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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我家那位天天作死-第37章

小说: 我家那位天天作死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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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他会尽量避开上下课的时间,或者干脆在工地边上住省去了来回奔波的时间。
    几个年长的工友偶尔会笑话他,叫他踏踏实实做事,不要羡慕别人能够上学,反正他是羡慕不来的。但他也曾不小心听到他们在背后说起他的时候,语气中带着怜悯。
    他们说,我家娃跟他一般年纪,还在村里读书。
    他们说,都是他命不好,否则也不会这么早就出来打工。
    他们说,要是命好啊,现在也还在学校里读书呢,看他长得那么机灵的样子,指不定还能上大学呢!
    所以当这天清晨他换了一班公车路过a大门口时,他抬起了头,下了车。
    他站在大门口看着高大的校门,肃然起敬。
    第一天,他就站在门口看着,没有进去。
    第二天,他依旧没有进去。
    第三天,他穿着自己最干净的一套衣服,迈进了校园。
    正是上课的高峰期,在校园口他还不觉得有多么热闹,除了学校老师来往的车辆,只有不多的学生带着书本跑进去。但随着他越来越接近教学区,路上的人群像是突然被倾倒而下的水一样,突然涌现出一大批学生,尤其是他所在的主干道,被分成了来回两个方向的人群,数量很多,步伐很快,却井然有序。
    他从没有被这么多学生包围着,他们或手里拿着书本或背着背包,三两成群地快步朝着教学楼走去,也有几个骑车的,但在主干道上几乎骑不动,只能嘴里不停地喊着让一让。
    他见过最拥挤的场景是过年时送工友去火车站坐着回家,但是他和工友们都在全力向前挤,大声喊着。
    但在被学生包围的时候,他入目是朝气的笑脸和活力的姿态,耳边是吵杂的笑声和语声,他竟然有些不敢妄动了。
    “同学,让一让。”后面有人推开他,挤了过去。
    他左右来回地移动,为身后的人让出道路。他与他们擦肩而过,瞟了一眼他们的衣着和容貌,没说一句话。
    然而让他吃惊的是,这样的拥挤只持续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人群来得快,去得也快。像海潮一眼快速涌起又快速散去。
    很快路上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学生带着书本从教学楼走会宿舍,他呆呆地站在路中间,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突然有人撞了他一下,那人飞快的跑过去,只留下一声,“同学,抱歉。”
    他看到那人掀起的衣角和飞扬的头发,他瞥见那人的侧脸,莫名地觉得眼熟。
    等他回过神时,那人已经跑远了,他的脚步也慢慢跟上。
    可能是因为上课迟到了,那人窜进了教学楼,熟门熟路地拐了一阵,唐旭跟丢了。
    周围开始变得安静,从教室里传出老师的声音。
    他往教室里瞧了一眼,和村里脏脏的暗暗的教室不同,这里的教室四周都是大窗户,头顶上一排排的灯,光线充足非常亮堂。白色的墙壁和长条形的桌子,一排排整齐地摆放着,从高到低。老师站在大大的讲台上,讲台上安装了扩音器,声音洪亮,而他身后嵌着四块黑板。
    唐旭站在窗口心里涌现出的羡慕和激动简直要把他淹没,久久伫立。
    然而,老师口中说的那些,他一句都没有听懂。
    他换了一间教室,依旧没听到,再换一间,再换一间,再换一间。他发现,不管这些老师在上什么专业的课程,他都听不懂。
    你看,他连旁听的能力都没有。这就是差距。
    然后,他发现了刚才碰到的那个人。
    那人坐在最后一排,趴在桌子上睡觉,阳光照在他的脸上,微微发亮。
