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至高-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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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子的坐撵!
德德老爹停下,想要为三王子让行,可三王子的马车旁却有一骑行出,朝着他走来。
来的是三王子的一个侍卫,身着锦衣,头戴貂皮帽。他走得近了,用马鞭指着德德老爹说:“你是哪里的商人?”
德德老爹做出诚惶诚恐的模样,下马的时候悄悄给身边的羊倌使了个眼色,羊倌立刻从德德老爹马背上的行囊里取出半块黄金,献给那侍卫。
德德老爹开口回答:“回大人的话,下民是狼城的,来这里买羊,手上有狼城畜牧司的印令。”
说着,就要去取那张证明。
侍卫一把将羊倌手上的半块黄金打落,毫不客气的说:“免了!这次狼神眷顾你,三王子要亲自出城缉拿匪盗,我等会同你一起行走,你只管前行,三王子的车队会在你左侧!懂了?”
“下民明白!”德德老爹赶紧躬身。懂是懂了,这是要用自己作饵,引那批盗匪出现。但以三王子车队的华贵程度和武装程度,真的能引出那批盗匪吗?劫掠羊群都是死罪,何况是劫掠三王子的车队呢?
那侍卫见他模样,转身打马就走。德德老爹也上马,想了想,让羊倌去马车旁带话:“告诉离花,从今天起不要下车,车上的帘子也都不要打开!”
羊倌点点头,知道德德老爹是害怕三王子见色起意,连忙往马车去,而德德老爹则强自镇定,装出一副欣喜莫名又有些忐忑的表情,招呼众羊倌赶羊出发。
三王子的华贵马车没有和羊群靠得太近,因为羊群行走过程中会排泄,臭气哄哄的,别说三王子,连他旁边的那些武士也都不喜。
德德老爹当然很高兴,他还偷偷吩咐羊倌,将排泄较多的那些羊赶到靠近三王子的一侧。
从乌希尔镇出发,走了半天,倒也无事。德德老爹希望一直都无事,只要回到狼城,回到狼城,他的心才算是安定,至少在那里,自己不用担心三王子突然发疯要来看自己的马车!
离花出人意料的听话,一个人躲在马车里,动都没动过。
休息的时候,突然吃草的羊群纷纷抬头望向同一个地方,这让所有羊倌和德德老爹都很警惕,这说明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近!
德德老爹偷偷看向三王子的队伍,只见三王子的队伍不知何时已经开始戒备,他们比羊群更早发现异常。
太阳走到了半空,在东方的一个缓坡上,出现了一支队伍,他们大约有五个人,个个骑在高头大马上,正在注视着自己这方。
匪盗!
德德老爹吃了一惊,什么样的匪盗,明知三王子再次,竟然还要来!
简直是胆大包天!
“快把羊群都控制住!”德德老爹迅速吩咐,那些匪盗既然来了,自然不可能看一眼就走,他们肯定是要掠夺,接下来,三王子的队伍和这只匪盗必然有一场争斗,自己能做的,就是尽量稳住羊群,不要让羊群惊慌之下乱跑,那时候自己才是血本无归!
山坡上的人策马跑起来,前面还是碎步小跑,渐渐鼓点重,五匹马已经步调一致,听起来如同只有一匹马在奔跑,而三王子,则从他那豪华的马车里走出,哈哈大笑,说:“我亲爱的弟弟,你还是来了!”
五骑匪盗没有任何回答,而是加速了冲锋。
第292章 兀牙儿()
德德老爹从商几十年,有一半的时间在买羊卖羊,另一半的时间则是在路上。年轻时,他见过太多的匪盗,大多是穷的一无所有的人,迫不得已干起了这门营生,经过白狼帝国数年间严厉的打击,已经没有任何匪盗能成气候。
小打小闹还好,真的触动了官家的利益,跑都跑不了。
可是现在,面前的五骑盗匪竟然给了他这样一种感觉:他们是精锐!盗匪中的精锐!无论是埋伏的地点还是冲锋的时机,都看得出这些匪盗的水平,不是以往那些小蟊贼能够相提并论的。最关键的是,他们只有五个人,但冲锋的时候,马蹄都落在了一个点,这说明他们个人马术纯熟,配合上默契无间。
五匹马就这么从山坡上冲下来,整齐的步伐使他们看上去既像是一个人,又像是千军万马。
在他们面前,是三王子的奢华马车,是一百多号披坚执锐的士兵,是无数的羊组成的一片白云。
“五个人,他们莫不是疯了不成?”德德老爹喃喃自语。之前那些被抢的商人都是在夜里被抢夺,场面混乱,没人认知道对手到底有多少人。现在,德德老爹看清楚了对方的数量,他震惊之余,又涌起了无限的疑惑。
德德老爹眼睛看向山坡后方,又看了看队伍的后头,没有发现盗匪有伏兵。
这时,五骑冲锋已经到了坡下,短短的距离对于善于奔跑的骏马来说,连热身都做不到。
“杀!”
