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孑孓-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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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维郝雷登侯爵没有继续客气下去:“公开审理此事,让整件事在公众面前曝光,当然陛下可以将和您有关的一切都抹干净,不过,统帅部那边一定要有人站出来负责,而且不能够扔一个小人物出来做替死鬼。
“所有和此事有关的人员都必须受到惩罚,至于另外一些人……”侯爵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就算了,我只是想让他们见识一下,我和他们之间的差距。已经教训过他们了,这就够了。”
国王想了想,多少明白了维郝雷登侯爵的意思:“确实是你的风格,两个人犯错,棒子全都落在大个子的头上,小个子不但没有受到惩罚,还得到了一块糖作为奖赏,那两个人之间想不反目成仇都难。
“领地的问题,你打算怎么解决?”
国王的心情变得稍微平和了一些。这场博弈,他是输家,不过输得不算太惨,赢家因为他的身分放了他一马,这个时候还能够祈求得到更多吗?
“就在特鲁贝尔附近划几块地出来,补偿给那些前线军官作为封地怎么样?”内阁总理大臣说道。
“虽然那里同样除了沙子什么东西都没有,但是比起几座荒岛,肯定更能够令人接受,这样一来,那几个军官就必须永远守卫特鲁贝尔,让这座城市不至于陷落。”
“惹来麻烦的那些岛屿仍旧给你的那个手下。”国王说道,现在就算知道这些小岛是好东西,也已经成了烫手的山芋。
“明智的决定。”维郝雷登侯爵大笑了起来。
一笔交易总算是圆满完成了。
“让贵族院的人进来吧。”国王用手拉了拉宝座旁边的铃,朝着门口的侍卫说道。
“需要我帮你抵挡吗?”维郝雷登侯爵笑着问道。
……(本卷结束) ……
第七部 法克之外
第一章 大采购
浩瀚无垠的沙漠之中,一艘金色的大船正破开重重沙浪往前疾驰,船后留下一条看不到尽头的航迹。
悠闲地斜倚在船舷边上,卜哥现在已经明白了,为什么以前老毛拉常常显露出对飞毯的不屑一顾,有这样的好东西,确实可以骄傲一把。
这艘金船比飞毯舒服许多,头上那巨大的金色顶篷将毒辣的阳光完全遮挡住,四周的结界让里面不冷也不热,地方又宽敞,就算想要躺下来都可以。
因为乘坐金船旅行并不令人感到疲惫,一路之上他们根本就没有停下来休息过,这也是飞毯所不能够比拟的。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枯燥了,甚至比在大海之中航行还要枯燥,海面至少时刻在变化着,而沙漠却是一成不变。
“现在不知道鲁普奈尔闹成什么样子了?”卜哥心血来潮问了一句。
“从时间上算来,戈斯维恩和那些骑士们应该已经派人去了海边。”巴米尔随口抱怨了一句:“当初为什么没有安排一个通风报信的人?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消息彻底隔绝了。”
“就算安排通风报信的人也没有用。”卜哥倒是想过那样做,找一个可靠的报信者并不困难:“在这茫茫无际的沙漠之中怎么传递消息呢?”
“如果你的魔宠不是这只兔子,而是一只鸟就好了。”巴米尔不负责任地说道,他似乎忘记了,当初就是他让卜哥不要选择鸟类宠物。
不过这个家伙的话确实有道理,魔宠能够依靠心灵感应找到自己的主人,而且能够成为魔宠的鸟,飞行速度比普通鸟都快得多。
“当年教廷东征的时候,是怎么做的?”卜哥问道,他并不在意一旁老毛拉的反应。
“教廷专门养着一种元素生物叫光明信使,据说是神赐的礼物,用那东西能够在一瞬间传递任何信息。”巴米尔说道,他的嘴里啧啧声不停,显然也颇为羡慕。
老毛拉在一旁轻哼了一声:“神赐的礼物?呵呵。”
“有什么不对吗?”巴米尔问道。
老毛拉大为得意地发出一阵冷笑,这才傲然说道:“巨灵就是元素生物,有谁比我们对元素生物更加清楚?能够用来传递消息的元素生物有好几种,光明信使只是其中之一,而且和神灵也扯不上任何关系。
“我们要去的地方就有卖,不过元素生物很难伺候,想养光明信使,必须弄到太阳石让它居住,它的胃口倒是不大,一颗一克拉大小的钻石就能够让它吃一个星期。”
听到这,不管是卜哥还是巴米尔都无话可说了,像他们这样的“穷人”确实养不起这玩意儿。
“到了圣城,我带你们去逛逛‘集市’,不管是我们还是塔奇人,都需要长年旅行,所以对用于旅行和联络的方法,远比你们有研究。”
老毛拉颇为自豪,一开口就有些收不住了:“当初教廷东征的时候,最初是想靠骑兵战胜我们,那些圣骑士也确实厉害,靠给马不停地加持神术,一天之内能够转战千余里。可惜偏偏碰上了我们。
“我们的金船能载四十人,浮舫能载十五人,一天都能飞行超过一千四百公里以上,所以最初教廷被打得惨不忍睹,不得不转变方案,和我们打防御战,弄得到处是堡垒。对了,你们死守的那座城,当初就是一座要塞。”
老头谈兴正浓,随口说起东征之时,拉波尔人获胜的那几场战役,这让其它人感到颇为郁闷,可惜是卜哥先提到东征,没办法让老头闭嘴。
和另外几个人不同,卜哥还有其它的心事。
自从见识了飞毯的速度,他一直在想,如果有朝一日这些拉波尔人再一次成为敌人,除了仰仗特鲁贝尔城里的战争魔导器死守,还有什么对策?
