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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最佳契合[ABO]-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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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下来前两个月,铃兰住在医院里,每天只看得到雪白的天花板、蓝白条纹的床单和无处不在的冰冷仪器。后十个月,他们辗转到了偏远的南方小镇,住进了青果客栈。客栈冷冷清清,出门仅有一条窄街瘦河,每天迎来送往也不过十几人。
  除了六百六,铃兰最大的爱好就只剩下了看鸭子。
  有机会像这样热闹热闹……也好。
  何岸抬起头,用唇形对郑飞鸾说了声:谢谢。
  只是,这场华丽的生日会或许能激起何岸心中的一纹涟漪,却不能留下太重的分量,更无法替代铃兰真正的周岁宴。
  当天晚上,青果客栈举办了一场温馨的家庭派对。
  只有四个人和一只猫参加。
  程修与戴逍提前三天就订好了宝宝蛋糕,今天专程骑到镇东取来,插上一支周岁蜡烛。三个大人在跳跃的火光中给铃兰唱生日快乐歌,六百六趴在猫窝里,轻快地甩着尾巴打节奏。
  铃兰坐在桌边,乖巧地扑闪眼眸,浓密的睫毛一颤一颤的——“生日”这个概念对刚满一岁的孩子来说仍然是模糊的,但爸爸们由衷的善意与祝福,她都能感知到。
  而且,今晚的铃兰特别好看。
  她戴了一顶绿叶白花冠,柔软的头发不像往常那样扎成小辫,而是放下来,梳顺了,遮住两侧耳朵,又卷卷的,很是俏皮可爱。她还穿上了程修送的公主裙,选裙子的时候戴逍一万个嫌弃程修的品位,结果铃兰一穿上,戴逍立刻父爱爆棚,觉得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漂亮,张口就是一顿猛夸,那变脸速度把程修给惊呆了。
  除了程修送的裙子、戴逍送的花冠,铃兰还得到了第三件礼物:何岸送的玩具钢琴,可以弹出七个音。
  这就够了。
  他们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不必铺张浪费,简简单单就好。
  少了吵嚷的酒吧,雅闻一条街刚入夜便悄寂下来。打烊的店铺熄灯关门,还在营业的店铺亮起了红灯笼。
  更阑人静,虫鸣声幽。
  铃兰像往常那样早早睡了,何岸安顿好她,独自坐在灯下读了一会儿书。转眼过了十点,客人们大多都回来了,他想着在临睡前检查一下庭院与门窗,看看该收拾的都收拾好没有,便披上外套出了门。
  刚走到中庭,郑飞鸾正巧从外头进来。
  何岸的脚步一顿,直直立在那儿,不知该进该退了。犹豫了数秒他才迎上去,礼貌寒暄道:“打烊了吗?今天店里忙不忙?”
  “不忙,跟休假差不多。”郑飞鸾温声回答。
  他注意到何岸又只穿了一件睡衣,薄衣摆在夜风里乱翻,于是剑眉一皱,大步上前,揽住何岸的肩膀想把人往卧室里推:“外面冷,进去说话。”
  却不料被一把扯住了手腕:“等等,还是、还是在外面谈吧,里面……不太方便。”
  铃兰对郑飞鸾的气息太敏感了,睡梦中要是闻到,只怕会做噩梦。
  郑飞鸾一僵,尴尬地松开了手:“抱歉,我没想到这个。”
  他完全误会了何岸的话,还以为那句“不方便”指的是戴逍——
  之前何岸为了摆脱他的纠缠,撒谎说与戴逍在一起了。这就像一根棘刺,对准了郑飞鸾的心脏深深扎进去,拔不掉,折不断,周遭血肉溃烂,每时每刻都冒出来逼他疼,也难怪这语焉不详的“不方便”三个字,他想都不想,直接按到了戴逍头上。
  何岸看他神色不对,还以为他是被铃兰的排斥打击了,赶忙找了个温和些的理由:“她一向睡得浅,有点儿动静就容易醒,我平常自己翻个身都要很小心,所以……”
  “别讲了!”
  郑飞鸾醋意飞涨,黑着一张脸打断了何岸——戴逍的睡眠好不好,他一点也不想关心。
  冲动之下,这几个字说得实在算不上多客气。何岸被那训话般的口吻弄得一愣,错愕地退去半步,攥着掌心,不再说话。
  郑飞鸾惊觉失言,懊恼得只想抽自己一耳光。
  夜里的寒风又起来了,吹得中庭秋千摇摆,架子上一藤九重葛花叶疾抖,飘了满地暗红。
  何岸觉得冷,便往长廊角落避了避,纸薄的身子落进月光里,从脸颊到脖子苍白得骇人,仿佛一个数年未见阳光的病人。郑飞鸾追近几步,用自己的身体为他挡风,那投下的阴影几乎能把何岸整个人都罩住。
  太瘦了。
  一个成年的Omega,怎么能这么瘦?
