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孑孓-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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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哥看了一下,价格挺便宜,同类货物比鲁普奈尔的便宜许多,如果倒卖这东西,倒是利润可观,不过这个念头只是闪了闪就被卜哥掐灭了,与其费那个力气,还不如弄一套瓷器回去,获利更快。
稍微想了想,卜哥就明白为什么这里的东西如此便宜了,制造这种墨水的材料并不难弄到,这里的毛拉有巨灵帮忙,不会有魔力匮乏的问题,大量制造绝对不成问题,量一多,价格自然就便宜下来。
果然,再看了一眼其它的东西,只要是能够大量制造的,价格全都比鲁普奈尔便宜好几倍。
最让卜哥心动的就是卷轴。
各种体系之中,沙民的元素体系和西方各国的魔法体系,最为相近,两者其实同出一脉,都是不达米亚文明的传承,而制作卷轴的技术,就是不达米亚文明最先发展出来。
所以这里的卷轴,卜哥也可以使用。
旁边一个摊子卖的就是卷轴,价格极其便宜。
卜哥看了一遍,唯一让他感到遗憾的是没有用于攻击的卷轴。这倒是很容易理解,毛拉们都有自己的本命巨灵,巨灵的攻击力极强,根本用不着卷轴帮忙,毛拉们购买卷轴,想必是为了应付本命巨灵做不到的事情。
好东西自然不能放过,不过卜哥并不急着买,他要把所有的商品都看一遍再说。
看着手里的这本图录,卜哥有些犹豫,这东西不便宜,既然巴米尔已经买了一本,他就用不着再买。不过手里没有一本图录作为对照,他又不知道什么东西对他有用。
左思右想之下,卜哥最终做出一个无奈的决定,他蹲在摊子前面翻阅着那本图录,仗着记忆力好,他打算把有用的东西全都记在脑子里面。
在旅途之中,他一直在为两件事情而烦恼,这两件事无疑就是此刻他最感兴趣的东西。
首先他要找一种能够逃脱飞毯追捕的手段。
沙民不愧为擅长旅行的种族,在图录的目录之中有专门的一节,记录各种用于旅行的方法,里面又以飞行之类的手段最多。
卜哥看了一遍之后,有些失望。
飞行部分的目录之中,真正实用的极少,仅仅只有两类,一类是飞行魔兽,其中以各种巨鸟为多,非鸟类就只有狮鹫和飞龙,后两种根本是天价,以卜哥现在的富有也不敢问津,而且介绍之中写明了,这两种飞行魔兽的饲养难度极高。
卜哥没亲眼看到过狮鹫或者飞龙,不过他听说过,教廷有一队狮鹫骑士,那是王牌之中的王牌,从来都不轻易显露于世人眼前。法克王廷据说也有狮鹫和飞龙,但那只是传闻,就算有,也只可能有两三头。
至于巨鸟就比较多了,当初就听哥顿提起过,他所属的舰队就有飞鸟骑士,在舰队航行的时候进行空中侦察。
卜哥并不打算选择飞行魔兽,听哥顿提起过,饲养飞行魔兽,需要一大片地方让它们活动,还必须建造高大宽敞的房舍,让它们晚上休息,其它的麻烦还有一大堆。
另一类飞行方式,就是模仿鸟类飞行的魔导器,巴米尔和兔子提到的奇美拉之翼就是这类东西,此外还有蝙蝠披风、风羽衣等等几种,这类魔导器的特点是速度都不快,飞行距离的远近就看使用者的魔力多少。
在图录之中,卜哥也看到了老毛拉提到过东方修道者的“飞剑”,那是在飞行类的最后一页。放在各类最后一页的东西,都有些特殊。
飞剑只有两把,果然如同老头所说,既是武器,又是用于飞行的魔导器。图册上的介绍非常详细,这两把飞剑属于一个叫“崆峒”的派系所造,之后经过一位侏儒大师的改装,可以用魔力给飞剑充填能量。
从图录上列出的资料看来,这两把飞剑确实是好东西,速度比飞毯快多了,不过所需的能量也异常惊人。
卜哥反反复覆看了很多时间,最后还是不得不放弃,那两把飞剑的价格就不说了,所需要充填的魔力,也不是他能够用得起的。
心中失望是不可避免的,幸好卜哥很快就发现了他要找的东西。
图录上果然有“缩尺成寸”的介绍,只是暂时没有现货。就像老头所说那样,这种法术的要求不高,卜哥对上面介绍的原理一点都看不懂,只是隐约感觉到和门有点像,并非当初想象之中的加持类法术。
