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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刀的供养-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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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不情愿的一战成名

    我狂戾的攻击,为什么对灵石无效?我的锋利的龙牙刀甚至不能在灵石上刻划出一条痕迹来!

    我装作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灵石,只好随金不换离开灵石。

    此时,我与阿娇身陷杀戮天下帮会的最中心位置,在杀戮天下帮众的重重包围之中,我不敢露出半点敌意。

    虽然,带着阿娇杀出重围并不是难事,但我还有其它的打算:在企图敲碎灵石失败之后,我必须改变策略,最好能混进杀戮天下帮会里。因此,一时还不想撕破脸大开杀戒。

    见我打量灵石,金不换说道:“傅兄弟放心,灵石只要过了午夜子时,便会自行修复如新。”大有深意地补充了一句:“只要不碎就好。”

    我心里暗暗骂了一声:“好个屁!”脸上,微微一笑道:“这就好。”

    金不换有些歉意地唤过一个帮众,叫他带着我和阿娇先去客厅稍坐,他需要处理一些紧急帮务。

    大战之后,百废待兴,有多少帮中事务等着帮主处理决断,既然有意向想加入他们帮会,自是目中无人地叫金不换先安顿自己。

    我与阿娇跟随着那个帮众一路弯弯曲曲,走了好远的路,才来到一间布置得非常豪华的客厅。帮众献上茶盏之后,便退在了一边,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阿娇一路贴在我身后,身子抖得跟打摆子一样。我几番轻轻地抚摸她,也不能平息她心头的恐惧。帮众请坐时,她实在不好意思再腻在我身边,只好孤单单可怜巴巴地在一边落座。

    等帮众退在一边之后,我走过去,把阿娇连人带椅一起端到了我的坐位边放下,笑道:“你就坐这里。”阿娇“嘤”地一声把上半身伏进我怀里,轻轻道:“我害怕。”

    我轻轻拍着阿娇的背脊,在她耳边低低道:“别怕,你什么都不要说,只管跟在我身边就好。”我知道她在怕什么,我也有些忐忑。但我仗着艺高人胆大,并不太惧怕,打不过,带着阿娇逃跑的本事是有的。

    其实,我也很好奇,金不换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我明明对灵石发出了攻击,想摧毁灵石,我明显是他们杀戮天下的敌人。而金不换却客客气气地把我请进了客厅,言词间似乎有收留拉拢我的意思。

    并没有等待太久,金不换便换了一袭华丽精致而式样简单的衣衫出现在客厅,一看见我跟阿娇这等坐法,怔了一怔,随即笑道:“你们小夫妻,这等恩恩爱爱,片刻不离,真叫人羡慕!呵呵……”

    座位往往代表着尊卑,我把阿娇的椅子端到我身边,这种坐法,自是乱了礼数,不过我不在乎。

    但金不换的打趣,却差点笑得我脸红,暗骂一声:“老不正经的!”我跟他又不是熟人,怎么能这么打趣我呢。

    金不换没有多绕圈子,请过茶后,单刀直入:“老哥哥便卖张老脸,想请傅兄弟来本帮屈就,不知傅兄弟意下如何?”

    我求之不得的事,正故做沉吟,金不换又说道:“以傅兄弟的身手,加入本帮,自然不会是普通帮众。何况傅兄弟刚才力保灵石不坠,战功赫赫,就先委屈傅兄弟做个舵主如何?”

    你丫的!什么“力保灵石不坠”?我本意是想力碎灵石的好不?金不换作为一城之主,这是什么眼力?!

    看金不换一本正经的样子,绝不象说笑讽刺,难道他真没有看出我对灵石的企图?如果说,前面那招流云万变施展出来杀了不少攻城方的人,还勉强可说是悍卫了灵石,最后那一记鸿飞碧落,明晃晃就是对准灵石扔过去的!如果不是金不换及时出手,徒手挡下了我的龙牙刀,只怕此时,灵石已碎!

    或者,金不换想笑里藏刀,等把我收进帮会后,再慢慢秋后算帐,慢慢修理我?

