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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痞子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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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什么?”

“什,什么?”

“你面前那光溜溜的,是什么?”

“啊!是一个强盗,也不知道是哪国人,丑死了,身上居然连颗毛都没有,还是个男的。”匪天晨缩着喉咙驼着背说。

“哇,真他妈恶心,快点解决,我先走了。要被人发现了。”那人低着嗓子喊了一声就跑了,“老子连尿都没撒。”

匪天晨想了想,在地上捡了一些毛和着口水粘在自己手上和脸上,然后迅速追了上去。

“伙计,你可就好了,我为了替你把风,自己的问题都没解决,现在可憋死我了。”右边那个士兵一边走着,一边将两条腿夹得紧紧的。

“直接尿了呗,还憋着,小心爆炸。”匪天晨忍住笑,缩着喉咙说,那家伙看了自己一眼,没认出来,太好了。

“啊!啊?”那家伙愣头愣脑的望着匪天晨。

“来,我帮你。”匪天晨一把将他裤子前面撕了个洞,然后在那偷笑。

“哇,我怎么没想到?你真是太聪明了!”那家伙居然兴高采烈了。

(此方法纯属瞎扯,请各位兄弟不要模仿!若硬要模仿,产生一切后果,晨晨概不负责!上帝保佑模仿者!愿主的光辉与你们同在!阿门!)

……

 →第七集 跳蚤的狂吻←

匪天晨一路跟那个士兵聊天,也大概套到了一些关于这个队伍主人的事情。

坐在最前面那辆豪华大马车里的斯塔候爵,管理着火兽国火龙城一带的地盘,据说那里有一个大大的死火山,叫作末日火山,而龙火之心就是末日火山附近的一个山谷。那里因为气温炎热,一年四季都是夏天,有着茂密的森林和一块面积不大的沙漠地带。

而他们这次是要到火兽国的皇城——布拉灼城去!火兽国的皇宫就在那里,叫做天炎神堡!

为什么这个火兽国的什么城什么殿都跟火字有关?匪天晨还摸着脑袋幻想了一下:难道他们的祖先是一个会喷火的怪兽与人结合的?哇,美女与野兽!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冷颤。

走了一天的路程,浩浩荡荡的队伍终于在天黑之前住进了森林尽头的小镇里。

所有人都被安排在这一带的旅馆住了下来,听说这个势大财多的城主包下了这个镇上的所有旅馆,而最豪华的那家旅馆当然是留给他的家眷和心腹,还有得力助手们住。

士兵们按照等级分配到了相应档次的旅馆里,但这些旅馆也不算差,虽然挤了点,但旅馆里的人都像对待大爷一样对他们这些士兵必恭必敬的,连端盘子上菜都是鞠腰低头,唯唯诺诺!

可见这些士兵平日里是多么的作威作福。

匪天晨经过了早上强盗窝里那老人的教训后,也不敢再轻易的多管闲事了,看到那些士兵欺负旅馆里的伙计和马夫,他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因为他想通了一个问题,这里被欺负一下,最多也只是吼几声拍几巴掌,如果他去多事,可能这家旅馆以后都不用开了,而那些人会更惨的连性命都没有。

他后来想了想早上强盗窝里的那个老头子,觉得他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想起了那帮强盗似乎说过那老人还有一个叫丑妞的同伴,那老头子一定是怕丑妞受连累,才不肯离开。

吃完饭后,匪天晨才知道自己和走在最后面的那二十个士兵被分配到了全镇最差的一家旅店,走进房间,从那些家伙们报怨的语言里,他才知道士兵也是有分地位的,当官的都走在前面,越是走在后面的士兵资格就越嫩,住的地方也是镇上最差的旅馆。

不过匪天晨心里已经很满足了,越是跟那些当官的住在一起,可能越容易露出马脚,被人发现,现在这样至少要保险一些。

可是,刚躺下来没多久,匪天晨就后悔了,他直骂自己当初怎么没选择混到前面一点去,居然好选不选,挑了个最尾巴的位置,住进了这家要人命的旅馆。

“我想在整个去布拉灼城的路上,只有这一家客店里的跳蚤是最凶的,我简直给它们咬得没有办法。”一个士兵一咕噜翻起来,咬牙切齿的说。

“嘿,自从我躺下以后,它们就把我拚命乱叮,这滋味真够受哩。”匪天晨也翻了起来,不过他的心情还好,因为他向来乐观,这个时候也只有他一个人还笑得出来。

“房里连一把便壶也没有,咱们只好往墙角撒尿,让尿里生出更多更多的跳蚤来,那帮搏命的家伙再把牙齿磨锋利了,准备着咬下一批住进这鬼地方的人。”另一个士兵正对着墙角撒尿,他的屁股左右摇晃,嘴里恶狠狠的说,似乎在想象着下一批人被咬的样子,想象中那些人的痛苦让他现在很享受。

