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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笑看千秋-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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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司姑娘。恩人啊。”
  他乡遇故知,因缘巧合,竟然让我碰上了当初的那户人家。
  “令兄呢,当初幸亏你和令兄出手相救,才保的我们母子平安。”大婶给我们端来茶水,简陋的屋子收拾得干净整洁,炉子里的火苗闪烁着温馨的光芒。此情此景,一如十年前的模样。我顿时百感交集,物是人非事事休,当年陪伴在我身旁的那个人已经不在。
  “他,他留在家里了。”我默默的在心里祈祷,哥哥,这么多年,你终于可以和家人团聚了。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幸福,老天爷安排的幸福。只愿你能和你的家人在另一个世界里生活的幸福快乐。
  “想不到你还来过这里。你可真贪玩。”阿奇笑咪咪的坐在炉旁陪我们说话。我轻描淡写当初年少春衫薄,最爱游山玩水,便和兄长一道寻访名山大川,因为出门在外,怕遭歹人觊觎,便用了化名。他不疑有他,没说什么就接受了我的解释。
  “原来大哥一家一直念念不忘的活菩萨就是清儿你。清儿,你懂的东西可真够多的。你还会给人的肚子开刀?”
  “开刀的人不是我,是我哥哥。我哪有那个胆子。好了,多少年前的事情,你还提来干什么。”我怕多说多错,赶忙堵他的嘴。这时候,大婶也过来叫我们用午饭了,这个话题就此搁下。
  饭菜简单又丰富。炖的烂烂的鲜美的菜核,满满蒸了一大锅的的咸鱼和腊肉,热热闹闹的一桌子,吃的人心头暖暖的。
  “每次来这里,我都会觉得很温暖,比在自己的家里还自在。大哥大嫂就好像我的家人一样。”阿奇感慨的说,小天赐已经吃完了,摆弄着阿奇给他带来的没开封头的霸王枪。一招一式,颇为有模有样。
  “楚兄弟,你说这话大嫂我可就不高兴了。我跟你大哥都把你当自己兄弟看待,除非是你看不起我们,不愿把我们当家人看。”大婶假意作嗔怒状,阿奇立刻笑着告饶,说自己该罚。
  “大嫂,我这次来其实是想麻烦你们一件事,这位司姑娘是我刚过门的妻子。她现在怀孕了,我在外面打仗,带着她怕有个闪失。所以想让她在这里叨扰一段日子。”
  “囔囔囔,我看你是没罚够,刚刚还说好的,现在又说这种见外的话。司姑娘,不,是阿奇的媳妇,要在我们这住下,只要她不嫌弃地方简陋,她也不是这样的人,想住多久住多久,不住啊,我还心里不乐意。我说怎么你们俩一起来的呢,原来是小两口。妹子啊,姐姐跟你说,楚兄弟可是个好男人,一点坏毛病都没有。我当家的要有他一半我就谢天谢地喽。”大婶热情的抓起我的手,笑咪咪的褒奖新好男人。阿奇脸上泛起狼狈的红晕,眼睛热切的注视着我。
  我心头一阵黯然,半晌,静静微笑,道:“我知道,他是好人,一直都是好人。”好男配好女,不是配我这样的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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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军务紧张,吃完后阿奇就得赶回去了。我坚持要送他到村口,大婶神情暧昧,抿嘴偷着乐。感染了她的喜悦,阿奇也春风满面。唯独我的心仿佛在秋天。
  我们一路无言,过了许久,原本模糊的篱笆已经逐渐清晰。我轻轻对他说:“昨天晚上,我告诉宝宝,要他(她)永远记住,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对妈妈很好,很好。妈妈希望宝宝会说话以后,可以叫他一声‘舅舅’。妈妈知道,舅舅跟外甥是最亲的。除了妈妈以外,舅舅就是宝宝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舅舅?”他脸上的小熔凝滞了,怔怔地看我,忽然他微微一笑,带着薄薄的凄凉和落寞,乌黑明亮如水晶的眼睛静静的悲伤的落在我身上,“这就是你所希望的?清儿,你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狡猾最残忍的人。”
  “对,我是最坏的人。幸亏还有你这样的好人。所以请你去寻找一个好人,一个可以匹配你的好人,一个可以给你幸福的好人。阿奇,我永远都把你当我的娘家人。”