    不管金不换有没有看出我对灵石的企图,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原因想把我收进帮会,更不管他以后将如何对付我,我都要接受他的邀请:我本意也是要混进杀戮天下的。

    既然金不换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也就顺水推舟地接受了邀请,带着阿娇加入了杀戮天下。

    凭着我“力保灵石不坠”的功勋,我在加入杀戮天下帮会后立即升职做了第四堂第四舵舵主,负责楚天都的日常安检和巡防工作。换而言之,这是楚天都最外围的守备力量。虽然没有进入杀戮天下的权力核心,但我却很满意:整个楚天都除了城主府,全是我的巡防范围。

    凭着这莫明其妙的一战,和子虚乌有的功勋,我又一次名动天下,再次一战成名。

    这一次的一战成名,与上一次不同,带给世人无限猜测,无限想象和无限谈资:放弃永生,放弃武师高位,转投杀戮天下麾下做了个小小的舵主,这种行径本身就够人猜测了。

    楚天都灵石边的一记流云万变,更是被幸存下来的杀戮天下的帮众渲染得如神话一般,保住了灵石,杀死了攻城方,同时也杀死了自己人!世人们都对我的样样作为议论纷纷。以至于,我在杀戮天下帮会里的一举一动,都被人扒得事无巨细,滴水不漏。

    连本帮帮众也一并诛杀的狠毒手段,让杀戮天下的帮众们深觉我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在看向我的眼神里,包含着戒惧,鄙夷和疏远。我本不是真心入帮,对帮众们对我的冷清疏远的态度并不在乎,不屑辩解——本也无可辩解。

    在大家的议论中,我带着阿娇搬进了城主府——杀戮天下的护法,堂主,舵主们都在城主府中有一个小小的院落。

    把大家集中安置在奢华的城主府大院里,表面上是与大家共享城主荣华,暗地里则更方便城主对手下人的控制与管理,在守卫楚天灵石的战斗中也更能激发大家保卫家园的斗志。

    分配给我们的小小院落在城主府东北角,有个很雅的名字:芥纳居。

    金不换为表彰我关键时刻,“力保灵石不坠”的“巨大”功勋,金不换特别许可我和阿娇在城主府门口塑立自己的青铜雕像——这是一项了不得的荣耀!

    自己明明还活着,就塑个雕像供人膜拜,这实在不是我的行事风格,本待推辞,金不换不容置疑地说道:“这是你应得的荣耀!”一旦我答应加入杀戮天下,金不换对我就不再那么客气。话不多,三言两语,但非常有帮主的气魄和威严。任何时候,他说的话就是不容反驳的命令。

    可我偏不怕他,还待再说,感觉阿娇在我背后,扯了扯我衣服,回头一看,阿娇一脸很期盼的表情,我只好不言语了。

    在城主府门口塑立自己的青铜雕像,只有为杀戮天下立下过汗马功劳的人,才能享受到被世人膜拜的荣耀。杀戮天下占有楚天都已经十多年了,城主府门前才塑立了十尊青铜人像。

    第八尊雕像是杀戮天下第一堂堂主金弈星的雕像,那是一个极尽俊美的男子,阴柔秀丽的面部,充满着阳刚之气,我从来不知道,阴柔和阳刚可以如此完美和谐地展现在一个男人的身上。他是帮主金不换的义子,在执行什么神秘任务,一直不在楚天都城中,我还没有见过他。只是我看了他的雕像,总觉得有几分似曾相识。他还不曾结婚,是城中很多淑女竞相追逐的目标。

    我本来是想毁掉杀戮天下灵石的,却阴差阳错成了杀戮天下上上下下歌颂的大功臣,还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和礼遇,实在是叫我有苦说不出。我本是少年人,也有着少年人的轻狂与桀骜,也希望可以扬名天下,想不到灵石一战,竟然被这样传得沸沸扬扬,天下尽知!这却不是我想要的成名方式和效果。用穿越前的说法,这是“被扬名”“被歌颂”,这样的扬名和歌颂,于我自己来说,并没有多少自豪感。

    我好歹也是从武闱里闯关出来的武师,有几分名人效应,金不换造出这大的声势和给了这么高的礼遇,倒给人一种千里马投奔伯乐的感觉。他是要让世人知道,我已经是他杀戮天下的得力干将了,这次在灵石边施放流云万变,就是为了诛杀攻城者!

