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缘多磨-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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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今儿来了矿管,可以轻松轻松。
柳无影本不想喝酒,但是想到可以看到颜倾颜,低头默许。
两人回到屋里,沐寒风对随后跟来伺候的雨烟说了声:“去让厨房做几样小菜,拿一坛酒来。顺便让少夫人来一趟、”
他想问问颜倾颜说的建学堂的事儿,四哥已经答应代管还做先生。现在还有个举人的账房先生。、
现在先将学堂盖起来是不是有点早。
不过颜倾颜说得对,要想留住人笼络人心,先得让那些个骨干们安心,安心的首要条件就是安居,安居才能乐业。有家就会有孩子。颜倾颜说学识改变命运。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既然有道理条件成熟就赶紧实施。
雨烟答应着走了出去。她先去了厨房吩咐下去,才去找颜倾颜,发现少夫人不在屋里。
黎员外带着苟孝孺沿着矿区小道回自己住的地方,他们的住处就在朱大夫的医馆旁边,也是木板房。路过医馆的,看到身穿小厮服的少夫人带着也是小厮服的丫鬟正在同朱大夫说着什么,看到他们转过脸来。
黎员外停下脚步进了医馆,低头说了声:“少夫人”算是见过礼。
颜倾颜浅浅一笑,稍稍点了点头算是回礼:“黎叔忙完了。对你的住处还满意么?不过有点委屈黎叔你了。我们这矿区停了十一年才刚开张,百废待兴。一定比不得家里的豪宅,等一切走上正规,慢慢改善。”
她知道黎员外豪宅的奢华,虽然比不上都城的沐府,但是在一个小小的镇上绝对是宫殿级别的。在玉香镇四年时间她都没资格进去参观参观。不要说进去了,就是大门前都没去过。
黎员外根本就没认出颜倾颜。他以前的豪宅在玉香镇街道的后面比较幽静高端的街上,他一向自视甚高,虽然待人平等有求必应,却都建立在别人求他高高在上的基础之上。所以平时很少去那个鱼龙混杂的贫民街。加上颜倾颜实在是太不起眼太渺小了,属于最下等的,他一点记忆都没有。(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五章 不要说出去的好
黎员外黎宝山看这个很不起眼的少夫人说话客气,对他尊敬,忙说:“满意满意,这已经很不错了。少夫人用心了。”
都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真的没说错。这个外表看起来一点都不配少公的穿着男装娇小的少夫人说话做事儿一点不含糊。
这从她做出的账本上就能看得出。
这个新来的管事儿,玉香镇赫赫有名的黎员外颇有领导才能更有管事儿风范,也很能随遇而安,善于观察。这个人选的没错,都说相由心生,此人长的方方正正,应该是为人做事儿有懂规矩。
颜倾颜浅笑着点了点头:“这样便好。这段时间事儿多。也没顾得上给黎叔配几个跑腿儿的。不过呢后厨有几个打杂送饭的,十几岁,都很机灵。黎叔有事儿只管使唤。“
说完有意无意的看了眼苟孝孺。
“苟,相公。别来无恙?”
黎员外先进了隔壁小院,苟孝孺紧随其后。颜倾颜快走几步追上前去,小声问道、
叫了声苟相公,她觉得有点拗口。不过这个时代人们对秀才以上的有点功名的读书人都叫相公,并没有古言书里写的老公的意思。以前在玉香镇她也是这么叫的,虽然苟大娘纠正了好几几次让她直呼其名或者叫孝孺哥,但是她对有学问的人向来尊重,便一直叫他苟相公偶尔叫声苟大哥。只是那个时候没有别的想法,叫相公并不别扭。但是现在她已嫁作人妇,忽然想起了前世的意思。有点心虚。
不过相公在前世还有鸭子牛郎的意思。不要想那么多,她及时提醒自己。
苟孝孺的脚步慢了慢,眼神稍稍一顿,继续抬脚,
颜倾颜已经看到了他的右腿比左腿短了一截,走路一一跛一跛的。瘦弱的身子随着身体的簸动一摇一晃的。她不知道他的腿怎么会瘸,潜意识的觉得同柳无影有关系。
苟孝孺似乎没听到颜倾颜的话,有点艰难的右手扶了扶门框,抬起一条腿跨进门槛。
“苟相公。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你同三小姐成亲了吧?”
