂寞。
伴随着肚子渐渐大了,她的胃口好的不得了,一个人一顿都能吃下一只老母鸡,而且还是很肥很肥的那种,喝鸡汤每天基本都要喝九碗。
好在这里的人都很善良,所以都便宜卖给她,而且有些农家自己种的小青菜,一些调味品,能送的送给了她。
这里虽然没有在渔家村那样处处有阿皓哥照顾,但是她却过的很安心。
她会在每天的清晨,踩着露珠,把家里清扫赶紧,然后在等到吃了晌午,阳光很足的时候,山上小路的露水都晒干了,会背着小竹篓,跟着茶香村采茶的姑娘们,在山脚下比较平坦的地方采茶换些工钱补贴家用。
这样的日子清苦,却很充实,而且现在她也有了点积蓄,相信等到孩子出生的时候也不至于过的太拘谨。
她有时候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夜呤萧,想起丢丢,想起土坝村,想起渔家村,每次想到这些人,她嘴角会挂着暖心的笑。
没有泪水,只有最美最好的回忆。
她知道,她会带着这些美好的回忆,伴随着肚子里的孩子出生,然后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