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奶爸-第2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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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今天上午没有英语课!所以我不带也没有关系!”
咲夜的嘴巴只不过刚刚张开一点点,这边的蜜律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喊出来了。
看着这个小丫头现在这副气急败坏的模样,法者鸩真的是呵呵了。不过现在不是纠结这个小丫头的时候,毕竟那一边,自己的委托人已经来了。
“法老板!哈哈哈哈哈哈!今天看到你的感觉真的是十分舒坦啊!昨晚睡得好吗?”
黄宇仁的那个大嗓门听在人的耳朵里还真的是充满了“痞气”。不过这没关系!后面的那个威老大肯付钱就行。
法者鸩看着威云龙走过来向着自己伸出手。只是那张脸上依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笑容,总是板着一张好像全天下人都欠了他钱不还的脸似的。
双手握了握,威云龙看着法者鸩的眼睛,只问了一句话:“赢,有没有信心?”
“呵呵,如果不能帮您赢,您还委托我干嘛?”
收回手,法者鸩笑了笑。一旁的蜜律虽然还是保持着那种简单笑容,但是她的眼睛却已经瞥向别处了。
另外一边,明月楼的人也已经到达。今天的解古绮穿着一套简单的长裙,搀扶着自己的外公庖老。在看到威云龙一群人之后这个女孩狠狠地朝着这边瞪了一眼,随后搀扶着庖老在走廊上的座位坐下。
法者鸩呵呵笑了一声,说道:“这个女人还真的是够泼辣的。明明不会经营,还学着别人经营酒楼。我说威老大,你接手这个酒楼之后打算把这个女人怎么办?”
威云龙的目光落在解古绮的身上,那双如同毒蛇一般的眼睛久久都没有挪开。
在沉默了片刻之后,他微微抬起头:“她如果识相的话,那么一切好说。”
法者鸩并没有去问“不识相”的话会怎么办。当下法庭已经开庭,双方鱼贯而入,在各自的席位上坐下。
这是一桩小型的民事纠纷,所以旁听席上几乎空空荡荡,除了蜜律和咲夜两个人之外就只有几个可能是法学院的实习生在这里旁听。
不过,这场审判恐怕打从一开始,就会给所有旁听人员的心中打下了一个“明月楼这边输定了”的概念吧。
第501章 503。实力完全不对等的庭审()
第501章 503。实力完全不对等的庭审
未来食品这边,法者鸩安然入座,显得气势十足。在座席上,那个亮闪闪的“诉讼代理人”的牌子简直可以瞬间亮瞎所有人的狗眼!
但是,再看另外明月楼那边。
庖老和解古绮这对祖孙入座,桌面上只有孤零零的“被告人”牌子,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律师坐镇。
一边,是迄今为止未尝败绩的法毒律师。
而另外一边,则是连一个律师都请不起。
这场审判的胜负,似乎打从这一刻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吧。
法者鸩淡定地坐在座位上,在旁边座位上的黄宇仁现在则是有些兴奋,他东张西望,小声说道:“法老板,这还是、这还是我第一次不是被判刑的时候进法庭呢!感觉有点紧张啊?哈哈,哈哈哈。”
法者鸩笑笑,不置可否。事实上这件案子的确很简单,他甚至觉得自己都不用上,让蜜律那个小丫头上场都行。
当然,前提是那个小丫头真的肯上的情况下。
他别过头,朝着旁听席的座位上瞄了一眼。那个丫头现在正死死地盯着自己。算啦~~!盯就盯吧~~无所谓。
蜜律当然也是注意到了那个人看着自己的眼神,那种充满了挑衅意味的眼神。
这丫头狠狠地瞪了回去,结果却是遭受到那个家伙更加一脸无所谓的态度。说真的,如果可以把那个家伙的脸拉起来狠狠地抽的话想必会非常的愉快?
咦?奇怪了,难道自己的意念真的成功了?
那家伙刚刚的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现在竟然一下子消失了,变成了一副那么严肃的表情看着自己。
说实在的,一接触到法者鸩那么严肃的眼神,蜜律有些慌。那家伙不会又想出什么花招来了吧?