  “娘家人,如果没有这个娘字该多好。”他的目光瞥向远方,自嘲道,“想不到,我给你的温暖过了头,幸好你没说那我当闺中密友看,否则我会吐血身亡的。”
  我看着他强自欢笑的脸,心里难受的要命。司嘉洛,你罪孽深重,对你好的人悉数被你伤了个尽,活该你孤单收场。
  “这是你的决定吗?那好,我也说说我的决定,我会一直等下去,等到你接受我为止。”
  “阿奇,你这又是何苦。”我急了,连忙劝他打消这个念头。我无林徽因之美貌与才情,不值得这样的男子为我守一世的孤独。
  “清儿,你什么都不必说。让我们尊重彼此的决定好不好,你可以坚持,我也可以坚持。看我们谁先放弃好了。你说让我去找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好人,好人你未必是,可幸福只有你才能给我。我从那日立下誓言说要对你这一生负责开始,就告诉自己,要确保这个女子一生的幸福。当年,你嫁与二哥,我以为那是你选择的,可以让你幸福的道路,所以我不加阻止。即使心里再想和你双宿双飞,我也不会告诉任何人。可是今天,你离开了二哥,离开了那个伤害你的人,为什么不愿意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带给你幸福呢。”
  因为我的心是不完整的,它生生缺了一块,不完整的我,感受不到幸福,也没有能力给任何人幸福。
  “阿奇,如果你希望我不会有那么多的负罪感的话,就请忘记我好吗?”我疲惫的叹了口气。
  “不好,你对我这么坏,有点负罪感也是应该的。况且,如果连这点负罪感也没了,你怎么可能记住我。”
  冤孽,我百感交集,为什么命运总是如此的阴差阳错。
  “阿奇,不要因为这件事怪皇上。他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很多事情我自己放不下而已。你是他唯一的弟弟,兄弟如手足,你们应当互相关爱。”
  “你跟我长谈过一次,要我支持二哥登基;你写给过我两封信,一封让我替他守好边疆,另一封则是要我放弃带兵入城奔丧。现在你又告诉我,不要把罪责加在他头上。清儿,既然你到今时今日还全心全意的为他着想,又为什么非要离开。你要明白,皇家的媳妇终究是要受委屈的,三宫六院在所难免;我倒是可以惟取一瓢而饮,你却不肯作在三千弱水中最独特的那一个。你要求的实在太多了。”
  “阿奇,请你相信我,我虽然别扭,但还分得清轻重缓急。我走,必定有我自己的原因,具体的,你还是不要问了。好了,一路顺风,早点忘记我是真。”
  他看了我一眼,摇摇头,挥手大步向前面走去。
  人生何处不相逢
  山村的生活十分安逸,大婶把我当重病号对待,什么活都不让我做。我没有办法,心存惭愧又闲的无聊,干脆教天赐读书写字。本来男孩子对这个一点兴趣也没有,可我搬出他最崇拜的楚叔叔来,说阿奇是文武双全,他若是想跟楚叔叔一样做个威风的将军,就一定要能自己读懂兵书。这样连哄带骗,好容易才把我这个单独授业的学生诓进课堂,当老师可真不容易。
  大哥每日出门守猎,我把我当日在水月庵摸索出来的猎捕动物的窍门传授给他,这样看他每天的收获有所增加,我当米虫的愧疚心才不会那么沉重。虽然阿奇有留下钱粮,可那毕竟不是我自己出的。天赐是个极其懂事的孩子,每天除了跟着父亲出门放捕兽夹子,布置陷阱以外,还要帮母亲料理家事。这样懂事聪明的孩子,我肚子里的宝宝,希望这样的胎教对象可以积极的影响你。
  村子里的居民有些居然还认识我,向我打听商文柏的情况。哥哥,你在天国是否听见这些关切的问候了,你虽然已经不在,可是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记得你,为你祝福。这样的你,比起那些碌碌无为,残存苟喘的的无用的人,更加有意义,更加有价值。我也会永远记住你的,即使我离开这个世界,我也会记住跟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那些都是我生命中经历的美好时光,可以在我孤单的时候给我勇气。
  这样的安逸生活过起来总是特别的块,转眼,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因为每天的饮食清淡而滋补,我的害喜症状倒并不严重。想来我肚里的宝宝也知道我的不易,乖乖的配合我,不给我增添额外的负担。宝宝,你真是懂事的好孩子呢。妈妈感谢你。
  我摸着肚子,轻轻的跟他(她)说话,大婶走进来,乐了,道:“妹子,是不是想楚兄弟了。把想对他说的话都告诉肚子里的孩子。说实话,当初我怀上天赐的时候,也整天都想见到我们当家的。见不着的时候,就对着肚子说话。嗐—大概那时候说多了,现在天赐这个皮蛋,我一说话,他就净跟我打岔。”
  我忍俊不禁,看来得悠着点,不然我的孩子以后见到我怕是要绕道走的。
  “妹子,东边你四婶子家闺女出嫁,你不过去喝杯喜酒?”