不用任何人安排,三王子的护卫队里就奔出了二十骑,个个长刀出鞘,迎着五骑冲上去。
咄咄咄!
战马感受到主人的杀意,从鼻子里呼出沉重的气息,成一道道白气在风中消散。五骑对二十骑,二者相对,立刻冲杀到了一起。
德德老爹眯着眼睛细看,一个照面,二十骑一个不剩,全部被打下马,而那五骑势头不减,朝着那辆最显眼也是最奢华的马车冲去。
“狼!”护卫队的首领高喊,长刀“噌”的一声拔出,在初春的阳光里闪耀白光。
“狼!狼!狼!”
护卫们齐声应和,短促而沉闷的呼喝像极了群狼夜嚎,那些护卫们自然一眼就知道对方不简单,但是五骑对二十骑,一个照面全歼,这样的画面给了他们极大的耻辱,同时激发了他们的血性。
“狼!狼!狼!”
草原上的战斗,从来不讲什么规矩,既然要打,就得分出个胜负和死活来。
我胜,你负!
你死,我活!
狼是图腾,是战的精神!喊出了“狼”,就是要搏命!
护卫们红了眼,催马而上。距离这么近,敌人那么少,根本不讲阵型,跑在最前面的,是武艺最高的护卫统领,他要将对方的冲锋拦下,然后将这五人围杀。
一眨眼的功夫,双方就撞在了一起。
五骑的速度一下子下降,被逼停,落在了护卫们的包围中。一阵厮杀,护卫们有二十余人被打下马。
“射箭!”
护卫统领眼睛一眯,立刻改变了策略。他本打算正面擒拿对手,却没想到对方的武力志高远超想象,即便是他,第一下也差点接不住,要不是旁边的副手帮忙抵挡,只怕此刻他已经落马。
护卫们将五骑团团围住,然后从背上取下弓,引箭就射。
刷刷刷!
八十多人一起射箭,天上的箭雨将五骑覆盖,而那五人却立在空地上不动。
眼看箭雨落下,五人似乎毫不在乎,只有一人抬头看了看这箭雨,然后将手伸过头顶,掌心向上,又变掌为拳!
在他右手握拳的瞬间,德德老爹看见,天空里正在飞行的箭矢突然停顿了一下,然后飞出了一道非常诡异的轨迹——它们不再下落,而是朝着那人拳头上方的某处天空飞去,渐渐的凝聚成一个黑乎乎的球体,箭矢朝外,就那么悬在空中不动。
德德老爹惊得瞪大了眼睛,那是“修行者”!
开什么玩笑,一个修行者,会当盗匪?!
一个瞬间而已,德德老爹就笃定,对方是冲着三王子来的,什么牛啊羊啊马啊,都是诱饵,这样才能解释对方为什么敢在三王子的眼皮下动手抢夺,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要对付三王子啊!
德德老爹特别想驾马逃开,可是他这个念头起了,又迅速消亡。他无路可走,三王子若是胜了,自己就是临阵逃亡,三王子会杀死自己;三王子若是败了,上面追查下来,自己也会死。
还不如留下来!
只是他驾马到马车边。
“离花!”他敲打马车的车窗,离花将窗帘掀起一角,好奇的看着他。
“我知道你有本事,等一下如果我要你走,你不要犹豫,直接跑,往南方跑!”德德老爹说完这句,看到的是离花有些疑惑的眼神,他重复道,“你的家在南方,在大陈帝国,到时候你一定要往南方去!”