以前设想的突围计划,幸好没有实行,要不然他恐怕已经是阶下囚了。
那四匹血饲的战马,绝对快不过飞毯,甚至也快不过这艘金船。当初教廷东征的时候,圣骑士兵团所用的坐骑就是血饲的战马。
这可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未雨绸缪,现在的卜哥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拥有的越多,就越怕会失去一切。
“有什么东西能够像飞毯那么快,又能够被我们魔法师所用?”卜哥低声问坐在旁边的巴米尔和手里抱着的那只兔子。
“原理上可以,只要你有足够的魔力支撑。”巴米尔的话等于白说。
“也不是完全没办法,我记得有几件魔导器就能做到。”兔子接道。
“你说的恐怕都是传说之中的魔导器,比如幽冥战车、光明之翼或者红云赤铁舰吧。”巴米尔的话像是带着一阵冷风,让卜哥刚刚冒起的热情,顿时变得冰凉。
他很清楚,这类东西就算真的存在,也肯定在某个宫廷的宝库之中,或者干脆锁在教廷的地下室里面。
不过巴米尔提到的这些东西,仍旧引起了他的一些兴趣。
“你说的这些东西用不着魔力支撑吗?”
巴米尔笑了笑:“这三件东西是和神圣裁决齐名的神器,是传说中万年之前神战的遗物。
“幽冥战车据说是幽冥军团的座驾,直接和冥界相连,能够源源不断抽取幽冥之力作为动力;光明之翼用不着多说,肯定是靠光明神力飞翔;红云赤铁舰则是泰坦一族的杰作,靠燃烧一种特殊的晶石得到动力。”
卜哥原本以为能够有所借鉴,没想到制造者不是神灵就是泰坦。
看到卜哥有些失望,巴米尔劝解道:“其实不需要承载什么东西的话,你买一副‘奇美拉之翼’就够了。奇美拉之翼虽然没有飞毯快,却比这艘金船要快得多。以你的魔力,大概也能够飞上两三百公里左右。”
可惜这并不是卜哥需要的。
不知道是卜哥的运气,还是老毛拉太过兴奋,说着说着,居然说到了卜哥正希望知道的话题上。
“你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只有需要什么,才会去发现什么。”老毛拉一下子变得像是一个哲学家,连说的话都充满哲理起来。
他轻叹了一声道:“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比其它任何地方的人都更加依赖商业,而且旱灾经常降临在这片土地,所以长途旅行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有需要就会有人去研究,这才有了飞毯、金船和浮舫。
“除了我们,所有的修炼者之中,就只有东方的道士也有这方面的需要,不过他们擅长的是徒步旅行。他们有一种‘缩尺成寸’的法术就非常实用,速度不慢,消耗极少,还很容易学会。
“他们也有飞行之法,比较奇怪的是,他们用来飞行的工具,同样也是他们的武器,这种称作‘飞剑’的武器,速度极快,消耗也不大,但是修炼起来非常困难,就算是东方的道士之中,也不是人人会用。”
老头说这些完全是无心所为,卜哥却牢牢地记在了心头。
或许因为身上有浓重的商人味道,卜哥从来没有身为魔法师的骄傲,也不因为拥有神力而自豪,只要看到别人厉害的地方,他就会羡慕,甚至希望能够拥有。
接下来的旅程之中,卜哥脑子里面全都是有关东方修道者的念头。
金船航行了四天,茫茫无际的沙漠之中渐渐多了人烟,到了下午三点左右,圣城的轮廓终于出现在地平在线。
整个塔奇帝国的首都,自然不会是特鲁贝尔那样的小城,虽然因为距离太远只能够看到轮廓,卜哥却已经感觉到那逼人的气势。
这座城市丝毫不下于法克的首都鲁普奈尔,不过两座城市又不能够直接拿来对比。
