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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章

独宠:一品世子妃-第3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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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当时穿了一件宽大的衣裳,把那些瓶子用布绑在了大腿上,这才带了出来。

    她就知道,她来北郴国,肯定会遇到这种事情的,所以迷药这种东西是居家旅行必备用品,还特地找王廷臣多要了一瓶。

    铺子里的伙计可能查出今天有“肥羊”经过,所以去了马鞭山报信,并不在铺子里,当然,就算他在也没关系,她压根不会怕一个只有三脚猫功夫的伙计的。

    不过既然知道了有这个人的存在,她还是防着他会突然出现,所以在确定老板和老板娘被迷药迷晕了以后,特地进来把俩人塞进被窝里,将情形弄得就像是两个人只是单纯地在睡觉而已。

    两口子鼾声如雷地睡着,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此时就是砧板上的肉,可以让人随意切割。

    做完这一切,她也没收拾碗盘,只是去把店门给上了栓,随后回了屋子,也睡了一觉。

    后半夜她还有活动呢,保持体力是必须的。

    一觉醒来,刚好是子夜,她起身穿好衣裳,用帕子蒙上脸,背上双刀就出了门。

    下午的时候她在镇子里溜达了一大圈,已经把地形给记在了脑子里,此时夜深人静,除了更夫,街上半个人都没有。

    远远地,她就躲开了更夫,躲躲藏藏地来到之前跟踪的一个小姑娘家。

    虽然偷人家路引这事有点亏心,对不起人家,毕竟人家是无辜的,但是她也没办法,路引这东西就等于是身份的证明,没有路引,哪里都别想去。

    她来到这户人家门口,纵身跃进院子里,从身后拔出一把刀来,用刀片轻轻地把门闩给拨开,然后轻轻地一推门。

    她觉得自己此次来北郴国报仇,简直是太顺利了,这户人家居然没用顶门杠把门顶住,只是上了栓。

    她蹑手蹑脚地闪身进了屋子反手将屋门关上。

    之所以会选择这户人家下手,是因为这户人家人口十分简单,只有两口子和一个女儿。

    她先进了东里间,东里间的炕上睡着老两口,白天劳作了一天,晚上都累了,睡得很沉。

    她将提前准备好的帕子取了出来,帕子里裹了迷药,她将帕子在这两口子的口鼻上按了一会儿,确定这两口子睡熟了,不会醒过来,又去了西里间。

    西里间便是那小姑娘的屋子,小姑娘许是听见了什么动静,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

    沈蔚蓝赶紧扑过去,用帕子捂住她的口鼻,她瞬间就昏睡了过去。

    沈蔚蓝把她放好,然后转身回到东里间。

    根据她的经验,一般的人家,重要的东西都是大人收着,不会放在孩子的屋子里。

    她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荷包里是宣宸送给她的那颗夜明珠。

    那家伙什么都好,她喜欢什么就舍得给她什么。

第五百六十一章 大开杀戒

    呸发现自己突然又想起那混蛋,她忍不住轻轻啐了自己一口,脸上有些微微的红晕。

    她用夜明珠照着,一番翻箱倒柜之后,她成功地找到了这一家人的户口簿。

    拿到户口簿之后,她想了想,从身上拿出一块金条,放到枕头旁边,算是她对这户人家的补偿。

    户口簿到手,她没做停留,收好夜明珠,转身出了这户人家,直接来到里正家,一般情况下,不出远门的人,根本就用不着开路引,所以她得现开一份路引才行。

    她故技重施,在里正家的书房里找到笔墨纸砚,自己照着户口簿上的内容写了一份路引,又用了印。

    路引到手,她回到包子铺,拿了行李,顺便顺了包子铺里的一匹马,给马蹄子上裹上稻草,连夜离开镇子,一路往东北方向而去。

    包子铺的老板和老板娘一觉醒来,发现新招来的杂役不见了,而且还拐了自己家的马,险些气死。

    ……

    与此同时,北郴国

    “什么?”朝堂上,北郴国的皇帝燕鹏天突然从龙椅上站了起来,脸色铁青地质问站在下方的一个看起来仙风道骨的老头子,这老头子身上穿着一袭纯白色的道袍,手拿拂尘,看年纪至少也有七、八十岁了。

    燕鹏天声音颤抖地说:“你刚刚说什么?再说一遍!”

