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逐-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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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却很幸运,因为我在冰棺崩碎的最后一秒,突然收回了力量。
因为我怀中颤抖的老妈,突然涩声说了句:“萧萧,停下,别再杀人了,别杀他。”
老妈始终是善良的,哪怕是面对一些人渣,也并不希望儿子手染太多鲜血,老妈实在太温柔了,她不想杀这家伙的原因只是
在车上,当她和老爸被绑架时,这家伙曾经说过一句话。
“喂,对女人客气点。”
就是这句话,救了那家伙的命,只是当冰棺崩塌,那人躺在碎冰中瑟瑟发抖,已经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名字?”我冷冷喝问道。
“我叫李木箫,刚才那家伙叫里戈,我们是”
“我知道你们是谁,不用废话!”
“只是记住,你的命已经是我的了,我今天可以饶你不死,明天也可以轻易捏死你!”
“从今天起,你跟着我。”
“敢反抗,我就杀了你,敢图谋不轨,我就杀了你,该动一丁点不该有的心思,我就杀了你,敢做出一件让我不爽的事,我就把你碎尸万段!!”
“听明白的话,就去帮我弄辆车来,现在立刻马上!”
“别企图逃,哪怕你逃到外太空去,我照样能把你抓回来捏死!”
这个决定,我做错了么?我也不知道。
只是老妈说的话,哪怕会给以后带来很大的麻烦,我都照听不误,因为我无论变成什么样,都是他们眼中最乖最乖的儿子。
更何况,我并不想杀光伊甸园所有的能力者,那数量有多少?几千几万?
只要有一丁点儿理由,我都愿意放他们一条生路,当然前提是
李木箫跪坐在地挣扎了很久,最终叹了口气,扭头走向了高速路旁的一辆车。
第170章 萧和晴的句点?滑落的那枚戒指……()
车子飞快的行驶在高速路上,车中的我,脸上洋溢着一种完全轻松下来的微笑。
虽然这一战有些惊险,但还是轻松搞定了,我此刻的实力在放逐世界或许不强,但回到2015以后,真心有些神挡杀神的意味。
虽然老爸老妈都受了些伤,但至少生命无碍,止血后,老爸已沉沉的睡着了,只是最后对我说了一句话:“回来就好,全家团聚就好。”
是啊,有什么能比全家团聚更好?所以那一刻的心,已仿佛融化了,哪怕钻进了车里,我都始终紧拥着他们,似乎已融为了一体,再也不想分开。
车里,还有一个熟睡中的女孩,一张让我忍不住想要去亲吻的小脸,晴。
女孩傻傻的,我不让她走,她竟就真的没有走,只是当我回去后,女孩已坐在高速路旁睡着了,许是失血过多,许是那压抑的心情终于轻松了下来。
女孩睡的好甜,我忍不住去摸了摸她的脸颊,女孩又闷闷的哼哼了几声,那一刻的娇媚表情,我只感觉呼吸都有些急促。
“萧萧,你和晴晴以前就认识么?为何我们从不知道?”老妈在一旁问道,还露出了一种很暧昧的表情,我尴尬无语。
直到这一刻,我才知道晴为我做了很多很多事,当科技局告诉我老爸老妈,我死在了车祸中后,他们直接崩溃了,是晴照顾了他们。
至于其他的亲戚和朋友,或者老师和同学,虽然在葬礼上一个个的眼含热泪,但葬礼结束后,他们就几乎不会来我家了,倒也难怪,他们有自己的生活,而我只是他们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一个早早就死掉的倒霉蛋。
但唯有晴,几乎每隔两天就会来我家一趟,帮着做做饭,或是打扫下卫生,特别是老妈因为失去我而生病的那段时间,晴几乎每天都来,几乎一日三餐的照顾着伯父伯母。
老妈曾问过晴,为何要这么做?晴说
“因为陈萧以前和我是很好的朋友。”
哈,这句话有些违心了,我根本不认识她,只是这傻丫头总喜欢趴在对面小区的窗台上望着我的书房,望着我趴在桌上苦读的模样。
她真有些傻傻的,却又很可爱,最重要的是,她对感情好真!
哪怕只是一份暗恋,但能执着到晴这种地步的女孩,全世界都找不出几个,更还不止!
