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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兔孩子-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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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之为亲人的同伴。然而三人相依为命的生活却只维持了四五年左右。
  大约是民国十三年,一个金发碧眼的洋鬼子闯进了兔儿爷的生活,那洋鬼子每晚都沾满酒气来看兔儿爷唱戏,而且只看他的戏,只要兔儿爷露完一出,换上别人,洋鬼子就会马上走。其实洋鬼子又怎会懂戏,明眼人也看出来,他就是冲著兔儿爷去的。一个洋鬼子,每晚窝在票友堆里,还满身酒气,试问哪有办法不显眼?所以,那个圈子很快就传遍了洋鬼子的传闻。那群票友在莲香阁里,七嘴八舌的讨论著洋鬼子和兔儿爷,有的说洋鬼子早晚会睡了他,有的说兔儿爷早就是洋鬼子的异国情人,还有的说洋鬼子以前只在青楼混,遇见兔儿爷后就再也不去了。
  兔儿爷虽说是莲香阁一大红人,但其实二十不到,内心还是个单纯羞涩的小伙子,看到洋鬼子第一眼,就被他精致的面孔惊艳到了,金色的头发闪闪发亮,皙白的皮肤恍如透明的水晶,而最吸引兔儿爷的莫过于他那比汪洋更蓝的眼睛,深渊而不见底。如此的相貌,加上在票友中流传的谣言,兔儿爷很快就陷进去了。
  那时候,每天唱戏前,兔儿爷都会在后台朝台下偷瞄,看看洋鬼子在不在,发现对方的身影后,兔儿爷总会羞红著脸回到化妆台继续上粉。果然,不出大家所料,一个月不到,他们就弄到床上去了。
  林挚说,他依旧记得,那天洋鬼子穿着一身军装,从兔儿爷的房间走了出来,“他很高,对当时的我来说,完全是一个巨人。”这便是他带给林挚的最初印象。
  之后,林挚走了进去,看见坐在床头,露出胸口的兔儿爷,林挚形容,他脸上的绯红久久未能散去,还有一抹相当耐人寻味的笑意,发生了什么,可想而知。
  作者有话要说:
  连续三章回忆杀start!


第8章 第七章
  自那时候起,兔儿爷便不受老博控制,变成一个爱情至上的傻小子,每天一早就外出,直到晚上才回来,经常有人看见他和那个洋人手牵手约会,外人看来根本就是一对小情侣。说起来还真有趣,兔儿爷不会外语,洋人恐怕也不会中文,两人却还相处得这么愉快,他们到底是怎么交流的?我问林挚,他也答不出来。
  反正那段时间,可差点把老博给气死了。当红男伶该到唱戏时总是不知去向,结果就是光顾的票友越来越少,几个对兔儿爷有兴趣的达官贵人也不再跟老博联络了。
  不只这些,更让老博憋屈的是,逢人看见他都要调侃上几句,什么辛辛苦苦种的白菜被猪拱了呀,什么兔儿爷张了翅膀轮不著老博管呀,总之都是一些让他丢尽颜脸的话,导致那个时候的老博总是摆着一副臭脸,对兔子们,尤其是兔儿爷的态度越来越差。
  兔儿爷本来就颇有个性,又有一颗盼望自由的心,有了洋鬼子情人撑腰后,说话就更有底气了。那天跟老博莫名其妙大吵一架后就跑了出去,一整天也没有回来过。到深夜时,才被睡得迷迷糊糊的林挚发现他回来了,然而兔儿爷只是对他“嘘”了声,便接着收拾细软。
  当时年纪尚小的林挚带着哭腔说:“爹爹你不要我们了吗?”
  兔儿爷听了,只是发著温柔的声音凑近他说:“爹爹会一直在北平住,只是换了个地儿而已,等到那天安顿好了,我就把你跟柯子接过去,咱们一家人一起住,好吗?”
