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户家的小娘子-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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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朱庭仙在南华县这么多年,倒是有个众人在私下里悄悄叫的外号:朱大坑。意思就是他是个添不满的大坑。无论多少东西进去了,都照样一副饥荒样。
让这样的人吐出来放进嘴里的东西,那太难了。
许清嘉病好之后上班,已经开始思考“如何干翻我的领导”这种高难度的问题了。
胡娇觉得他在默默黑化,就好像自他受伤之后,他就整个人都不对。
哪怕胡娇知道他是为了什么事情烦恼,他不说她便不嘛声,颇有种“放老公出去经经风雨”的派头。这一季的苛捐杂税,到底还是一项一项收上来了。县衙的同僚只除了高正对他仍如旧时一般,其余一起喝过酒的皆无视他。无论他是来或者不来,似乎都看不到这个人。
凡事,就怕比较。
许清嘉来到南华县,每日除之类,并不曾替大家谋来一分银子的福利,反倒是来了就想着把朱庭仙收到嘴里的吃食给吐出去,这是多么招人恨的事情?!
有时候,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就是这么牢靠。
因此,许清嘉在县衙被同僚孤立,他倒也不在意。
反倒是朱庭芝该拿的也拿到手了,该分的也分出去了,只除了许清嘉什么都没有之外,整个县衙的人都有。
——你不是要清高嘛,那就让你吃清高去!
朱庭芝打定了主意,表面上却依旧是初见是那一脸仁慈,时不时还要关心下许清嘉的身体,什么“刚病好还是别累着了事儿慢慢做身体要紧”之类的话儿来劝慰她。
许清嘉也不甚在意,每日做完了事便回家去,关起院门来粗茶淡饭,自有一番滋味。
他是从小寄人篱下的,如今成家,似乎特别恋家,应酬什么的如果完全没有,完全变成了个三点一线的宅男。最大的爱好倒变成了盯着胡娇习字了。
学毛笔字是个功夫活,而且要屏神静气,十年八年磨下来,狗刨字也能刨的颇有特色。可惜胡娇如今致力于发明别的笔,比如比较好用的铅笔或者鹅毛笔。
虽然过程比较曲折,可是对结果她充满了信心。唯独对学毛笔字……就不怎么有信心了。
她又嫌许清嘉教的太慢,索性翻了许清嘉的书来,她盯着书让许清嘉读,这就是一个简繁转换的过程。可是读过两章之后,她便发现许清嘉似乎会背这本书,兴致上来,她索性坐他对面,一篇篇往下盯着让许清嘉背,自己正好可以学字。
胡娇这种学习方法,也只能用于她这种简体都认识,繁体半吊子的货。
许清嘉越背越有劲,眼睛都亮了,似乎又找回了当初进考场之前紧张的复习时间。
等三本书看完之后,胡娇惊呆了。
这种“把所有书倒背如流”的学习方法也太凶残了!
她随便抽一篇许清嘉的书,提个开头他就能一直朗朗上口的背下去。
许清嘉也很久没背书了,兴致上来,索性陪着她玩了半晚上,最后倒意外的好眠。
后来他发现,心情不好的时候,背背书倒能排压解难。最重要的是对面一定要有人捧着书一句句盯下去。
胡娇深深的陷入了一种名为“碰见一只学霸好想咬死他”的情绪里去了。
她除了力气大些之外,旁的长处还没发现呢。如今再让她对着一只学霸,都不能好好吃饭了。
哪里还吃得下去啊?
智商上的优越性一下就凸现出来了,压力太大啊!
她是无论如何都没有这么好的记忆力的。
被许清嘉在智商上强力辗压,胡娇想来想去,唯有扬长避短,才不能被他瞧不起。于是索性每日晨起在楼下院里练习会体能。训练方法参照前世。
许清嘉默默看了两回,终于有天忍不住问了:“阿娇,你这好端端的怎么想起来练练身手了?”难道是他被打了之后,心里没有安全感?
