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期如梦之海上繁花-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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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说话的时候气质冷峻,杜晓苏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点怕他,所以声音小小的:“二哥。”听她这样称呼,他也没动弹,于是她说,“谢谢你,我这就回去了。”
他把烟掐熄了,回过头来,语气有一种难得的温和:“有些地方,如果你愿意,我带你去看看吧。”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他开着车,带着她在迷宫一样的城市中穿行。那些路上十分安静,两侧高大的行道树正在落叶,偶尔风过,无数叶子飞散下来,像一阵金色的疾雨,擦着车窗跌落下去。偶尔把车停下来,他下车,她也就跟着下车。
他在前面走,步子不紧不慢,她跟在后面。这些地方都是非常陌生、毫不起眼的大院,走进去后才看见合抱粗的银杏树与槐树,掩映着林*又深又长,隔着小树林隐约可见网球场,场里有人在打球,笑声朗朗。陈旧的苏联式小楼,独门独户,墙上爬满了爬山虎,叶子已经开始凋落,于是显出细而密的枝藤脉络,仿佛时光的痕迹。人工湖里的荷叶早就败了,有老人独自坐在湖中亭里拉手风琴,曲调哀伤悠长。留得残荷听雨声,其实天气晴好得不可思议,这城市的秋天永远是这样天高云淡。
雷宇峥并不向她解说什么,她也只是默默看着,但她知道邵振嵘曾经生活在这里,他曾经走过的地方,他曾经呼吸过的空气,他曾经坐过的地方,他曾经在这里度过很多年的时光。
黄昏时分他把车停在路边,看潮水般的学生从校门里涌出来,他们走进去的时候,校园已经十分宁静。白杨树掩映着教学楼,灰绿色的琉璃瓦顶,迷宫似的长长走廊,仿佛寂落而疲倦的巨人。越往后走,越是幽静,偶尔也遇见几个中学生,在路上嬉闹说笑,根本不会注意到他们。
穿过树林,沿着小径到了荷花池畔。说是荷花池,里面没有一片荷叶,池边却长着一片芦苇,这时节正是芦苇飞絮,白头芦花衬着黄昏时分天际的一抹斜晖,瑟瑟正有秋意,仿佛一轴淡墨写意。池畔草地上还有半截残碑,字迹早就湮灭浅见,模糊不清。他在碑旁站了一会儿,似乎想起什么,天色渐渐暗下来,最后他走到柳树下,拿了根枯枝,蹲下去就开始掘土。
杜晓苏最开始不明白他在做什么,只见那树枝太细,使力也不称手,才两下就折了,他仍旧不说话,重新选了块带棱角的石头,继续挖。幸好前两天刚下过雨,泥土还算松软,她有点明白他在做什么了,于是也拣了块石头,刚想蹲下去,却被他无声地挡开。她不做声,站起来走远了一点,就站在断碑那里,看着他。
那天她不知道他挖了多久,后来天黑下来,她站的地方只能看到他的一点侧脸,路灯的光从枝叶的缝隙间漏下来,他的脸也仿佛是模糊的。很远的地方才有路灯,光线朦胧,他两手都是泥,袖口上也沾了不少泥,但即使是做这样的事情,亦是从容不迫,样子一点也不狼狈。其实他做事认真的样子非常像邵振嵘,可是又不像,因为记忆中邵振嵘永远不曾这样。
最后把盒子取出来,盒子埋得很深,杜晓苏看着他用手巾把上面的湿泥拭净,然后放到她的面前。
她不知道盒子里是什么,只是慢慢地蹲下去,掀开盒盖的时候她的手都有点发抖。铁盒似乎是巧克力的铁盒,外面还依稀可以看清楚花纹商标,这么多年盒盖已经有点生锈,她掀了好久都打不开,还是他伸过手来,用力将盒盖揭开了。
里面是满满一盒纸条,排列得整整齐齐,她只看到盒盖里面刻着三个字:邵振嵘。
正是邵振嵘的字迹,他那时的字体,已经有了后来的流畅飞扬。可是或许时间已经隔得太久,或许当时的少年只是一时动了心思,才会拿了一柄小刀在这里刻上自己的名字,所以笔划若断若续,仿佛虚无。
她有点固执地蹲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这三个字,已经吸去她全部的灵魂,只余了一具空蜕。
【二十一】
那些纸条,七零八落,上面通常都写着寥寥一两句话,都是邵振嵘的笔迹。她一张一张地拿出来。
从稚嫩到成熟,每一张都不一样。
第一张歪歪扭扭的字:“我想考100分。”
第二张甚至还有拼音:“我想学会打lan球。”
“曾老师,希望你早日jian kang,快点回到课堂上来,大家都很想念你。”
“我想和大哥一样,考双百分,做三好学生。”
“妈妈,谢谢你,谢谢你十年前把我生出来。爸爸、大哥、二哥,我爱你们,希望全家人永远这样在一起。”
“秦川海,友谊万岁!我们初中见!”
