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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靠种田发家致富-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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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儿,像是想到了什么,纪守亮说道:“对了,垂文,你说我们再养些野兔子和鹌鹑怎么样?”
  养野兔子是因为果园里的野草实在是长得太快了,光靠那几十头牛羊根本无济于事。
  ——这就是灵泉水的功劳了。
  他查过了,野兔三个月就能出栏,以草为主食,也吃玉米、糠麸,只要不缺食物,就不会啃食树皮,而且野兔一年能繁殖八窝,每窝四到六只,放养在野外,它自己就会打窝,连兔舍都不用建。
  他估摸着这么大一个果园,养上个五六百只兔子应该不成问题。
  至于养鹌鹑,则是考虑到现在天气越来越热,山里的虫子也越来越多,农场里那十几盏强效诱虫灯每天都能诱捕到两百多斤虫子。
  这让纪守亮有种整个罗河村的虫子都被诱虫灯引了过来的错觉。
  这些虫子除了喂鸡和喂鱼之外,每天总有三四十斤剩下。抱着物尽其用的心思,纪守亮想到了养殖鹌鹑。
  鹌鹑以草籽、昆虫为食,一个半月就能出栏,性成熟之后,基本上每天都能下一个蛋,而且鹌鹑蛋的胆固醇比鸡蛋低,营养价值比鸡蛋更高。鹌鹑肉质鲜美,煲汤清甜可口,做成烧烤口味更是独特。
  最主要的是只要养熟了,鹌鹑就不会飞走,唯一不好的就是鹌鹑很少做窝,到处下蛋,所以捡蛋比较麻烦。
  夏垂文想了想,说道:“再养上野兔和鹌鹑的话,到时候会不会忙不过来?”
  “不会,”纪守亮早就想好了:“少养一点就行了。”
  他们现在其实也不算太忙。
  碾玉米粒有破碎机,挖地有翻土机,浇水有抽水机,就是除草比较麻烦。
  夏垂文点了点头:“也行。”
  “还有,”纪守亮说道:“我琢磨着园子里的那些桑叶是不是也可以利用上。”
  果园里种的是果桑,足有一亩地之多,顾名思义就是以结果为主的桑树,但不是不产桑叶。
  “你还想养蚕?”夏垂文问道。
  “咱们自己养肯定养不过来。”纪守亮说道:“但是咱们可以请人帮忙养啊。养蚕又不是什么重活累活,村里的那些老头老太太就能做得过来,每个月给个千儿八百的,准保把事情办得妥妥当当的,还有我爸闲着没事的时候也能帮上一些忙。”
  他查过了,一般一亩桑树一季能养蚕1。5张,约四万头,产鲜茧一百二十斤,其中鲜蚕蛹八十斤,茧层四十斤,能出十五斤斤蚕丝,而且蚕粪还可以拿来喂鱼。
  茧层可不便宜,价格虽然起伏不定,但两三百块一斤总是有的。市面上鲜蚕蛹的价格一般在四五十左右,他家要是养出来,价格起码要翻上个□□倍,毕竟他家的东西从来没有便宜过,所以不管怎么算,养蚕都不会亏。
  看得出来,纪守亮对管理农场很是上心。
  既然纪守亮把方方面面都想到了,夏垂文也没有反对的道理:“这个想法不错。”
  纪守亮当即说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我就去养殖场把兔苗和鹌鹑苗拉回来。”
  “行。”夏垂文点了点头。
  没有谁比他更希望农场能越来越好。


第37章 
  第二天一大早; 纪守亮就去隔壁镇上的养殖场拉回来了五千只鹌鹑和五百只野兔; 鹌鹑买的是半大的中苗; 就是已经会自己找食、养上个十几二十天就能下蛋的那种。