  “不了,姐姐,你知道,我现在吃不得油腻。人家办喜事,我酒也不喝,菜也不吃,多扫兴。万一吃了吐出来就更扫兴。还是你们去吧,我在家待着就挺好。”
  “这倒也是,妹子,还是你考虑问题周全。也好,饭菜都在锅里,想吃的时候就热一热。我们吃完酒就回来。”
  “姐姐,不用这么赶。你也好久没跟村上的婶子们唠嗑唠嗑了。我一个人在家横竖没什么事情,你不用担心我。”我过意不去,连忙谢绝她的好意。
  陌上初薰,浅草才能没马蹄。北国的春天比南方来得迟些,此刻正是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时候。我坐在茅屋外的藤椅上晒太阳,身子懒懒的,就象一只惬意的猫。屋前的菜园里蔬菜长的生机勃勃,嫩生生的小白菜上的露珠泛着七色彩虹的光芒,是比东珠更美丽的珠子。庭前的歪脖子树上,喜鹊叫得正欢,平日里我嫌它吵闹,今天却觉得这声音精神。空气中弥漫着安详静谧的春天的味道。这样的乡村时光,岁月被悠然的拉长,一小段一小段,尽是奇妙的美妙。
  “嗒嗒嗒”,有人轻叩柴扉。我想起前人的诗句,“应怜屐齿印苍苔,小叩柴扉久不开。”顿时玩心大起,懒懒的窝在藤椅里,不愿意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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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嗒嗒嗒”,敲门声重了一些,外面有人在说话。然后一个男子的声音喊了一句西秦话,大概是没听到回应,又有人生硬的喊“里面有人吗”。我怕是村里的人来叫我去吃喜酒,连忙按下玩心,起身去开了门。
  “姑娘,我们过路的,想讨口水喝。”一个西秦青年男子把手横举在胸前,行了一个西秦的礼节。
  我道了一个万福,微笑道:“你们稍等片刻,我这就打水去。”言罢,冲他旁边的同伴点点头,准备转身回园子。
  笑容凝滞在脸上。
  对面的男子笑得亲切和煦如三月的和风丽日。
  “司姑娘,你说得不错,人生何处不相逢。”
  平生千万别作孽,否则一定会遭现世报。
  我看着比在自己家里还自在的卓嘎,悔的肠子都青了,当初我的箭为什么准头就这么好呢?
  “你看外面的喜鹊叫得多欢。它是在代主人欢迎贵客上门呢。司姑娘,你可真是天灵钟秀。”潇洒自在的胡狼毫不吝惜的望自己的脸上贴金。死喜鹊,再叫,我把你打下来烤熟了吃。
  “哇,好香啊。司姑娘做饭的手艺也这么好,不知道我是否有幸品尝一番。”卓嘎揭开锅盖,深深地夸张地吸了一口气,回头微微对我一笑。
  都自己动手盛了,还说这样虚伪的话。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道:“那是我的午饭。”
  “哟,不好意思。你烧的饭菜太香了,我实在是放不下筷子。”这个不要脸的男人恬不知耻地大块哚颐。
  “这不是我烧的。”我愤怒的盯着他手中不停动的筷子。大婶辛辛苦苦给我煲的鸡汤,里面有我最爱吃的山菌,这可是天赐好容易才从山上捡回来。我气得牙痒痒。
  “也对。你本来就不应该是做这些粗活的人。”他终于放下了筷子,心满意足的打着饱嗝,“这些粗糙的饭菜也不应该是你吃的东西。”
  “西秦的国主都觉得好吃的东西,我一介乡野草民何以会吃不下。正相反,我很喜欢这里的饭菜,也很喜欢这样的生活。”
  “不,你只是一时觉得新鲜而已,很快你就会厌倦的。相信我,你是天生的金枝玉叶,这样的日子会让你憔悴的。你看,如果不是锦衣玉食的生活,众星拱月的照顾,你为什么容颜如昔。这十年的风霜几乎没有在你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你出生于中土第一豪门,家逢变故后,又入宫被封为公主,然后嫁与当时的二王爷,今天的南国皇帝,贵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贵妃。你说,司姑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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