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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笑看千秋-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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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月光 在天涯的两端 在心上 却不在身旁
  擦不干 你当时的泪光 路太长 追不回原谅
  你是我 不能言说的伤 想遗忘 又忍不住回想
  想流亡 一路跌跌撞撞 你的捆绑 无法释放
  白月光 在天涯的两端 越隐瞒 越觉得孤单
  擦不干 回忆理的泪光 路太长 怎么补偿
  你是我 不能言说的伤 想遗忘 又忍不住回想


  想流亡 一路跌跌撞撞 你的捆绑 无法释放
  白月光 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 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 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 却在生长”
  是不是不去回想,疼痛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被慢慢遗忘,好象伤痕从来都不曾存在。
  商文柏已经沉沉的睡着了,睡眠是一剂最好的安神镇痛药。我给火堆加了点木料,又拨弄了两下,等它烧的旺旺的,起身出帐。
  月光如水,漂洗着草原上的血腥味,空气中只有春草刚刚冒头时特有的清香,混着初春的寒气,令人精神为之一振。远处的黑影似山峦又似古木,伟岸高耸。中学时学的最糟糕的一门课就是地理,所以对于高原上的植被特点,我的印象十分模糊,姑且就假设草原上有高大的乔木吧。那么高,也许已经生长了数百乃至上千年了,人生苦短,只有无情的草木山石才是时间的唯一见证。
  我们都是罪人,我们都被判了死刑,但都有一个不定期的缓刑期,然后我们所在的地方就不再有我们了。我们只是生命长河中的过客,无所谓永恒,更无所谓不朽。
  初春夜晚的寒气袭人,等到我惊觉过来时,才发现已经在外面待了太久,指间冰凉发僵,腿脚也冻麻木了。剁剁脚,往双手呵了口气,我赶紧回到帐内,已经有一个重伤患者了,我再感冒发烧倒下去,我们俩真的会病死在这人迹罕至的荒原上的。好不容易才从卓嘎手里逃出来,一天的自由空气还没有呼吸就曝尸荒原作秃鹫的腹中餐,想想就心有不甘。
  火光下,他的脸苍白而平静,就象中世纪的欧洲贵族一样,惨白没有血色。我轻声喟叹,本来躺在这里的人应该是我,他替我承受了这番劫难。而我只能看着他在睡梦中继续痛苦,却无能为力。商文柏,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我跟你只是萍水相逢而已,居然舍命相救,是古人素来侠肝义胆还是你慈悲为怀惯了。
  火堆上铜罐里的水已经腾腾的冒起白汽,恍惚回到几个月前,同样的火堆,同样的热水,只是地点不同,医生和病人的身份也互换了。
  我用湿布裹着把手,将壶从火堆上方取了下来放在新汲的湖水里快速降温。为了防止感冒,我得多喝点热水。感觉温度差不多了,我咕咕地喝了一大气水,从遇上狼群到被卓嘎的人马追上直至现在,我滴水未沾,粒米未进,饿倒不觉着,就是渴的挺厉害的。
  向左走向右走
  “咔嚓嚓——”晴朗的夜空中忽然劈过一道雪白的闪电,那么亮,连皎洁的明月都黯然失色 。
  我惊讶的跑出去,看着夜空电闪雷鸣。明明还没有到西秦的雨季。
  我又惊又喜,老天爷终于想起我这个被遗忘在异时空的倒霉鬼了。我赶紧哆哆嗦嗦的收拾东西,神啊,幸好我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包袱还好好的。我感激的抬头,却意外看见了商文柏苍白失血的脸。
  他的嘴唇已经龟裂,唇色苍白。我用干净的布蘸了些凉好的开水,轻轻擦拭他的嘴唇,却惊讶地发现他的喉头并没有如我所想的孱动,这时我才注意到他鼻息灼热,试试额头,烫的吓人。他居然已经烧到吞咽反射都消失了的地步,我又惊又乱,最不愿意看到的状况终于发生了,他的伤口已经发炎了。
  “别管他,赶紧回去,这次不走,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家。”理智第一个跳出来说话。
  “见死不救太不厚道了,何况人家还救过你的命。”良心和道义苏醒过来,立刻反驳理智。
  “非得回去吗?回去干什么,继续忍受孤单和寂廖?”不知哪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疑惑,但旋即被理智和情感的争吵给吞没。
  “立刻走!”
  “不能见死不救!”
