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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仗剑欧罗巴-第45章

小说: 仗剑欧罗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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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年,印度还是英殖民地。为了迎接英国查尔斯亲王到访,斋浦尔被全城漆成粉红。
我们并不急着找住地,而是在斋浦尔街头游荡。这里真是太美了,到处都是一片粉红,而且粉红的建筑上,还有许多精美的花纹,让人看的流连往返。
道森仰着头,一边赞叹一边拿手机拍照,结果撞倒了一个路人。
道森连忙道歉,一个瘦小的印度人从地上爬起后表示没关系,然后迅速离开。
我和格曼看着这人不背影,感觉不对。
道森一摸裤袋,大叫起来:“我的钱包!”




第十六章  修行地

那贼见我们发现,拔腿就跑。
我和格曼相互看了看,都笑了,格曼把背包扔给道森,和我一起做好起跑动作。
我开始数:“1-,2-,3”
如果连这个小偷都跑不过,我们还当什么职业球员?
就在我们准备启动的霎那,一只细长的腿从小偷前面墙边伸出,把小偷绊到在地。接着,一个牛仔裤,白衬衫的印度女生飞身而出,一个漂亮的空手道过肩摔把小偷又一次掼摔在地。
女生从小偷手里拿过钱包,给我们扔了过来。
在我的印象中,印度美女都是穿着莎丽,一个大大鼻环,然后顶着罐子跳舞的样子,这个女生真是太让我们震惊了。
道森接过钱包,连忙上前道谢。
这印度女生比大多数印度人白一些,大大的眼睛,除了传统的印度风情外,还有一丝别具风味的个性美。
我看见道森的脸红了。
“不好意思,欢迎来印度。”女生对我们挥了挥手,转身欲走。
“哦,那个,等一等,”道森喊道,“除了说声谢谢外,我想再顺便问问风宫怎么走?我们不认识路。”
道森这家伙真是死性不改,变着方法的搭讪。
女生对我们招招手,“反正我无聊,顺路送你们去风宫吧,也算弥补那家伙破坏的印度形象。”
路口有一辆豪华小轿车等着那女生。
格曼和我对望了下,在印度,虽说时至今日已经是新社会,但种族阶层还是分的很开,女生无疑属于当地的贵族阶层。
我们三人挤在车后,道森不断跟女生搭话,“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道森。”
“阿雅儿。辛赫。”那女生倒也直接。
没过多久,汽车停下,阿雅儿一指外面:“到了,幸会,再见。”没一句废话。
道森的炮弹都落入水里,和心有不甘地和我们下了车,小车开走。看着道森的窘样,我和格曼幸灾乐祸地笑成一团。
风宫,顾名思义,是旧时修建给皇宫嫔妃们吹风用的,整个粉红色的宫殿无处不是穿堂风,而宫殿主体像一把粉红色的扇子,似乎在为这座美丽的城市扇来阵阵凉风。
我站在风宫中,由得阵阵凉风带走身上的热气,由得阵阵凉风带走我对羽田的思念。
接下来我们游玩过斋浦尔,继续西行去了蓝城焦特布尔。
我们在斋浦尔说谎话自己迷路骗MM,结果立马在焦特布尔受到了报应,这里的街道比迷宫还难走,我们转地像无头苍蝇。还好,遇到一个好心的当地人,他指着远处的梅兰伽尔城堡,告诉我们,以那个为参照物,绝对不会走错。
远处山上的梅兰伽尔城堡在阳光下显得额外大气。
其实人留下记忆最深的,往往不是视觉,而是嗅觉和味觉,在酷热的天气里,焦特布尔在多年后留给我的记忆,是一种名叫LASSI的酸奶,里面有香蕉、芒果的味道,还可以加藏红花,在30几度的太阳下,冰凉酸甜的酸奶一定会让你一饮难忘。
酸奶价格本来不贵,20-30卢比一杯,最大杯也就55卢比,可我们三个大男人在一群MM注视下,喝了500卢比的酸奶。