    随后的几天唐旭每天会固定时间来这里,跟在那人身后,看他和朋友、和同学相处,甚至还看到他和一个叫温俊龙的alpha接吻。
    为什么会选择跟踪他呢?因为他们长得很像,很像。他甚至还曾经带着帽子从他身旁经过,发现他们的气味也非常相似。
    有时候他觉得这人就是世界上另一个自己,但你若是问他有什么感觉,他只觉得羡慕又好奇。
    此时的他是没有恶意的。
    他跟踪了唐晓好几天,因为都是躲在人群中,而且经常带着帽子,所以并不显眼。唐晓是住校生,只有周末才偶尔回家,只要唐晓出了校门,唐旭一般是不会跟着的。
    但是这天除外。
    他看到唐晓在跟踪一个胖子,胖子也是他的同学,而且貌似关系不错,他好几次看到他们一起吃饭。也不知道为什么唐晓突然开始跟踪这个胖子,途中他接了一个电话,跟对方说之后再打回去,然后就草草挂了。
    因为好奇,他也跟了上去。
    他们并没有走很远,而是绕到学校的后面。据说这里原来是一个小村子,之后因为学校扩建全都拆迁走了,但学校因为工程的原因只修建了教学楼和宿舍,还剩下一块区域没有完善,只做了个大门划分学校领地。
    这里还残留着施工的痕迹,大门处有一条石子路通向宿舍楼,虽然位置比较偏僻但这个门虽然是后面,但是因为就开在过道旁边,所以偶尔会有学生抄近路从这里进出。大门大约百米出还有几栋破房子,不知道是当时村民遗留的还是工人的工棚,但因为太过破旧而且四周已经荒草丛生,所以无人问津。
    唐旭惊讶的看到这个地方,和光鲜亮丽的学校完全不同,却真的是属于学校的一个部分,更让他惊讶的是唐晓缀在胖子后面偷偷摸进了最里面的一个破房子。
    天色已经有些晚了,唐旭犹豫着要不要离开,他刚想离开就看到大门后进来几个学生,他又退了回去。
    他就守在外面,不知为何他开始有些担心唐晓,有种不祥的预感。
    周围很安静,一两个小时过去才经过两拨学生,但只有一墙之隔的国道却时而有车辆开过,而且速度很快。
    见唐晓迟迟没有出来,唐旭再次决定离开,可是他才刚刚走到大门口,就看到唐晓飞奔出来,他赶紧躲到一旁。
    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多,唐晓在即将穿过马路时被胖子抓住,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他甚至听到唐晓在吼叫和怒骂,声音前所未有的尖锐。此时,有一货车从远处开来,车灯从老远就射过来,而唐晓他们的争执还没有结束。
    让唐旭没想到的是,那个胖子居然趁着唐晓情绪不稳一把将他推进了国道,唐晓被迎面而来的车子撞飞出去。
    那个胖子跑了,唐旭吓傻了,而唐晓则躺在路上,流了大片大片的血。
    “我当时只是个没见识的小民工,年纪不大,阅历不深,突然撞见一起谋杀,吓得脚软。”唐旭在黑暗中对着罗轩说道:“我当时只想着赶紧逃跑,千万不要被杀人犯看到。等我看到那个司机下车把你送走后,我才有力气连滚带爬地逃了。”
    但是当同样的事情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选择了救人,而不是袖手旁观。
    “我回到工地里,一夜没睡,吓得浑身发抖,连天野还以为我生病了。呵,那个傻瓜。”提到连天野,唐旭的语气又有些低沉了。
    “你怎么会想到冒充我的?”罗轩问道:“说真的,这个想法太大胆了,你就不怕被抓?”
    “我其实一开始也没想冒充你。我在工地里老实了一个多月,有一次又经过你们学校,才走了进去。我碰到你的一个同学,他在学校里开咖啡店,他跟我聊了很多。我其实也是那时才知道原来你一直没出现,所以我就以为你死了。而你的那位同学跟我聊了那么久,居然一点都没有发现我的不同,他向我勾勒了许多美好的未来,让我心动。紧接着我到了教务处,拿到你的毕业证书和一些资料,就顺理成章地开始冒充你。”

☆、第四十七章

唐旭三言两语地讲诉了他当初冒充唐晓的经过,看似简单轻巧。对于他当时的自卑和渴望只字未提。
    但罗轩还是问了,“你当时只有初中学历,就算拿着我的文凭,面试时你就不会怯场吗?很多大学生面试都还会紧张的,你倒是胆大。而且找到一份工作,又怎么能有能力胜任呢?”