秒速思维已帮我想明白了,未来陈萧和晴真正在一起的原因。
就是因为那份暗恋,晴一直在追寻陈萧的背影,哪怕他们并不在一个学校,初中高中大学,晴一次次的苦苦追寻,却始终跟不上陈萧的步伐。
晴的学习成绩有点小渣,陈萧却是学霸级的存在,否则未来如何做了科学家?
但晴从未放弃过,她虽然读的只是一些二流大学,却报了和陈萧同样的科目,她虽然不可能成为科学家那种神人级存在,却可以将梦想定位为助手一类。
晴想跟着陈萧,永远永远的跟着陈萧。
哪怕晴的父母,毕生愿望都是让她做医生,晴却拒绝了,哪怕她也很喜欢医生这职业。
咳咳,如果她真去做了医生,搞不好宝宝的老爸就是艾伦李了
此刻的陈萧,如果没有发生放逐世界的事,是不可能认识晴的,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他在一次科学研讨会上,才偶遇了这个暗恋他很多年的女孩。
直到那一刻,女孩才终于说出自己的心事,她究竟埋藏了多少年?那份情感,她甚至从小学开始就知道了我的存在,却一直到大学,一直到进入社会,才真正表白。
我无法想象这世上还有几个晴这样的女孩,我也不知道晴对感情的真挚,究竟到了何种地步,只是我面对老妈的询问,突然说了一句让她目瞪口呆的话。
“她是我老婆,她还帮我生了个孩子,叫小汉堡,五岁不不,六岁咯。”
老妈懵了,我和晴才二十一岁好不好,六岁的孩子?难道两个没羞没臊的小家伙,十五岁就勾搭在一起了?咳咳,我暂时还不想解释那些事,太复杂了。
我只是哄着有些疲惫的老妈,躺在车里睡着了。
下一刻,我就绕到了车前座,一把将晴拥在了怀中,哪怕她真心不算特别漂亮,但那一刻的我,把玩着手中萧和晴的戒指,又抚摸着她的小脸。
在我眼中,晴比安以琳美,也比立花訚千雪美,甚至比芙萝拉和奥菲那种金发美女更美,特别是那份可爱,我突然发现晴的睫毛在颤抖。
“喂,别装睡了!”我假装生气道,晴吓得身子一颤,本能就想爬起来,却被我用力箍在怀中,晴可怜兮兮的睁开眼睛,干巴巴的望着我。
其实她被我抱上车时就醒了,却不敢睁眼,其实她听到了我的那句话,羞得脸红脖子粗,却连反驳的话都不敢说。
只是只是在心中不断的小声抗议,她何时跟我生了个孩子?
“以后再慢慢告诉你,现在先睡吧。”
“那孩子可爱极了,和你一模一样,特别是眼睛。”
“那孩子如果知道我帮他找回了妈妈,一定开心坏了,虽然他这次并没有回来。”
“陪我去见他好不好?无论你以后想不想跟着我,至少去看看他好么?”
那一刻,我的声音满是哀求,我曾不止一次的考虑过,究竟要不要把晴拖进我此刻的生活中来,我的生活太苦逼了,和全世界的能力者为敌,特别是在放逐世界!
所以我曾默默的发过誓,就算以后遇到晴,也不要再爱上她了,但这一刻,仅仅在这一刻,当我拥住她时,那份在心中积累了很久的感情,根本无法克制。
虽然我依旧不想让她跟着我涉险,但至少,我希望她去见见小汉堡再说。
大不了,我将小汉堡交给她,带回2015,只留下我在放逐世界独自奋战就好了。
晴并没有拒绝,虽然也没有答应,只是瑟瑟发抖的蜷缩在我怀中,我知道女孩此刻的心情复杂极了,所以,我只是温柔的吻了吻她,又轻轻哼唱起了儿歌。
那是一首旋律很简单的歌谣,晴却陡然瞪圆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盯着我。
“你你怎么知道这首歌?”