胡娇怎么能说自己这是在扬长避短,一定要在某一方面长于许清嘉,以免让自己产生仰视他的错觉。
“等我练好了,下次谁再揍你,我就去揍他!”这纯粹是顺口找来的理由。
许清嘉:“……”
被媳妇儿发誓要练习体能保护他这种情绪真是又尴尬又舒服啊。
虽然这话要是传出去,大概他头上又要多一顶不堪的帽子了。
所谓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许清嘉想开了之后,每日里除了三点一线,关起门来帮助胡娇打扫院落,洗衣服这些力气活他渐渐都开始干了。弄的胡娇一度以为他要向吃软饭的小白脸或者家庭煮夫这条路上靠拢,想了想自己所长,惆怅无比的发现,她似乎还没准备好要做个养家糊口的女强人啊。难道是朱庭芝乱收杂税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太大,让他对官场仕途灰心绝望了?
小年轻才出社会撞上了阴暗丑陋的现实,立刻便想缩进温暖的家里,难道是这样想的?
本着开导青少年不令他形成长久的抑郁症,产生社交恐惧,向着深度宅男的方向发展,胡娇还抽空对许清嘉做了心理辅导。
“我说话直你别见怪啊,我就觉得你最近挺爱在家呆的啊。”
“是啊。”埋头扫院子中。
胡娇跟着他绕来绕去,绕到他正面,试图近距离观察一下他心灵的窗户,好及时发现他的情绪变化。
“就不想出去走走?”
“不想。”
坏了!这是已经想要宅起来的节奏啊!
“是不是在县衙跟他们都玩不到一块儿去?”
许清嘉点点头,那帮人除了嫖就是赌,能玩到一块儿去才怪。唯一能说得上两句话的周正还是个酒中豪客,红帐英雄。还不如他回家陪媳妇儿来得清静呢。
都中!
胡娇心都提了起来,“有没有觉得……县衙所有的人都排斥你,真想把他们全拖出去砍了的念头?“
“嗯哪。”唰唰唰继续扫,今儿阿娇略怪啊。
那帮搜刮民脂民膏的坏东西们早就应该拖出去砍了!拿百姓不当人啊!
胡娇脸色都变了:完了完了!这是连报复社会的念头都有了!
若是性格再刚烈点,不定哪天还真走上这条不归路呢。
她的一颗心顿时整个的提了起来,连带着对许清嘉都比过去温柔许多。早晨洗脸水都由自己接管了。不然以往这事儿都是许清嘉来干的。
许清嘉最近越来越觉得胡娇好像有点怪怪的,有时候趁他不注意,偷偷盯着他瞧,每晚的大字哪怕又被他加了五张,也欣然应允,一点也没什么不悦的表示。
难道她这是学着三从四德,想往贤妻良母的方向发展?
这倒是许清嘉乐于瞧见的。
于是他渐渐试着做一些小动作。比如早晨起来碰见她,摸摸她的脑袋。
第一次摸到她脑袋的时候,她才醒来,还带着些懵懂之意,被摸了脑袋也没反应,倒有几分乖巧之意。许清嘉趁势又在她脑门上揉了两下,感觉到指下柔软细滑的头发,他便顺着头发一路摸了下去,手到了她肩膀之处,她才完全醒来,立刻闪到了一边。
第二日许清嘉照原样来一遍,这次仍是肩膀,毫无进步。
第三日上,他改变了策略,直接朝着脸蛋下手。
胡娇刚起床是有点傻傻的,没反应过来脸上被人摸了一把,还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脏东西,紧跟着也在许清嘉摸过的地方摸了一把,拿到眼前细瞧,什么也没有啊。
她转头走了两步才想明白:这货是在占便宜。
我忍!对于一个有可能进化成报社份子的青少年,一定要忍耐,要用宽厚温暖的胸怀感动他,让他多感受一些正能量。
许清嘉食髓知味,改日照着原样再来一次,这次爪子摸到了她柔软的腰肢——那里是胡娇的死穴,她顿觉奇痒无比。再这样容忍下去,许清嘉大概不会报复社会,而是来报复她了。
彪悍的胡娘子第一次对着夫君发火了:“滚!”
面对调戏要毫不犹豫的说不,虽然这个字不太雅相,不过鉴于它的杀伤力,胡娇毫不犹豫的选了这个字。这才符合她市井屠户家小娘子的身份嘛。
许清嘉的脸色都变了。
这个字真是……太伤自尊了!
胡娇说完了才发现许清嘉的脸色都变了,比起她部队上那些汉子似的姑娘,大家滚来滚去非常圆润友好的在一起玩耍数年,听到这个字都麻木了,对自尊毫无压力。
但许清嘉就不同了。
读书人嘛,自尊心特别强。胡娇都能理解。
可你也不能光自尊心强,而其它的都不强吧?