“二哥,你打架的样子真的很帅,不过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打架了。”
“物理竞赛没有拿到名次,因为没有尽最大的努力,我很羞愧。”
“爸爸有白头发了。”
“何老师,那道题我真的做出来了。”
……
纷乱的纸条,一张张的,记录着曾经的点点滴滴。他一张张看着,她也一张张看着,那样多,一句两句,写在各种各样的纸条上,有作业簿上撕下来的,有白纸,有即时贴,有小卡片……
“李明峰,我很佩服你,不是因为你考第一,而是因为你是最好的班长。”
“各位学长,别在走廊抽烟了,不然我会爆发的!”
“韩近,好人一生平安!加油!我们等你回来!”
“妈妈,生日快乐!”
“奖学金,我来了!”
“以后再也不吃豆腐脑了!”
“大哥,大嫂,永结同心!祝福你们!”
“上夜班,上夜班,做手术,做手术!”
“希望感冒快点好!”
“今天很沮丧,亲眼看到生命消逝,却没有办法挽救。在自然的法则面前,人类太渺小了,太脆弱了。”
“加油!邵振嵘,你一定行!”
……
直到看到一张小小的便条,上面也只写了一句话,却出人意料竟然是她的字迹:“我不是小笨蛋,我要学会做饭!”
她想起来,这张纸条是贴在自己冰箱上的,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揭走了。后面一行字,写得很小很小,因为地方不够了,所以挤成一行。她看了一遍又一遍,他写的是:“邵振嵘爱小笨蛋。”
她都没有哭,也没有想起什么,其实总归是徒劳吧,她这样一路拼命地寻来,他过往的二十余年里,她只占了那小小的一段时光。不甘心,不愿意,可是又能如何,她没有福气,可以这一生都陪着他往前走。
她抱着那铁盒,像抱着过往最幸福的时光,像抱着她从未曾触摸过的他的岁月,那些她还不认识他,那些她还不知道他的岁月,那些一起有过的日子,那些她并不知道的事情。
穿越遥迢的时空,没有人可以告诉她,怎么能够往回走,怎么可以往回走。
透过模糊的视线,也只可以看到这些冰冷的东西,找不到,找不回来,都是枉然,都是徒劳。
雷宇峥站得远,也看不出来她是不是在哭,只能看到她蹲在那里,背影仿佛已经缩成一团,或许是可怜,总觉得她是在微微发抖。
路灯将她的影子缩成小小的一团,她还是蹲在那里。他突然想抽一支烟,可是手上都是泥。他走到池边去洗手,四周*静,微凉的水触到肌肤,有轻微的响声,水从指端流过,像是触到了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水里倒映了一点桥上的灯光,微微晕成涟漪。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那天在池边蹲了多久,直到天上有很亮的星星,东一颗,西一颗,冒出来。
北方深秋的夜风吹在身上很冷,她抱着铁盒,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只想把自己蜷缩起来,才听到雷宇峥说:“走吧。”
她站起来,小腿有些发麻,一点点痹意顺着脚腕往上爬,像有无数只蚂蚁在肌肤里咬噬着。他在前面走,跟之前一样并不回头,也不管她跟得上跟不上,直到走到灰色高墙下,杜晓苏看着无路可去的墙壁还有点发愣,他已经把外套脱下来。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蹬上了树杈,一只手拎着外套,另一只手在树干上轻轻一撑,非常利落就落在了墙头上,然后转身把外套搁到墙头上,向她伸出一只手。
她只犹豫了一秒钟,就尝试着爬上了树,但她不敢像他那样在空中跃过,幸好他拉了她一把。饶是如此,她还是十分狼狈地手足并用,才能翻落在墙头。好在墙头上垫着他的外套,直到手肘贴到他的外套,触及织物的微暖,才悟出他为什么要把衣服搁在这里。因为她穿着昨天那件半袖毛衣,而墙头的水泥十分粗糙。其实他为人十分细心,并不是坏人。
墙不高,可以看到校园内疏疏的路灯,还有墙外胡同里白杨的枝叶,在橙黄的路灯下仿佛一湾静静的溪林。