蓝色的焦特布尔虽然美丽,可我们也只逛了一天就匆匆北上去了久鲁。
久鲁,沙漠中的小城,在地形上说,从德里以西一直到巴基斯坦,很大一片地区都是漫漫黄沙。
久鲁是个沙漠中别具风情的小镇,各种百年建筑里居住着平常居民,这些建筑,如果搁世界其他国家,早圈起来保护了,可在久鲁,不少壁画还被打烂在地上以待装修。
格曼一到久鲁,就拿着张纸条到处打听。
久鲁的当地居民更为善良纯朴,在收了我们20卢比后,一个当地人带我们找到了格曼的联系人斯兰特。
这个斯兰特是一个印度大叔,卷发,黝黑。格曼给了他一封信,大叔看完信,对我们说,“来吧。”
来到一个破旧小车前,我和道森本以为他和其他印度人一样,是靠开车为生,于是先有戒心地问他价格,一路上,我们实在是被印度司机搞怕了,每次坐车,起码要花10分钟砍价。
谁知道斯兰特对我们微微一笑,“不用钱,这是功德。”
我们怀疑地盯着格曼,不知道他在搞什么花样。
小车在沙漠里飞驰了4,5个小时,沿路车轮下掀起一片黄沙,这种寂寞,这种苍凉,很难用语言表达出来。
“修行地到了!”格曼激动起来。
没想到沙漠里竟然有这么一座小山,山呈圆圈,当中包围着一片绿洲。此地无名,就叫修行地。
斯兰特带我们来到山口,停下车,居然都不锁,带这着我们就往里走,在印度不锁车?这简直难以令人想象。
山谷里的情况更让我们吃惊,没有集市和地摊,只有绿洲树木下一些简陋地木屋,山谷里不仅有印度人,还有白人、黑人、黄种人,每个人都穿着一样的长袍,不分男女,只有偶尔两个印度本地老奶奶还穿着莎丽。
斯兰特带我们来到一间不起眼的小屋,里面坐着一个和外面一样长袍的僧人,斯兰特上前施礼,我们也连忙照做。
僧人拿出一个记事簿,叫我们各自写上自己名字,然后平淡的说,“明天一早8点早课,记得参加。”说罢,继续闭目打坐。
我们退出小屋,满头问号,道森悄悄问斯兰特,“我们住哪?”
斯兰特一指山谷,“想住哪里,住哪里。”说罢对格曼施礼,径自离去。
格曼开始对我们解释,“这里都是大通铺,不分男女,晚上随便找一间屋子,随便往席子上一躺就睡,吃东西也有一个地点,过去可以随便食用,不过这里只有素食。”
“能不能先说说这是个什么地方?”我想还是先弄个明白的好。
“这里是一个不分种族,不分贫穷与富贵,不分男女的修行地。”格曼说,“这里的一切开销,均由加入的人自愿向修行者会供养,别小看这里的随便一个长袍人,也许他是亿万富翁,也许他曾经在一方叱诧风云,但在这里,人跟人,毫无界限和区别。”
我和道森完全听傻了。
晚餐,我们在一间普通小房前学着和众人一样席地而坐,晚饭很简单,每人一碗只有几个地瓜的稀粥,吃完了还得自己洗碗。
最妙的是,没有人交谈,也没有人八卦,每个人吃完自己的,默默洗了碗,就自己离去。
格曼在跟一个僧人问过什么以后,对我们说,“跟我去见大师。”
依据僧人指示的方向,我们在房屋背后找到一个很静寂的山洞。
原本所有电影里的大师都是一个老和尚或者长者,可没想到,这里的大师,是一个40来岁的白人。
大师像那些佛教铜像一样盘腿而坐,双目微闭。
格曼带着我们向他施礼后坐下。
格曼告诉我们,如果你有什么迷茫和任何人生的问题,都可以问大师。
格曼先问:“大师,请问我如何才能认清自己?”
大师从身旁拿起一本书,递给格曼,“去先看三天再说吧。”
“大师,我对自己的未来感到迷茫,”道森说,“我又想踢球又想继承父亲的蛋糕店。”
那大师没说任何深奥的哲学话语,而是直白的告诉道森,“你如果踢到乙级队还是可以踢的每天都很开心,就踢球,如果做蛋糕做到生意好坏都很享受,就做蛋糕。”
“给你一个东西,也许对你有帮助,”大师对道森说,“这是巴比伦失传的一种工艺技巧,你去看看是否感兴趣。”
道森拿着手札,出去了。
我一直不知道问什么,愣在当地。
“你才是最迷茫的一个,”大师睁开眼看着我,“你连自己想问什么都想不出来,对吗?”



第十七章  心静,你能想到什么?