    唐旭闭上眼睛仿佛依旧能感受到第一次面试时的紧张和窘迫,他说:“我总共面试了一百零三场,经历多了,也就能应付得过来了。”他沮丧过,试图放弃过,只有一个文凭,没有相符的实力,他还没有开始工作就遭到嘲讽。不是所有的面试人员都那么友好,他预想到自己的面试可能会有些糟糕,所以一开始面的都是中小型的公司,但没想到结果会那么糟糕。
    当他在工地上工作的时候,即使不会讲话,只要能出力气,工友和监工的态度都不会太差,而且因为是干体力活,很多人会看在他年纪小的份上谦让着他。到后来他渐渐长大,力气更大,会做的事情更多,他得到的薪资和尊重也就更多。
    然而当他去面试时,发现一切不但要重头再来,而且更加艰难。他发现比起工友们满口脏话的咒骂,那些穿着西装革履的面试人员鄙夷的眼神让他更难受。
    他无比羞愧,有时候他会后悔偷了唐晓的身份,但更多的时候是不甘心。
    他一遍遍地拿起唐晓的大学书籍,从羡慕欣喜到郁闷头疼到懊恼咒骂再到最后的心平气和。他曾经有一段时间在疯狂地补充自己的知识,将唐晓所有的书本都背诵了一遍(包括毛邓三之类的),将所有的题目都做了一遍。所幸唐晓的专业是经管,不是数学英语之类的,否则唐旭努力个一年半载也不一定能装模作样。
    是的,装模作样。他渐渐发现面试就是个装模作样的过程,加上一点诚心和文凭,尤其是应届生的面试,因为没有工作经验所以公司在面试时看重的更多的是想法、用心、表达能力和在学校时的表现。
    他很幸运,他在中小型公司的面试中一次次磨练后才开始挑战大公司,最终被一家当地的大公司聘用了。
    但那只是个开始,之后的路他走得更加艰难。
    “工作这种事情,只要不是真蠢,付出十分的努力总能收获一分的成果。”唐旭这样说着,没有提到他严重的胃病也是这十分的努力换来的。
    罗轩能听出他话中的辛苦,但他只说了两个字,“活该。”
    路是你自己选的,后果也只能你自己承受,除了一句活该,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唐旭沉默了一阵,然后笑开了,“确实是活该,但如果让我再选一次,我还是会这样。如果不做,我只能做个小工,这辈子就到头了。但是我做了,我才知道原来我的人生也可以这么好,虽然经历过痛苦的阶段,但是我也经历过很多美好的。享受过物质带来的轻松生活,享受过出众的工作能力带来的尊重和友好,交到一些朋友,认识更多的同事。你可以把属于你的财产和身份拿回去,但这些年我学到的历练到的是你要不回去的。但我就是不甘心,罗轩,我不甘心。”
    唐旭说道:“罗轩你知道你有多幸运吗?你能那么快乐地成长,就像养在温室里的花朵,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围绕着你,你却还在课堂上睡觉!你体会过一个月都吃不到一块肉,一天只能吃两顿的苦日子吗?你经历过三十八度的高温还在工地上搬砖头吗?你知道太阳火辣辣地刺在皮肤上的感觉吗?你住过十五平米不到连个窗户都没有的房间吗?为什么我跟你同样是爸妈的孩子,我就要受这样的苦!凭什么,凭什么!”
    罗轩沉默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凭什么我就该过苦日子?”
    “你可以想办法摆脱苦日子,但不能用盗窃的方式。”
    “哦,那你告诉我,要用什么方式?靠我每天在工地上搬砖头扛水泥的努力吗?机会就摆在我面前,我不去用,我有傻啊?”
    罗轩说:“人生有很多条路可以走,也许在当时你看到的只有一条路,不断地告诉自己你没有选择,但真的只有一条路吗?不一定。你现在可以回过头想想看,以你这样的心性和手段,就算我没有出现,你就真甘愿一辈子做苦工吗?你迟早会找到出路的。”
    唐旭鄙夷道:“一个民工出头的概率和一个白领出头的概率相差了多少?我需要有多努力才能达到现在的程度?所站的高度不同,得到的机会也就不同。不懂就别我闭嘴。”
    “是你太偏激了。”罗轩有些感慨的说道。
    唐旭却说:“不是我偏激,难道你刚才说的我不懂吗?我已经选择了这条路,我就不能让自己去幻想如果我选择了另一条路会是怎样。我的人生只能孤注一掷。”
    罗轩忽然想到一首诗,《未选择的路》。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是的,有些道理唐旭不是不懂,而是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他就迫使自己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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