可就在蜜律仔细思考的时候,那边的法者鸩却是回过头,一脸严肃加认真地面对着对面的解古绮和庖老。
“(轻声)大小姐,身后。”
咲夜的提醒,及时到来。
蜜律抱着天平熊,浑身不由得哆嗦了一下。她偷偷摸摸地转过头,朝着自己的身后瞄了一眼
“小姑娘,你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非常优秀的法律工作者的。不过,也要记得去上学哦。”
温和的声线,让人宛如沐浴在春风之中。
回过头,是一个嘴角始终保持着微笑,一双眼睛如同弥勒佛一样笑得眯起来的男人。
如果是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的话,恐怕蜜律的第一反应会认为这是个普普通通,性格温和的三十岁好叔叔。
但是,她却非常清楚这个男人究竟是谁,他坐在这里,究竟又意味着什么。
“法官入庭,全体起立!”
法者鸩站了起来,双拳略微捏紧。
待的法官入席,他也是就此坐下之后,他才是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再次朝着旁听席上瞄了一眼
没有错,自己的眼睛的确没有看错。
那的确是帝星律师事务所的当家人——祸?紫?微。
“呵呵呵,好戏,就要开演了呀。”
这个温柔的声音从脑后传来,却是让蜜律感觉一阵冰冷。
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这场审判,终于拉开了序幕。
————
“现在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正是当日明月楼总经理解古绮,与未来集团签署的借款合同。上面明确了将明月楼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等等权利作为担保内容借款五十万。因此,我的委托人主张要求明月楼的所有权以及基于所有权之上的其他权利,属于非常正当合理且合法的要求。”
法者鸩出示了包括借款合同书在内的证据,一口气将委托目的说了出来。
不过,现在的他可没有感觉到任何的轻松自在。毕竟那个祸紫微可不是那些法学院实习生,闲着没事干来看自己的庭审。
等到法者鸩坐下,法官看了看这份借款合同书后对着被告席问道:“被告人,你们是否有什么要反驳的吗?”
“有、有!”
解古绮举起手,就像是在课堂上的孩子一样,又害怕,又有些腼腆。
等到法官认可之后,这个女人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拿起手中那张已经不知道捏了多久的纸,声音颤抖地念了起来——
“首、首先,我们不否认借款,我们的确是借了钱!但是但是我们根本就没有拿到钱!我们没有拿到你们未来集团的一分钱!所以所以”
法官的眉头略微皱起,见解古绮的说话暂时中断之后开口问道:“被告人,你是否有证据支持你没有拿到钱?”
解古绮的双手压在桌子上,大声道:“你们可以可以去查我们的帐户户头!我们的帐户户头中根本就没有任何五十万款项打进来的信息!所以所以”
“反对。”
法者鸩抬起手,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毫不留情地说道——
“解古绮小姐,麻烦请你仔仔细细看一下借款合同。上面已经白纸黑字地写明了我的委托人未来集团会支付给你的费用是五十万的‘现金’。这怎么可能会有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动?至于我们借给你们五十万‘现金’之后你们为什么没有存银行户头,那就是你们的事情了。”
当下,解古绮的脸一下子红了,她显得有些气急败坏地指着法者鸩,大声道:“你你胡说!我们根本就没有拿到过你们一分钱!全都是你们在胡说八道!”
碰——!
法庭锤落下。
法官:“被告人,请镇静一点,不要大声喧哗。”
被法官警告,解古绮这才算是稍稍冷静了些许。她咬着牙,满面通红地盯着这边的威云龙。而威云龙则是依然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模样,脸色阴沉,如同一尊雕塑。
法官:“被告人,除了刚才的陈述之外,你是否还有其他的诉求?”
眼见外孙女瘫坐下来,旁边的庖老连忙接过其手中的纸张,站起来,清了清喉咙说道:“法官大人,我们这一次认栽了!但是,但是五十万五十万我们怎么说也不应该现在还吧?合同上的还款时间明明写着是明年结果,他们现在就来问我们要钱,现在就要抢明月楼!这这到底算是什么?算强盗吗?”