雷宇峥抬起头来,天是澄静的灰蓝色,许多年前,他和邵振嵘坐在这里,那时候兄弟两个人说了些什么,他已经忘记了。他一直以为,这辈子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和机会,可以跟邵振嵘回到这里,再翻一次墙,再次纵声大笑,放肆得如同十余年前的青春。
可是再没有了。
杜晓苏十分小心地学着他的样子坐下来,脚下是虚无的风,而抬起头来,却发现墙内的树墙外的树并不是一种,有些树的叶子黄了,有些树的叶子还是绿色的,枝枝叶叶,远远看去渐渐融入了夜色。天上有疏朗的星星,闭起眼,仿佛有一丝凉而软的风,从耳畔掠过。
他拿了支烟,刚掏出打火机,忽然想起来问她:“你要不要?”
不知道为什么,她点了点头。于是他就给了她一支烟,并且用打火机替她点燃。
风渐渐息了,十指微凉,捧着那小小的火苗移到她的掌心瞬时照亮他的脸,不过片刻,又重新湮灭在夜色中。只余一点红芒,仿佛一颗寒星。
这是她第一次抽烟,不知为什么没有被呛住,或许只是吸进嘴里,再吐出来,不像他那样,每一次呼吸都似乎是深深的叹息。
但他几乎从来不叹气,和邵振嵘一样。
夜一点一点安静下来,白杨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轻响,很远的地方可以听见隐约的车声,遥远得像是另一个世界。他指间的那一星红芒,明灭可见。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他的样子,或许是想起了邵振嵘。他的大半张脸都在树叶的阴影里,什么都看不清楚。但四周奇异的安静里,她猜度,当年邵振嵘或许也曾经坐在这里,两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在墙头上带着青春的顽劣,俯瞰着校园与校外。
有车从墙下驶过,墙外的胡同是条很窄的双向车道,胡同里很少有行人经过,车亦少。路灯的光仿佛沙漏里的沙,静静地从白杨的枝叶间漏下来,照在柏油路面中间那根黄色的分隔线上,像是下过雨,湿润润的,光亮明洁。
夜色安静,这样适合想念,他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想念着同一个人。
就像时间已经停止,就像思念从此漫长。
最后他把烟头掐熄了,然后掸了掸衣服上的烟灰,很轻巧地从墙头上跃下去。杜晓苏跳下去的时候趔趄了一下,右脚扭了一下,幸好没摔倒,手里的东西也没撒。他本来已经走出去好几步了,大约是听见她落地的声音,忽然回过头来看了看她。她有些不安,虽然脚踝很疼,但连忙加快步子跟上他。
越走脚越疼,或许是真扭到了,但她没吱声。他腿长步子快,她咬紧牙几乎是小跑着才跟上他。从胡同里穿出去,找着他的车,上车之后他才问她:“想吃什么?”
上了车才觉得右脚踝那里火辣辣的疼,一阵一阵往上蹿,大约是刚才那一阵小跑,雪上加霜。但她只是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像是没听懂他的话,于是他又问了一遍:“晚饭吃什么?”
两个人连午饭都没有吃,更别说晚饭了,可是她并不想吃东西,所以很小声地说:“都可以。”
下车的时候脚一落地就钻心般的疼,不由得右脚一踮,他终于觉察了异样:“你把脚扭了?”
她若无其事地说:“没事,还可以走。”
是还可以走,只是很疼,疼得她每一步落下去的时候,都有点想倒吸一口气,又怕他察觉,只是咬着牙跟上。进了电梯后只有他们两个人,她很小心地站在他身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脚踝那里已经肿起来了,大约是真崴到了。
进门后他说:“我出去买点吃的。”
没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两个袋子,把其中一个袋子递给她:“喷完药用冰敷一下,二十四小时后才可以热敷。”
没想到他还买了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