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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全民修炼在清朝-第2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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厮杀。

    与之相比,左少卿武功修为是三阶大成,平时遇到四阶中期的高手也能抵抗一番,但更注重技巧和真气伤人,遇到全身都被铁甲包裹得结结实实的甲兵,反而不如李仙能全凭蛮力厮杀。

    有两名骑兵看着李仙似有破绽,急忙想趁乱偷袭,用长枪刺过来,却被李仙仗着武技直接跳到枪杆上,然后将两个敌人全部枭首,甚至有几名三阶高手想从旁偷袭,也都用盾牌挡住,还顺手砍下其中一人的脑袋。

    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李仙也未能挡开所有攻击,自己在后背上也被结结实实砍上一刀。

    偏偏对方还是真正的高手,刀刃虽然没有割破身上的重甲,但刀气依然侵入体内,让李仙吐出一小口鲜血,才把伤势化解了,更回身将敌人踢翻。

    就在这时候,李仙若有感应般地一侧步,避开突然袭过来的一掌,然后又举盾牌阻挡,将对方的另一掌挡下。

    不过,对方武功出神入化,这一掌的威力远超想象,李仙只觉得有一股不可抵抗的沛然大力从盾牌处传来,往旁边蹬蹬蹬连退了三步,才站稳脚步,将对方的掌力化解掉。

    袭击李仙的那个人是真正的高手,本以为自己近乎偷袭般地一掌攻过去,至少能将人打成重伤甚至打死,没想到对方竟能正面硬扛下来,一点伤都没受,他自己反而被盾牌的反震力激得往后退了一步。

    “后生,你这盾牌是什么做的,大有古怪啊。”偷袭的人身上的头盔早就不知跑哪里去了,露出来的脑袋光光的,看着很英俊,此时正目光炯炯地盯着李仙看。

    “庞大师好歹是天下有名的高手,如此偷袭于人,不怕名声有损吗?”李仙却不正面回答,只是将盾牌收到身前,严密防护自身。

    原来,眼前这个光头正式之前与陈锦华大战过的魔师庞班,此番看来是化妆成普通小兵,混在骑兵堆里偷袭过来,想来是要仗着强悍的武技,帮助骑兵撕裂华夏军的防线。

    李仙这些年来武艺飞速提高,就是左令晨这等四阶大成高手复活,也敢正面对战一番,但是与庞班这样的先天高手对决,就是另一回事情了。

    “哈哈,战阵之上哪有那么多讲究。也罢,我把你的盾牌拿下,看看这东西到底有什么古怪?”庞班却是哈哈一笑,不以为意,双掌一竖,又向李仙攻过来。

    李仙这些年学武,学会的就是悍勇两个字,此时明知道自己武功与对方相比,不知弱了多少倍,但也不退分毫,反而脚踏一种玄妙的步法,手中的七绝刀却以决绝之势向庞班当胸劈去。

    “米粒之珠也放光华。”庞班眼中却是不屑之色一起,只是却不跟李仙这一招汇聚几乎全身力量的一刀硬拼,脚下只是微微一腿,右手抵住李仙的涅槃盾,左手微一牵引,却把李仙的刀砍下来的方向给打偏了。

    上乘武学讲究的不是猛砍猛杀,而是以巧破敌,庞班这一招没有硬扛,而是用巧劲化解李仙的冲劲,正是武学中避实就虚的高深手法。

第四百零六章 逆袭先天高手(求订阅)() 
李仙这一刀砍空,毫不犹豫就向前刺过去,直奔庞班咽喉而去。

    不过,庞班武功了得,手一伸就把丛林刀的刀刃就给抓住。

    李仙的丛林刀采用最上乘的坩埚钢,里面还混合了少量好不容易提取出来的钨金,别的不说,论锋锐则世所罕见,庞班就算是先天高手之能,以空手抓住刀刃也必然要吃亏的。

    可是,庞班这一抓大有讲究,刚好从侧面夹过来,而且手上看着是空的,其实带着透明却坚韧的天蚕丝手套,一般刀剑难伤,才能抓住李仙手中的丛林刀。

    李仙也不惊惧,使出全身的力量将丛林刀往前推送,而庞班则全力抵住,一时间形成微妙的平衡,两个人竟暂时僵持住了。

    “李大帅,我这边有位故人向你问好。”庞班突然微微一笑,向李仙说道。

    李仙心里突然一惊,感觉到身后一股若有若无的气机贴过来,竟直奔后心处袭来,却是有位一等一的高手在趁机偷袭。

    原来,庞班武功早就达到化境,先前就发现李仙作为全军统帅竟然亲自下场作战,便立即赶过来,表面上故意装作没有认出对方,暗地里却要跟另外一位先天级数高手合作,要将李仙斩杀当场。