卜哥在鲁普奈尔住了那么多年,鲁普奈尔给他的感觉是炫耀。
众多的广场、高耸的楼房、宽敞的马路和人群涌动的商业街,这一切都像是一块块招牌,让你一眼就能够见识到法克的强盛和繁华。
而眼前这座城,却是另外一片气象。
站在城外,一眼看去最显眼的就是那一圈白色的城墙,全由大块白色的岩石堆砌而成。在阳光的照耀之下,整座城反射着刺眼的光芒,除了给人一种圣洁而又肃穆的感觉,同样也透出一股慑人的气势。
老毛拉哈塔卜早已经停下了金船,他从船上下来,高声吟唱着经文,过了片刻,他慢慢地朝着圣城匍匐在地。
沙民虽然分成拉波尔和塔奇两部分,但是圣城只有一座。
跪拜一番之后,老头才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圣城问道:“你们打算先进城还是先去集市?集市在城外。”
卜哥已经预料到了。
沙民的政体和教廷有些相似,都是政教一体。像首都这样重要而且神圣的地方,肯定不会允许异教机构存在。
“先去集市。”卜哥没有丝毫犹豫,他并不知道在塔奇会遭遇些什么,所以增强自己的实力成了第一选择。而对他来说,增强实力最快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花钱购买有用的魔导器。
老毛拉没有多说什么,他让金船转了个方向。
集市在圣城郊外十公里远的地方,远远看去,那里只有一片密林,林子密得有些奇怪,层层迭迭的树木中间长着一人高的灌木,互相的距离紧得连一根竹竿都插不进去。
老毛拉将金船停了下来,回头对马罗尼克和托尔说:“你们两个人留在这里。”
从船上下来,老头径直朝着树林走去,就看到那些树木像是长了脚一般,自行退到一旁,中间空出一条路来。
这条林间小路非常狭窄而且微微有些曲折,两边树叶婆娑,更显得寂静幽深,虽然没有七月十五酒馆穿墙而过那般神奇,却也另有一番风味。
卜哥将那只兔子抱在手里,紧跟着老毛拉的脚步进了树林,巴米尔走在最后,当三个人走过之后,树木在他们身后缓缓闭合。
树林看似很大很密,其实只是十米左右的一圈,里面是一片绿洲。
和大部分绿洲一样,这里的正中央是一面湖泊,湖水清澈碧绿,沿湖搭着许多顶帐篷,帐篷底下随意地铺着一块块地毯,货物直接放在地毯之上,完全是一副沙民的风格。
和鲁普奈尔的集市一样,这里同样也没有人看着,前来买东西的人非常多,能够出入这里的,全都是和哈塔卜一样的毛拉。不过看不到满地乱走的魔宠,沙民的宗教不允许人们饲养宠物。
老毛拉没顾得上招呼巴米尔和卜哥,自己已经一个个摊子看了过去,他也多年没来这里了,早打算淘换些东西。
这种地方来过几次,卜哥也已经熟悉了,用不着找巴米尔一一指点,事实上这一次也指望不上巴米尔,那个家伙正手捧着一本厚厚的图录,一边看摊子上的东西,一边查对图录上的说明。
不同的魔法体系,制造出来的东西也完全不同,同样是法杖,这里的法杖上面看不见魔纹,镶嵌的宝石也不经过打磨,拿在手里卜哥甚至不知道怎么用。法袍也是一样,没有魔纹,没有魔法阵,就像一件普普通通的衣服。
到了这里,如果没有一本说明图录,简直就是睁眼瞎子。
卖说明图录的摊子就在入口旁边,那里还附带出售各类卷轴和书籍。
看了一眼那个摊子,卜哥笑了,那里有一样东西是他认得的。
摊子的一角放着一排墨水瓶。
墨水的种类没有鲁普奈尔的集市多,只有矿物类和植物类的墨水,没有那些用魔兽血液调制的墨水,很显然这又和沙民的教义有关。
卜哥看了一下,价格挺便宜,同类货物比鲁普奈尔的便宜许多,如果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