    那名看起来仙风道骨的老道头垂得极低,“臣得到消息,沧澜王朝的人从**山底下起出了无数金银财宝,臣翻阅祖上留下的古籍得知,**山乃是先祖为我北郴国布置下的一处风水山,埋葬的是前朝的第九任皇帝,陪葬金银财宝无数,也是一座藏宝库,为的是来日若我北郴国有一天遭受灭顶之灾时可以将财宝取出使用。”

    燕鹏天只觉得心里揪疼着,呼哧呼哧直喘粗气,“你的意思是,我北郴国的祖坟让沧澜王朝的人给掘了?”

    “呃……”那老道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可以这么说。”

    “你这钦天监是怎么当的?”燕鹏天只呵斥了老道这一句,便眼睛一翻,昏了过去。

    百官顿时一片哗然,纷纷冲了过来,大声喊着“宣太医”。

    不一会儿,太医被宣来,一番急救,燕鹏天终于清醒过来。

    他的心很疼,真的很疼,但是疼的却不是祖坟被掘,而是在疼被沧澜王朝弄走的那些金银财宝。

    那原本是北郴国的财产,结果却被沧澜王朝给弄走了。

    “不行,得把那些金银财宝要回来……”燕鹏天半躺在龙椅上,眯着眼睛喃喃自语了一会儿,猛地坐直了身子,阴鸷狠戾的目光环视着朝堂上的官员们。“谁去?谁去沧澜王朝帮朕讨要咱们老祖宗的陪葬品?”

    所有的官员全都低下了头,没有一个敢上前的。

    最终,燕鹏天将目光落到了大皇子的身上,“老大,你是朕的大皇子,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

    “啊?”大皇子闻言吓了一跳。“父皇,儿臣无能……”

    工部尚书走了出来,不着痕迹地冲大皇子使了个眼色道:“大皇子,如今正是为君分忧之时,切莫推脱!”

    大皇子只好应了一声:“儿臣遵旨!”

    燕鹏天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一旁的随侍太监上来扯着公鸭嗓道:“有事早奏,无事退朝!”

    众大臣纷纷退出议政大殿。

    大皇子特地留在后边,一把扯住工部尚书的胳膊,“舅舅,你干吗撺掇我接下这份差事?这差事可不好干啊!”

    “好干的差事还能轮的着你吗?”工部尚书四下看了看,压低了嗓音道。“如今皇上最宠爱的可是被扣押在沧澜王朝的那一位,一心想把皇位传给他,日后他若登基,你还有活路吗?所以说不管此事能不能成功,你去一趟沧澜王朝,对你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的!”

    大皇子听他这么一说,神情一动,似乎明白了什么,“那舅舅你的意思是……”

