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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最佳契合[ABO]-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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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也不忍看他一个人带着孩子无依无靠地漂泊。遇到合缘的,自然就会在一起。
  是他太过傲慢,忘了这顺利成章的可能性。
  郑飞鸾如坐针毡,醋意泛滥开来,浸没了理智,让思维变得混乱而焦灼:他们相识多久了?进展到哪一步了?如果对外以伴侣相称,是不是意味着……何岸已经被戴逍碰过了?
  深爱的Omega被另一个Alpha占有,这样的画面,他连一点边角都不敢想。
  何岸怎么能不是他的呢?
  铃兰怎么能喊戴逍“爸爸”呢?他才是铃兰名正言顺的Alpha爸爸!铃兰是一株从他的DNA里抽芽而生的花,他们血浓于水,谁也不能质疑半句。
  郑飞鸾猛地站了起来。
  他不承认!
  不承认自己被何岸的爱情逐离在外,从命定的唯一沦为了泯然于众的旁观者,不承认除了他,何岸心里还盛得下其他Alpha。他曾被何岸那么炽烈地爱过,比起戴逍,比起任何一个Alpha,他郑飞鸾在何岸心中的地位,都是最特殊的!
  何岸一定还爱着他,只要他肯出现,所有淡去的感觉都会回来的。
  郑飞鸾偏执地坚信这一点。
  五分钟后,他在客栈平台上提交了一张令人咂舌的订单——他订下了青果客栈的一间房,365天,全款付清。然后他开车回家,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装进登机箱,直接赶往机场。
  临行前,他带走了保险箱中的一对素戒。
  那是燕宁送给他的。
  十八岁成年那天,燕宁给了他这对戒指,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如果你找到了爱人,一定要珍惜他。人这一辈子能好好相爱的时间不长,别浪费了,明白吗?”
  郑飞鸾当时答应得很轻松。
  他是看着父辈们的不幸长大的,对扭曲的AO关系深恶痛绝。有父亲的反例在前,他自以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重蹈覆辙,便没把燕宁的叮嘱放在心上。时隔十二年,再一次见到这枚戒指,想起燕宁的话,他才发觉父亲当年走过的歧途,自己又一步一步重走了一遍。
  午夜,忙碌的红眼航班正在交替起飞降落。候机室里旅客来来往往,有人脚步匆忙,有人形色疲惫,各怀烦忧心事。
  郑飞鸾站在落地窗前,等待商务舱的通道打开。
  他尽力表现得镇定,搭在拉杆上一下下敲打的手指却暴露了内心的焦虑。
  还来得及吗?
  何岸会愿意接纳他的歉意吗?
  他给了何岸太多伤害,与戴逍相比,他的胜算能有几成?
  他身心俱疲,抬手按了按酸胀的眼眶。
  何岸,我醒过来了,不会再无缘无故地失控了。我想回应你的喜欢,想把铃兰捧在手心宠,想带你回到渊大校园,读完你中断的学业。你心里是不是还剩着一丝微弱的火苗,能让我重新点燃它?
  你能不能……别成为戴逍户籍上的一枚铅印?
  凌晨十二点,一架A320急速滑过跑道,飞向了暗无星光的浓云。三色翼灯渐次闪烁,消隐在了辽远的夜空中。


第三十七章 
  与渊江不同,落昙山的冬天是没有雪的。
  小镇子依山傍海,气候宜人。檐下的秋花刚压了梢头,水边就扬起一簇轻而白的柳绵来。北方的客人们看到一树月桂一树柳的景象,往往会惊叹这里不甚分明的四季。
  程修大清早睡得正酣,突然被一通闹铃吵了起来。
  隔壁床上,戴逍还在光着膀子呼呼大睡。鼾声震天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好比田间一台浓烟滚滚却死活发动不了的拖拉机,自带一百分贝噪音,彻底压过了闹铃。
  美得你!
  程修一枕头砸过去,正中戴逍面孔。
  他见状一乐,迅速套上衣服,在戴逍的骂骂咧咧中冲进卫生间挤了一段牙膏,趁对方还没来得及穿裤子杀进来,抄起牙杯溜到了外头。
  一开门,晨风拂面。
  小院的九重葛垂瀑而下,燃成了一团烈火,何岸正抱着铃兰晒太阳。
  小丫头今天穿了一条印花小布裙,没扎辫子,头发又蓬又软,在曦光下呈现出漂亮的浅褐色。她咕咚咕咚喝着奶,旁边六百六眼巴巴地瞧,粉鼻子一动一动的,很想分一杯羹。
  “早啊!”