匪天晨扯着嘴巴,他实在是无法在这恶心的地方呆下去,于是溜了出去。

“嘿!伙计,等等我。”那个一路上跟他谈天说地的、站在他右边位置叫奇斯的士兵跑过来,搭着他的肩膀。

匪天晨的心抽筋般的疼,他刚想找个没人的地方直直腰,活动活动筋骨,这家伙居然跟上来了。为了与这帮驼子为伍,他已经整整一天都没直过腰了,他现在深身酸痛,再这么下去,他就真得跟他们一样变成驼子了。

睡觉的时候他们都脱去衣服,露出一身长毛,而匪天晨为了掩人耳目,装作特别累,回到房间一下子就倒在床上。黑灯瞎火的,也没有人去关注他是不是脱了衣服。即便是让跳蚤咬到了他的命根子,他也势死如归,绝不脱衣服去捞痒痒,这种为了正义而献身的坚毅,让他一度为自己感动得想哭!

现在他好不容易溜出来,这个家伙居然缠了上来。他真是欲哭无泪啊!

他简直像是一头给人硬拖走的熊一般闷闷不乐。

“咦,伙计,你怎么还穿着这么多衣服啊?”

“呃,因为……其实……其实我身上长了很多红点,会传染,我怕……”

“哇,是不是逛窑子逛多了?哈哈,其实我身上也长了,原来我们还有共同爱好啊!怕什么,你怕传染给那些家伙啊?说不定他们也都长了,你还真是好心!”

“…………”匪天晨无语了,他全身都冒着冷汗,奇斯搭在他肩膀上的手好像一只魔爪,让他浑身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虽然他匪天晨有点好色,有点风流,但不下流啊,至少他到现在还是守身如玉的,这些毛士兵居然这么无耻,看来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啊。

“伙计,你带你去一个好地方吧!”奇斯搭着他的肩膀说,“我的同乡汤鲁是一等兵,此刻他正住在上等的旅馆里享受着美味佳肴呢,说不定还有小妞替他特别服务哦!”

这家伙贼贼的笑容里充满幻想,仿佛此刻他自己正享受着特别服务!

“啊,那你去吧,我出来透透气就回去睡觉了,困死了!”匪天晨打了个哈欠说,他极力想要摆脱这只绿头苍蝇。

“嘿,伙计,咱俩谁跟谁呀,有福同享,来,我带你一起去享受享受。”那家伙还真不把匪天晨当外人,一把拉着他就往街道斜对面走去。

这家旅馆果然是不一样,跟他们住的那一家简直有天壤之别,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匪天晨干笑几声,这外界的地位和贫富之别可真是明显啊,怪不得那些人要折腾得你死我活,谁也不愿意在那见鬼的烂房子里忍受着跳蚤的狂吻,对着墙角撒尿;都想在这迷人的地方喝着上等的红酒,搂着小妞,舒舒服服的说着下流话。

而他们一走到旅馆的庭院,就听到了一阵吼骂声——

“他妈的!我筐子里的神鸟都快要饿死了。喂,马夫!遭瘟的!你头上不生眼睛吗?你聋了吗?要是打碎你的脑袋不是一件跟喝酒同样的好事,我就是个大大的恶人。”

“大人,我在帮您喂马!您知道,您们有十几匹上等的战马,我们可不敢待慢了,整个旅店的马夫都在忙着帮您喂马呢!”

“喂马???我刚才难道没有说过,我这里有一只弗纳尔伯爵准备用来送给候爵公子约克的礼物??这是一只会唱歌会喷火的神鸟,可是这只珍贵的神鸟由于你们的疏忽现在正饿得发抖。它美丽的红色羽毛都快竖起来了,你们过来看看,要是它掉了一只羽毛,我就把你全身上下的毛都剃光,然后像打一条狗似的把你打个半死。”

“可是大人,我的确是从来都没听到你讲过这句话啊!”

“是啊大人,我也没听到过,你们有谁听到了吗?”

“没有,我没听到。”

“噢,上帝,我摸着自己的良心起誓,我也没有听到!”

“什么?你们都没听到?难道是我自己说给自己听的?难道我会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这可

是要被判绞刑的大事情!你们这一群奴隶的脖子全都加起来,都不足以抵上我的脖子。”

“呃——”

“是的,尊敬的大人!那么现在,为了保全我们大家的脖子,趁这只珍奇的神鸟还没有饿得脱毛之

前,我们就赶紧去给它准备晚餐吧!可是,我们应该拿些什么食物给这珍贵的客人吃呢?”

