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乱九宫-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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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算让更多的人到她的龟壳上受罪吗?”凡妮莎打断她,“就此告别吧,我的朋友。”说着,她接过绳梯,爬下船弦。
﹡﹡﹡﹡﹡﹡﹡我 是 分 割 线﹡﹡﹡﹡﹡﹡﹡
夜晚的海滩没有凡妮莎想象中那么黑,高耸入云的灯塔沿着长长的海岸线平均分部,那些塔上一定都装载着无数射箭孔,只是现在在黑夜的掩盖下看不清楚。海龟们总是回到自己出生的那片海滩产卵,而这里早已被人类士兵所占据,特尔图害怕回家是很正常的,就算她偷偷游上岸,最终也会被灯塔上的哨兵发现,等待她的结局不是被射死就是被捉去展览。
“这是哪里?”凡妮莎边摇桨边问,“哪个国家?”
“不知道,我已经有三千年没回来了。”特尔图冷漠地回答。
三千年没滚过床单,难怪你这么变态。凡妮莎看了看对面的布兰特,忽然觉得自己这么想有些残忍。她想起下午跟布兰特的对话,当她要求布兰特在特尔图产卵的时候偷袭她,王子暴怒的眼神和突然暴发的大笑。“我错了,我以为你是只纯洁天真的羔羊,结果天真的那个人是我!你一直在利用我,从跟她上床到杀人灭口,这些都是你早就计划好了的!”
“关于这件事我会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凡妮莎严肃地看着布兰特,努力无视他的狂怒,“但她马上就要生产,你真希望几个月后海滩上爬满长着银发的海龟宝宝吗!”
“看,这就是你的伎俩,你总是利用伦理道德把我逼得无路可退,你总是用这一招得偿所愿。”布兰特痛苦地纠着头发,“我还妄想用爱情来感化你,哼,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这件事总要有人去做,”凡妮莎不去看布兰特,主意已定,不会再更改,“如果你不去,请不要阻止我。我不会再让更多人落到特尔图手中过那生不如死的生活。”
“看来我没有理由不杀掉她,是不是?”布兰特苦笑着抬起头,看向凡妮莎的眼神里不再有跳动的火,“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我会如你所愿。”
回忆被突如其来的箭矢打断,他们被灯塔上的哨兵发现了。
这艘由特尔图的魔法凝聚成的小船上没挂任何家族的旗帜,哨兵的箭只是个警告,如果再往前靠近,他们就会往人身上射了。海滩近在咫尺,凡妮莎的心缩成一团,大脑在飞快地想着对策。
“那边有礁石!”布兰特指着左前方,三个人顿时奋力划桨,小船以飞快的速度朝礁石前进。
爬上礁石的瞬间,凡妮莎终于松了一口气,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但眼下危机仍未解除,他们得穿越这片被灯塔控制的海岸线,找到一个相对安全的空间实施计划。
凡妮莎突然想到英娜拉给自己的土系护符,那是一种可以穿行于土壤之间的魔法,戴着这种护符的人可以随时像沉入水中一样沉入大地,在里面呼吸自如。但海滩上的沙子算不算土壤,凡妮莎也拿不准。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呢,她从礁石上站起身,捏住护符,猛地跳入水中。
“凡妮莎!”她只来得及听到布兰特的喊声,转眼四周已经混沌一片,她身上的衣服被海水湿透,正贴在皮肤上凉凉的滴着水。我钻到了沙子里?真是神奇的魔法。凡妮莎发现土系护符的原理是将佩戴者周围的沙土分开,为佩戴者制造一个等身的密闭空间。凡妮莎捏紧护符,立刻有了主意。
“等我十分钟。”公主从沙子里露出头对布兰特说。然后她再次潜入沙土,向岸边林立的渔村走去。火把,我需要火把。凡妮莎在最近的人家的屋角找到了一盏灯和小半瓶灯油。她折回海边,把灯油浇在棕榈树和椰子树上,用油灯的火苗将它们引燃。不出十分钟,村子里就响起了惊慌的锣声,海风阵阵,火势越来越大,眼看就要席卷整片树林,那是渔村与大海之间唯一的屏障。海上的渔船显然也看到了冲天而起的火光,他们纷纷回撤,赶来救火,在他们上岸的地方,布兰特带着特尔图混入嘈杂的人群,成功脱离灯塔的火力范围。
“刚才那一招真漂亮。”三个人汇合后,特尔图斜眼打量着凡妮莎,“你是谁?”