  他们刚认识那会儿,何岸还是初出校园的少年体貌,眼眸炯然有神,脸颊丰润,一笑就陷出俏皮的酒窝来。
  才多久啊,好端端的Omega怎么就凋零成了这副模样?
  “何岸。”
  郑飞鸾低声唤他。
  何岸受了凉,捂嘴咳嗽了一声。郑飞鸾心有动容,伸手扶住他的胳膊,将胸膛缓缓靠近了些,见他没有抵抗的意思,才温柔地把人拥进怀里,用炙热的体温去温暖他。
  这是郑飞鸾第一次以清醒、平静的状态拥抱自己的Omega。
  他的鼻子几乎贴住了何岸的后颈,深呼吸几口,幽淡的铃兰香游入肺腑,舒缓了他早已不堪重负的精神。
  “今天,我们的女儿周岁了。”他收紧了臂膀,“晚上的生日宴,她过得开心吗?”
  “开心。”
  “收到礼物了吗?”
  “收到了。”回答很简短。
  “……那就好,开心就好。”郑飞鸾顿了顿,嗓音低哑地道,“抱歉,过去这一年……没能好好照顾你们。”
  何岸低着头,长久地沉默着。
  郑飞鸾心里酸涩,又道:“前几天我找程修谈了谈,去年发生的事,他都一五一十告诉我了。他说,生铃兰那天,你出了很多血,差点死在医院里。生完又昏迷了五天,元旦才醒过来。
  “何岸,我知道我的道歉没有任何意义,如果那天你真的出了意外,哪怕现在我说再多,你也听不到了……但我还是想说一声,对不起。
  “那天晚上我对你做的事,确实畜生不如。”
  郑飞鸾屏住了呼吸,期望能得到何岸的些许回应,哪怕一个字也好,怀中人却只是悄无声息地颤抖着。
  他忽然后悔了。
  今天这么幸福的好日子,最不该旧事重提。
  郑飞鸾搂紧了Omega削瘦的肩膀,偏过头,吻了吻他冰凉的头发:“何岸,谢谢你撑了过来,谢谢你还愿意听我讲这些话。”
  然后,他松开怀抱,往后退了一步。
  空气里弥漫着令人不安的沉默,良久,何岸望着地上的树影,轻声道:“晚安。”
  他没有再抬头看郑飞鸾,扶着墙壁,倒退至门口,拧开把手,匆匆转身闪进卧室,关上了房门。
  风止了,庭院里安静得没有一点声响。走廊边缘镶了一段狭长而雪白的月光,被栏杆的影子分割成块,映着斑驳的树影。
  郑飞鸾坐在栏杆上,望着紧闭的房门,无力地叹了一口气。


第五十一章 
  经营一家迷你西点屋,对郑飞鸾来说没有任何难度。
  他深谙经商之道,规模庞大百倍的久盛都能在他手下运作得有条不紊,员工尚不足十人的西点屋当然更不在话下。
  况且,雅闻一条街的地理位置本来就不错,乡土摇滚风酒吧迁离以后,文艺程度更是跃升了一个档次,大卫又是经验丰富的米其林厨师,饮品与糕点在他的监督之下,品质都有极高的保证——天时、地利、人和俱全,红莓西点屋的知名度渐长,完美控制在了既能为青果客栈引导客流,又不至于喧宾夺主的程度。
  郑飞鸾唯一没控制住的,是他本人的受欢迎度。
  关于这一点,他自己也想不明白。
  Alpha鲜少会当服务生,尤其郑飞鸾这种强势又冷峻的类型。他穿上衬衣马甲,即使不苟言笑,闷头煮咖啡,也神奇地吸引了一大票Omega。他们在私底下相互安利红莓西点巨帅的Alpha咖啡师,然后把郑飞鸾当成一个景点,纷至沓来,围坐在吧台边,专门点他做咖啡,还有一搭没一搭地找他尬聊。
  郑飞鸾将信息素收得低之又低,甚至在后颈敷了个信息素隔离贴,依然无济于事。
  咖啡师是服务业,就算做不到笑脸相迎,也决不能像从前当总裁那样摆出一张生人勿进的臭脸来。郑飞鸾只能强忍不快,继续僵着一张脸做咖啡。
  他也想过暂时避一避,然而无处可去——长时间待在青果客栈显然是行不通的,会严重打扰何岸的生活,去离青果客栈太远的地方,又怕铃兰来讨奶糕的时候自己不在。郑飞鸾思来想去,只能继续留在店里,忍受Omega们的组团骚扰。
  他试图以冷淡的态度打击热情,谁知他越显疏离,Omega们就越爱调戏他。
  有揣着手机偷拍的,有羞怯地问他单不单身的,最过分的连单不单身都无所谓,一门心思只想和他约炮。
  “对门就有客栈啊,开个钟点房嘛,很方便的——你要是不想出钱,我来出嘛。”