她也不知道怎么就问了这么一句。
苟孝孺身子一僵,一条腿在院内一条腿在门槛外啊,一双眼睛冷冷的看向她,嘴角带着讽刺:“少夫人,您认错人了吧?小生根本就不认识少夫人。对了,少夫人该不是看上小生想红杏出墙吧。如果是,还请少夫人高抬贵手,小生不敢。”
说完在手的支撑下,将另一条腿跨进院内。
头也不会的一瘸一瘸的走了进去。
颜倾颜默默的看着他瘦到纸片般的背影,泛起一丝苦涩。
如果换做以前,在前世,她绝对的会认为这个文弱的书生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可是到了这一世经历了这么多,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便不会那么黑白分明,而是多位换位的去思考。
不可否认,玉香镇的四年,除了最后离开的那一天。苟孝孺对她是有感情的,感情很浓烈,虽然比不上柳无影,但是绝对发自肺腑,从那双闪烁着深情的目光,令人心动的诗词中不难发现。这让妹妹颜娇颜十分的羡慕,也让她倍感内疚。她只是将他当作了避风港避难所,并没有投入一丝一毫的真感情,所以后来的发生的虽然出乎意料,也在情理之中。
只是她离开之后,因为再次见到了柳无影心情激动,更因为就那么嫁给了沐寒风沮丧。所有的思想精力都用在了怎样见到柳无影怎样维护好那份情感,和怎样应付沐寒风,怎样为以后打算的事情上,而彻底忘了这个苟孝孺。
忘了柳无影说过的狠话。
颜倾颜的心情很沉重,与她来说他并没有做错太多,却承受了这么多,看他的眼神虽然冷淡到看不出一点波动,但是她看得出来,一定不单单是腿瘸了这么简单。
他不认她也好。
如果被柳无影沐寒风知道他就是那位抛弃了她的酸书生,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待他。
柳无影也许还不会太计较,毕竟她终于成了他的妹妹,而且他也教训过了。
沐寒风就不一定会善罢甘休。
她不知道那天离开后他对他有没有怎样,但是现在如果知道一定不会绕过他。
因为他有一天在将她折磨得死去活来之后,听到她骂的那句:“禽兽不如”后说了句:“得到本公这么宠幸,你应该感到荣幸才对呀。你想啊一个穷酸书生都不要你,而本公要了你。对了,本公都会要的女人,那个酸书生竟然敢不要,难道他比本公的眼光还高,如果以后本公见到他,一定要他好看。”
这句话让她当时觉得他很卑鄙。他自己根本没看上她好吧,只是在她身上发泄报复的快感。而苟孝孺不同,他是喜欢她的,只是在权力金钱面前变了而已,
两者不可相提并论。
所以现在在情感方面她是偏向苟孝孺的。他一个已经中了举人的读书人,放弃无量的仕途,随着岳父来这偏僻的矿区做账房先生,一定是因为腿的原因。
、要不然他就算不再考取进士贡生,也完全可以去衙门做个军师文书之类的文职官员,最不行也可以做个私塾先生。
很同情他,更有深深地内疚。
苟孝孺的事儿绝不能说出去,只要没人知道,再过几天她就会回都城。而他会留在矿区做账房先生,以后做学堂的先生。
但愿他过的好,她心里的愧疚才少一点。
颜倾颜有点恍惚的带着绿翘回到自己的小屋,爬到床上,。脑子里满满的全是苟孝孺冷冷的眼神,一长一短的腿。
而黎员外苟孝孺的小院内,黎员外坐在桌前看着手里的账本,苟孝孺则陪着小心垂首在在一旁,一条腿踮起来。
黎员外终于看完了账本,轻轻合起来放在一旁,看着苟孝孺语重心长的说:“贤婿,你要将少夫人的账本好好的再看几遍。以后就照这个样子记账。这个少夫人很不简单,这些账目很详细也很准确,就算矿上以前的账房也没有记得这样好过。少夫人不简单,少公更不简单,他虽然对账目不很了解,但是眼神太毒辣了,老夫听他说起重新开矿的事儿,年纪不大,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筹集到这么多资金,还能铲除了云海这么块正常营运,不简单啊。他手下的那个柳无影也不简单。以后我们做事儿要小心谨慎。”(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六章 打掉牙往肚里咽
苟孝孺毕恭毕敬的答应着,有点不解的问:“爹,既然我们要这样小心谨慎,却为何要来这里,我们自家的产业都忙不过来呢?”