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想要的东西。贫穷的人,期盼财富,孤单的人,需要伴侣,一事无成的人,需要事业的满足。
而假如有一个万能的上帝,赐与你一切你想要的东西后,你问问自己的内心,是否真的得到了所有满足和快乐呢?
我最想要什么呢?成为真正的一代巨星吗?其实我一向没那么大的野心,虽然我在阿贾克斯日拼夜拼,在狼队奋勇坚持着,可就内心深处来说,能在场上踢球,我就已经很满足。我喜欢在几万人注视下表演的感觉,喜欢足球在脚下不断的变化,喜欢皮球飞入大门时摩擦球网的清脆声。除此之外,我对成为梅西或者C罗一样巨星,完全没有期待。只要能维持现在的成绩,我觉得已经足够。
至于感情上,如果羽田是铁了心要跟我分手,我又何必勉强她呢。她有她的性格,她有她的选择,对她最大的尊重,是不是就是还双方一个自由呢?
我看着大师,还是说不出话。
大师微微一笑,口头教了我一个结痂而坐的方法,以及呼吸的法门,大师给了我极薄的一本书,“这是你们中国古代的星宿天象图,你在夜晚对着夜空,自己参悟吧,能悟到什么就是什么。”
我向大师施礼后走出山洞,忽然想起,我进山洞一句话都没说过,大师怎么知道我是中国人?
格曼和道森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我们也没约定一起住哪里或者聚头的地方。算了,也本就是各自的修行,山谷不大,明天自然会相见。
我本来就什么都没带,连护照都在道森背包里。于是兴之所至地四处游逛,天色渐黑了下来,温度开始迅速降低,不过因为山谷挡住了沙漠的夜风,因此并不算冷,而且这里居住的人众多,总算有热气聚集。
我遇到一个小石台上无人在旁的小火堆,旁边有打扫的痕迹,看来火堆的堆造者已经离开了。
我干脆在火堆旁坐了下来,依照大师教方法结痂而坐,慢慢数着呼吸。不久,脚非但没有麻的感觉,还觉得有一股气流轻轻流动着,渐渐,我的思绪和心变得宁静。
慢慢地,我虽然闭上眼睛,可是就是可以感觉到外面的世界,自己身处在小山谷中,山谷外是漫漫的沙漠,沙漠再向外扩展,是无垠的土地,再大,就是我们身处的蓝色地球,再远就是茫茫的宇宙。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睁开眼睛,夜晚从沙漠看星空额外明亮。
我翻开古星空图,对照着看着星星。
不知道何时,我脑海中突然冒出希丁克的一句话,“加强你的大局观。”
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夜空下,我的心境忽然明朗起来。以前我踢球,为了生存,几乎都是在找尽一切机会射门,期待蒙一个进去,这样我在俱乐部又能生存久一点。
而现在,无论是俱乐部或者国家队,我都有了自己的位置,我是否可以考虑提高自己,给自己一点更高的要求?
我闭上眼睛,天上的繁星似乎在我脑海中变成一个球场上的22颗棋子。我想着自己的位置,在脑海中电光火石间一场一场回忆着自己这一年多来踢过的正式比赛。
一切清晰起来,我这才发现,上赛季一开始无论是对阿森纳还是对曼联的进球,其实都是因为自己太过籍籍无名,而且在场上踢的非常笨拙,反而让对方的大牌后卫对我失去戒心,让我得以有机会一展我射门精准的长处。
其实我在狼队的表现,基本还是非常依赖奥哈拉和亨特的传球,有几场球他们给我的传球不多,我就很难射门和得分。如果大胆一点假设,我没运气很好地去了球员们没什么矛盾,团结一心的狼队,而是一支各为利益的球队,那结果又是如何呢?也许我早已经在替补席牢底坐穿了吧。
优秀的前锋,总能掌握比赛的节奏,靠他一人,就能把比赛带起来,伊布如是,德罗巴如是,梅西如是。以前他们都是遥不可及的人物,他们的技术水平,我总是难以想象,而此刻,似乎在这样的夜空下,我感觉自己有扇天赋之门被打开,有根通往他们的梯子延伸了出去。
心静,方能悟道。
火堆已经熄灭了,沙漠的夜晚还是太凉。我于是起身,摸到今天吃饭的厨房附近,这里晚上无人,厨房里堆着食物,无人看管,看来这里真是一片人与人毫无戒心的净土。
我找到一个还算圆的土豆,玩起颠球来。
接下来的几天,我白天和格曼、道森碰头,一起讨论下心得,一边同时感悟这里与众不同的环境。
每天早上有例行的早课,都是由大师或者其他修行人来说一段哲学或者佛法,内容也没我们想的枯燥,什么都有,甚至有一个前哈佛教授给我们讲了一段相对论。
这个大家都不问名字,无我分别的地方确实卧虎藏龙,我听一个这里的老修行人讲了这里一个著名的段子,据说修行地成立之初,维持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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