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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通天丹医-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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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我说千梦尊者,那异星该不会是你那徒儿吧?听说你那徒儿越太子自小就异于常人,而且魂魄不稳,这倒是事实。”五彩华衣孔雀王笑道。

    千梦尊者道:“曾经老夫也是这样认为的,但后来确定并不是他,到是他那小未婚妻项家小姑娘有些不同。”

    “哦?”众人眼睛大亮。

    千梦尊者却闭口不语了。

    “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一人异于常人。”那红衣冷酷女子玲珑尊者道。

    “谁?”众人立即感兴趣地看向她。

    玲珑尊者沉吟了片刻才道,“我秦家的一位嫡出晚辈,秦子澜。”

    “这个我知道,就是那位好色成性的秦家大小姐秦子澜,听说她当年小小年纪就收集了无数男宠,后来又看上了燕家的一个紫眼睛小子,燕家为了讨好秦家,硬是把那紫眼睛小子送给秦子澜当男宠,结果,那紫眼睛小子也是个狠角色,对那秦子澜下了杀手,连夜逃出秦家,至今下落不明。而那秦子澜经此一事险些身死,再醒来后就性格大变,如同换了一个人一般。”那吃的最汹的少年八卦地抬起头道。

    众人无语。

    “依我说,那紫眼睛小子也有点意思,会不会是他?”那位温和女子白善尊者道。

    “老夫也见过一个奇特的小家伙,那少女精灵古怪,曾借老夫的手,杀了数个对她怀有恶意的敌人。”那位虚空里的监督者道。

    “说了这么一通,人选是不少,或许,那异星就隐藏在妖兽中呢,是只妖兽呢!”千梦尊者道。

    “你们不过是自寻烦恼,时机到了那异星自然会出现,依我看,现在还是吃饱喝足最为享受。”贪吃少年道。

    众人哈哈大笑。

    “怎么蓝梦没有来?”突然,那位监督者疑惑地道。

    “哼,他忙着寻找他们圣坛的圣女大人,哪里顾得上和我们聊天说地。”那彪形大汉祝真道。

第九十一章 我们联手吧() 
没有人知道在这不起眼的一座茅屋里汇聚了如此可怕的一群人,他们是这个世界顶端的存在。

    项天歌走出星海阁,从始至终,她都没有松口答应蓝王成为圣坛的圣女,但她亦没有明确拒绝。

    圣坛将是她又一条后路,把握的好,将是她在这个世界立足的重要倚仗。

    “哼,他们以为让我当圣女就这容易?不拿出足够的好处来,我可不会答应。”项天歌呲起牙,得意地嘀咕。

    那粘在她衣角上的一根不起眼的五彩丝线闻言轻轻地颤了颤,若有人细细一看,就会发现那竟是一条几近透明的五彩小虫。

    “咦?蛊王呢?”星海阁内,黎宸昕目送项天歌离开,一回头,竟发现盘在蓝王尊者腰间的大蛇不见了,他疑惑地眨了眨眼,目光满是不解。

    蓝王尊者忽然轻笑了起来,脸上的妖冶花纹如同活了一般轻轻跳跃了起来,格外的邪异危险。

    黎宸昕忽然明白了什么,倏地瞪大了眼睛,惊讶地说:“该不会,蛊王跟着她走了吧?”黎宸昕想起项天歌之前狼狈无比落进他的浴池里的情形,心中不禁有些同情她,她明显是不待见蛊王的。

    蓝王尊者回眸睨了黎宸昕一眼,“圣子大人,你可准备好了,圣女回归不可更改,若不想日后屈于人下,就赶紧找到造世鼎,与她一争高下吧!”

    黎宸昕惊讶的表情散了去,眯起眼眸,颇为高傲地冷哼一声,道:“本圣子岂是那种为了权势就争上斗下的角色?太丑了!太有有损本圣子形象了!造世鼎是要找的,但不是给我自己找,是要找来送给她,就让我们的圣女为了我们圣坛的复兴劳心劳力去吧!”