  林挚嗯了一声,便眼睁睁看着兔儿爷消失在视线里,从此不知所终。
  兔儿爷跟洋人私奔的消息传开后,老博也开始重振旗鼓,集中火力捧红其他兔子,林挚和柯子两人也无可避免的开始学习唱戏。有人问过老博,如何看待离家出走的兔儿爷,而老博只是悠悠说道:“兔子哪有做美梦的权利,被人赎身了还好,然而他跟的是个洋鬼子,人家在自己国家有自己的生活,他注定只是个过客,早晚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无论如何,老博说的是真也好假也好,林挚还是照样过活,他把兔儿爷的话如实转述给柯子,两人都期盼著终有一天,兔儿爷会回来,把他们从莲香阁赎身,三个人幸福地生活下去。然而一个月过去,两个月过去,一年过去,始终没有半点关于兔儿爷的消息。
  没有兔儿爷的照顾,他们在这段时间过得相当苦,每天都要练习唱戏,唱不好就被打,更重要是,一旦学了戏,他们就明白给客人□□的日子不远了。这是一个不论如何挣扎、抗拒,都摆脱不了的命运。
  两年过去,终于,林挚从他人口中得知了兔儿爷的消息,然而知道了这个消息的他一点也高兴不来。兔儿爷是因为在隔壁乡镇流离失所而被人认出来的,据人们所述,兔儿爷疯了,他蓬头垢面,整天捡垃圾吃,在路边指着人疯言疯语,又脏又臭,跟过街老鼠没什么区别。但即便如此,林挚和柯子还是把他接了回来。
  当然平房是不会容许他住了,但是他们根本没有租房子的钱,所以跟住隔壁的独居老伯做了交易,只要让出一个房间给兔儿爷住,林挚和柯子便会轮著给老伯清洁、做饭,还连同兔儿爷的起居饭食一同照顾了。老伯本身也无儿无女,一人生活孤独得很,就点头答应了。
  以前兔儿爷作为父亲照顾林挚两人,谁也没想到两年后会反过来,而且兔儿爷可谓丧失了自理能力,吃饭不会用餐具,穿个衣服也弄得狼狈不堪,整天就呆在房间里喃喃自语,什么也做不了。
  票友们对于兔儿爷遭遇过什么也是众说纷纭,有说兔儿爷被一伙洋鬼子轮流侵。犯了,也有说他的金发情人在他面前被□□炸成了一片片肉块,吓傻了。不过,要说反应最大的,固然是老博。他那段时间逢人就大说一番。
  “都说了啊,他不会有好下场的。”
  “都是活该,我有说过他,他不听。”
  “洋鬼子哪靠谱的,他自己傻怪不了别人。”
  如自吹自擂般,把自己说得有多对有多准,反过来就把兔儿爷贬得有多低有多贱。不过林挚说,他觉得很庆幸,庆幸兔儿爷不外出,听不见这些话。
  美梦泡汤了,不论是对于林挚,柯子,还是兔儿爷。于是他们还是无可避免的,迎来了下海的一天。。。。。。
  “彭彧不是坏人。”
  在回想当中,林挚突然忆起了彭彧。
  “确实,我能与你重逢,也是因为他。”不过回想起来,林挚是兔子,而彭彧在此之前就已经是莲香阁的常客,那么说来,林挚这四年间在哪里,彭彧岂不是一直都知道吗?他是故意不告诉我的?
  “为什么?是他跟你说,我在这里的?”
  我仔细想了想,他当时推我进莲香阁,应该就是这个目的吧?
  “嗯。。。也算是。”
  林挚皱起眉头,“我明明叫他不要告知你的。”
  “为什么?话说你还没有解释离家出走的原因。”
  林挚突然一脸铁青,嘴巴微微颤抖著:“哥哥,这几年来,让我感到痛苦的最大原因,是钱家大少钱春阳,我从莲香阁逃出来和偷你的钱,都是因为他。。。。。。
  …。。。
  1928年。
  “你被他此般宠著,你觉得你离开刘末年还生活得了吗?小兔子。”彭彧点起一根烟,嘴角间露出了一抹浅笑。
  “可是,我继续留下来的话,就实在是太自私了。”
  彭彧瞄了他一眼:“难道你觉得就此离开,对刘末年来说就叫好事吗?”
  林挚轻轻摇著头:“不是的,我不但是为了他,还是为了柯子。。。啊!就是青依。”
  彭彧噗一声,笑了出来:“哈哈!真是好兄弟,明明自己已经逃出来了,再次自投罗网就是为了他么?”
  “青依他。。。还好吗?”林挚惭愧不已,连说话也没有了底气。
  “还好还好,就是离躺棺材板里不远了。”
  林挚瞪起眼睛看着他,一脸担忧:“怎么。。。钱春阳那禽兽没有放过他的意思吗?”
  “完全没有,一个多月了,他几乎每天都去临幸你的兄弟。”彭彧吐了口烟,他说起这话时,整张脸塌了下来,挤不出一点表情。
  至于林挚,他早就湿了眼眶,哽咽著说:“我对不住他,必须要回去救他。”
  “救?你怎么救。”面对着手无缚鸡之力的林挚,彭彧不得不质疑他。
  “赔他钱,赔钱的话,他就肯放过我们了吧?”
  彭彧一顿:“你怎么弄到钱?”