  程修举起牙刷打了个招呼。
  “早。”何岸朝他弯了弯眉眼,“看手机了吗?”
  程修:“没看,怎么了?”
  说着仰头含了一大口水。
  何岸神秘地说:“昨天晚上,有人在我们客栈下了一笔大订单。”
  大订单?
  程修鼓着腮帮子,眼睛都瞪圆了。
  他和戴逍“同居”将近一年,潜移默化之下已经修炼成了半个葛朗台,听见钱响就激动。他左手举牙杯,右手举牙刷,两手夸张地划开了一个弧度——有多大?
  何岸笑盈盈:“很大很大,要好好准备才行。”
  程修顿时眼冒精光,三两下刷完牙,也不管房间里还有只“猛兽”,扭头就进去找手机了。没多久,他掂着手机出来,两边肩膀失望地耷拉着:“别准备了,一看就是系统故障,真订单哪儿有长这样的?”
  何岸仰头看他:“不一定啊。”
  “不是百分百,也是九成九。”程修往何岸旁边一坐,指着手机屏幕一项一项数落起来,“你看啊,匿名用户,付全款,没选房,免接机,入住时间还是早上九点——你见过几个早上九点来的客人?”
  “嗯……”
  何岸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但他没显出沮丧的样子,眉眼仍然带着笑意:“说不定这个客人和别的客人不一样呢?比方说,他是一个住在大城市的老先生,退休了,想来咱们镇上清净一年。全款呢,是因为不缺钱,匿名呢,是因为忘了注册,选房的话……嗯,可能他以前住惯了酒店,以为小客栈也像酒店那样,来了之后才选房。”
  这推论其实特别不着调,可程修看见他神采奕奕、眼眸含光的样子,竟然有点被说服。
  何岸又低头问铃兰:“爸爸说得对不对呀?”
  “对!”
  铃兰一眨长睫毛,奶声奶气地应和。
  其实,刚刷出这张订单的时候,何岸的反应与程修是一模一样的。
  它假得就像一个系统故障。
  除了打折的几间房,包下青果客栈一间标准客房一整年的花销接近十万。即使客人足够富有,不在乎这笔钱,一次性付清全款也属于非理性消费。而且,在营销成风、客栈纷纷争当网红的落昙镇,青果客栈早已被挤到了排名末端,又是哪儿来的运气被选中呢?再加上匿名、不选房、早晨九点入住……这一张订单,处处都写着“假”字。
  但,万一是真的呢?
  万一是真的,那么,戴逍因为收留他和铃兰而遭受的损失,是不是就能挽回一点点?与潜在的收益相比,花力气收拾一间可能被闲置的客房,并不算一件太辛苦的事。
  “程修,我想碰碰运气。”何岸笑着说,“我们是小客栈嘛,淡季空房率那么高,能订出去一间算一间。说不定这回福星高照,真遇上一个大方又好相处的客人呢?”
  “行。”程修拍了拍何岸的肩,“我相信你的预感。”
  程修虽然粗神经,却很了解何岸。
  何岸的性子,说软是真的,说韧也是真的。住在青果客栈的这大半年,因为平白占了一间客房,何岸一直对戴逍心存愧疚,觉得拖累了他的生意。
  其实在程修看来,那会儿的青果客栈根本没什么生意可言。
  戴逍这个人,优点是脸帅、热忱、踏实可靠,缺点是闲散、抠门、理想主义。和他做朋友很舒服,和他一起开客栈,那保管赔得血本无归。尤其程修还是郑飞鸾训出来的,对卓越的生意人应该有什么特点一清二楚——戴逍不偏不倚,每一步都踩在禁忌上。
  收留他们的时候,青果客栈正徘徊在倒闭边缘,客房一间间全空着,租金哗哗往外流,收入一分也没有。反而是他们的到来,多少给这家冷清的小客栈增添了一点烟火气。
  住了两天,面对始终无人问津的大门,再迟钝的人也看明白了。
  戴逍也没遮掩,向他们透了底:在网红客栈的概念炒起来之前,他这儿其实也红过一阵子,奈何敌不过秀猫秀狗秀情调的软文营销之流,慢慢就过气了。
  何岸低眸一琢磨,说:我来帮你吧?