    蓝王尊者面皮隐隐抽了一下,没好气地瞪着他,黎宸昕慵懒地伸手挠了挠头皮,几缕青丝垂落,他打了个哈欠,起身慢慢悠悠地朝卧室走去,边走道:“刚沐浴完就是容易犯困啊~”

    留下蓝王尊者一个人在原地,目光里渐渐凝结出几缕愁绪,他圣坛未来堪忧啊,圣子如此不着调,圣女又……罢了,反正他不认为圣女会是个比圣子勤快的。

    想想他们圣坛的死对头神巢的那位圣子,那多乖啊,从小听话懂事,勤学苦练,哪一点都比他们的圣子强,虽然那小子运气不好中了控神蛊,但觉对不是个好对付的,也不知,他们的圣子和圣女加起来能不能和那小子一较高下。

    而此时此刻,那位神巢的圣子殿下,正抱着两只小团子瞪大双眼无神地盯着回生堂的大门,这么久了,她怎么还不回来?他要不要去找她?她是不是又被别的男人勾搭走了?

    云静水无神地想着,一抬头,一个少女的身影就已映入眼睑,云静水缓缓回神,上下打量了项天歌一眼,露出嫌弃无比的表情,“你怎么这幅打扮,之前身上穿的那身衣服呢?”

    “分明是这身衣服好看吧,你那是什么眼神?”项天歌不满地回瞪他,“闪开,堵在这里当门神呢?”

    “你这个没良心的?枉我在这里等了你一天,你居然去找黎宸昕那混蛋厮混了是吧?这身衣服是他给你的?你居然穿他给的衣服?你原来的衣服呢?他们为什么要给你这身衣服穿,还有这银草的绣纹……你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吗?”

    项天歌被他一连串汹涌而至的问题问的一呆,只是片刻,嘴角就勾起一丝不正经的笑意来,“你在这里等我了一天?云静水,你为什么要等我?该不会恋暗我吧?”

    云静水面庞倏然一阵微红,目光轻轻闪烁了一下,随即便小心翼翼地道:“你真是这样认为的吗?”

    他满心期待,项天歌心中一寒,叹道:“漂亮的男人真是太会无理取闹了。”

    “我?无理取闹?”云静水伸出一根白皙晶莹的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子,满眼都是不可置信。

    “是啊。你,无理取闹。”项天歌语气轻飘飘地肯定道。

    云静水气结,纵使心头气的想把眼前这个不知好歹的少女给就地压倒,然后狠狠打一顿屁股,好让她知道自己的厉害和心意,却不得不把视线转移到少女身上那身特异的衣裙上,银色的神草,那是圣坛的信仰,绣有这种神草的服饰,就如同帝王或者皇室之人才会有的象征,项天歌她究竟知不知道这件事?

    想到这里,他的面色不禁微微地变了,神巢和圣坛绝不可能友好相处,如同项天歌真的成为圣坛的圣女,那么,他们之间的立场可就有意思了。

    而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心意是爱慕这个少女的,又怎么会容忍这个少女和他成为敌人?

    他的神色不知不觉间变得有些危险,也不计较她之前说的话了,轻声问道:“你就是他们寻找多年的圣女?”

    “谁知道呢,他们说是。”项天歌不甚在意的说。

    但事实上,项天歌的心中还有有些相信命运之说的,若不是命,她又怎么重生到这个世界,又怎么会巧合地拥有了黑龙,造世鼎,通天神草……或许,她命中注定了就是圣坛的圣女?然要带领圣坛去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可是,自己真的有那个雄心吗?

    算了吧,太累,还是救出父母,做好自己的本份,拥有一个如前世一般辉煌幸运的人生就好了。别的,好才懒的想。

    她这边不在意,又思绪飘远,开始走神,莫地耳边一声怒吼乍响,“到底是不是?”

    项天歌被震的一个激灵,忍不住掏了掏被震的发痒的耳朵,回头就要怒斥云静水吼这么高干吗,却不想,当她对上那张十分漂亮,却阴沉的几欲滴水的脸庞,头一回有些无言。

    “喂,你那是什么表情?”项天歌疑惑地研究着云静水的表情,愤怒的,哀伤的,纠结的,复杂到无以形容。

    “如果你真是圣坛的圣女,那么你可知道,从此之后我们就是不死不休的敌人了!”云静水平复了心中的震荡,沙哑着嗓子的开口道,那双漂亮如水的眸子里竟然划过一丝沉痛之色。

    “那个,云静水啊,我想说,你是不是真的暗恋我啊?要不你怎么如此伤心?”项天歌疑惑地看着他,不待对方回答,她又有些不解地问,“我为圣坛圣女,你为神巢圣子,这真的很重要吗?”