说完,他再也不看她,勒马到车前。刚刚和离花说话的时候,局面好像又有了新的变化。
三王子的护卫队仍在,却不再射箭,不敢冲击搏杀,只是将那五骑围住。天上那个箭矢组成的圆球静止不动,却没有人敢忽略它。
这时三王子从马车里出来,一边拍着手一边笑:“好!好!好!看来还是老六你心疼人,知道我最喜欢看这种打斗,专门到我面前演一场——兀牙儿!你将我的箭矢都抓在天上,是要射向月亮么?”
兀牙儿!
这个名字被叫破,数名护卫立刻骚动起来,他们是士兵,既然是白狼帝国兵,怎么能不知道兀牙儿呢?
大将军独子,兀牙儿!
兀牙儿跟随六王子镇守银狼关,若他是兀牙儿,那旁边的,不就是
众多护卫面面相觑,手上的刀兵不自主的垂下,而护卫统领心中也是震惊,一时没有提醒这些护卫们。
但见六王子点头,兀牙儿猛地将手挥下,天空上,那颗箭矢组成的圆球忽然就动了,如同被大风吹斜的暴雨,向着三王子而去!
第293章 银月当头万里明(一)()
铁矢如雨,在空中画出一道黑流,转眼就到了三王子的面前。
三王子没有动,而是看向了身旁的一个人,那个人名字叫做:
索朗多吉。
他本是平平无奇的老人,但三王子身边,又怎么会出现一个平平无奇的人呢?此刻,对战双方都明白,这场战斗的关键,是索朗多吉。
索朗多吉不败,三王子不败。
他会败吗?他是巫祝中的天才,得到了大巫祝的亲传,而大巫祝,已经是日月巫的境界,据说正在闭关,是有可能进入传说中天地巫境界的人物!
索朗多吉可能会败,但他作为大巫祝的亲传弟子,不会败!
索朗多吉看向那道黑流,心里想的,不是如何去面对它,而是如何面对眼前的局面。来的时候,他就深知自己可能会“被站队”,从此打上大王子一脉的烙印——这一点影响深远,他打上这种烙印没关系,可他是大巫祝亲传,难免会因此累及大巫祝。
叹息一声,他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旋涡。
谁也没看见他手上何时多了个人偶,那是一个用青草绑成的小人,索朗多吉骑在马上,将青草人偶往空中一抛,转瞬间,青草人偶就活过来,硬手硬脚的踏在空中,朝着箭矢组成的黑流而去。
人偶动起来,箭矢立刻就朝着人偶而去,即便是兀牙儿努力控制也不行,没有一根箭矢能都逃脱那青草人偶。
兀牙儿在半空的右手忽然收回,按在腰间的刀柄上。
六王子看了一眼兀牙儿,冲他微笑,说:“不慌。”
兀牙儿握刀的手于是又松开些。
箭矢流不出所料的尽数没入草人身体里,索朗多吉用手一指,草人便到了马车后方,在空中散了架,从草人的肚皮里,掉落出两百多支箭矢来。
兀牙儿借护卫们的箭矢攻击,索朗多吉就用草人将箭矢尽数收回,还给护卫,这一局,说起来是平分秋色,但场上的画面,却是索朗多吉看起来占了上风。
这时,六王子的马向前走了一步。
一步,就令索朗多吉正身。
“好久不见!”六王子笑着对索朗多吉打招呼,“我还以为你仍守着你家的面铺,没想到你放着生意不做,却跑到乌希尔来了!”
索朗多吉说:“多谢六王子挂记,那面铺是在的,六王子若还喜欢那味道,可以回狼城。”
两人是老相识了,彼时六王子年幼,生性好动,常在狼城街上瞎晃,有天晃得饿了,就在一家小面馆吃面,从此喜欢上那家面馆的味道,而那家面馆的主人,就是索朗多吉。
六王子当然早就知道索朗多吉在此,索朗多吉当然知道六王子知道这一点,但两人都当做不知道,叙旧的话,在彼此敌对时,总是越单纯越好。
我喜欢你家的面,六王子喜欢我的面,可以再来吃面——如是而已。
三王子的眼睛却眯了眯,不动声色。
他知道,索朗多吉就算是跟老六有天大的交情,此时也总归是要动手的,何况双方不过是面馆老板和食客的情谊。
只要动手,足够。
六王子说:“那味道确实很好,我在银狼关这么多年,也算是将南北的吃食都尝了个遍,却再也没有吃到那样好吃的面了。索朗多吉你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