“跟你没关系的人。”凡妮莎查看四周,这里离着火的树林很远,对面是另一座灯塔,最可贵的是眼前这片海滩少有人来,是海龟最理想的产卵地。“你可以开始了,我和布兰特会守在你身边。”
特尔图瞪了公主一眼,怒冲冲地转头不看她,她在寻找最佳产卵地点。
最后,她看中了一棵椰子树下的平整沙地。特尔图绕到树后,抬起下巴和双臂,身体开始散发粉白色的光晕,接着她浑身颤抖,额头上的粉光愈发刺眼,那束强光中渐渐出现无数黑点,像青蛙甩在芦苇中的蛙卵一样,那些黑点聚集在特尔图的头顶,形成一张半透明的网。
凡妮莎焦急地盯着特尔图的一举一动,忽然发现布兰特不见了,他开始行动了吗?他和他的剑,请不要在这个时候背弃我。
上帝仿佛听到了公主的祈祷。
特尔图的仪式在下一个心跳瞬间戛然而止,她惊讶地张大眼睛,不相信地看着透胸而出的长剑。她张开嘴,却连一个音节也发不出来。
果断而精确,布兰特找到她的心脏位置,一击即中。
特尔图身上的光芒渐渐熄灭,地狱的火焰自脚下升起,吞噬了这拥有漫长生命的怪物,她尖声号叫,头发着火,最后高举着双手化为灰烬。那些尚未完全成形的卵得不到母体滋养,也跌落在地,可悲地干瘪下去。
凡妮莎彻底长出一口气,结束了,终于结束了。特尔图是大海龟的精魂,随着她的死亡,长生之岛也将不复存在。不会再有人因特尔图对生命的贪念而丢掉性命,也不会再看到脸被砸烂的死人招摇过市。已经死去的终将长眠于地下、腐烂于地下,而活着的人也不必再报有空幻的侥幸。
那么我呢,我又得到了什么。
布兰特从树后走出来,像生了一场大病。现在他看我的目光里什么都没有,一片可怕的空白。
我让一个正直的人谋杀了一位正在生产的母亲,毫无怜悯。
我是什么?
我是魔鬼。
凡妮莎默默离开海滩,拖着疲惫的身心向混乱的渔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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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雀斑男孩
烈炎之国在纬度上与盛夏之国的南半部领土几近相同,都处于赤道线,是欧洛普斯大陆最炎热的地方。因此,无论大城小镇,人们只有在骄阳入海之后才纷纷涌上街头,享受一天中难得的清爽。
凡妮莎在象牙湾登陆以后没走多远就来到了一个颇具规模的小镇,一如往常,国王大道直接从镇子中心穿过,作为交通枢纽,这里显得热闹而繁盛,商人的车队在前往落炎城或者巴布朗矿区途中,或者来往于附近城镇时常常会在这里停留修整。镇里的所有设施都围绕着商人和他们的车队、车夫和搬运工而建。往北去的道路主要是为了方便烈炎国西部的矿产交易,往南去的海商则可以到指定的码头装卸货物。
镇里到处是印满车轮痕迹的空阔沙土地,有的空无一人,有的只有几个闷得发慌的守卫。每一条街道都宽阔得足够让马车通过,沿街都是马厩和拴马柱,地上也压满车轮痕。没有草地,孩子们就在街道上一边玩耍,一边躲避马车和车夫的咒骂。土褐色的房子一座挨着一座,相互之间只隔着狭窄的巷子和墙壁。没什么人肯花这心思去粉刷这些木墙,它们光秃秃地遭受着风雨侵蚀,即使有少数刷过石灰,也已经褪色褪得不成样子,大概很多年没有翻新过了。屋里的窗子上挂着厚重的百叶窗,常年不开,以至于铰链已经锈蚀。这里也很吵杂,锻铁场里的敲击声,车夫发出的喊叫声,旅店传出的沙哑笑声,处处都充满噪音。
但这一切都让凡妮莎感到安全和放松。
从特尔图死去的当晚,公主就再也没见过布兰特,但她知道他就在自己身边,每当自己在一处酒馆喝得烂醉或者有人来调戏自己,布兰特总是及时出现,穿着一身黑衣,像一小片死神的影子,要么打断某个人的鼻梁,要么打断一群人的鼻梁。每次自己失去意识前最后看到的总是他那张悲悯的脸。
他恨我,又舍不得我。