  程修当时没弄明白,想当然地以为何岸是指帮忙打杂。谁知第二天,戴逍就把客栈全权交给了何岸,自己退居二线,当起了司机、保安与搬运工。
  为了报答戴逍,何岸几乎把养育铃兰之外的精力全花在了客栈上,当成自己的事业在打理。
  从那之后,小客栈的日子才一天天好起来。
  戴逍对何岸起了很浓的兴趣,问他以前是不是开过客栈。何岸说没有,不过读书的时候辅修了两学期酒店管理,略懂一点皮毛。那天程修才知道,何岸其实读过大学,只不过中途肄业了。
  “对了,你和戴逍今天不是要接一批客人么,什么时候出发?”
  何岸开口,打断了程修的沉思。
  程修差点忘了这事儿,低头一看腕表,转头就冲屋里喊:“戴逍,快点儿,干正事了!”
  他们要接的是一个小型粉丝团,大约七八人,旅游为次,去落昙镇北边的影视城探班为主。那儿刚开拍一部大制作群像片,明星云集。粉丝们闻讯而来,占领了落昙镇大大小小的客栈。青果客栈也有幸分得一杯羹,一次性订出去四间房。
  七点半,戴逍开着他的九座小面包,带上程修一起去机场接人了。
  睡醒的客人们也陆陆续续起了床。青果客栈不提供早餐,他们逗一逗铃兰,再逗一逗六百六,就背上行囊开始了新一天的旅程。
  很快,每天清早惯有的一波热闹过去了,小院子重新安静了下来。
  微风吹过九重葛,倾叶如波,屋檐下一串风铃叮叮当当唱着歌。铃兰喝饱了奶,搂着六百六在摇篮里睡去了,何岸便掩上客栈大门,开始一间一间收拾客房。
  为了替戴逍节省开支,何岸没雇保洁工,类似铺床、倒垃圾、打扫房间、补充日用品这样的工作,他都是自己做的。他的身体还没痊愈,时好时坏的,有时候打扫到一半实在吃不消了,就坐下来喘口气,歇一歇。
  忙碌了一个多钟头,他终于收拾到了最后一间客房。
  一间开阔齐整的大卧室,位于二楼内侧,离沿河酒吧有一段距离,入夜了会很安静,还带一处小阳台,摆着雅致的茶座与盆栽。小阳台藏在葳蕤盛开的花枝里,拨开花枝,远方是绵延的山峦与青川。
  四季不同景,哪怕住一年也不会腻。
  那位神秘的匿名客人……应该会喜欢的吧?
  铺完床,许是低头太久的缘故,一阵晕眩袭来,何岸慌忙撑住床板缓了一阵子。
  晕眩久不好转,额角出了汗,他只得慢慢坐下来休息。趁着休息的功夫,他用抽屉里的便签纸给客人留了一段欢迎的话,端端正正摆在了床头柜上。
  刚做完这些,只听“吱呀”一声,楼下的院门被人推开了。
  青果客栈没有门铃,两扇老旧的木头门担起了门铃的职责。它们很沉,又有些年份了,门枢经了雨水锈蚀,每每转动起来,总会发出古旧而悠远的一声响,走哪儿都能听见。
  何岸抬头一看钟,正好九点。
  是那位客人吗?
  他没多想,匆匆抚平被褥上的皱褶,推门出去迎接。
  走下几阶楼梯,扶着转角小平台的栏杆向下一望,大门附近却不见有人。何岸觉得古怪,目光下意识往院子里偏了偏,就这一眼,让他猝然僵硬了。
  他看到了一个无论如何都不该出现的人。
  郑飞鸾。
  Alpha站在秋千架前,离铃兰很近,甚至上前一步,把手伸向了熟睡的铃兰。
  看到这一幕,何岸扶着栏杆的手一下子握紧了。头顶暖阳拂照,他却仿佛落入了刺骨的冰窖,那一刻的恐惧,足以令人肝胆俱裂。
  小小的秋千摇篮里,睡着一个小小的孩子。
  铃兰。
  他的女儿。
  郑飞鸾注视着她,素来镇定无波的眼眸里泛起了一抹动容。
  他没想到十几小时的长途跋涉过后,踏进青果客栈,第一个迎接他的竟会是铃兰——她搂着一只胖猫咪,憨憨俏俏地睡在摇篮里,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
  亲眼看到的感觉……难以形容。
  没有了粗糙的像素方块,没有了失真的色彩,孩子的白净和水灵跃然眼前。
  郑飞鸾只觉疲累一扫而空,往前走了一步,弯下腰,伸出手,想碰一碰孩子漂亮的脸,然而就在他即将触到的瞬间——
  “别碰她!”
  头顶响起了一声凄厉的喝令。
  他猛然抬头。
  只见楼梯转角处,何岸正撑着栏杆,身体前倾,面色惊惧地瞪着他。那目露凶光的样子,像极了一头护犊的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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