    工部尚书神情狠戾地抬起手来在自己的脖子处一横。

    空旷的皇城内,冷风刺骨,一点雪花渐渐飘下,仿佛预示着一番不寻常的风雪的到来。

    却说沈蔚蓝弄到了路引和马,一路疾驰,往北郴国的都城方向而去。

    结果天刚放亮的时候,就到了包子铺的老板娘说的马鞭山的山脚下了。

    马鞭山之所以叫马鞭山,是因为山上遍山遍野生长着马鞭草,这种马鞭草的形状形似马鞭子,所以才叫马鞭山。

    来到马鞭山的附近,她就小心翼翼地,因为知道这里的确有马贼。

    但是一道马鞭山的山脚下,她就愣了,因为地上横七竖八地躺了几十具尸体。

    这些尸体衣裳杂乱,手上的武器也不统一,让人一看便知他们就是马贼。

    除此之外,还有些马贼聚集在一旁,分成了两拨,打得正热闹。

    原来昨天,那几个好像行商一样的男子被包子铺的老板娘当成了“肥羊”,派出伙计来通知老大进行打劫,结果马贼打劫不成,大寨主和二寨主的脑袋都让人割去了。

    剩下的这些马贼昨天被打散,今天一早跑回来,打算瞧瞧情形,见到两位寨主的尸体后,觉得群贼无首,得选个新寨主出来。

    但是众人意见不统一,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老大的马贼也不是好马贼。

    于是一番争斗之后,众人的意见分成了两拨,一边是想推举一个绰号叫“一只耳”的马贼,另一边却想推举一个绰号叫“独眼龙”的马贼。

    这两个马贼也都是心狠手辣的主,各自率领着自己收服的马贼,也不帮前寨主收尸,只顾着抢老大的位置。

    由于众人打得太聚精会神了,就连沈蔚蓝的马蹄声都没听见。

    沈蔚蓝觉得,这些人打得这么热闹,刚好把路堵住,如果自己这时候冲过去,他们搞不好就不打了,万一全冲自己来了,那就不好了。

    于是便下了马,躲在一棵老槐树后边看热闹,并随手把马栓在了树上。

    她才不想多管闲事呢,从两边的叫嚣声中,她就听出来了,这是老大死了,手底下的人要抢着上位呢。

    但是很不巧,刚好有两个马贼打着打着退到她身边,其中一个被砍翻,另一个手上持刀的忽然发现了沈蔚蓝的存在,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发出一声大吼:“兄弟们,别打了,有‘肥羊’!”

    沈蔚蓝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是有点不好,这样也能被发现,只好笑吟吟地站了出来,但她随即变了脸色,猛地往那马贼怀里撞去,随后手一挥,手中的短匕划过那马贼的咽喉。

    她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那马贼的功夫本就稀松平常,被她一下子就割开了喉管,鲜血的血液好像喷泉似的就喷了出来,那马贼表情呆滞地往地上摔去,临死都没想明白,这么一个小子,怎么能把自己给弄死?

    沈蔚蓝杀了他后弯腰将他手中的刀拾了起来,左手匕首,右手单刀,虽然身形小小的,却在瞬间震慑住了那些马贼。

    正在打斗的马贼们在短暂的呆愣后,忽然不打了,纷纷举着手中的武器向她冲了过来。

    沈蔚蓝深吸了一口气,检验自己学习成果的时机终于到了。

    这两年,她一直都在幻想,自己可以遇到一个大开杀戒的大场面,也好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

    之前查宋恒之的失踪案时,她虽然也有机会动手,但那时候的对手人数很少,而且主力是宣宸他们几个,又有沈洛给掠阵。

    后来本来有个机会的,却被宣宸那混蛋给暗算了,只跟宣宸他娘打了一场。

    每次想到这件事,她就有气,不过现在终于有机会了。

    一个大开杀戒的机会!

    前世,她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杀人,直到那一天,由她亲手点燃的那一场大火。

    她烧死了她所有的亲人,那些所谓的亲人,那些无视亲情,眼中只有利益的亲人,那些只想利用她的亲人。

    她一直都不想去回想,最被她残忍对待的一个人,她的堂兄,也是曾经亲手把“胭脂红”交给她,逼她对太子下手的那个男子。

    那是她第一次动手杀人,感觉是从未有过的好。

    那种感觉,让她终于不再那么憋闷。

    有时候,她会想,自己是不是心理变态了?才会觉得,杀人也是一种很好玩的游戏!

    她如入无人之境一般地砍杀过去,因为之前使惯了双刀,在砍翻另一个同样使刀的马贼之后,便收了匕首,又捡起一把刀来。

    武器这种东西,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所以当她左手的匕首换成刀子之后,武功施展得更加顺手。

    马贼们一个个惨嚎着倒下,没倒下的人傻眼了,他们没想到,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家伙,出手竟然会这么狠,这小家伙甚至比昨天那几个过路的行商还要厉害。

    没死的纷纷转身就跑,沈蔚蓝一看他们不想打了,抬脚就追,命不好,腿慢的,被她追上之后便是尸身倒地。

    当然,也有一些命好的,能跑了活命。

第五百六十二章 决不回去

    沈蔚蓝微微喘息着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那两把刀,滚烫的血液把刀烫得都卷了刃,她微微勾了勾嘴角,嫌弃地说:“劣质品!”

    说着,把手里已经废了的刀子丢到了地上,随后拔出了自己靴筒里的匕首,目视着一旁的林子,沉声道:“出来!”

    她感觉得到,有几道目光在注视着她。

    就见两个精壮的汉子牵着马从林子里走了出来,这两个汉子长得一模一样,穿着打扮也一模一样,都是黑色的劲装,唯一不同的,是一个面容严肃,另一个嬉皮笑脸。

    “我们瞧着小姐你大发神威,这些家伙一定不是小姐的对手,所以才没来帮忙的。”小古因为经常经常被她找去聊天,和她很熟。

    沈蔚蓝的面容并没有因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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