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包养-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谈不上见,只是匆匆地躲在一边看了两眼。
许岩正在拍摄的是一部古装剧,导演先在一边同他讲了戏,随即开始。
每一句台词、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与导演方才教授他的一模一样。
一场戏演完,许岩得到了导演的认可,殷勤地给导演递了根烟。
每个人都在改变,都在越来越适应环境,都寻找到了生存的方法。
叶澜想起那年夏天两个人一起辍学时,蝉鸣鼓噪,日光灼眼,汗水挥洒在一条条地林荫路上,许岩买了根五毛钱的冰棒一掰二,一人一半拿着,坐在路边的栏杆上。许岩嚼着碎冰,眯着眼,指着马路上穿梭的车辆,扯着嗓门叫嚷:“叶澜,我以后总也要开四个轮子的,让那些看不起我的人对我点头哈腰!”
年少轻狂,目光总是朝着前边看。而叶澜却从那时候似乎就是个畏首畏尾的人,他记挂着没有完成的学业,身上沉重的债务又压得他无法喘气,他喊不出任何的豪言壮语。最该踌躇满志的年纪,他已经初尝了绝望的滋味儿。
后来慢慢成长,慢慢见识了更多的人和事,慢慢地学会了妥协。知晓了这世上没有一蹴而就的事,更明白了一腔热血往往是最无用的东西。
命如蝼蚁,四年多的时间,即便是每天一根稻草的累积,也一点点把原本硬过石头的脊背压弯。
许岩变了,他也变了。
不同的是,许岩有过挣扎,而叶澜没有。
其实许岩却是该看不起他,是他先违背了彼此的诺言,是他先走了“捷径”,是他一路走来,没有丝毫长进,是他从一开始就失去了理想,以自己的青春为资本,把希望寄托在了别人身上,如今甚至变本加厉。
又一场戏开始,许岩上场,一颦一笑,皆是经过他人加工后的成果,失去了原本的颜色。
叶澜重新去报了夜校,不过不是原来那一所,他怕多生事端,报了市里一家还算不错的夜校,费用也更高昂,但为了长远考虑,这点付出也是值得的。
他不是读书的料子,就去花比别人更多百倍的努力。
夜校的负责人是一个退休了的老教师,见过叶澜几次,发现这个年轻人总是最早来,最晚走,一来二去也就有些熟悉,了解了一下他的情况,建议叶澜先去考个师范专科试试,夜校里比较缺人,往后可以来当个助教,帮着处理些杂事。
叶澜欣然应允。
他又忙碌了起来,少了胡思乱想的时间,觉得反而更踏实。
过年的时候,夜校放了假,叶澜想在在家温书,不过难得的是沈妄秋也给自己放了几天假,时间不长,来不及去远的地方旅游,索性就在城市周边的旅游景点转了转。
两个人先去了城郊新建的一个古镇,其实说是古镇,也不过是个噱头,过年时候人挤人,并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只是由于过年,屋檐下边都挂上了红色的灯笼。入夜之后,飘起了小雨,行人少了很多,从旅社的木窗边望出去,稀稀拉拉的三两个行人撑着伞从石板路上走过,脚步溅开一地雨水的声音清脆悦耳,而长街上的灯笼泛出的灯光被雨水所模糊,大红灯笼衬着微凉的夜雨,倒有几分味道。
叶澜拉着沈妄秋去看,他和他说,自己在夜校学过一句诗,“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是不是就是这个意思?
沈妄秋不置可否,他带叶澜出来不是为了听他念诗的。
他脱了叶澜的衣服,把他压在窗台上进入,抽插地声音被雨声所覆盖,檐角如珠帘般垂下的雨幕模糊了叶澜的视线,他听见雨在一点点地变小,而自己的呻吟逐渐变大。远处的灯火渐渐熄灭,夜深人静,沈妄秋附在他耳边告诉他,“我只晓得‘香掩芙蓉帐,烛辉绵绣帏’,你要不要猜猜什么意思?”
叶澜想自己大概脑袋坏了,自己学的那点小儿科,沈妄秋又怎么会愿意同他论究。
半夜的时候,他趁沈妄秋睡了,又爬起来,就着床头的小灯,掐着自己的大腿背了两小时书才又去睡。
第二天叶澜昏昏沉沉地醒过来,沈妄秋早就梳洗好了,看见他醒,端了碗银耳汤给他喝。
“多加了糖。”
叶澜喜欢吃这些甜糊糊的汤汤水水,但对于巧克力糖果蛋糕一类的东西却是敬而远之。
他从被窝里伸出两只手,端过来放在胸前,眼睛还半眯着就往嘴里送。
喝水吧嗒响的习惯已经改过来了,只这躺着吃东西的习惯……
沈妄秋拿餐巾纸给他垫到碗底下,“小心点,不要洒出来。”
吃过早饭,简单洗漱后,假期的第二天,两个人去了游乐场。倒不是叶澜想去,而是沈妄秋。
两个男人一起站在游乐场的入口,这场面实在有些奇怪,等站到了那些全是小孩在排队的娱乐项目时,叶澜看着沈妄秋快一米九的个儿戳在一群一米高的娃娃堆里,实在忍受不了地把人拉走了。
最后两个人去了游乐园中的肯德基,结果人满为患,好不容易买了一人一个甜筒,却只能坐在路边的石凳上吃。
沈妄秋同叶澜大眼瞪小眼。
叶澜皱着眉头,“沈先生,你的时间很宝贵的,不需要带我来这种地方浪费时间。”
沈妄秋还没适应过来身份的突然转变,他难得地想要讨叶澜一个欢心,反倒被嫌弃了。
“我以为你会喜欢这里。”他注视着叶澜,说出绵绵的情话。
叶澜的心脏砰砰直跳,仅是男人也许是为了自己才来的这个认知就几乎让他头晕目眩。
他咬了一大口甜筒,冷的牙关打颤。
“我不是小孩了。”叶澜把那一口在口腔里半化了的冰淇淋咽下去,一路凉到了心里,“沈先生以后有了自己的孩子话,可以带他来啊。”
沈妄秋不动声色地看着叶澜,反问道:“我的孩子?你给我生么?”