遭受一点挫折就有了要死宅在家里的准备,这让她怎么活啊?
正常的男人难道不是应该摔打着成长?
“以后不许对我动手动脚耍流氓!别想着在外面受了挫折,回来我就得什么事儿都忍着你容让你!再动手动脚小心我揍你!”她在许清嘉面前比了个凶残的抹脖子的姿势,看着他似乎有点委屈的眼神,竟然意外的觉得心情很好!真是太好了!
做一个报复社会的少年,谁不会啊?!
胡娇破罐子破摔的想到,若论起报复社会来,自己的杀伤力恐怕要比许清嘉高上许多。
她到底在怕什么呀?
骂完了许清嘉,胡娇又恢复了她的女汉子形象,收拾停当去高正家找高夫人玩去了。
以至于高夫人见到她都要取笑她:“你最近不是要做贤妻良母吗?我还以为你都不肯出来了,叫了你好几次。”
做贤妻良母?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真是天大的误会啊!
“高姐姐不才是贤妻良母吗?我就算了,没那个毅力。做个贤妻良母多累啊。”
高小娘子名叫红玉,比胡娇年轻略小,听得胡娇叫她娘姐姐,这孩子吭哧吭哧半天,做了半天的心理建设,才小小叫了声“娇姨”。然后整张脸都红透了,偎在高夫人怀里再也不肯出来了。
原本高夫人与胡娇还不觉得,等高红玉这声娇姨叫出来,胡娇先自哈哈笑起来,她高兴了笑起来毫无顾忌。高夫人也觉得极为可乐。按年纪胡娇叫她一声姨也不为过,可是按着辈份,却不能叫她姨。现在倒她,她家闺女生生矮了一辈。
“你这丫头这下便宜占大了。”
胡娇褪下腕上陪嫁的一只银镯子来塞进高红玉手里:“总不能让孩子白叫一回娇姨,这镯子是我成亲时候娘家哥哥给打的,送了给你千万别嫌弃。等你娇姨将来有银子了再给你补个好的见面礼。”
高红玉要推辞,高夫人却顺手给她戴上了:“你娇姨夫妻和美,正好借她的嫁妆沾沾福气,让我家玉儿也找个许郎君那般文雅温柔的夫婿。”
“娘——”高红玉在高夫人怀里扭来扭去,到底在爹娘身边无忧无虑的长大,还带着很重的孩子气。
高夫人见她若有所思瞧着红玉,不禁笑了:“你跟红玉年纪相差也不大,瞧着倒真是两辈儿人。这孩子被我给惯的,都快嫁不出去了。”
胡娇道:“孩子气才是福气呢。”也只有一直在父母身边被庇护着长大的孩子才不容易长大,才带着孩子气呢,也有资格孩子气。
第十章()
第十章
自从胡娇不再纵容许清嘉,她就觉得……这货好像比过去更乖了。
表现在具体的地方就是,首先不再对她动手动脚了,好像从上次的挨骂里吸取了经验教训,又要立志做回君子了。这让胡娇很欣慰。
其次,发工资了俸银全交,从她手里领零花钱。
但是因为他的应酬实在少的可怜,几乎都没有什么应酬,这零花钱攒一段时间就又交到胡娇手里了。似乎算一算,他还真算得上经济适用男。
两个人于是又回到了相处愉快的亲人关系中去了。
许清嘉负责赚钱,胡娇负责家务。晚上一起在厅里读书习字,有时候偶尔起头说两句,有时候谁也不说话静静各干各的,彼此越来越习惯对方的存在。偶尔许清嘉背书,胡娇盯书,她期望许清嘉能在背书的时候出一点错,哪怕错一个字也好……可是许清嘉始终没有出现过卡壳或者背错的情况。
胡娇都要怀疑许清嘉脑子里是不是装了台电脑,早已经录入了,现在只是机械似的扫读出来。可是再瞧瞧他背书时沉浸其中的陶醉模样,胡娇又觉得自己多想了。
穿过来就已经够神奇的了,还外带电脑储存外挂,哪有这么好的事?
后来有一次她盯着一篇特别长的文背完了,随口问许清嘉:“这文你以前读过多少遍啊?”这货居然回答:“不知道啊。反正读了很多很多遍吧。”
他不是数学不好,胡娇还看到他晚上回来在家里写写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