  那Omega单手支着下颌,用一双狭长柔媚的眼睛勾他。
  郑飞鸾生平第一次享受牛郎待遇,冷眼看向对方,压着怒气,把煮好的咖啡往吧台上一拍:“没兴趣。”
  Omega就笑了:“真的不再考虑考虑吗?你躺着就行了,我自己会动的。”
  郑飞鸾:“……”
  西点屋的玻璃门被推开,何岸走了进来,习惯性地往吧台瞅了一眼。当时,那个Omega正斜着腰肢,眉飞色舞地说到“我自己会动的”。
  郑飞鸾恨不得抄起纸巾堵上他的嘴。
  还好何岸没听见,拿起一只塑料盘,径直去糕点柜那儿夹蝴蝶酥了。
  有了前车之鉴,郑飞鸾生怕给何岸留下自己在西点屋“拈花惹草”的印象,立刻结束了冷处理,再遇到Omega搭讪,一概回答三个字:“结婚了。”
  Omega们将信将疑,纷纷去找店员打探虚实。
  店员们也一个赛一个地上道,回答:“知道为什么这家店叫‘红莓西点屋’吗?因为店长的女儿喜欢红草莓。”
  身高接近一米九的Alpha,围裙兜上却缝着一只可爱的红草莓,这种强烈的气质矛盾,也只有亲缘可以解释了。Omega们眼见郑飞鸾有家室、有子女,追求无望,热情终于慢慢淡去,还了吧台一场清净。
  然而,这还不是唯一的麻烦。
  由于外表出众,郑飞鸾向来是Alpha企业家中知名度最高的那批。
  来到落昙镇以后,他不再梳纹丝不乱的侧分背头,也不对外使用真名,即便这样,偶尔还是会被认出来。好在“小镇已婚咖啡师”与“久盛单身前总裁”的身份差别太大,即便外貌七八分相似,多数人也不敢贸下定论,往往会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第一个认出他的,是某美食杂志的实习记者。
  小记者对工作抱有巨大的热忱,慕名来到红莓西点屋做采访,先“咔擦咔擦”拍了一大堆照片,有窗台、桌椅、装饰植物、手绘菜单和特色糕点,又拉住大卫,用蹩脚的英文努力聊了四十分钟。临近结束时,她捧着手机,忐忑又兴奋地走到吧台边,抖着嗓子问郑飞鸾:“您……您是不是久盛的郑总啊?”
  那激动万分的模样,仿佛在说:我想搞个大新闻!
  郑飞鸾容色一沉,给了她一个凌厉的眼神:“不该写的,不要乱写。”
  小记者吓坏了,手机差点砸地上。
  “不乱写,一、一定不乱写……”她点头如捣蒜,斩钉截铁地举手保证。
  郑飞鸾不知道的是,小记者回去以后,着手写了一篇关于红莓西点屋的美食报道,并且遵守诺言,隐去了郑飞鸾的真实身份。而这篇仅有一页纸的报道,会在将来帮上他一个很大的忙。
  三月末,白昼渐长,蝉鸣嘒嘒,桥底的小雏鸭长成了肥硕的大胖鸭。
  落昙镇的夏天到来了。
  南方小镇纬度低,入夏早,当渊江还在北方等待早春回暖的时候,落昙镇的芍药已经开了不知几重红。
  阳光雨水充沛的地方,野草容易蔓生。戴逍白天忙着除草,铃兰就穿着小裤衩蹲在花圃边,头戴小草帽,手拿细树枝,拨弄着草丛里圆溜溜的西瓜虫当球玩。
  六百六的一身脂肪快被太阳烤化了,毛皮贴地,瘫在墙根吐舌头。
  程修去收拾客房,抱着一大摞用过的床单被罩走下楼梯,一股脑儿丢进洗衣机,再倒一瓶盖消毒洗衣液,哐啷啷转起来。
  何岸仍是体虚,暑热一起就倦意连连,在长廊下支了把凉椅,搂着毯子睡着了。
  郑飞鸾每天下午回客栈休息,踏进大门,看到的往往就是这样一幅画面,八九不离十。他会先向戴逍和程修打招呼,然后递给铃兰一块今天份的奶糕,再帮熟睡的何岸盖好毯子,最后才去自己房间里休息。
  他在青果客栈住了三个月,所有人都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
  三个月,将近一百天,他每一天的表现都无可指摘。
  客栈有了麻烦,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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