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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超级异能少年:魔戒-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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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楼36号,两桶。”又有一手一个用挂子拎着桶去了。

    “八楼,21号,三桶。”剩下那一个站着不动,笑话,八楼不把人累死!

    林扬见他不动,便取了挂子,拎了三桶就往楼上走,兴子在后边笑着叫道:“记着,别忘了收水票!”

    “知道!”林扬应了一声,快步上楼。

    兴子看了站着那人一眼,“八楼,12号,四桶,小子,跑不了你!”那人只得苦着脸上楼送水。

    林扬虽然拎着三桶水,但疾步如飞,片刻就到了八楼,收了水票和空桶,又轻步下楼,整个过程不超过半分钟。

    当林扬拎着三个空桶下来的时候,兴子睁大了眼睛,“送完了?”

    林扬点点头,“完了!”说着将水票交给兴子。

    兴子啧啧的看着林扬,“飞将军啊,兄弟!好,还几个八楼的,一发给你了吧!”于是林扬再次拎水登楼,如飞而上,就这样,别人送一桶他送四桶;别人送一趟,他早送了三、四回,大车跑一圈下来,四个人看林扬的眼光就变了,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林扬有些不好意思,干咳了一声,问,“我送了多少桶?”兴子连忙翻开笔记本数了数,白着脸道:“兄弟,不多不少,一共二百桶,无比尊敬的服你了!”从包里摸出钱二百块钱一把交给林扬,然后扭头对目瞪口呆的其它三个瞪着眼道:“看见没有!力气活也有专业人士!你们几个明天不用来了!”

    三个人面面相觑,相视苦笑。

    而林扬得了钱后先去小饭馆吃了些饭,就又赶到几千米外的“风云大饭店”应聘。这家饭店虽然不是最贵的,但绝对是B市里最大众化的,每天的食客都超过两三千人次,巨大的店厅里足足摆满了四百张桌子!

    而且风云饭店还负责大量的外卖,并且风云饭店最有名的菜就是“麻辣猪排”,所以仅一天就能卖掉七、八个大猪架。

    但排骨可都是一块块剁出来的!而由于风云饭店近期食客飙升,急需一些“剁排专家”的到来,所以就发布了招工信息。

    风云洒店日进斗金,财大气粗,自然也开出了高价的工资。你给我剁一斤猪排,剁的快剁的好,就给你两块钱!但这工钱也不是好拿的,招工信息上写了,只要熟练工。也就是说,他们只要那些经常剁排骨,已经剁出水平剁出技巧来的工人。

    因为风云饭店既要剁的快,还要剁的均也就是大小相当,这可不是短时间就能掌握的活。但林扬偏就来了,不为别的,是为那一斤两元的高额工资!

    当酒店的人事经理见到应聘的林扬时,这位阅人无数的经理立刻皱起了眉头,“你以前剁过猪排?”“没有。”林扬实话实说。这位经理就开始有些生气,手指着林扬朝门外摆了摆,“走吧,我们的活你做不了!”

    林扬仍然站在原地,“你不让我试试,怎么知道我不行?”

    人事经理真的生气了,“我的工作很忙,没时间跟你这种人胡缠!”说着继续埋头账目。

    林扬笑道:“我没跟你胡缠,虽然以前没剁过猪排,但这不表示我不会剁猪排。”

    人事经理冷笑一声,“好!”朝林扬招招手,“你跟我来!”出了经理室,林扬跟着他来到饭店厨厅,这时里面正有几名中年壮汉“嘿嘿……”的各自用力的砍剁着一副大号的猪架,发出刀切骨时特有的“嚓嚓”声。

    壮汉们都一头热汗,不时用毛巾擦上一把。

    人事经理冷眼看了一眼林扬,让边上的一名壮汉停下,扭头对林扬道:“你瞧见没有?我这里的老师儿剁完、剁好一副猪排要用两个小时,你过来也剁一剁,只要你能用一个小时把剩下的猪排剁干净,我就用你,不然走人!”人事经理非常厌烦林扬的那副自信表情,就想借此让林扬吃些苦头。

第11章:墩子工() 
其实店里的熟工剁一个大猪架子连休息加工作往往需要两个半小时,因为剁猪排不但是个力气活,也是个技术活。下刀一定要狠、准、巧,不然十分费力,而且剁出的骨块也不均匀。