我同样愣住,这首歌有什么特别之处么?这首歌只是小汉堡教我唱的,说是未来的陈萧和晴,经常用来哄他睡觉的儿歌。
“这首歌,是我上高三那年,自己写着玩的。”晴的声音诡异极了。
我的心情也诡异极了,再次紧拥住她,再次吻住她的唇,哪怕她在挣扎在反抗。
“别动!”我低喝道,那完全不讲理的语气,晴都快哭了。
其实我也快哭了,因为心底深处的感动,因为我和晴
某种缘分究竟大到了何种地步?跨越了时间,跨越了空间,明明不该再见面,却硬生生被命运拖到了一起,明明她从未告诉我心中的喜欢,我却早就知道了。
明明是她写着玩的儿歌,从未告诉过任何人,我却随口哼唱了出来,明明
我不知道了,有一种事,是连秒速思维都无法计算的,这种事叫感情。
所以别动,哪怕我很快就会离开她,哪怕我最终也不想将她带入危险,但至少这一刻,让我体会下她的美好,哪怕这一幕在外人看来,简直诡异极了!
美女和野兽?美女和怪物?
我突然将尾刺抬了起来,我突然有一股强烈的欲望,想要占有她,想要将她变成和我一样的新人类,所以那尾刺缓缓伸向了晴的脖子。
但在最后一秒,我还是放弃了,因为我想到了未来的晴,那骷髅般的面孔,那漆黑且深邃的眼眶中,默默流下的泪水。
算了吧,哪怕我再不舍得
当然,晴以后不会再是普通人了,从她遇到我开始,她的生活就不可能再普通了,至少,我会让她成为能力者的!
虽然她不需要参与科技局和我们的争斗,但至少,我希望她拥有自保的能力,这也算是我为了这段感情,划上的某种略显遗憾,但最终还算完美的句点。
又或者,那是一份谢意,谢谢她喜欢过我,谢谢她帮我照顾了家人,谢谢她给了我那段永远无法忘记的美好回忆,谢谢那枚萧与晴的戒指。
虽然那枚戒指,我将会永远埋藏在心中,埋藏在放逐世界的荒野中,再不会交给她了。
但那天出乎意料的是,戒指突然滑落了!
从我的手指上滑落,又被晴本能接在了掌心。
那枚戒指,晴并没有还给我
第171章 清洗叛徒,下一步?()
反抗军的基地真特么简陋,就是那种农民工住的地下室
基地中,并没有发生什么大战,但却进行着某种另类的残酷,甚至血腥。
“你做什么?高桥旭你这家伙疯了不成,投降了伊甸园不成?”
那一声声的怒斥,完美证明了几个词,反咬一口,倒打一耙,恶人先告状!
林莫瑞对那些话理也不理,只是仔细辨认着那些人的面孔,确定身份后,女人啪的打了个响指,周谷谕就像一条忠犬似得扑了上去,电芒四射。
一旁,高桥旭拽着几名目瞪口呆的反抗军头目,正附耳解释着什么。
有几名反抗军头目不是叛徒,但他们却不敢相信这么多的同伴都是叛徒,那惊愕的目光中透着不信任,毕竟那基地中,已躺下了十几具焦尸!
“不可能,这一定有些误会!”一名反抗军头目还在挣扎,却被高桥旭一把拽住。
“怎么不可能?”林莫瑞扭头冷笑,指了指一名早已吓傻的叛徒道:“这家伙叫罗勇,第一批加入反抗军的高层,甚至是成立反抗军的功臣!”
“这家伙为反抗军联络了好几个国家政府的支持,但!那些国家政府早就被科技局控制了,这家伙还培养了不少对抗科技局的势力,但!那些势力全部都是”
“罗勇,三十三岁,曾经的特种兵,却因为行为不检而被军队驱逐。”
“之后,一直在做雇佣兵,甚至保镖,专门为那些有权有势的家伙卖命。”
“罗勇有三个女人,哦不,现在应该只有两个,第三个正在追求中,而那个女人,就是科技局的主管之一,彼得索特的秘书,彼得索特大家都不会陌生吧?”
“罗勇在上个月十八号,曾带着部下奇袭伊甸园的某处基地,但却失败了,可那些部下却又都不是他自己的部下,而是一些和他关系最不好,一直在怀疑他的”
“罗勇表面上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份证,但早已办理了美国绿卡,罗勇只是反抗军的头目,银行存款却超过五亿!哦不,在这个时间段,应该只有两三亿左右。”
其实我最最佩服林莫瑞的,并不是她的逻辑能力,因为她完全比不上秒速思维。
但这女人有一点是谁也比不上的,那份超凡的记忆力,甚至过目不忘,甚至对所有打过交道或是读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