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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流浪者之歌-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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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劭祈沉吟了下:“她没说是什么事?”
  “她希望能够当面跟您谈。”
  罗雪莉很清楚Henry在沈劭祈这里的地位,连对他都不能说的事,就代表不会是太容易解决的事,或者是不太容易启齿的事——至少对她来说。
  “你明天给她回电,问清楚是什么事——就说是我的意思。”
  “好的。”
  他正要退出去,沈劭祈对他招了招手:
  “Henry,正好,你过来跟安托万认识一下。” 说话间,他已经把电脑屏幕转向管家。
  屏幕里的男孩子显然也同样意外,不过只有一瞬,下一秒他就礼貌地开口了:“Henry你好,我是安托万·赫那,很高兴认识你。”
  这是Henry第一次有机会细看屏幕里的那张脸:年轻,漂亮,笑容真诚,与之前浮光掠影的印象差不多——这是一张很容易给人留下好感的脸孔。
  他欠了欠身:“我也很高兴认识你,赫那先生。”
  屏幕那头的青年开朗地笑了起来:“叫我安托万就可以了。”
  “好的,安托万,很高兴认识你。”
  沈劭祈说:“安托万周六来纽约,薛窈会去接他过来家里,之后你安排。”
  Henry这才明白先生让他们打招呼的用意。
  “那么如果罗小姐要来拜访……?”
  “无妨,你先问清楚是什么事。”
  Henry很了解沈劭祈的个性和生活作风,他会这么说,就表示他不介意在安托万面前接待罗雪莉,如果有必要的话。
  但先生从来不把沈家的人和他的情人们掺合在一起。
  Henry不禁又看了一眼屏幕里的男孩子——他正认真地听着他们俩的对话,似乎并没有发现这里面有什么特别的,也并不好奇。接到Henry的目光,他还友善地笑了一下。
  Henry又对他欠了欠身:“期待你的到来,安托万。”
  沈劭祈把屏幕转回去,安托万想起他们之前说到一半的事:“我自己打个车去你家就可以了,难道你担心我迷路吗?”
  正要关上门的Henry听到这么一句,不禁露出一丝笑容。
  屏幕前的沈劭祈也笑:“到了纽约就听我的,乖。”
  大多数情况下,对于沈劭祈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那种王霸之气,安托万是喜欢的,自信又有掌控力的男人很迷人,不过……安托万轻轻皱起了眉头,他不太喜欢这种连讨论的空间都封杀的行为。
  “安托万?”  察觉到他的抗拒,沈劭祈催促般地叫了他一声。
  安排薛窈去接是最方便也最稳妥的方式,难道他们还为了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讨论个三五分钟吗?
  安托万叹了一口气:“不要误会,我不是抗拒你安排人来接我这件事,我只是觉得没必要,” 他耸了耸肩,“好了,我接受,我们不说这件事了好吗?”
  沈劭祈又笑了起来:“当然。你不知道我有多希望早点见到你。”
  听到他这句话,安托万那一点不快彻底烟消云散:“我也是。”
  在他们确定关系之后的第62天,总算能相聚了。
  又过了两天,安托万收到沈劭祈一条信息:“发张照片给我。”
  这突如其来的要求让安托万莫名其妙,但还是打开了手机相册。他不太像时下的年轻人一样用拍照来记录生活点滴,相册里只有寥寥几张风景,还有出去玩时跟朋友的合照。
  往上翻一翻,停住——这张单人照是前年夏天他在田里工作时拍的,天空碧蓝如洗,周围的葡萄树绿得生机盎然,镜头前的人笑得很欢。
  一切都挺好,除了一点:他光着膀子。
  带着一点恶作剧的心态,他把照片传了过去。
  沈劭祈打开照片,挑了挑眉,然后淡定地把照片转给了薛窈。
  安托万很快收到对方的回复:“照片我发给我助理了,明天去机场接你的那位。对了,她叫Viola。”
  安托万:……
  收到照片的薛窈:……
  沾满泥土的鞋子,百慕大短裤,以及……阳光下闪着光泽的新鲜饱满的……肉`体……
  老板的这位新情人,画风真是别具一格啊。
  由于照片太“辣眼睛”,以至于一向心细如发的首席助理竟然没有发现,照片中的人,她见过。
  直到安托万站在她面前跟她说Hello,她望着眼前俊美的青年,恍然大悟——
  那个英国小帅哥!