  林挚默然不语,似乎是不忍心说出自己想到的唯一一个主意。
  彭彧注视他,多少也能猜出来:“刘末年是吧?他肯定也有点钱的。”
  林挚还是不吭声,看来已经默认了。
  彭彧大叹口气:“既然这是你自己的决定,我也不说什么了。放心吧,要是你不想让他知道,我会守住这个秘密的。”
  彭彧弄熄了烟头,又道:“我还能说什么,只能祝你好运了。”
  ……
  民国十七年夏天,即我跟林挚相遇前几个月,他和柯子正式下海。林挚取艺名为紫苏,柯子为青依,两人开始了登台唱戏的生活。
  每次有新人下海,莲香阁总会特别热闹,爱好男色的票友们纷纷聚集,争相一睹花苞未开的稚嫩童子,而老博简直是乐开了花,向达官贵人一个一个地引荐这两位完成品,盼望他们能花重金夺得两位伶人的初夜。
  在老博和前辈们的唆使下,他们两人也不期然的对自己的初夜倍感关心,因为初夜由谁夺得,也代表着该兔子的身价是高是低。他们有如此的想法,可谓是对自己身份的妥协,甚至是迷醉,把兔子视为人生路上唯一一条可走的路,以取悦男人视为终身职业,而且不觉有任何不妥。当然,那都是老博故意为之,林挚和柯子自懂事起便在莲香阁生活,他们的世界很狭窄,在他们眼中,人,只分为卖家和买家,而他们永远只会是卖家,这便是老博给他们从小灌输的价值观,没有接受其他教育的他们,也只能欣然接受这种思想。这也难怪,毕竟连自己最尊敬的爹爹也是卖笑之人,那又怎会懂得自己去辨别对与错呢?
  所幸的是,人类的本能中,恐惧,永远是最原始的。自从破除童贞之身后,林挚开始发现,兔子虽然表面上受人追捧,但实际上受到的痛苦远比想像中大,客人粗鲁横蛮简直是司空见惯。当然,林挚会冒起反感客人的思想苗头,绝对在老博的预料之中,因为有这种想法的兔子,林挚绝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老博相信,没什么是人不能习惯的,受到的痛楚再多,也总有麻木的一天,何况林挚完全在老博的控制之下,只要叫几个前辈去安慰几句,说什么“我们都是这么过来的”之类的话,几个小鬼很容易就能哄得服服帖帖。
  一切“教育”都是多么完美,然而钱春阳的出现,让林挚的价值观开始崩解。钱春阳作为莲香阁的常客,在林挚和柯子下海之时已看中他俩。不过他买下二人一晚,却是数个月后的事。
  不过在此之前,钱春阳已经是林挚最为恐惧的人。那天,钱春阳和三个被称为名门少爷的纨绔子弟,买下了几个兔子陪同他们到青楼玩乐。兔子固然只是兔子,虽则是去青楼,干的事情却跟青楼女子没什么区别。那些纨绔子弟左手拥著风尘美女,右手抱着柔弱少年,在外人看来,“不知廉耻”四字可概括之。
  但作为兔子,可没想这么多,跟青楼女子一样,献媚敬酒足矣,林挚便是其中之一。他那次是第一次去青楼,一踏进门就被里面的气派装潢震慑到,然后就是那些浓妆艳抹的妖娆姑娘。林挚在生活中甚少接触到女性,所以他对于那些长相姣好的青楼女子也不禁表现出羞涩之意,不过那只是第一眼。那些青楼女子看见作女性打扮的兔子光顾青楼,无一不露出蔑视的神情,那些视线让林挚感到强烈的不适,他只能低下头,尽量避开她们的视线。
  跟他们同行的兔子当中,有一个稍大一点的少年,那个少年看起来十四五岁左右,虽然平时唯唯诺诺,对客人也不敢违抗,可那天特别异常,不许人碰,也不愿挤出笑容,似乎是非常不情愿的被老博赶来强迫接客。
  纨绔少爷们也察觉到他那令人不快的举动,故意对他又摸又亲的,虽然少年已经缩著身子,一个个的推开他们的“献吻”,但似乎作用不大,不想被碰的地方,还是沾上了他们的气味。
  弄死他的人是钱春阳。
  钱春阳忽发奇想,突然抓起一串葡萄想故意捉弄他,估计这个想法也没有经过大脑,就往少年嘴里塞,还沾沾自喜的说著挑衅的话。那少年被葡萄的汁液呛到喉咙,咳嗽一声就把嘴里的东西一下子喷了出来,弄得四周都是。钱春阳因少年的失态而颜面扫地,一气之下掰开了一根香蕉,憋着火气一片一片地剥开蕉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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