第502章 504。单方面吊打()
第502章 504。单方面吊打
法者鸩:“反对!被告方的语言中充满了对我的当事人的污蔑和偏见。我要求法庭对其进行警告。”
法官点点头,法庭锤落下,砰地一声,让这个老厨子浑身颤了一下:“被告人,请你注意自己的遣词用句。不要再出现任何污蔑性的言辞,否则本庭可能会认定你藐视法庭而对你进行逮捕。”
庖老的嘴角稍稍抽搐了一下,但终于还是忍着没有把脏话骂出来。
对此,法官点点头,看了看手中的合同之后对着原告席说道——
“原告人,对于被告提出的合同期限的事情你们有什么意见?法庭现在这边看到,合同约定的时限的确是在明年。你们现在就要求获取所有权是否又有什么其他证据可以支撑?”
法者鸩慢慢站起身来,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他的脸上重新浮现出一阵笑容,向着法庭说道:“尊敬的法官,我在这里希望能够提交一份证物。”
法官:“允许,请提交。”
随后,法者鸩从自己的证物文档中取出一个小小的透明塑料证物袋。证物袋中摆放着的则是一个小小的u盘。
u盘插入书记员的电脑,大屏幕上也是立刻开始播放画面。而看到画面的那一刻,在对面的庖老和解古绮立刻愣了一下。
因为画面上显示出来的,正是当天黄宇仁带着一大堆打手过来明月楼打砸的画面。
“原告律师,你提交的证物是否错误?”
看到这些画面,法官的脸色一下子拉了下来。毕竟,身为原告方的律师却提出了这么一套似乎看起来对原告方完全不利的打砸画面,怎么说也不算是正确吧?
法者鸩一脸微笑,说道:“请继续看下去,不要着急。”
众人继续观看,很快,画面中就到了黄宇仁拿出一份欠款合同在解古绮和庖老的面前晃,随后解古绮突然伸出手一把夺过合同,撕了个粉碎。
“停,就在这里。”
法者鸩喊停了画面,缓步走到法庭中央,大声说道——
“首先,我要向被告方进行道歉。为我的委托人竟然在我接手案子之后竟然还做出了如此冲动的事情而感到非常的歉意与慰问。如果在这一次的冲突中被告方有造成任何的人生伤害以及那些被打砸坏了的桌椅赔偿费用,请尽管提出来,千万不要客气。”
呵呵,赔偿?有那么容易让你们赔偿吗?视频资料就在这里,黄宇仁带着人进去明月楼的时候可是一根手指头都没有动过庖老和解古绮以及整个明月楼中的任何一个人。人身赔偿?没打你,你都没受伤,赔个鸟的偿?
至于那些打坏砸坏的桌椅才多少钱,赔了也用不了万把块。
所以,就算对面的庖老和解古绮现在憋足了一副要讨要赔偿的模样,法者鸩也是依然淡定如斯。
“但是除了这些赔偿之外,请法官先生仔细看一下这位明月楼总经理在这场事件中所作出的这一个突发举动。”
他抬起手,嘴角挂着异常残忍的微笑——
“在这段画面中,我们可以看到明月楼现任总经理,也就是坐在对面的这位美丽的解古绮小姐。她有了一个抢夺借款合同书,并且进行撕毁的举动。”
对面的解古绮和庖老似乎并不是很了解这到底意味着什么,脸上一片迷茫。
法者鸩继续笑着说道——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第九十四条中有相关的司法规定。当债务人进行了某些行动之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强制履行债务。在这其中的第二小项中明确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据此法定理由强制解除合同。”
“通过录像中我们可以看出,被告人解古绮小姐有抢夺借款合同书并且刻意进行撕毁的举动。这个举动完全可以看成被告方是使用自己的行为来表明其不想要履行主要债务,也就是本案案由中的五十万欠款。所以,我的当事人有权直接提出解除合同。”
“而根据合同法的第九十六条规定,如果我的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该告知被告方。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