从字面上就可以猜得出这种法术的作用,缩尺成寸就是将距离缩短十倍,也就意味着提高十倍的奔跑速度,这确实是任何加持神术或者魔法都无法达到的效果。
虽然没有现货,不过卜哥也并非一无所获,在缩尺成寸的下方还有另外一种法术,这种法术叫“飞行夜叉术”。
虽然名称里面有飞行两个字,阅读过介绍之后,卜哥却发现,这根本称不上飞行,只是让人变得极其轻盈,能够飘在半空中,有点像魔法之中的羽落术,消耗理所当然少到极点。
不过这种法术也确有过人之处,飘在空中的人,却如同踩在地面一般,往来奔跑、跳跃飞纵无不自如,只是飞不高,最高不过十丈,换算下来才三十多米。这种飞行夜叉术,和他的“虚空疾步”有几分相似,不过比“虚空疾步”要高明许多。
卜哥原本就在考虑更换一些装备,脚上这双靴子确实也已经不太适用,到了该淘汰的时候了。
找到了一件好东西,卜哥越发兴奋起来。
他将图录迅速翻到消息传递的目录。
老毛拉又说对了,里面的东西比鲁普奈尔多得多,这其中又分成两类,一种是短距离传讯,另外一种是长距离联络。
前者大多是用水晶球、晶镜、晶盘投影之类的魔导器,传递声音和影像,距离多在几公里到几十公里之间,其中的一些除了用来传讯,还可以用作侦察。
后者的种类就复杂了,最多的就是用各种小型飞鸟传递消息,图录之中罗列的各种飞鸟之中,速度最快的是一种叫“褐血燕”的魔鸟,比飞毯还快一些,不过和其它的一些传讯方式比起来,慢得就像是蜗牛爬。
最快的全都是元素生物,之前提过的光明信使,是一种拇指大小的光人,能够在瞬息间飞行千里,用它传递消息,无论远近都能转眼到达。
不过卜哥并没有选择它们,正如老毛拉所说,所有的元素生物都很难伺候,他可没有那么多钻石、乌金或者风磨铜去喂养这些小精灵。
他的眼睛盯着图录上的另一件东西,那又是一把飞剑,不过比之前的两把小得多。
图录上的这把小剑,一点都看不出剑的形状,而是一枚花生米大小的透明珠子,一开始看的时候,还以为是一颗缩小了许多倍的水晶球呢,这恐怕是他所看到过最不起眼的飞行魔导器。
论速度,这把飞剑算不上出色,比起那些元素生物差远了,不过它比飞鸟之类的又快了许多,一日夜间能够飞行十万里,换算下来是一秒五百七十多米,这比重型军用弩发射的箭矢快得多了。
卜哥看中的是这东西还有攻击力,既然是飞剑,肯定是远距离攻击,对他这个射手来说,正合适。
他是一个尴尬的射手,他的箭矢威力不足,更糟糕的是射程太近,威力可以用其它的办法弥补,但是射程太近的弱点,却没有办法解决,就算将护臂改装重炼,增加弦丝的弹力,也最多将距离拉长到三百米左右。
这把飞剑的威力不怎么样,但是距离却够远,以他的实力,能够做到攻击任何目视范围之内的目标。
卜哥打定主意要把它买下来。
最感兴趣的东西都已经找到,卜哥开始翻看其它的目录。
对于各种魔导器,卜哥真正在意的并不是很多,图录之中数量最多的是法杖、法袍、头冠、戒指、项链之类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没什么用处。
这里的特产飞毯和神灯更是用不着。
而他最喜欢的就是,别的魔法师连看都没有兴趣看的那些“垃圾”。
垃圾中往往会找到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些奇怪的东西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用处,就像他淘到的点金棒、虚空疾步靴子,和那条叫“裂山锤”的鞭子,原本都属于垃圾。
除了垃圾,他还喜欢淘的是杂物一项,虫哨就是从其中淘来的。
这个集市的垃圾很少,毛拉们并不擅长炼制魔导器,自从发现召唤本命巨灵的方法之后,他们就失去了研究的动力,所以法杖、法袍、卷轴和各类药剂数量众多,价钱便宜,但是制造出来的垃圾却极少,大部分的垃圾反倒是从东方和西方各国进来的。
卜哥顺着目录看下去,隔三差五就能够看到一件用得着的东西。
其中有一样让卜哥感到欣喜不已,那是一套小旗子,总共有一百零八根之多,每一根都像是小孩的玩具,不过那上面布满了奇怪的符咒。
卜哥从来没有见过这东西,但上面的说明让他感到非常熟悉,这东西叫“奇门阵旗”,展开之后,可以将人或者物品,在任意两根奇门之间传送。
这根本就是一套组合的门嘛!