  哦,不对,那个法国小帅哥。
  回曼迪森大道的路上,后知后觉的薛窈猛然想起,这个小帅哥同时也是老板在安德森谷的那个朋友——他们的手机号码是同一个。
  她一个激灵坐直了身体——她似乎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
  身为沈劭祈最贴身的首席助理,薛窈对沈劭祈的生活几乎无所不知,这种深入的掌握当然不可能来自沈劭祈事无巨细地告知,他只是信任地把大部分的事情都交给她去处理,而她则要擅长从细节当中还原事情的经过,挖掘事情的本质。
  老板的情人三天两头地换,勤到连他的兄弟朋友都懒得去记的程度,但是薛窈就不行,哪怕是一夜的露水情缘,只要她知情的,她都要调查对方的身份来历备案归档,因为谁也不会知道,他们之中哪位会不会与老板的哪位投资者有什么沾亲带故七弯八拐的关系,先把关系理清楚总是不会有坏处的。
  所以,敏锐又业务熟练的薛大助理很快就串联起所有细节:两人很早就认识——接着在上海偶遇——三月份老板为他在安德森谷多留了一天——回来后老板空窗至今——然后安托万来到了纽约。
  她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坐在后座的漂亮青年。
  安托万正托着腮看街景,察觉到薛窈的目光,他转过头,唇边带着三分笑意,耐心地等着她开口。
  在他的目光下,薛窈到了嘴边的话居然说不出来,她张了张口,最后改成最安全的寒暄:“安托万是第一次来纽约吗?”
  “读中学的时候跟妈妈来过一次。”
  “哦?是来观光吗?”
  “不完全是,她来参加学术会议,我正好放暑假,就跟着一起来了。”
  “那纽约的著名景点应该都去逛过了?像自由女神、帝国大厦这些的?”
  安托万笑了起来:“都没有,我们住了一星期,她开会时我到处瞎溜达,她不开会我陪她逛博物馆,连中央公园都是在去大都会的时候路过看了几眼。”
  薛窈显然比她老板会聊天多了,她很自然地接过话题: “不知道安托万的妈妈是研究哪方面的学者?”
  果不其然, 安托万的脸上带着淡淡的骄傲道:“她是美学教授。”
  深谙人情世故的薛窈立刻露出适当佩服的神色:“好厉害。”
  再内向的人谈到自己专长的事或者喜欢的人都会打开话闸子,这时如果另一方懂得适时捧场,那么这天就更容易聊下去了——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也都更喜欢谈论自己多过倾听对方。
  “嗯,我也觉得她很厉害,” 安托万笑着说了这么一句,却没有像她预想的那样滔滔不绝下去,反而把话题递给自己,“薛小姐是哪里人?”
  “新泽西。” 薛窈简短地回答,她不习惯谈论自己,更不希望对方继续问到自己的家庭或父母。
  安托万从后视镜中看了她一眼,似乎看出来她不想多说,他不痛不痒地评论了一句: “离纽约很近。”
  薛窈松了口气,真诚地对他笑了笑。


第二十九章 
  男朋友是超级富豪,安托万特地把自己好好收拾了一番——生在一个葡萄酒的名门世家,他对衣香鬓影的社交场合并不陌生,不管喜不喜欢,总有那么一些时候是需要他把自己打扮得人模人样的。
  即便如此,当他站在沈邵祈的公寓门口,面前训练有素的管家先生、身旁干练专业的助理小姐、还有玄关墙上那一幅貌似塞尚真迹的“圣维克多山”(注1),还是不禁生出“价值观这么不同,真的能好好谈恋爱?”的疑问来。
  能让沈邵祈挂在墙上的,当然不会是一千美金一张有找的复刻品。于是小睡过后,初来乍到无事可做的安托万就只好暂时把男朋友的公寓当成博物馆逛起来了——托母亲的福,他自小对绘画艺术情有独钟,墙上挂的几幅画的作者他都很熟悉,私人藏品难得一见,既然碰到了,当然要好好看一看。
  逛完一圈,他回到玄关那幅“圣维克多山”面前,塞尚的人物和静物画举世闻名,然而熟悉塞尚的人都知道,画家对自己家乡的这座山脉情有独钟,他在1880-1890这段成熟期的早期阶段以这座山为母题做了许多画作,画家革命性的“色彩调节法”在这些作品中得到完美的呈现(注2),安托万曾在博物馆看过几幅,不仅如此,少年时代母亲多次在不同季节带他去艾克斯,每当他们驱车沿着山道盘旋而上,随着方向的变幻,雄峻的山峰会以各种角度呈现在眼前,不同的季节、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光线,山峰、山景、天空组合成不同的风景,落在画家的笔下和观者的眼中,便凝成永恒的艺术。
  沈邵祈一打开门,就看到恋人站在画前,偏头和身后不远处的Henry说了一句什么,他穿着合身的浅蓝色细条纹衬衫和深色直筒牛仔裤,身姿修长挺拔。似乎听到开门声,他转头看向自己的方向,俊俏的脸上带着货真价实的惊喜。
  他还没来得及露出一个笑,安托万已经大步走过来,下一秒,他被紧紧抱住。
  “你回来了。”
  还是一如既往的……热情。沈邵祈不禁收紧手臂,透过安托万的肩膀,看到Henry朝他露出一个戏谑的善意微笑,而后无声走开。
  日思夜想的香味萦绕鼻尖,男人的双臂和胸膛透着无声的纵容,安托万抱着他,觉得一颗心塞得满满的。
  “旅途累不累?”
