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科幻电子书 > 末日在途 >

第27章

末日在途-第27章

小说: 末日在途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两个选择。一,我提供消炎药。二,我给他接骨。”唐栀安站直身体,“不接受提问。你们选哪个。”她可不觉得自己魅力大到拿出一把草说可以生骨头他们就会信,也懒得解释。

    小王看了眼站在唐栀安身边的同伴,收到了点头及摇头的反应。一时间陷入了犹豫不决的状态。

    “接骨。”一个微弱的声音代替纠结的两人回答。床上的男人已经醒了过来,他睁开那只没有肿着的右眼看着唐栀安。虽然身手重伤,浑身狼狈,但他眼中依旧没有丝毫阴霾,如同黑夜中的星星般明亮。

    几乎一对眼,唐栀安就知道,这个人是个坦坦荡荡的人。

    唐栀安掏出颜色苍白,造型如枯骨爪子的生骨草。拿出工具捣碎它,混上些许消炎药后看向小王:“你看看断骨,把连着食指的给我。”

    “我不知道哪根是”小王看着空间中的碎骨道,“而且,骨头是碎的。我们也不知道缺失了什么甚至不知道哪些是”

    “没关系,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就可以了。”唐栀安端着药粉坐到男人手边,“你过来,骨头给我,我自己拼。”这种骨头碎掉重新拼回去的活儿她经常干。毕竟她灵武的关系,双手是最强也是最容易受伤的部位。

    小王果然拿出一把放在干净器皿中还残留这新鲜血迹和碎肉的新鲜断骨,其中有几根甚至还连着经脉。

    唐栀安一眼就扫出断骨的位置,并分出了与这部分骨骼不同的骨头。“你这有百分之九十左右,够了。”她示意小王将断骨放进药粉里。她拿出一个镊子,问:“打火机有吗,烧烧,消毒。”

    唐栀安治疗手段虽然无比粗糙,但都是自己实践过的。她将碎骨一片片塞进男人的手掌中。动作算不上粗鲁,但也绝对称不上温柔。

    “嘶嘶哦哦哦”男人的手虽然一动不动的很稳,但是嘴上却发出了各种奇怪的声音证明他还没有痛觉消失。其他两个围观的人看着唐栀安“搅拌”着那手掌中的肉,忍不住露出不忍直视的表情。

    发炎的伤口碰上外用的消炎药,的确很酸爽。

    将骨头由外向里放好以后,唐栀安让男人催动灵力到左手。生骨木随着灵力融化,而那些骨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贴合生长,最终变成了完好无损的骨头。

    “好了。”唐栀安起身,“骨头已经没事了。”异植的神奇之处就在于起效极快。操作难度低,即使是她这种门外汉也能操作。

    唐栀安留下一些消炎药,绷带后就离开了。走之前,告诉他们庭义有人类聚集。

    虽然拼骨头花了点时间,但现在时间还早,唐栀安就继续之前的目的——找到骷髅之门看看有没有特殊收获。因为是老老实实走路,她就把迟迟放出来帮自己打打下手。

    一路前行的唐栀安发现自己只遇到了两个兵种:骷髅战士和骷髅投掷手。看来这是这座小门所有的种类了。

    每一队骷髅都会产出一到两个矿石,这让唐栀安有些期待门口那的情况。

    唐栀安蹲在街角看着那边的骷髅之门,骷髅之门前集结着差不多一个营的骷髅。骷髅战士在最前,它们后面是骷髅投掷手,而在骷髅投掷手后面则是个骑着骨翼马的骷髅骑士。全部数量大概有五百左右。

    骷髅是不怕火的,要想解决这群骷髅还真不是简单的事。但有了枪,或许就简单了。

    唐栀安闭目感应,确认周围没有活人后,招出了两把灵武,并第一次使用了合体这一天赋。没有什么炫目的光效,手中的短剑与霰弹枪飞出她的手后迅速相溶,剑柄变为了枪柄,枪头中间长出了剑刃。

    虽然造型有些古怪,但好用就行!

    唐栀安对着前方的骷髅群开了一枪效果很好,银光一闪便将七八只骷髅打碎在地。虽然威力很大,但灵力消耗的数额明显大于挥出剑气的灵力量。

第五十三章 〔倒v〕() 
虽然遭受了突然的袭击,但骷髅中没有发生任何骚动。后面的骷髅平静的填补前方的空缺;并整齐划一的一小队一小队分散开站着。为首的骷髅骑士依旧淡定的坐在坐骑上,漫不经心的爱抚坐骑露出来的光滑骨骼;仿佛刚刚不过是小丑献上的一出无人欣赏的闹剧。

    骷髅骑士在等待这个卑劣的偷袭者再次出手;这一次它将把这个小老鼠彻底按死,并变成它的傀儡!

