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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缉捕娇妻:刑警先生,我自首-第34章

小说: 缉捕娇妻:刑警先生,我自首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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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了一下词汇:“我同意用江氏的路子去p市,但是身份需要改一下。”“理由”这回说话的,是穆旭尧。莘以墨将手交叠在桌上,这才道:“首先,喜欢玩‘重口味’游戏的公司小职员,如果是男性还好说,但换成女性就不太说得过去了。再有就是公司小职员太没有挑战性,根据以往受害者的资料来看,对方选择的都是一些能力不低,或者有反抗能力的人做他的狩猎对象。对于这样的人,他在受害者身上想找到的并不单是虐杀的快~感,这更意味着一种征服。相比之下,征服一个有反抗能力的人,比征服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更让他有成就感。那么反过来说,越强的对象,越拥有反抗和逃脱能力的猎物,更能让他心动。所以普通的小职员,或许根本无法让他提起兴趣,只有强大的猎物,才能让他忍不住出手。而且你们看看,我哪里长得像小职员了?骗不了人的!”后面一句话,自然是莘以墨为了打趣才说的,不过事情也确实如她说的一般,要想快的话,就必须下对药,下猛药!当然,听完话后沉思的众人都没有看到穆旭尧那张明显是被莘以墨的猛药吓到的脸。“那么小墨你的意思,要怎么办?”最后,还是陈建国开口道。“这简单”莘以墨挑唇一笑,手里翻着关于江氏集团的资料:“把职业换一下,江氏的大小姐不是也要参加这次的开业剪彩么,身边多配个女保镖什么的不也很正常。”“不行!”穆旭尧想也不想的出演反驳:“这个方式虽然是最快的,但保镖这种身份,绝对会使对方对你的防备上升十倍以上,对你的人身安全绝对是隐患。”话音落下,穆旭尧才发现整个办公室里,所有人都在看着他,虽然办公室里加上他也才一共4个人。不知怎么的,最近的事情只要牵扯到莘以墨,他就觉得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总是嘴比头快的说出一些他平日了根本不可能说的话来。不过除了穆旭尧,其他三人似乎都对这个提议感到十分的赞同。3比1,穆旭尧败!“既然如此,江氏的门店将会在后天开业,江氏集团的大小姐江美琪应该会在明天晚上到达p市。我争取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让她配合一下,早点到p市。”王凯林这话,基本也就是把事情定下来了。莘以墨似笑非笑的看了王凯林一眼,笑道:“有王队长出马,事情肯定是十拿九稳的了。”王凯林微微一愣,而后又笑了起来:“莘小姐的消息真是灵通,佩服,佩服。”至于穆旭尧和陈建国,两人也是心照不宣,甚至于对莘以墨为什么会知道王凯林是江氏集团二女婿的事情也没有任何好奇。江氏珠宝集团是董事长江长垣和妻子婚后共同创办的,凭着和气生财,诚信为本,在几十年间,让江氏坐稳了省龙头企业的位置,在国内也是驰名商标了。江长垣和妻子共有两个孩子,都是女儿,一个是大女儿江美琪,一个是小女儿江美晴,也就是王凯林的老婆。江家姐妹关系很好,自从江长垣放手将公司交给两个女儿后,老二江美晴更多的是把精力放在了珠宝设计上,公司的大小事务就都交给了大姐江美琪。王凯林小时候更江家是邻居,上一辈也是好朋友,所以他跟江美琪的关系也不错,一个电话,就把事情搞定了。然后通知莘以墨做好准备,第二天一早就随着江美琪赶往p市。下班后,穆旭尧并没有直接开车回家,而是带着莘以墨去了一家法国餐厅。“来这里干什么?”下了车,莘以墨不解的对穆旭尧道。她还想着回去随便对付点,养足了精神明天好出发呢,谁知道穆旭尧居然带她来了这里。这个点,带她来这里,自然是准备吃饭。可是法国菜讲究的就是细致,菜都是分成一道道上的,一餐吃完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她的时间可赶着呢!当然,她到底赶的什么时间是不能让穆旭尧知道的。“就当为你践行好了”“噗!”点餐的时候,听到穆旭尧这个回答,莘以墨当时就忍不住笑出了声,随后道:“既然是为我践行,那么是不是应该让我挑自己喜欢的点啊?”穆旭尧点头,随即奇怪的看向她,菜单不是在她手上么……本书来自l/32/32514/index。l