  野兔则是选的比利时野兔; 畜牧站的人说这种野兔比一般野兔的肉质更鲜美,就是饲养难度比较高; 稍不留意就养死了。纪守亮不以为意; 他们家农场是哪儿哪儿都好; 甭管什么东西; 到了他们农场的地界上都生龙活虎的。
  比如几个月前拉回来的那五千多只鸡苗; 存活率几乎达到了百分之百。又比如那一百多只野鸡,就算没剪羽也不会飞走。
  野兔一落地; 就纷纷往草丛里窜去,夏垂文和纪守亮把那几千只鹌鹑往鸡棚里一关; 又从园子里割了一大把嫩草混着玉米面洒上灵泉水撒了进去。
  看着拳头大小的毛绒团子一个个地凑了上来,低头啄食,仰头吞咽; 纪守亮拍了拍手; 说道:“行了,先养上几天; 到时候把他们往园子里一放就行了。”
  接下来就是养蚕的事了。
  从网上订的蚕种是三天后到的,一共一张半,所谓一张指的是满满一张纸的虫卵; 蚕是春蚕,现在开始饲养还不算太晚。
  至于养蚕的地方则是放在了纪守亮家; 他家宽敞,空屋多得是。
  还有就是养蚕的人选——
  正如同纪守亮说的那样,罗河村最不缺的就是上了年纪的老头老太太,消息一放出去,就有不少人找上门来。夏垂文和纪父商量着敲定了两个人选。
  一个是村东头的王婆子,她无儿无女,老伴前些年也走了,孤苦伶仃的,但好在身子骨还算硬朗,最主要的是她有养蚕的经验。
  另一个是夏父的老朋友,姓孙,是个鳏夫,以前做过民兵,为人正直,现在年纪大了,子女不孝,不愿意奉养他,他把名下的田都租出去了,养活自己倒是不成问题,他只是闲不住,所以想给自己找点事做。
  夏垂文给他们开出了一千三百块钱一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不算低,县里大超市找临时工,既要帮着卖货又要帮着搬货,辛苦一天也就六十块钱的工资,而且招的还都是年轻力壮的中年人。
  倒也不怕这一个老头一个老太太一起做事,传出去惹什么闲话。
  自打纪守亮手头宽裕了之后就给家里牵了网线,也没设密码,村里人谁要用网尽管到他家来,纪父是来者不拒,还给他们倒水喝,所以家里总是人来人往的。将心比心,平时纪守亮去农场干活的时候,他们也没少帮着照顾着点纪父。
  这人一多,流言自然也就生不起来了。
  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一晃便到了六月下旬,天气越来越热。
  野兔和鹌鹑在农场里适应良好,幼蚕也都陆续破壳而出,没多久,田里的西瓜熟了。
  “这西瓜没得说。”
  “甜,沙,脆,皮薄肉嫩,口感一流。”
  “这滋味,和日本的黑皮西瓜相比也不遑多让了。”
  “可不是……”
  高华等人自是不吝赞美之词。
  他们口中的黑皮西瓜指的是产自日本泗水县的一种西瓜,有几十年的栽培历史,据说有种特殊的甜味,因而哪怕产量够大,平均一个也能卖出七百元的高价,最贵的时候,一个十五斤重的西瓜,拍出过三万元的天价。
  高华三两口地解决了手里的半块西瓜,而后心满意足地说道:“那就按照老规矩,这批西瓜我们六家平分了,我今天就拉上几十个回去。”
  “行。”夏垂文自然没什么意见。
  他家农场今年一共种了两亩的沙土西瓜,个个圆润饱满,出个一万七八千斤应该不成问题。
  说完正事,裕隆的陈经理便迫不及待地说道:“对了,夏先生,你还不知道吧?”
  他故意卖了个关子。
  “嗯?”夏垂文将吃剩下的西瓜皮扔进垃圾桶里,抬头看他。
  这些西瓜皮也不会被浪费掉,用来喂鸡再好不过。
  陈经理笑眯眯地说道:“齐家出事了!”