    庞班看过李仙的武功,心里有数,以自己的武功杀死李仙不难,但至少也要打个三四十招才能分出胜负,就算另有先天高手合作,两人一起也要花个七八招才能将李仙打败和杀死。

    不过,李仙手下的高手也不少,先天高手也应该不止陈锦华一个,真要打到七八招以上,必然有李仙一方的高手赶过来支援,那就可惜了。

    因此,庞班才故意出现吸引李仙的注意力,暗地里却要跟另一位高手合作,用偷袭的办法,将华夏军的这位统帅斩杀当场。

    “是吗,刚好我这边也有位故友!”李仙却冷冷一笑,不但不回手防御,反而加大力气,将丛林刀往前狠狠一送。

    加入钨金的坩埚钢向来是最上场的刀具钢,平常就是用来切削最优质钢铁的,庞班手上的天蚕丝手套虽然逆天,终究太薄,没办法真正防御住丛林刀,竟被割裂,庞班手上竟也割出一道血来。

    丛林刀得理不让人,还继续直奔庞班咽喉而去,大有就算被后面的先天高手杀死,之前也要拉庞班这个先天高手垫背的意思。

    庞班是什么人,只是头一偏就把刀躲过,刚想施展什么神功,配合己方的高手将李仙杀死当场,心里却突然出现一股警兆,立刻放下手中的丛林刀,往旁躲过,与一道暗红色的血爪擦肩而过。

    以庞班武功和警觉性之高,这一抓并没有给他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在撤退的过程中被李仙顺势给他肩膀划了一道,却算是奇耻大辱了。

    以先天高手之尊,被区区一个二阶武者打伤,说出去都是笑话了。

    不过,李仙这边也不好过,后面那位清廷高手无声无息地袭过来,印在李仙后背,只是在关键时刻撤掉大部分掌力,回身防护自身,使得这一掌只有一两成力量攻入李仙体内。

    只是,后面偷袭的人也是先天高手,就算只是一二成功力,也不是现在的李仙能承受的,李仙往前蹬蹬蹬跑了七八步,化解其力量,但终究也不能完全化解,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当场就吐了出来。

    “风明扬,你敢偷袭于我!”那名先天高手却也不好受,胸口被突然而至的一剑贯穿,要不是关键时刻撤回掌力将这剑打偏,就有可能当场就被扎破心脏杀死。

    先天高手毕竟还是凡人,一旦心脏被穿透,也会死去。

    从后面偷袭李仙的正是赫赫有名的红衣法王,武功讲究一击不中远遁千里,本来是最适合偷袭的,原先是想跟庞班合作,在最短时间内杀死李仙,没想到偷鸡不成反蚀米,反而被李仙这边的高手偷袭,差点就当场死亡。

    原来,李仙这次进攻九连山,明白这里异人殿经营了上百年,必然困难重重,高手众多,早就邀请大量武林高手协助,其中还有多名先天级数的高手。

    刚才,庞班发现李仙在战场上,就如获至宝,想快速袭杀,而李仙这边何尝不是想以李仙为诱饵,引诱清廷的先天高手出击,然后趁机格杀。

    庞班正面诱敌,红衣法王用神通绕到李仙身后袭击,李仙这一方的先天高手们却早就在旁边虎视眈眈,想借机反过来消灭清廷的先天高手。

    红衣法王刚要一掌贴上李仙后背,李仙这一方的先天高手,华山派的风明扬早就等待已久了,趁着对方注意力全部放在李仙身上的当口突然发动袭击,险险就把对方格杀当场。

    虽然红衣法王在最后关头躲过穿心的一剑,但依然受了重伤,伤口又被风明扬剑上附着的剑气封住,一时间无法愈合,便知道这一战没法再打下去,忽然倾尽全身功力一击,使得周围十丈内突然变得红通通的,充满火光,隔绝别人的神识查探的视觉。