按照说明上所写,这套奇门阵旗完全展开,能够笼罩方圆一公里左右,绝对是好东西。
这样的好东西,怎么会被当成垃圾呢?
仔细一想,卜哥顿时明白了。
为什么“门”在西方各国可以卖得那么好?那是因为有教廷的存在,所以魔法师们不得不躲躲藏藏,门恰好有这样的作用。
而在这里,毛拉们根本用不着躲藏,所以也就用不着这种掩人耳目的东西。加上巨灵之间的战斗往往笼罩数亩方圆,若是卷起狂风或沙暴,那范围更是惊人,在半径一公里之内传送,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毫无意义。
卜哥突然间灵光一闪,塔奇还有两个集市,这类垃圾应该还有很多,如果将另外两个集市也走一遍,说不定还能够遇到什么好东西。
买这些“垃圾”花不了什么钱,更何况现在他对钱一点都不在乎。
他刚刚在特鲁贝尔发了一笔横财,临走之前还通过埃德向伯爵借了一笔钱。随着水涨船高,伯爵愿意借出的限额越来越大,这让他既可以大手大脚花钱,又能够始终背负着巨额债务。
如果再没钱他就做几件珠宝卖给那些拉波尔首领,和那些拉波尔首领打成一片的时候,他已经摸熟了拉波尔人的审美情趣。
将图册合了起来,卜哥走到老毛拉哈塔卜的身边。
“乘坐飞毯,把三个集市全都跑一遍,需要多少时间?”卜哥问道。
老毛拉一脸苦涩,自己又要担当车夫角色了,他也猜到卜哥想做什么,这家伙淘垃圾货的喜好,早已经从巴米尔的口中传扬了出去。
“塔奇帝国东西长六千多公里,三个集市相距虽然没有那么远,加起来却也有五千公里左右,来回就是一万公里,就算我不吃不睡,也要飞上五六天左右。”老头一脸愁容。
“那就拜托你了,等到买好东西我们就立刻动身。让巴米尔、托尔和马罗尼克先留在圣城,去调查那位盗圣的行踪。”卜哥说得非常轻松,因为他并不需要担当车夫的角色。
老毛拉已经无话可说,他早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进入圣城已经是晚上,在这里只能用双脚行走,骑马、骑骆驼都被认为是一种亵渎,更别说坐着飞毯在头顶上飞了。
对卜哥来说,这或许是他看到过的,规划得最为整齐的一座城市。
所有的街道都是平行或者垂直,每一个街区都是四四方方,就像是被刀切过一般平整,更整齐的是那些房子,这里的房子都差不多,不高,只有两层楼,楼梯在外面,楼顶平平的,既是屋顶也是阳台。
离开集市之后,卜哥并没有能够和老毛拉立刻启程,因为没有老头在这里,那三个人根本别想进城。
凭着老毛拉的身分和面子,总算在靠近市中心的地方找到了一家旅店,旅店的主人是一个胖胖的塔奇人,戴着红色的小帽,总是笑咪咪的看上去非常和气。
虽然在法克,卜哥听到的全都是塔奇帝国如何落后和野蛮,不过亲自到了这里,他发现塔奇人其实挺宽容的,或许是因为商业对这里来说,实在太重要的缘故,一路之上,人们即便看出他们是来自西方各国,也不会围拢过来指指点点,或者表现出敌意。
如果换成一群塔奇人,行走在鲁普奈尔的大街上,情况肯定不同,就算治安署的人不过来查问,教会的人也会跳出来。
“巴米尔,你在塔奇住过,对这里最熟,你和马罗尼克去调查那个人的消息,不管情况有多么糟糕,都要等我回来之后再做决定,托尔,你就留在旅店之中,别惹是生非。”
卜哥吩咐完这些事情,突然想起法克那边还有重要的事情。
“你们顺便帮我打听一下法克那边的消息。”
“你不是要去另外两个集市吗?其中有一个集市非常靠近奥德雷,你顺路绕一下,不就什么消息都有了?”巴米尔讪讪说道。
“我可不想让别人发现行踪。”卜哥心中暗想,现在他躲别人都还来不及呢。
虽然对巴米尔的话不以为然,卜哥却又知道了一件事,原来塔奇帝国的一个集市离奥德雷很近。
奥德雷的首都维纳,肯定也有一个集市,要是有机会的话,在这两个集市之间倒卖东西,一定会得到非常可观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