    他让林扬剁的那副猪架已经被剁的还剩下十分之八,按常理来说,林扬如果是个外行那他根本不可能剁完。

    林扬点点头,“没问题!”走到一旁的自来水管边用肥皂洗了手,从一脸看好戏表情的那位壮汉厨子手中接过刀。

    林扬扫了几眼猪排,又看了看壮汉剁过的骨肉块儿,就开始慢慢用尖刀解猪架子。

    林扬不慌不忙,一副猪架没十分钟被他解成了十几张大猪排,然后正式开始排刀剁排。

    “砰砰砰……”林扬第一刀与第二刀下剁的时间间隔绝对不超过0。1秒,也就是说他每秒钟能剁十几次之多。这时人事经理已经离开,林扬发出的“砰砰”密响立刻将厨房里的几十号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咦?发生了什么事?当他们看清林扬手里舞出一溜寒光,奇快无比的剁着猪排时,所有人都惊的张大了嘴巴。

    林扬体内自从拥有了那股奇怪的气息,动作和力量的控制都变的十分的精准,上午他扛麻包就是一个例证,三米多高的包垛子,他能准确的将麻包丢到上面,比上去摆放的还要准确整齐。所以此刻他剁出的猪排匀称无比,一个个长短相同,大小相当。

    眨眼功夫,一大块猪排被剁完。林扬大刀一刮,将剁好的一堆猪骨扫到一旁的大铁盆里,然后继续第二张。

    没多久,声音变成了“嚓嚓……”剁骨声已经改变了!

    原来林扬很快的已经能控制自己的力道,使剁骨刀在砍断骨头时正好力道消失,所以只有与骨头相触的声音,而刀并不接触砧板。

    一旁的剁骨壮汉早傻了眼,他经年累月的看高手剁骨头,自己也剁着。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快的手法,这么准的刀功!而且眼前这个人似乎进步飞速,已经到了指哪砍哪的境界,说砍骨头就不碰砧板!他心对对林扬立刻佩服的五体投地,这名壮汉本是在后边当监工的,只是剁骨头的人不够,这才过来帮手,如今来了一个强人,他总算可以消停一下。

    此刻整个厨房大厅里只有林扬剁骨时发出的“嚓嚓”声,所有的人都死死盯着这位少年,盯着他运转如飞的右手。

    “人才啊!”所有人都不禁在心里发出一声惊叹,“真是剁骨头的人才啊!”

    经理室和厨房离的不远,从一开始人事经理就听到密集的剁骨声,他起先吃了一惊,“怎么回事?”想了想就笑了,他确定林扬一定是力气不够,所以只能拼命的不断的在一个位置用力的剁。一想到这儿,人事经理脸上就露出了一丝微笑,“这傻小子,剁猪排是什么人都能干的吗?”于是继续埋头账本。

    20分钟后,“笃笃……”突然有人敲门。

    “进来。”一个人慢步走进经理室,这个人是林扬。

    人事经理见林扬面不红,气不喘的,就有些奇怪,“干完了?”他笑着问,有心看林扬的好戏。

    谁知道林扬点点头,而且还问了一句,“我剁的那个算不算钱?”

    这位见过无数阵仗的人事经理立刻呆住了,迅速的起身跑进厨房看了看,他见到的是满满冒尖的一大盆被剁成均匀方形的骨肉小块,而砧板上的猪架早就没了。

    人事经理扭过头用惊异的目光看着跟过来的林扬,林扬朝他微微一笑,“我能不能来工作?”

    人事经理愣了愣,“当然可以!”于是林扬得到了他的第三个工作…剁猪排,同时因为高效的剁完一个猪架,所以他又拿到了两百元钱。

    林扬选择这三个工作时是有所考虑的,比如扛包的时间在上午十点以后,送水的时间多在一、两点钟,而剁猪排的活需要在下午四、五点钟做,因为这时人流量最高,活最紧。

    林扬此刻走在路上,内心惊喜无比,他从上午十点多到下午五点多钟,总计挣了五百一十元钱!林扬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不时伸手摸一摸口袋。

第12章:苦命人() 
林扬做了一天活,身上已经脏兮兮的,来时就顺路买了三套衣服。一套是灰色的工作服,一套是黑绿色的工作服,还有一套白色的,林扬决定以后工作就穿这几件做不同的工作。

    回到大学城的时候,太阳还斜斜挂着,众舍友一见林扬拎着一叠衣服回来,都把他围住问东问西。

    林扬嘻嘻的把自己找工作的事情说了,当然,他口里的工作又脏又累,工资也不高,一天也就拿个三、五十。

    苏清皱眉道:“林扬,还是不要去了!咱们的课程这么紧,你忙的过来?你要缺钱花给兄弟们说,一万拿不出来,两千还是有的!”