  “好了,不许再吵!”我捧着脑袋怒吼,“头都快炸开了。”
  也许是害怕失去我这个载体,理智和情感立刻识相的噤声。
  “走人也要有代步工具,靠我两条腿,走到天亮也回不了穿越点。”我哭,没事我干嘛学人家当好人,把马急急忙忙的拍走了。何况胡狼还带着大队人马在我通往穿越点的道路上候着,我现在轻举妄动岂不是自投罗网。
  胡狼,你要是害的本姑娘滞留在异时空,我就诅咒你此生想什么没什么。
  我郁闷的朝天空大喊大叫:“喂!老天爷,事不过三,下次你挑个好点的时机通知我走。”真是心有不甘。
  我叹了口气走向商文柏,拎好毛巾敷在他额头上。
  物理降温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他的鼻息依然灼热,脸色苍白近乎透明,嘴唇煞白,宛如风雨中摇摇欲坠的栀子花瓣。湿布从他的额头不断吸走热量,仿佛随之被带走的是他的生命。我很清楚,他的体温必须马上控制住,否则他难逃此劫。只是……我除了束手无撤地站在那里一遍遍地为他擦拭身体竟什么也做不到。
  我想起生平第一次参与抢救病人,刚刚开始在医院120急救中心实习的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如花的生命消逝,再也不复存在。那是一个患有先天性复杂心脏病的少女,她的各项生命指标在我们的注视下回归于零。已经过去两年多了,我还是无法忘记她苍白的脸和泛紫的嘴唇。
  跳动的火光下,他的脸惨白如纸,火光在上面镀上了一层诡异的金色,栀子花瓣般苍白柔美的嘴唇微微张着,似乎欲说还休。仿佛涅盘的凤凰,是生命最后的绚烂,一如在漆黑的夜空中绽放的烟花,极致的美丽过后,只剩下无边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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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不可以死掉,我不允许悲剧一再发生。
  洁白的药瓶是天使的羽翅,然而只有一个人可以到达天堂。救他还是自我救赎,两个只能活一个;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但是我没有时间前思后顾,先吃饭还是先救人,冷漠者如我也会选择后者。
  车到山前必有路,少一颗阿司匹林我未必就一定滞留在这个架空的时空。
  不敢让他多吃,我倒了粒药在手中。
  白色的药片放在我的掌心,就象是祭祀时洁白的羔羊,我银牙一咬,跪在他的头旁边。支起他的上身,右手捏住他的下颚,强迫他张开嘴,左手把药放进他的嘴中,迅速喝了口水立刻注入他的嘴里。既然他无法自行完成吞咽,我就充当一回点滴帮他服下药物吧。舌头卷住药片直抵他的喉口,强行将药物送下,注入他口腔中的水帮忙将药片顺利送进了食道,一片药终于喂完了。
  我轻轻将他的上身放下,又帮他拭去了唇角流下的水。火堆静静的燃烧着,不时发出木材的劈啪声,空气中缓缓地流动着夜色的寂静。仿佛有一种酸楚的甜蜜在心底萦绕。
  相当香艳的喂药方式,当然不是在医学院的课堂上学会的,也不是在医院实习时由老医生言传身教的,更不是我自己的发明创造,冷漠者如我没有这个天赋。
  曾经有一个人这样子治好了我不肯吃药的坏习惯,从那天起,他开始逐步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清醒地看着自己在他温柔的目光中一点点的沉沦,直到迷失自己。
  爱,是一个相互驯服的过程,只是被驯服的只有我一个。
  “吃药好不好。”轩端着水杯,极力劝服我吞下他手里的药。
  望着那黑色的药丸,我畏惧地向后缩了缩,坚定地摇头,绝对不要喝。
  “不苦的,眼睛一闭就咽下去了。”他谆谆善诱,“你是医生,怎么生病还不吃药呢。”
  “我不要吃药。”我耍赖,胡搅蛮缠,反正我不要吃药,宁愿打针也坚决不要吃药。
  “好嘉洛,不吃药病怎么能好了。”他还是好脾气地哄我,杯里的蜜糖水已经快凉透了,可是我丝毫不为所动。
  我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尽情展现病人可怜兮兮的样子。
  他低叹:“真是个宝贝,好,乖宝贝,只要你吃药,我什么都答应你。”