74。第74章 菜里没有毒() 
哪知莘以墨一见他点头,立刻就放下了手里的菜单,也不顾身旁侍者惊异的眼神,拉着他就直接往门外走去。“往哪儿走啊你。”穆旭尧被莘以墨带着出门,却没有让他上车,而且带着他一路往路边另一条路钻。为什么说是钻呢,因为过了大马路之后,莘以墨就轻车熟路的带着他进了一条两米多宽的巷子。穆旭尧也总算知道莘以墨为什么带着他在大冷天里吹着冷风过马路了,因为车子根本开不进这里来。巷子虽然有两米多宽,但是一路上卖各种吃食的商户基本都把摊子摆了一部分在外面,用锅里那热气腾腾吸引顾客,中间留下的地方也就能过几个人。穆旭尧心中有些疑惑,在h市工作好些年了,他还真没来过这地方,莘以墨来这里应该也没多久,怎么就能找着这地方?穆旭尧当然不会知道,每个孩纸心中都有一只吃货,只是莘以墨和大多数人一样,没有抵抗住~莘以墨拉着穆旭尧在人潮中熟门熟路的窜动,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一直紧紧抓着穆旭尧的手。至于穆旭尧,他当然是发现了。不过这感觉不错的样子,他也就勉为其难的让莘以墨拉着吧,免得待会儿莘以墨走丢了,他还得到处找人。此时的穆警司完全没有意识到,莘以墨对这条街绝对比他熟,真要是有人走丢,也不该是莘以墨~两人一路窜了近十分钟左右,莘以墨才拉着他进了一家小店。这真的就是一家‘小’店,油腻腻的招牌上写着‘重庆火锅’整个店面也就二十来个平方的样子,一共摆着8张桌子,光看着就觉得‘暖和’。桌面的中间都掏了一个圆形,穆旭尧知道,那是用来放火锅的锅子用的。此时的店里已经坐上了几桌人,莘以墨拉着他刚找了一张桌子坐下,立刻就有人上前招呼:“两位要点什么。”来人是个中年妇女,没有菜单,也没有介绍,只是拿着纸笔站在一旁等着两人点菜。莘以墨看向穆旭尧,知道他肯定是没来过这地方的,所以指着墙上的大保鲜柜解释道:“那些,都是可以点的。”“锅底就要鸳鸯锅,微辣就好,然后鸭肠、毛肚,腐竹、金针菇、香菇……”莘以墨一连点了好些东西,这才问穆旭尧:“选好没?”穆旭尧摇摇头:“先吃着,等会再点其他的。”莘以墨笑着点头,那应该是老板娘的中年妇女对两人说了一句:“马上来”便笑着走开。几分钟后,妇人端着一个锅子走了回来,这里的用的是老式的铜火锅,妇人把锅子在桌上固定好,点上火,又把莘以墨刚刚点的菜送了过来,留下一句:“慢慢吃”便离开。穆旭尧这才知道,莘以墨报出的一串菜名虽然多,但是这一份份的量却是少的可怜,这点儿东西,够不够莘以墨吃都还两说。锅里本来就是沸水,此刻正咕噜噜的冒着热气翻滚着,莘以墨也不说话,直接就将几样需要久煮的菜倒了进去,这才笑道:“第一次来这里吧?”穆旭尧点点头,这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你……”“呦,毛肚能吃了!”穆旭尧刚想开口说些什么,莘以墨就突然叫了起来。这声音放在周围嘈杂的环境里并不算大,不过也足够吸引穆旭尧的注意了。莘以墨捞起一大片毛肚,放进穆旭尧碗里,脸上的笑容堪比骄阳:“尝尝,这东西味道最好了。”那一刻,穆旭尧觉得,就算莘以墨放进他碗里的是毒药,他也一定会吃了。因为莘以墨那样的笑容太过迷人,让他沉溺。当然,莘以墨夹给他的菜里并没有毒。在桌上的菜吃得差不多的时候,莘以墨又让人上了一次菜,不过这回上的都是蔬菜一类,晚上吃太多肉不消化。莘以墨是知道穆旭尧不怎么吃辣的,所以要了个鸳鸯锅,就是为他备了一份清汤,而她自己则是一份微辣的红汤。青菜裹油是众所周知,于是几夹青菜下肚,莘以墨已经被菜上的红油辣得红了脸,嘴里不停的哈着气。两人都知道明天有要紧事,所以连啤酒都没有点,可穆旭尧看着对面莘以墨因为哈气而微微张开的小嘴,和时不时吐出的舌头,突然觉得一股醉意涌进大脑。莘以墨那时不时微微吐出的小舌,就好像是带着魔力,在诱惑着他,向前一点……再向前一点……“很辣吗?”穆旭尧看着莘以墨有些湿润的眼角。莘以墨不住的点头,她是c省人,但并不是在c省长大的,也并不怎么嗜辣,今天也只是突发奇想来吃点辣的,却不想这家店的辣椒真不是一般的辣,她甚至觉得自己的眼角都被辣痛了。“我帮你。”见此,穆旭尧淡淡的飘出一句话来,然后朝莘以墨靠了过去。