    郭凉也笑道:“是啊!老子有的是钱!小妞,说吧,缺多少?”拿手去托林扬下巴。

    林扬“啪”的打开他手,笑骂道:“这个邪人!”又笑道:“你们放心,绝不会影响学习,学期考试时就知道了!”林扬说话时心里一片温暖,面前三个家伙虽然没一个正经,可人都是极好的,极有人情味。

    罗洋搓了搓下巴,“你既然愿意,那就做吧,不过换些轻松的!当家教不是很好吗?咱们班里有好几个人做这个,一小时三十五块!”

    林扬摇摇头,“算了,俺是苦命人儿!出力卖身的命,有个活就不错了。”林扬无法跟他们解释自己力大无穷,简直是做力气活的天才,并且比做家教挣的钱多十倍。

    三个见林扬坚持,也就不再说什么。

    林扬笑道:“哥们我今天第一天挣了点儿钱,弟兄们要不要出去乐乐?”

    郭凉立刻叫道:“废话!哥哥我正想着呢!只是怕你这铁公鸡心里肉痛,万一疼出阳痿我们不是罪果大了?”

    林扬翻一个白眼,双手一捋头发,直着腰仰着头叫道:“老子有的是钱!走!”

    四个人逃了晚自习,晃晃的来到一条夜街,这里在大学城最中央部分,商铺、饭楼无数。而且当街也有许多摆放的小摊儿,几人就选了一个羊肉串馆儿坐下,叫了一桶生皮,四十串羊肉,便开始喝起来,边喝边吹着牛皮,讲着自己的所见所闻。

    酒没喝完,羊肉串已经吃光光了,林扬便过去想再拿四十串。他刚一起身,就看到不远处有两男两女在另一个羊肉摊儿上谈笑风生。其中一个女生正是林乐乐,林扬一见到她整个人就呆住了。因为他看到林乐乐周身有一层火红的光芒在闪烁着,这层光芒是如此耀眼夺目,林扬霎时感觉这世界上所有的光彩的光芒都被聚集到了林乐乐身上。

    林扬心底突然生出一股异常强烈的冲动,我要过去,我要接近她!林扬飞快的拿了四十串羊肉串交给三个正海喝的家伙,说了一句,“等我一会儿!”然后快步朝林乐乐走过去。林扬走到矮桌旁边,四人都抬起头来,林扬笑道:“林乐乐!你不认识我了?”

    林乐乐看了林扬一阵,突然一拍手,笑道:“记起来了!”连忙站起身子,“你不就是昨天联欢会的那个林……林扬,对不对?”

    林乐乐的声音清脆的悦耳。她此刻穿着一身白色的斜拉式的吊带衣,露出左边一大片雪白而细腻的肌肤,下身则是一条淡蓝色的喇叭裤,整个人给人一种时尚性感的视觉冲击。一米六七的身高让她的身材显得极为窈窕,她简直就像一团燃烧着的热情火焰,立刻让林扬的血液沸腾起来。

    林扬的心跳瞬间提到每分二百多次,跳的他心慌意乱,竟然忘记没有回答林乐乐的提问。林乐乐奇怪的看着林扬,“林同学,怎么了?”原来此刻的林扬脸色通红,鼻孔中呼出的热气都烫的他鼻子发干。

    林扬一震,迷失的双眼渐渐回过神来,他心头震惊于自己的失态,抓了抓头,笑道:“走神了!对的,我就是林扬。”见还有三个人,而且还有两个男生,林扬笑问,“他们是你的同学?”

    林乐乐漂亮的鹅蛋脸上出现一丝红晕,指着其中一个白色休闲服的帅男道:“这是我男朋友!”

第13章:名花有主() 
林扬脑中仿佛响起一个炸雷,名花有主了!他心情激荡之下竟然没听清林乐乐介绍其它的三人,直到林乐乐又叫他的名字,“林同学,你怎么了呀?”林乐乐见林扬痴痴呆呆的模样,忍不住贴近一些要观察这家伙到底怎么了。林乐乐和林扬两人的距离本来就离的很近,只有三十来公分,这一靠近,两人的脸几乎贴到一块儿。

    林扬的脸火烫,似乎将周围的空气都燃烧起来,于是林乐乐鼻中立刻闻到一股奇特的味道,这味道她从小到大都没有闻到过。她无法表达出这种气味,但却突然心旌摇荡,这股气味就像会说话一样,轻声在她耳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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