  齐家出事了——
  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警察在齐氏名下的酒店里抓了两个人。
  一个是在逃通缉犯,准确地来说是个毒|贩,手里至少沾着五条人命,其中一条还是警察的。十三年前,警察捣毁了他的毒窝,他侥幸逃过一劫,之后就上了警察局的通缉犯名单,但是一直没能抓捕归案。
  任谁也想不到,对方竟然会在十三年之后,摇身一变,成了开元君悦的大堂经理。
  那天恰逢隔壁戊省的考察团入住开元君悦,带队的副团长姓武。十三年前,那个毒|贩就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打死了他的好兄弟,正是因为这般血海深仇,所以时隔十三年,哪怕对方已经改头换面,这位武副团长还是一眼就把他认了出来。
  那天那个毒|贩原本已经下班了,到停车场的时候才发现车钥匙不知道掉在哪儿了,于是又折回了酒店,然后就正好撞上了这位武副团长,他当即就要逃跑,那位武副团长理所当然地追了上去,两人你来我往,据说当场就见了红,好在最后人是抓到了,不过开元君悦也被两人搞得一团乱糟。
  另一个倒不是通缉犯,但他犯下的罪同样令人不齿。
  两年前他南下打工,在火车上偶遇了一位同乡,两人相谈甚欢,结下了交情,以兄弟相称。后来他进了工厂,他同乡进了工地。
  后来他同乡出了事,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当场毙命。
  他一听这事,顿时起了歪心思,他弄假成真,称自己是他同乡的亲弟弟,然后找了几个混混闹上了门去。
  工地的包工头没办法,只能是咬牙赔了他二十万。
  而后他拿着这二十万连夜离开了他当时所在的城市。
  可怜他那位老乡的家人,她们原本还等着他寄钱回家养活一家老小,结果人不明不白的就没了音信。
  直到半年后,她们咬着牙东拼西凑,凑够了车费找上门去,才知道她们记挂着的人已经死了,连骨灰都不知道被那畜生弄到哪里去了。
  工地的包工头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愤怒的同时,看她们痛哭流涕的样子,不禁动了恻隐之心,自掏腰包给了她们三万块钱。
  她们并没有回家,而是拿着这三万块钱踏上了寻仇之路。
  许是老天开眼,就在她们身上的钱都快花光了,心灰意冷准备回乡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几个人竟然都一时不察坐过了站,偏偏回去的车要第二天才有,几人就商量着先找个便宜一点的招待所住上一晚,结果竟然在半道上正好撞见了那畜生。
  那畜生慌不择路,几人追着他进了朗庭。
  于是朗庭也被砸了。
  开元君悦和朗庭是齐氏名下唯二的两家五星级酒店。
  “夏先生,您说,这世上怎么就有这么巧的事呢。”高华跟着说道。
  “可不是。”
  “要知道住得起五星级酒店的,那都是非富即贵的主,谁还能没点忌讳。这事一出,齐克正要是不下点血本,以后谁还敢往开元君悦跑,毕竟他家可是出了一个通缉犯大堂经理,还是穷凶极恶的毒|贩,谁敢保证他家就一定没有藏着其他的犯罪分子。”
  “哈哈……”
  风凉话谁不会说呢,在座的谁不知道夏垂文和齐家的恩怨,对当年的事情也多多少少地知道一些。最主要的是,这几年齐氏扩张得太快,齐克正没少借着京城江家的势狐假虎威,他们也早就看齐家不顺眼了。
  夏垂文笑了笑,端起茶杯吹了吹气,抿了一口。
  这还早着呢。
  对此,夏垂文是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哪怕开元君悦是他一手创办的。


第38章 
  另一边; 和夏垂文家隔山相对的三层小别墅里。
  今天可是夏思忠一家的大喜日子。
  夏玲雨带着她男朋友刘廷睦回来了。
  刘廷睦家境优渥; 远不是夏思忠家能比的; 他父亲是沿海松县的副县长; 母亲经商有成,小有身家; 和夏玲雨一样; 他也是海归出身; 三个月前跟着上司跳槽到的夏玲雨所在的公司。
  用夏玲雨的话来说就是; 两人于一次偶然中结识; 刘廷睦对她一见钟情,然后两人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
  这不是再过半个月就是夏奶奶七十大寿了吗; 两人正好这个月都有假,就商量着提前回来给她祝寿。
  “来来来; 小刘啊,叔给你满上。”夏思忠热情地招呼道。
  “叔叔,我自己来就行。”刘廷睦连忙说道。
  “你是客人; 应该的; 应该的……”夏思忠拨开刘廷睦护着酒杯的手,拿起酒瓶给他倒了满满一杯酒。
  然后他把酒杯塞进了刘廷睦手里:“来; 咱们再干一杯!”
  说着,他举起酒杯和刘廷睦碰了一下。
  眼看着夏思忠酒杯里的酒水随着碰撞溅进他的酒杯里,再对上夏思忠一嘴的烂黄牙; 刘廷睦面上一僵,忍不住地握紧了手里的酒杯。
  这可是取得夏玲雨信任; 进而窃取她手中的项目资料的绝佳机会,决不能半途而废。
  想到这里,刘廷睦强忍着恶心,仰头将酒杯里的酒水一饮而尽。
  “好好好。”夏思忠他用力地拍了拍刘廷睦的肩膀:“以后我女儿可就交给你了。”
  刘廷睦艰难地扯出一抹笑来:“您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对玲雨,绝不让她受半点委屈。”
  “有你这句话,我们就放心了。”夏奶奶笑呵呵地说道:“你说是吧,玲雨。”
  夏玲雨瞬间红了脸,她连忙转移话题:“对了,廷睦还特地给你们带了礼物呢。”
  说着,她起身向墙角处的行李箱走去,拿出三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来。
  给夏思忠的高档打火机,给夏小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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