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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反穿之岁月如娇-第277章

小说: 反穿之岁月如娇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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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茗娇将小儿子塞给覃君尚,看了眼棋局,笑着说道:“师父很快过来,先别下了,进屋吧!”

    覃君尚抱着小儿子,含情脉脉的看看妻子,脸上哪还有半点不高兴。

    罗茗娇转身时,回头看了看远方,哪里是晨光升起的地方,而哪里也藏着另一个她的去向。

    三年前,她本抱着必死的决心,没想到师父文老送她的那枚水滴吊坠不是凡物,在关键时刻,给了她生的机会,不仅如此,还让她想起了一切,包括身体原主的过往。

    原来,覃御希的亲生父亲,真的是覃君尚。

    只是当年,那些事发生的时候,身体原主遭受了太多的压力,加上随后怀孕,她整个人都有些混乱,渐渐的,更是屏蔽着一切,紧紧的卷缩了起来。

    直到异世的她占据了这具身体,身体原主更是选择了逃避,沉默。

    可是后来,罗长生为了救女儿和女儿肚子里的孩子,抹掉了她的记忆。

    药物刺激了大脑神经,不仅消除了她的记忆,连身体原主的记忆也随之消失,失去了记忆的身体原主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渐渐的苏醒了过来。

    这才有了后来两人共用一个身体的事情。

    不过,在她冲向悬崖,决意共死的时候,水滴石救了她们,让她们想起了过往,身体原主也是个善良的女子,或许她看清了过往,知道数年的别离,人生已经不属于她,所以选择了离开。

    身体原主的选择,在两人相视一笑的瞬间,她已经明悟,只是她什么也改变不了,因为她只是个异世游魂,主导权始终在身体原主手里,要不是水滴石的帮助,她甚至连站出来的资本都没有。

    苏醒过后,她将当初的景象画成了一幅画,白色的光晕笼罩着双眼紧闭横躺着的身体,而身体两侧,悬空站着两个微微泛光的她,她们相视而笑,那一刻,仿佛成了永恒。

    而她,也只能用这种方法来怀念身体原主。

    那幅画,一直挂在她的书房里,师父对那幅画的评价很高,有人想出高价购买,可是那是埋藏在她心里的秘密与祝福,又怎会割舍!

    晨光托着骄阳缓缓升起,岁月如那骄阳一般,平淡又充满了蓬勃朝气。

    这样的日子,罗茗娇很喜欢,她总觉得,那个寻着阳光离开的另一个她,也在世界的某个地方,幸福着。

完结感言!

    首先,感谢耐心点开看了本书的众多朋友,说实在的,这本书开书最初,我劲头使的很足,不论是情节、写作中,还是宣传都做了很大努力,在朋友的帮助下,也让这本书在部分排行上待了几天。

    说出来不怕亲们笑话,新书期间动了个小手术,住了几天医院,但也只在手术当天断了一天更,转过天就爬起来码字更新,可见当时我对本书抱了多大的信心!

    断更也跟没有存稿有关,本书一直没有存稿,关于这事儿我也苦恼,开始是因为写《善妻》的时候,提前备稿六七十万字,结果更新的时候舍弃了二十多万字,这个数字把我吓到了,有点不敢攒稿。而后来,却是码不出字来。

    一直很尽力的在写,可感觉就像是被抛弃了一样,除了还在支持的读者亲们,几乎与站内排推绝缘,这怪不得谁,写书的作者多,好书也多,将推荐给更有希望的书,支持更有希望的作者,无可厚非。

    可是我也确实因为被冷处理,冷的没了信心。

    有时候人的劲头真的很重要,以前觉得码字是随手就来的轻松事儿,可是写这本书的时候,每天却为保底四千字发愁,愁啊,总在想这样写会不会不好?有时候写完一篇返回去看,自己都迷糊,我到底写了个啥?

    删了重写,或者大修大改,是家常便饭!平常四千字,不到两个小时就能搞定,写本书的时候往往要耗费数倍的时间精力才能完成。

    我一直觉得,‘写’和‘读’是通的,一气呵成‘写’出来的作品,更能让‘读’变的流畅,这不是正好说明,一个完整的故事,需要通畅的连贯性么!

    显然,本书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多多,已经扑了。

    可是我心中对故事的整体架构还在,不把它完成了不甘心啊!况且还是有朋友在看呢!弃文太不地道了!

    总算完结了!~

    本来我还想写番外。

    想写现代罗茗娇的神魂离体后,又附体在了另一个身体上,开始了另一段人生……

    想写慕清和箫阳的番外……

    想写罗茗娇的研究专利被人盗取引发的一连串糟心事件……

    还想写罗茗娇的日常及孩子们长大后……

    写过大结局,搁置了个把月,最终还是放弃了。既然本书的写作令我十分苦恼,何必写来苦恼读友?有那时间,还不如好好写新文!