  “不累,我刚才睡了一会儿,” 安托万松开他,“你吃饭了吗?”
  “还没,回来跟你一起吃。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我都可以,简单点的就行。”
  “那就在家里吃吧,现在出去至少要两点才吃得上饭了。”
  “那最好不过了。”
  走回来的Henry听到这里,立刻说:“我马上安排。”
  沈邵祈点了点头,在Henry转身要走的时候又叫住他:“安托万的行李在哪个房间?”
  Henry愣了一下:“在侧卧。”
  沈邵祈这间公寓,除去各种功能房,卧室有四间,主卧、侧卧,外加两间客房。侧卧有一扇门可以通主卧,建商设计的时候应该是规划为儿童房,被沈邵祈改为招待情人的地方——沈邵祈十分绅士风度,他虽极度重视隐私,却也不至于让情人大半夜穿过大厅去睡客房,Henry很了解他的习惯,这些小事向来不必他特地交代,所以才会一时被他问愣住。
  “搬到我房间吧。” 沈邵祈道。
  “好的。” Henry应着,忍不住多看了安托万一眼。只见他认真听着他们的安排,在听到先生说搬到他房里时,眼里露出一点纯粹的明朗的笑意,任谁看了都会心生好感。
  Henry想起他刚刚睡醒出来,捧着咖啡杯坐在沙发上放空,视线落在墙上的画上,眼睛眨了眨,似乎清明了一些,放下杯子走过去细细观赏了起来。说细细,因为他每幅画真的看得很仔细,Henry陪着他,他会随口问一问什么时候买的、James最喜欢哪幅这类的问题,神情举止落落大方,好奇心点到为止。
  这个公寓里,先生的情人们来来去去,名媛贵公子自不必说,墙上的画作再珍贵,对他们来说也不过是装饰品,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若是那些职场精英,反应就多样一些,真心赞叹的也有,刻意无视的也有,真不懂不感兴趣的也有,只不过,若是住的时间够久,难免会旁敲侧击地打听一下画作的价格,对此Henry不予置评,与太昂贵的存在相处需要训练,难得有机会亲近便很难平常心对待,这是人之常情。
  比较特殊的要算先生的最近一任情人叶罗伊了,那孩子年纪比较小,很有一种无所顾忌的青春气息,侧卧墙上原先挂着一幅夏加尔的“村庄”,他来住过几次后就跟先生讨了去,不管他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喜欢吧,Henry自觉见多识广,那次也被噎得不轻。
  也是不凑巧,Henry难得工作时间分神想东想西,才一转身,却听到自家先生问了一句:“喜欢这幅画?”
  Henry不禁竖起了耳朵,只听安托万慢慢答道:“当然是喜欢的,不过主要还是难得。圣维克多山这一系列的画博物馆里很少看到,像你这一幅,复制品和印刷品根本看不出来构图的精妙之处在哪里,没想到运气这么好,竟然有机会看到真迹。”
  沈邵祈没有问他为什么这么确定这是真迹。
  “这么喜欢,送给你好不好?”
  Henry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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