    “当然重要。”云静水声音低沉了起来,他从小被教育着成为一个皇者,肩下承担了云氏万年的历史和复兴的希望,为复兴云氏,必然是要和圣坛对上的。

    项天歌哪里不明白他的心思,眼中不由流露出一丝同情还有鄙视的色彩来,但心神皆痛的云静水却没有发现,他只是听到项天歌悠悠地说:“如果你我成为朋友,那么,神巢和对坛必然是朋友。如同有不同的声音在旁响起,那么除去就是,帝皇的意志不容他人动摇,所以,我不解你的烦恼。”

    云静水却骤然浑身一僵,脸上露出一个震惊到无以复加的表情来。

    如醍醐灌顶,蓦然醒悟,云静水突然觉得自己之前的烦恼和痛苦都是多么的可笑多余,他怔怔地望着眼前少女,心头一阵欢悦狂喜,对,对啊,只要他成为神巢真正的主人,那么,他的意志就是神巢的意志,为友为敌还不都是他说了算?

    “哟,看这表情是想通了?”见他表情变幻莫测,项天歌露出一丝轻笑来调侃,她继续道:“你看,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粗暴而简单。两个庞然大物的为敌,和两个庞然大物联手,结果可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极致,怎么样,云静水,我们联手吧,我们帮助彼此成为那两个庞然大物的真正主人,怎么样?”

    “原来你是打的这个注意,看来你还不蠢,知道圣坛的圣女不是那么好当的,好吧,我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你了,不过丑话可说在前头,你得离那个黎宸昕远点儿,不然……哼。”

    云静水酸兮兮地斜着眼说。

    项天歌一挑眉,神色里带了一份认真,“我说,你该不会真的暗恋我吧?”

    云静水面皮一红,本来被她知道自己的心意也好,但此时他就是莫明的不想被她知道了,于是气哄哄地吼道:“我怎么会看上你?你少自作多情了!”

    吼完了,便一闪身消失在了原地。

    项天歌却盯着他的背影,总是深感那人的身后还拖着一条长长的尾眉摇来摇去,对她献媚讨好。

    那边,云静水逃到了一处僻静之地,这时,小麒麟从他怀里钻了出为,两眼眼睛瞪的圆圆,充满鄙视地看着自己的主人好半晌,才泄气地低下了头钻了回去,主人好没用,它都把小狐狸搞定了,主人居然还没有搞定项天歌。

    选徒大赛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报名处人声鼎沸,项天歌和紫眸,赤颜魅三人挤在汹涌的人群中,人群攒动,三人一步一步向前挪。

    终于快要轮到他们时,从远处竟急急行来一辆马车,然后,在靠近人群的地方,从那马车上走下三个少女来。

    “喂,你,让开,我们先来。”司马云绯向来跋扈刁蛮,一出现就要拔开项天歌前面的人。

    项天歌见状,嘴角一弯,笑了。

    项天歌前面那人也不好惹,能来这里报名参赛的哪里有好易于之辈?看这刁蛮少女一上来插队不说,还偏偏挑中了他下手,莫非他长的很好惹的样子?

    那人摸了摸鼻子,眼中闪过一道凶光,粗声粗气道:“滚,老子排了大半天了,午饭都没吃上,凭什么让给你?”

    司马云绯被吼的一愣,眼圈一红,见这人长的憨厚,却没想脾气这么坏。

    这时,那身材高挑纤细,长的柔弱清丽的司马晨曦见状,唇角隐隐闪过一丝笑意,又极快隐去。

    她就知道云绯不行,这种事,还要她出马才行,从小到大,只要她露出一幅楚楚可怜,柔弱无助的样子,是人就会谦让她,包容她,女人都要如此,更别说是男人了。

    被人让着,护着,包容着,这是她的福利,因为她长的美,讨人喜欢。

    于是,她表情一变,作出了一幅焦急又无助的表情,柔柔道:“这位兄台,我们真的有急事,你看,这队伍还这么长,要排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万一误了正事,可如何是好……”

第九十二章 司马家的女子() 
“滚,墨迹什么?以为你长一幅苦瓜脸,老子就应该让着你吗?你难道不知道老子最讨厌吃苦瓜吗?”

    那人斜着眼,不待司马晨曦说完就不耐烦地吼道。

    司马晨曦话时猛地顿住,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人。

    那人黑灰色的头发乱糟糟地堆在头顶,头发盖住了大半个额头,堪堪露出一双有些阴郁的眼睛,他脸如圆盘,大鼻方唇,再加上两颗发黄外突的大门牙,使本来平凡的容颜硬生生地增添了几分丑陋之感。

    但他言行粗暴,却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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