“你的脑袋被驴踢过吗?脑袋长来不用想事情难道是给我当凳子的吗?鸟,它再怎么珍贵都是鸟,鸟吃什么它就吃什么?马上滚,要是三分钟内,你没有拿着适合它吃的食物过来,我就将你那笨脑袋砍下来,给我当凳子坐。”

“三,三分钟!!?”

“快点——”

……

 →第八集 肥肉老士兵←

“嗳哟,我亲爱的同乡,是哪一只黄蜂刺痛了你,把你激得这么暴躁啊?”这时候,匪天晨和奇斯走了进来,奇斯边走边笑嘻嘻的说,眼睛却盯着汤鲁面前那满桌的丰富佳肴。

“哟,奇斯,是你,快来坐。”汤鲁拍拍旁边的凳子。

“这帮狗奴隶越来越不懂规矩了,想想当年,前任国王执政的时候,那才叫痛快,只要我们看不顺眼的人,想杀就杀,我们用血拼来的国土,现在却要让给这些骨头像柳枝一样弱不禁风的人来享用,而我们却要继续过着在刀口上舔血的日子。”桌子边围坐的一个士兵愤愤不平的大喊道。

“是啊,真他妈憋屈,我真恨不得我们的斯塔伯爵能将这局势扭转过来,如果是他当了国王,我敢保证,我是绝对不用在这里憋着,而不能将刚才那帮胆敢触犯我的奴隶的脑袋给削了。”另一个士兵也附合道。

这个叫汤鲁的家伙看起来比奇斯要老很多,如果匪天晨的直觉是对的话,这个人应该有五十多岁了,他跟其它士兵一样是个长毛驼子,不同的是,卸去了盔甲、穿着一身上等棉布衣的他像是被满腹的叹息给吹膨胀了一般,整个人像个肉棉絮被子一样,坐在一张大大的靠椅上面,身上的肉将椅子都给塞满了,还有些多余的皮囊从椅子间隙里跑了出来。

奇斯靠着汤鲁坐了过去,抓着桌上的火鸡腿,大咬了一口肉,一边兴奋的嚼着,一边喷着口水手舞足蹈的说:“噢,汤鲁,你何必为这些低下的奴隶而烦恼呢?谁不知道你当年在战场上的英勇?你曾经一个人跟十二个敌人短兵相接,足足大战了两个钟头,这十二个人迎头跑来,向你全力进攻。你不费吹灰之力,把你的盾牌这么一挡,他们七个剑头便一齐钉住在盾牌上了。要是我说了假话,我就是个混蛋。”

“哈哈——”匪天晨笑得发抖,这下他完全明白了,作为最低等兵的奇斯为什么会跟一等兵的汤鲁关系打得这么好,不仅仅因为两人是同乡,关键的是他那拍马屁的功夫!

那话说得可真有水平,十二个人冲过来,结果七个剑头钉住在盾牌上,那么另外的五把剑呢?如果是插在这肉棉絮被子的身上,那他现在还能坐在这里么?五个窟窿啊,恐怕那些肥猪油早就要流光了,只剩一张干干的皮囊了。又或者是,还没碰到盾牌就被吓软了?

“这位是?”这时,汤鲁发现了匪天晨。

“哦,我忘了介绍,来,伙计,坐过来。”奇斯拉着匪天晨坐到他身边,“这是我新认识的伙计,他的脑袋像摸了牛油一样,可机灵哩。”

“哦,来,吃吃吃。”汤鲁用他那肥油油的手抓了一只鸡塞给匪天晨,叹了口气说,“我这条性命逃了出来,真算是一件奇迹哩。他们的刀剑八次穿透我的紧身衣,四次穿透我的裤子;我的盾牌上全是洞,我的剑口砍得像一柄手锯一样,哎!愿那些懦夫们都给我遭瘟去吧!”

“是啊!”奇斯立马就接道:“汤鲁要是不曾一个人抵挡了五十个敌人,我就是一捆萝卜;要是没有五十二三个人向可怜的他同时攻击,我就不是两条腿的生物。”

他说得信誓旦旦,似乎他当年亲眼在战场上看见过一样!

“奇斯,你今年多少岁了?”匪天晨忍不住问道。

“二十三!”奇斯想都没想就说。

“哦,汤鲁那英勇事迹是多少年前的事啊?”

“三十年前,汤鲁那时候才是个跟我现在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呢,你们瞧,汤鲁在我们这个年龄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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