    当时,金不换躲在暗影里,一双眼睛观察得洞若烛火,显然他看出了我与攻城方并不是一伙的。他这一招,无形中便把我与攻城方划清了界线,我手上,明明白白地落了攻城方的几条人命,攻城方不可能再向我投出橄榄枝,而我也不可能去投靠他们。

    我淡淡地看着杀戮天下的帮众们大力渲染我的故事,淡淡地笑。我并没有想跟谁合作,灵石一杀,只是投机未成功而已。

    倒是当时的攻城方,留给了我极其深刻的印象。在我走向杀戮天下客厅之前,金不换便发出了“全部拿下,顽抗者格杀无论”的命令。但是后面来从帮会里知道,这道命令却未能执行成功。

第95章 芳冠九州

    攻城方在撤退之际并不慌乱,彼此扶持协助,一路撤退得非常镇定,只以极小的代价,幸存者几乎全身而退。退出城主府后,还有后援接应,然后就消失在楚天都在大街小巷中。

    杀戮天下后来几次全城大搜捕,均一无所获。充分说明,组织策划这次攻城的人,绝对是个人才,从发起战争,到失败退走,全盘都有周全的考虑,设计了多种行动预案,以供随机应变。

    攻城方损失了不少人员,但没有留下一个活口:这些人一旦死亡,很快就化为了一滩尸水!尸水中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由此可见,攻城方的组织者,也是个绝辣角色。

    关于攻城方的唯一线索,便是在开战之际,攻城方宣称他们的帮会叫做:黯月。

    但事实上,江湖中,没有任何关于黯月的消息,就好象是一个不存在的帮会。

    然而,金不换动用力量去皇家帮会管理员处进行了查证,结果却正好相反:黯月确实是皇家登记在案的帮会,每年都交缴了帮会保护税。而且这个帮会是成立于二十多年以前!

    关于黯月帮会,想继续再查证下去,就没有任何进展了。帮主是谁?帮众多少?帮址所在?做何营生?凡此种种,皇家帮会管理员并会不管这些琐事:只要帮会来登了记,并按时交了税,不图谋造反,就是合法帮会。

    我第一次听说有帮会保护税这么一种税,听上去,好象皇家才是最大的黑社会!

    “阿强哥,我认得他!”关起门来,在我们自家的小院芥纳居里,阿娇憋了好久的话直冲出来。

    我笑道:“阿娇,你才见过他一次,就把他牢牢记在心里了?多少年了?”

    “阿强哥,你有没有点正经的时候?”

    我开始动手收拾房间,给自己一个温馨舒心的小窝:“嗯,我也还记得他,跟你一样忘不了他。”我叹了一口气,说道:“九年了。他就是那个九年前,降尊纡贵来到我们瓦当镇,想购买我们绿刀的大人物。”

    那样的气度,那样的气势,那样的气派,那样的气魄,任谁也不会轻易忘记。九年过去了,他似乎并未见老,时光在他身上停驻了一般。九年过去了,我们的绿刀从绝世珍品变成了破烂货,时光又是如此地沧海桑田,令人难以回首。

    阿娇很是忧虑地问:“你说,他还认得我们么?”

    我有些出神,回想当年,若说我没有被他的气魄所震慑,那是假话。万幸的是,他的魅力并没有超过苗刀对我们的吸引力,我们很齐心地拒绝了他。

    九年的时间,我也不敢确定金不换是不是还记得我们。我们已经从少年长成了青年,容貌身形已经改变了很多。从少年成长为青年,容貌改变是最大的,如果不是有心记得,他应该不会认出我们来吧?那天,我们只是很恭敬地拒绝了他,临走的时候,我对他笑了一下,应该不会给他留下太深的印象吧。

    是了,金不换还曾经许诺,如果我们把绿刀卖给他,就给我们在他所管辖的城市里塑立自己的雕像。原来雕像并不是轻易就可以塑立的!金不换为了绿刀,给了我们多大的荣耀和礼遇?!可以想象,他是多么的志在必得!

    想到此处,我心底不禁泛起阵阵寒意:他一个权势滔天的城主,开出丰厚的钱财和至尊的荣耀,却被我们一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穷小子们拒绝了。这件事,对我们来说是胜利,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一种耻辱。他会轻易忘记吗?

    拦着正在忙碌着收拾房间的阿娇,我说:“阿娇,尽量少露面,这个人危险!”我很少这么一本正经地对阿娇说话,我强调:“很危险!”看着阿娇已经渐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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