这不是莘以墨第一次和穆旭尧接吻,不同的是,之前穆旭尧的唇都带着淡淡凉意,这回也不知道是不是吃火锅的关系,他的唇一反常态的火热,带着一种难言的强势和霸道,直接撬开了莘以墨的唇,然后是牙关。就在莘以墨刚刚展现出对这强势来袭的‘不速之客’的排斥时,穆旭尧的速度又慢了下来,温柔而不失霸道的开始****她口腔里的每一处,似乎想把她嘴里那不适的感觉全都吸走……“你刚才……”莘以墨红着脸,也不知是羞的还是辣的。“不用谢。”穆旭尧唇角微勾。莘以墨一口气堵在嗓子眼儿里,狠狠瞪了穆旭尧一眼之后,再也没正眼看他。两人之间陷入一种诡异的沉寂,没人说话,但并不代表没有交流。这样的气氛一直到两人吃完饭回了家,穆旭尧拉着莘以墨坐在了沙发上,神情严肃。“我该去洗澡了。”莘以墨被穆旭尧看得有些发麻,找了个借口就准备溜之大吉。“坐下。”穆旭尧一把按住她的肩头,半蹲下身,让莘以墨的目光与之对视。本书来自l/32/32514/index。l

75。第75章 看‘碟’下‘菜’() 
“你……想干嘛?”莘以墨被穆旭尧看得有些心虚,问出这句话才发现这句话是有多傻。 穆旭尧感觉到手下的力道减轻,这才放开了手,在沙发另一边坐下:“明天的事情,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打算的。”他总觉得莘以墨不会这么草率的就揽事情上身,她这回答应帮忙,看着虽然有些赶鸭子上架的意味,但是莘以墨做事,从来都是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的,这回的风格不像是她的。莘以墨神色不变,笑着点点头:“我在你心里就这么有心计?”穆旭尧突然觉得脸有些发烫,怀疑是一回事,但被人看穿就是另一回事了。“看碟下菜而已,你还记得那个‘雷霆’的衣着么?”莘以墨抛出另一个问题,让穆旭尧的尴尬减轻了不少。“迷彩,刚硬的温柔。”穆旭尧略一思索,开口答道。“我觉得用‘铁血柔情’更为恰当,起码这句话更容易让女生联想到”莘以墨意有所指。穆旭尧也来了兴致,目光一眨不眨的看着她,等待她的下文。“很多人都认为,不应该以貌取人,看碟下菜的做法也被很多人呲之以鼻。不过谁都无法否认,服饰装扮在初次见面中给人留下第一映像的重要性。美国某位总统的礼仪顾问就曾经说过‘当你出现在他人眼前的时候,即使别人不认识你,但从你的服饰外表他们可以看出你的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可信任程度、社会地位、成熟度、家族情况,等等’虽然什么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人们对服饰的喜爱也是如此,不过这种改变通常都是随着时间慢慢转移,甚至在很长的时间内都不会发生变化。如果一个人穿衣风格突然大变,那么只能说明他最近一定遇上了什么事情,心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有时候也是再向周围传达主人新的构想和决心。举个几个例子吧,喜欢穿着时尚个性衣服的人,在性格上往往也比较有个性,通常不会在乎别人的眼光和观点,甚至对别人的指责嗤之以鼻,多见于年轻人。而喜欢穿漂亮套装的人,则往往十分注意自己的外表,而且通常比较有城府,希望通过自己的着装给人留下好映象。这样的人给人的感觉往往比较干练,有主见,很有责任感。当然,也有另一类,喜欢穿着可爱洋装的人,这类人往往给人‘洋气’十足的感觉,常常让人觉得耳目一新。但实际上,这类人从心理,更加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照顾和帮助。而且她们非常爱惜自己,常常很注意身体的保养和健康。而喜欢穿着同一款式衣服的人,在人际交往中往往个性鲜明,有自己的观点和主见,且十分明确是非、对错、爱恨。这类人通常都有很强的自信心,做事情果断利落,用‘言必行,行必果’来形容他们再合适不过。但这种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常常自以为是,刚愎自用,一意孤行,对别人的意见很难听得进去,有较强的自我意识。相比之下,喜欢宽松自然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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