    唐栀安换了个地方站着;从这个角度;她可以清晰的看着这个本该是骷髅界底层的骷髅骑士居然佩戴着那一个让人见之色变的法杖!那个小法杖看上去很简单;杖柄似乎是人型生物的尺骨,而托着一个看上去就不详的漆黑珠子的似乎是掌骨和指骨。

    这个小法杖统称亡灵法杖,是可以让死人复活成骷髅永世不可超生的邪恶武器!被复活成骷髅的人要想解脱,只有被人泯灭魂火,彻彻底底的魂飞魄散一途。

    好在这个法杖虽然恐怖,却也有限制:使用对象必须是刚死一分钟之内尸骨保持百分之九十完整的生物。重点是这个法杖出现的几率也很低;几十年间不过听说过几次。

    亡灵法杖人类也可以使用;只是使用它的人会被死亡诅咒;渐渐变为骷髅。她知道有个性格极为诡异,阴晴不定的人不知从哪里得到了亡灵法杖。前期是风光无限;带着一群骷髅作威作福。好景不长的是后面出现了高级骷髅那家伙被亡灵法杖折磨的头脑不清楚而以下犯上;被抹去了意识彻彻底底沦为高级骷髅的走狗。

    虽说一个骷髅骑着长翅膀的骨马看上去很唬人,但其实这家伙在骷髅军团中就是杂鱼中的咸鱼,只比炮灰好一点的炮灰。人分三六九等,而同一个种类的骷髅也分三六九等。这种黄色骨骼的是骷髅中最脆弱的。

    唐栀安看了看这些骷髅的武器,发现的确有不少矿石或镶嵌,或直接被铸成武器使用。尤其是那个骷髅骑士座下的马儿身上更是一套奢侈的矿石造就的真马甲。不得不说,这真的很让她眼馋。

    环顾环境的唐栀安想到一个绝佳的主意,还没来得及实施就被突然闯入的人打断。

    一大群衣衫褴褛拿着简陋武器的人被后方衣着完整的人驱赶着向骷髅跑去,一旦有人赖在了后面,就会被后方的人无情杀死。跑在前面会死,躲在后面也会死可以说他们陷入了极为绝望的境地。

    骷髅们注意到了这些送上门来的血肉,它们迅速变换阵形,战士冲了出去,投掷手留在后方投掷骨矛。骨矛比战士的刀锋先抵达人群,无情的刺穿了一个又一个可怜人的头颅。后方的远程灵武者也开始行动,他们完全不顾前方的同胞直接开始敌我不分的攻击。

    被夹在中间的肉墙们一边无力的抵挡骷髅的攻击一边小心避免被后面的攻击波及可以说是凄惨至极。

    “你们这群畜生!!!”有人悲戚的大喊了一声,冲着前方的骷髅群和后方的灵武者群各丢了三个高爆。

    事发突然,可以说双方都没有准备。也是那个丢手榴弹的人幸运,其中一个居然正中一抖缰绳冲过来的骷髅骑士怀里。骷髅骑士没见过手中这个嗞嗞冒烟的东西,一时间捏在手里没放手然后手榴弹炸了,将骷髅骑士和它的坐骑一同炸成了碎片。

    这几个手榴弹威力可以说很大,把双方都给炸蒙了。灵武者那边因为损失惨重只能黑着脸直接撤退,而骷髅军团那边因为失去指挥者而陷入了混乱之中,虽然依旧能战斗但进退间已经失去了默契。

    唐栀安看着那个扔出手榴弹的青年狼狈避开混乱的战斗,目标直指那个碎骨之间的法杖。但他失败了,孱弱的他被骷髅战士一刀劈倒在地。

    唐栀安冷眼看着一小部分幸运的幸存者逃出包围圈,而剩余的骷髅们则追了出去,只留下一百个不到留在了门前漫无目的的游逛。比起刚才的井然有序,现在的骷髅看上去完全失去了组织性。

    唐栀安飞落在地,举着合体灵武和迟迟将剩下的骷髅们一一解决。之后一人一虫开始收拾战场。将所有的矿石收入空间中以后,唐栀安才发现那个手榴弹青年还活着。

    唐栀安走到他面前,看着这个青年带着强烈求生欲的倔强眼神,淡淡道:“那个法杖或许能救你,但骷髅的东西肯定不是好东西。”她先把丑话说在了前头,就当是让她捡便宜的报酬,“要就眨一下眼睛。”

    那个人毫不犹豫,毅然决然的眨了下眼睛。他没有灵武,身体孱弱,要想养活家人和女朋友,不冒险怎么行?