今晚,王子会在哪里?“巧手哈里酒馆”、还是“乳浪旅馆”?不对,凡妮莎乜斜着眼睛看了看窗外的招牌,上面画着一团火焰和纷飞的砂粒。“哟,火砂酒馆。”(向凤凰大人致敬!)公主端起镶铁角杯,仰头吞下酒汁,只觉无数**而弯曲的手指在胸腔蜿蜒,放下杯子,脑袋一片眩晕。
让我数数,谋杀、教唆、欺骗、恩将仇报,还有背信弃义,我刚刚在自己长长的罪行列表里增添了这个新条目。格娄卜奶奶的预言一点没错,我会成功的,争夺王权的肮脏伎俩我全学会了,还应运自如呢。
傻瓜布兰特,应该躲起来的是我而不是你。
“一个人吗,我的美人儿?”喝得烂醉的丑陋水手凑到公主面前,手里的酒杯溢出勾兑的劣质麦酒。
“不一定,”凡妮莎朝他露出迷人的微笑,“如果你继续调戏,兴许我身边就会多出一个人来把你打得像个没牙的老太太。”
水手直瞪着凡妮莎,被她的美貌惊得酒都醒了,正待说话,身后的门被猛地撞开,一股混合着马粪味的海风裹挟着一个人冲进火砂酒馆。
一个男孩跌跌撞撞地扑倒在吧台前,跳动的金发有着火焰中心的颜色。男孩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脸上的雀斑层层叠叠,他身穿最名贵的绸缎衬衣,这种衣料以轻柔吸汗著称,即便在它的原产地盛夏之国,一匹上好的绸缎也要两千通用银币,那相当于一头牛的价格,而眼前这孩子身上的绸缎衬衣却千疮百孔,有些地方的布条甚至因撕扯而向外翻卷,难看地挂在主人身上,露出雪白的皮肤。
男孩像一只受惊的小鸟,倒在地上不住地发抖,他努力将自己挤进吧台后面的狭小空间,好像在躲避什么可怕的东西。
果然,一帮凶神恶煞般的男人随后闯进酒馆,差点撞翻女侍应手中的酒盘。“那孩子呢?”为首一个穿着护肩和熟皮甲的中年男人伸手纠住女侍应的头发。他的脸上挂着两个大眼袋,一张宽阔而乖戾的嘴,铁锈般的头发里夹杂着几许灰白。
“什、什么孩子?”女孩假装害怕,努力挣脱男人的控制,这场面她肯定见多了,手中托盘里的红色酒液一滴都没洒出来。
“霍斯特大人,又是哪个孩子不愿上你的床,偷偷逃出来啦?”酒馆老板,一个长着山羊胡的瘦小老头引发了一阵哄笑。
“闭嘴,你这老浑蛋!”霍斯特一拳砸在山羊胡的脸上,打得他鼻血横流,“我看到他跑进来了,那是泰伦斯亲王要的人,你最好乖乖把他交出来,否则我扒了你这张老羊皮!”
山羊胡是个识时务的人,脸上虽有不甘,但还是用目光指了指自己的脚下。
男孩的嘴唇和身体都在剧烈颤抖,可怜巴巴地看着离自己最近的凡妮莎。凡妮莎没有动,她把头压得更低,冷眼看着这一切。就在霍斯特和他的手下打算把男孩从吧台里拽出来的时候,他们的手却穿过男孩的身体扑了个空——男孩消失了。
“又被这小子耍了。”
霍斯特的手下不满地嘟哝着,换来的是首领气急败坏的掌掴,“他跑不远,追!”十几个大汉一窝蜂地又冲到街上,火砂酒馆顿时又恢复了嘈杂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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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疑云涌动
凡妮莎预感到有事情发生,霍斯特那帮人的穿着既非士兵又不像强盗,而从酒馆老板对他的态度和他手掌上的老茧来看,他们是一伙雇佣杀手的可能性更大。为了印证自己的想法,她拉过刚才的女侍应问了问,果然,他们是麦酒城邦的佣兵团,在家乡混不下去了,来到烈炎之国碰碰运气。自古以来佣兵就没什么正义感,只要给钱,什么都肯干,烈炎国亲王泰伦斯在名义上只是国王的弟弟,手中没有兵权,所以养了这些无恶不作的败类作为分布在各处的爪牙,听说亲王的佣兵团不但充当走狗,还帮他打探消息、掌握证据,消除政治上的敌人。
凡妮莎给了女侍应一颗红宝石,那是从大海龟特尔图的永生之殿里捡的,她一路上不停分发宝石,引来不少歹人的垂涎,但自己制造的这些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