    周围的人不由得一愣神,等到回过神来,红衣法王已经出现在十丈外,拼命往外跑去。

    “妈的,就你这点下三滥的功夫还想跑出去!”风明扬不由大怒,提剑追了过去。

    这里风明扬负责偷袭红衣法王,另一个先天高手陈锦华则负责阻击庞班,先前差点打中庞班的暗红色神爪就是他发出的,可惜未能击中。

    庞班此时看着有些狼狈,但战斗力其实没受什么影响,此时便呼喝着跟陈锦华打在一起,短时间内看来是分不出胜负的。

    这时候,清廷的底蕴才真正显露出来,红衣法王跑路,庞班被缠住,依然还有三名先天高手现身战斗。

    好在李仙这边的超阶武力也不弱,除了风明扬和陈锦华之外,还有从少林、五岳剑派和魔教等请来的四位先天高手,单论先天高手数量,还在清廷之上。

第四百零七章 四米长剑(求订阅)() 
此外,这次随军而来的中原武林高手不少,除了上述先天高手外,来自广东和其他地方的四阶和三阶高手着实不少,先前都在军阵内养精蓄锐,等待战斗的机会,此时便纷纷出手抗敌。

    骑兵最重要的是冲击力,一旦不能跑动起来后,其战斗力不比步兵强多少。

    先前八旗骑兵从山脚处冲锋而来,那时候的冲击力最强,差一点就把华夏军的阵列撕开,但毕竟未能成功,此时双方近身搏斗,其威力便小了许多,只是依仗着人多势众,将华夏军压着打。

    华夏军先前付出数百人的代价,也不是没有收获,现在这样发生缠战之后,那些武功高手才有用武之地,纷纷拿起各自的奇门兵刃,哪里有困难就冲到哪里帮忙。

    本来摇摇欲坠的华夏军阵列,又重新开始稳当下来。

    清廷骑兵中暗藏的高手其实不少,这些人在马背上作战,反而施展不开精妙的武功,索性从马上跳下来,拿出武器跟华夏军这边的武者们对打。

    这时候,华夏军这边长戟兵还能勉强保持阵型,但侧面就有些岌岌可危,普通士兵们没能形成完整的阵型,而是二三十人一队聚集起来,用火枪进攻敌人。

    这些小队之间的空隙,则由那些武林高手填充,与清廷的高手们展开殊死的战斗。

    军马的嘶吼声,士兵的喊杀声,火枪的射击声以及炮弹和手榴弹的爆炸声交织在一起,形成纯粹杀戮的乐章。

    李仙毕竟被一位先天高手的掌力波及,之前也经历多次砍杀,此时后背和胸口都火辣辣得疼痛,但在战场上就算他是统帅,也不可能因此受到照顾,只能一心一意地与清廷的高手厮打起来。

    一开始的时候,用刀出盾还有些章法,到了最后却什么武功招数和秘籍什么的全部忘了,只是本能地作战,忘了自己的一切,甚至忘了身旁有敌人,只是机械地挥动武器。

    也就在这个过程中,多年来修炼的各种武技和作战心得,逐渐拓印在自身的肉身里,而不仅仅是脑子里,对武学的理解和战斗能力都在疯狂往上提升。

    这样也不知打了多长时间,李仙手中刀往前一砍,将身前一名宗师级实力的高手砍死,接着却觉得周围一空,竟找不到要用来下刀的高手。

    李仙茫然四顾,才发现周围的清廷骑兵和高手数量在迅速变得稀疏,华夏军的步兵阵列还在快速回复。

    感应到一股不同寻常的战斗气息,李仙急忙转过头去,便看到一幅永远都难以忘记的战斗画面。

    原来,风明扬去追红衣法王一段时间后又回来了,这还不是重点是,重点是他手里拿着的一把武器,确切地说是一把剑。

    这把剑,光是剑柄就有一米长,剑刃更有三米长,也就是说总长达到四米。

    以前网络上老有人说起四十米大刀的事情,最经典的就是“先让你跑四十米”之类的,风明扬手上的这把刀其实只有四米,但放在他这样的剑术高手的手里,威力恐怖得要命。

    只见这位有天下第一剑客之称的先天高手,拿着这把四米大刀,在身周只是一轮,身旁不管是骑兵还是战马,都要被砍成两段,地上还多得是被砍下来的马腿和骑士的腿。

    就是偶尔有清廷高手想欺身而战也不怕,风明扬手上的剑别看长,但锋锐异常,本人功力又精湛无比,敌人不管用长枪、盾牌还是刀剑格挡,都是被风明扬一刀砍断的份,接着人也要被立刻砍死。

    不管亚洲还是欧洲,本来有种重步兵长剑,但那种剑从剑尖到剑柄也就两米长而已,远不如风明扬这把四米长剑长和锋锐,而且最重要的是,还要看这种剑是握在什么人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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