这也是他一直疑惑的。
苟孝孺叹息一声:“孝孺啊。不是爹想来,是非来不可。不但非来不可,还必须要将矿上的事儿管的比家里的产业还要用心。你也一样。什么原因现在还不能说,但是你只要记得,你是我们黎家以后的当家人,只有在这里好好干,黎家才能保得住。”
苟孝孺小心翼翼的抬头看了眼黎员外,很严肃,没有开玩笑的意思。还想问为什么,却是对上他警示般的眼神,知道不该多问。低头:“爹请放心,小婿记住了。”
黎员外满意的点了点头:“记住了就好,忙了很久去休息休息吧。休息好了我们去各处看看。”
苟孝孺答应着躬身退出。
回到属于自己的小屋,重重的坐进简陋的椅子中、
眼里露出一丝嘲笑。
真是世事无常,他做梦也没想到这辈子还能看到颜倾颜这个女人。这个不知道在梦里诅咒杀死多少次的女人。他原以为如果能再见到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杀死她、
可是在看到她的时候他的心明显的是疼的,比当初断了腿还疼、
想起那天她挽着太阳般耀眼的男子款款走来,还说早已有了婚约,他的心差点就飞出了胸膛、当时果如不是被气的挪不动脚步外加黎三小姐的控制,他真的会冲上前去问个清楚。
只可惜当时他的双腿长在地上般的。
后来很长时间他都以为颜倾颜当时一定是被自己气的失去了理智,随便找来一个人气他的。因为那个同太阳一样耀眼的男子至始至终面无表情,没正眼看他一眼。
现在终于证实了颜倾颜当时并没有说谎,这个男子真的是她已有婚约的夫君,而且还是高高在上的他等小民必须仰视的人物。
这让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屈辱。比起当时断了腿受了重伤,还忍辱娶了三小姐还要屈辱。
因为颜倾颜从来没有想过要当他的娘子。他却整整惦记关注了她四年,将一颗少年之心全都倾注在了她的身上。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到颜倾颜,是娘带她回家里吃饭,第一眼便被她掩藏在散乱头发下的清丽容颜清澈眼神做吸引,是他千方百计的暗示娘将她留下来,还建议开家包子馆。
知子莫若母,娘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所以临终前口头定下了两人的婚约。
这个婚约便成了他苦读诗书发奋的动力。
娘过世的三年里,是他最辛苦快乐的日子,每天一早起来,隔着不高的院墙看着颜倾颜带着妹妹忙碌,隔墙接过她亲手做的饭菜,他觉得如果不考个功名,就对不起她的一片心意。
所以他以头悬梁锥刺骨的精神不负所望。
考完试后,他日夜兼程的往回赶,赶在了报喜之人之前回到家里。却是还没来得及说几句话,便被黎员外请去,说是摆了宴席请了乡绅祝贺。
他当时是带着自豪的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心情去赴宴的。
谁知去了之后才知道只是黎府三小姐自己摆的宴席,黎员外为他接风贺喜的在三天之后。
黎三小姐一片好心自然不能拂了,况且黎三小姐还说两人小时候一起玩过,虽然他并不记得。
那天黎三小姐一个劲儿的敬酒。
他是个穷书生,平时的笔墨纸砚加上两次赶考花费很大,都是颜倾颜每天天不亮起床带着妹妹一笼一笼包子蒸出来的。没有多余的钱喝酒,平时没喝过酒,一喝就醉,又喝了很多。便不醒人事了。
等他清醒过了,已经同黎三小姐有了夫妻之实。
又恰好被回家的黎员外看到。
黎三小姐是黎员外最看重的女儿,又是嫡出,平时家里的很多事情都由她打理。已经年过二十还待字闺中,黎员外很苦恼。虽然觉得这事儿有点伤风败俗,。但是苟孝孺长得俊雅,还中了举人。自然是无可挑剔。
便提出让他先写下婚书,才能免去上报官府免受酷刑革去举人罪行的条件。黎三小姐又私下里威胁如果不写婚书,就上吊自杀,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