    唐栀安就走到法杖面前,用一根随手捡的桌腿将像妖艳贱货一样诱惑自己拿起它的法杖打到了青年怀里。几乎是立刻的,青年身上弥漫起了黑烟,整个肤色渐渐化为了青白——死人的颜色。

    整个过程中青年的脸色无比痛苦,露出的血脉之中似乎有黑色的物质在鼓动,流淌。物质鼓动的幅度之大,好似要把血脉撑破一般。

    做完这一切,唐栀安毫不留恋的离开。在天黑前,唐栀安回到了庭义,从集市上获得了一个大的笔记本,一把笔和十几个透明胶。价格很便宜。

    唐栀安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垂头丧气的王瑞奇。才几天不见,比起以往神气的样子,王瑞奇似乎受了什么刺激,显得颇为失落低沉。

    “啊呀,姑奶奶?”王瑞奇跑了过来,“姑奶奶,你以后是想留在这还是出去啊?”虽然不抱希望,但这事实在愁死他了,让他忍不住想来问问。

    唐栀安回答:“我打算去南湘找人。”

    “老胡和我的家在桂西!离南湘不远。”王瑞奇立马开心道,“还真是巧了!请务必带上我们!”

    唐栀安有些奇怪王瑞奇的选择为什么会和前世不一样。如果不一样了,那灵核是不是也拿不到了?

第五十四章() 
虽然有一瞬间的诧异,但想想自己做过的事;唐栀安又淡定下来。她重生之后做的哪件事不是改变?王瑞奇的命运在她加入他们的时候或许就改变了。至于那灵核或许在路上她会发现更合适的呢?

    “老胡在哪,我们去找其他同一个方向的人。”唐栀安道;“一起商量看看。”毕竟在末世;跨省找人这种事太草率了只会在路上白白丧命。

    “好好好。”王瑞奇连连点头,“老胡就在集市里看东西;我去叫他。等我一下下哈”说完脚底抹油;迅速往集市里跑去。

    唐栀安双手环胸;靠在墙上看着走来走去的人们。现在是末世初,人们的衣服款式丰富。其中甚至还能看到好几个穿着亮色的人。到她那时候,衣服虽然也有新制的,但款式和颜色千篇一律。可以说,那时候已经没有时尚一说了。只有耐用,不易被发现;方便活动

    王瑞奇和胡臻很快就出现在了唐栀安眼前;唐栀安收回思绪站好:“走吧。”她转身在前面带路。

    “老胡;你刚刚有没有感觉姑奶奶离我们很远?”王瑞奇和胡臻咬起了耳朵。胡臻白了他一眼没理他。

    三人到的正是时候,秦南寒和秋桦正好在家。“进来坐吧。”开门的秋桦将几人迎了进去。

    屋内已经有几个人在了;除了秦氏兄弟;秋桦和一个中年男子外都是没见过的面孔。他们正好奇的看着唐栀安,似乎知道她。

    “你来的正是时候,我们正打算去找你呢。”秋桦端来了热水,“现在我们正式重组了,只留下这几个人。都是想去西南方向寻亲的。”

    唐栀安扫了他们一眼,虽然都是灵武者,但是实力都一般。这一群再加上胡臻他们那的几个,实力完全不够。估计都走不了多远。

    “就算加上我们那的几个这人不仅不够,实力估计也不行。”王瑞奇极有自知之明,就这点人,再加上这稀烂的身手只能呵呵了。“估计到时候不是一起走,是姑奶奶拖着我们走了。”王瑞奇忍不住开了个玩笑。

    “是啊”秋桦笑笑过后也有点愁。自从见识到唐栀安的身手以后他们才明白,什么才叫做灵武者高手!他们这点灵力加身手实在是不够看。

    “你们在这唉声叹气也不是个办法!我们这几天多去城里看看,练练本事,顺便捞点名气。你说对不?”本来坐在那玩着手指的女人开口爽朗道,“我们夫妻俩都是从城里杀出来的,以后再是刀山火海,也是闯的了的!”

    “沈姐说的没错,与其说坐在这讨论不如直接去历练,死了算自己倒霉!”一个看上去有些瘦弱的男子附和道,虽然身体孱弱但看着是个对自己狠的下心的人。

    唐栀安仔细看了看秦南寒招的这五个人。有一对男女应该是夫妻,开过口的女人看上去为人爽利,虽然有些小心思但不是坏人。没开过口的男人看上去敦厚老实,但从眼神中看也不完全是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