  下决心签定城下之盟。嘿嘿,诸如他每天必须打三通以上问候电话,我备考时坚决不能烦我(不能烦我的定义是不经过我的批准就不可以开口说话),无论什么时候发生争执,他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后来考虑到人是感觉动物,一个小时很难冷静,经过他的再三申请,延长为三个小时)向我道歉之类的不平等条约都是在类似情况下缔结的。
  但是今天这招不管用,反正我不要吃药,你要着急就着急吧,其实看着你为学生会换届选举的事忙的焦头烂额还得每天准时来我这里“报到”,仅仅是从话筒中听出我的声音有点嘶哑就丢下手头的工作飞奔而来。当舍管阿姨在楼下大喊“715的司嘉洛,有人找”时,望着你焦急地站在女生楼前,满满的被捧在手心里的幸福将我紧紧萦绕,那一刻,甜蜜的窝心。有人关心重视的感觉真好,比起这种快乐,感冒又算得上什么。
  “真的不吃药?”他最后一次向我求证。
  “不吃。”我确定,“我不吃……喂——你干嘛……”
  他的左手灵巧地捏住了我的下巴,力道控制的刚刚好,即不会让我觉的疼痛,又迫使我不得不张开嘴巴。他将药片放进我嘴里,呜呜——坏人,就算是这么做,只要我坚持不吞不咽,药照样不会进我的肚里。
  没想到他居然迅速地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然后低头覆上我的双唇,将嘴里的蜂蜜水哺喂给我,他的舌狡猾的探入我的嘴内,卷起停留在我口腔内的药,将它送至咽喉,让它能够随着水流一起进入我的身体。
  时间仿佛停滞了一般,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松开了我,我虚弱的靠着床头,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不置信的瞪着他,没想到轩这种平日里看上去暴正经的人,也会这么,这么Se情。
  “Se情狂。”我嗔怒的斜睨他,小小声地抗议,脸涨的通红。
  “要不要我接着喂你。”他似乎对我窘迫的模样甚为满意,笑眯眯地望着我,一脸小人得志的张狂。
  “不劳不劳,我自己来。”我立刻把剩下的药统统吞进嘴里。
  一抹轻柔的微笑不自觉的浮上唇角,甜蜜而苦涩的快乐缓缓的流过心底。没错,冷淡的我也会有那样一面,在他面前。只是,昨日往往,今日种种,匪我思存。把所又的爱恨情仇统统选定;按下删除键。希望再见面时;我可以看着你;一笑抿恩仇。
  跳跃的火光中,商文柏的睡容安静而平和,呼吸声渐渐恢复平稳,也许是因为碳火的烘烤,他的脸不再苍白的可怕,阿司匹林对未经过抗生素泛滥影响的古人效果似乎更为明显。如果当初我学的是制药,说不定现在能小发一笔呢,奎宁刚刚问世时可是价比黄金的。
  所以瓶里剩下的这十一片阿司匹林我得更加宝贝,既然它对我的反穿越已经无关紧要,我还是秉着物尽其用的原则,今后充分发掘它的物质价值吧。看看商文柏平素的做派就知道我这个衣食父母是个缺乏经济头脑的人,不悠着点,以后吃糠喝稀的日子长着呢。……迷迷糊糊中,我的眼皮越来越沉重,终于趴在他旁边睡着了。
  一年之际在于春,草原上的清晨格外清爽宜人。我走出帐外,美美地做了个深呼吸,疲态一扫而空,清冷新鲜的空气钻进了我的每一个肺泡,神清气爽。我踱到湖边,湖面光滑如明镜,映着张狼狈不堪的脸:头发凌乱胜鸡窝,眼角耷拉如苦瓜,目光迷茫而呆滞,完全一副没睡醒的造型,脸上还有几点疑似干涸的血迹的小黑点。切!这种样子根本不能出门。我连忙掬了一捧清冽的湖水仔细地搓洗脸,湖水清冷,刚触到肌肤的瞬间,脸忍不住地向后畏缩,沁凉的水波洗涤了我身心的疲惫。


  我终于自由了!我成功地逃出来了!只要永不言弃,这个世界上就一定没什么不可能。
  心满意足地直起身子,就着天然的明镜,我以指为梳,细细地将长至腰际的头发编成了一条大辫子。很少有医生或医学生留这么长的头发,因为戴手术帽会很不方便。我的发质遗传自母亲,天生黑亮顺滑,无须过多保养就清爽垂顺,可是从我记事起直到十八岁,我的头发长度从未超过15公分;我嫌洗头时麻烦。
  只是所谓原则不过是建立起来等待特定的人去打破,所有的坚持执著统统是纸老虎,就好像那璀璨的水晶,看着清冷神圣高不可攀,一沾手才知道是脆弱不堪。
  曾经有一个在我耳边呢喃说想看我长发飘飘的样子,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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