    相比较本书,新书《民国佳媛》就流畅多了,接下来要写什么,总会忍不住的在脑中反复斟酌,有些情节甚至来源于我的梦境,这种生活与笔下的故事契合在一起的畅快感,才是写文的正确方式嘛!

    心中有故事,由心而发,一气呵成,我写的通畅,相信朋友们也会读的畅快!

    我很高兴,本书结束了,新书开始了,我终于放下了本书的担子,进入到另一段故事里。在新的故事里,截止目前为止,依然满腔的劲头!也终于能缝休日码过万字了,哈哈!~

    本书前期费心经营,结果一败涂地,新书我只想专心码字,虽然上本书攒下的粉丝流失了很多,因新书渐好的势头,也给了我不小的自信。要知道我写《善妻》的时候,也是裸身上阵,一裸到底呢!不也小有成效么!嘿嘿!~

    就当,从新开始~~

作者新书→《民国佳媛》

    新书:《民国佳媛》

    简介:

    民国有佳人,纤手有神笔,一出生便被扣了一顶名为‘妖孽’大帽子的她,带着寡母幼弟,在乱世中艰难前行,看她如何妙笔人生,画出锦绣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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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开篇:

    “明乾,巧秀,把你家丫头抱出来!”突然,一声带着哭腔,有些狠厉的声音,惊扰了本就因刚刚死了当家人,悲痛不安的宋家众人。

    这声音是王婆子的,王婆子昨夜刚给宋家大媳妇巧秀接生,生下了宋雨花。

    宋家众人被王婆子的声音惊到,包括、送雨花的爷爷遗体回来的宋家村人,以及听到风声赶过来安慰宋家的村民们,多少都露出了惊愕之色。

    王婆子平日里并不是尖酸的人,可今儿这势头,有点不对啊!

    被点名的雨花爹宋明乾,突闻妻子已经生产,下意识的侧头看向媳妇的肚子,见媳妇的肚子已经瘪下去,心中一喜,但看到媳妇面色苍白、身形单薄,又不免心中担忧。

    巧秀见王婆子目光喷火、满腔怒意,突然想起昨夜她生下花儿后,王婆子的神情由喜到惧,好似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惊惧事。

    是什么?巧秀不知,正因为不知,心中也咯噔噔的生出许多不安。

    院子里那么大的动静,自然传进了仅隔着一条帘子的屋里,宋雨花躺在炕上,转动着眼睛,红嫩的小脸皱做一团。

    宋雨花不知道自己是谁,只知道昨夜被人从巧秀娘的肚子里拽了出来,得了个名字,雨花。

    刚开始的人生,就像出生前她所在的那片白色世界,宋雨花充满了好奇。

    可是,那个王婆子要干啥?为啥要让娘将她抱出去?王婆子叫的那个什么明乾,应该是自家爹吧?!还没见过呢!雨花不自觉的蠕动了下小嘴儿。

    “婶子,花儿刚生下来,见不得风,您有什么事跟我说。”巧秀压下心中不安,放缓了声音,轻声说道。

    她昨夜刚生产,又因夜里突降暴雨,丈夫和村里的男人们去地里给庄稼挖水道,想往庄稼田里多引点雨水,成宿没着家,她担心了一宿,根本没怎么合眼。

    此刻的巧秀,面色白如纸片,已经有些摇摇欲坠。

    见到如此模样的巧秀,平日里与宋家交好的人家,就有些看不惯王婆子。

    王婆子满眼通红,哪里顾的那么多,听到巧秀搭话,肚子里的眼泪更是一窝窝的往外冒,边哭边说:“明乾家的生了个妖孽,妖孽降世,才夺了人命啊!~~我家可怜的孩子他爹啊!~~”

    巧秀一听这话,脸色大变,这年头,就怕冲撞了邪气,妖孽什么的,那是会被放火烧死的。

    “你说什么?”巧秀正想反驳,一旁因公爹过世伤心失神的婆婆李氏,突然喝问一声,她那看过来的眼神,狠决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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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正文接下来的故事,请转道《民国佳媛》,静待亲们垂临,荣幸之至!~~

    话说回来,既然推了新书,老书也可以拿出来亮一亮么,嘿嘿,九亡在起点的第一本书《善妻》,讲述的是一个重生贫苦农家的女孩儿,不经意间的一个善念,改变了很多人的人生,也让她看到了某种庞大的潜能,随着这条路走下去,行天下,得民心,女孩儿最终成为受万民爱戴的女帝!题材偏种田文,忽略掉比如错别字之类的瑕疵,还是值得一看的,书荒的亲可以去瞅瞅!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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