唇枪舌剑,你来我往。沈妄秋乐于和叶澜玩这种游戏——看着他勉力挣扎,而自己略施小技,对方便越陷越深。
叶澜被呛得咳了出来,他低着脑袋,脖子都是红的。
沈妄秋以为自己扳回一局,却见叶澜挺直了脊背,言辞清晰地陈述道:“沈先生,如果我是女人,我想……我想我会愿意为你生一个孩子,可我并不是,也不愿意受到这样的评价。”
沈妄秋有些意外,他的澜澜好像有点变了,像一堆软乎乎的棉花糖絮,被一根坚硬的竹签串了起来,越缠越多,外头依旧绵软甜腻,里头却有了根主心骨。
“谁教你这些的?”
叶澜从这句毫无语调起伏的话里察觉到了沈妄秋的不悦。
“没人教……”
沈妄秋其实倒也没生气,只是喜忧参半,他既希望叶澜永远顺从他,又希望叶澜可以更独立自主,成为一个更加完美的,自己的所有物。
他把自己手里的甜筒递给叶澜,“这几天那么拼命背书,就是学了这些?”
叶澜绞尽脑汁,终于灵光一现,“随便学的,前几天说了答案的呀。”他凑着沈妄秋的手伸出舌头去舔冰淇淋,“为了可以让沈先生更喜欢才去的。”
沈妄秋沾了点叶澜嘴角的冰淇淋往自己嘴里送,太甜了,不是他喜欢的味道,幸好上次叶澜没有真的喂他。
“嗯,多学点,确实有趣了些。”
就像一副拼图,越是复杂,等拼完之后越是有成就感,东西是这样,人也是。
第三天的时候两个人哪里也没去,一整个白天都躲在家里做爱,从客厅到厨房,从楼梯到阳台,从卧室到浴室……
晚上的时候反而空了起来,两个人裹着厚厚的棉被,坐在落地窗前看着外头的花园和头顶的夜空。
叶澜不太喜欢这种过分宁静的时刻,这总给他一种不真实感,像是做了一场太美的梦,既想快点醒过来不让自己昏死在梦中,又想永远活在梦里不去触碰现实的血腥。
花园里头的花在隆冬时节已经全部谢了,到了夜里又裹上了一层白霜,屋里的灯光照出去,朦朦胧胧的一片。
“到春天的时候,我能种点花吗?”
“想种什么?”
“凤仙花可以吗?隔壁的那户人家墙角都是,五颜六色我觉得挺好看的。”
“那种野花撒点种子就活了,你想种就种吧。”
叶澜紧了紧被子,“我读高中的时候,学校的操场上也有,我那时候就一直想偷些种子回家种,可是那会儿学校不允许破坏植物,花坛都不准踏入,我读了两年,一粒种子也没偷到。”
沈妄秋把叶澜露在外头有些凉的手握进自己的掌心里搓了搓,“明天我陪你去隔壁偷种子。”
沈妄秋的体温通过相贴的掌心传递过来,叶澜觉得自己确实在做梦了。
“我们在墙角种上凤仙花,不过夏天的时候可能会招虫,不要种的离屋子太近,花园正中种点玫瑰或者郁金香都可以,请花匠打理就好了。”
叶澜望着外头一片萧瑟的花园,他在心里想“不能……只种凤仙花么?”,口上说的却是,“嗯,听沈先生的。”
沈妄秋有点困了,他对于这些东西并不感兴趣,不过叶澜喜欢,他也就陪着说两句,“种点花花草草应该不错,那边可以放个小桌子,以后天气好,我们可以直接去外头晒太阳,或者种一棵树,等过几年,我们可以坐在下面乘凉。”
他说的理所当然,也许是因为困意的席卷,他无心再去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也无暇去深究自己说的每句话。
叶澜有些鼻酸,“以后”、“将来”,这些词语对他来说太美好了,他不知道沈妄秋关于未来的设想里是否真的有他,但叶澜对于“未来”的规划里,已经早早地将“沈妄秋”这三个字划去了。
从前或许有奢望,但现在绝不会。
太累了。
假期过去,叶澜又开始苦读的生活。
他有一位老师姓李,是个单身母亲,生了个女儿还没上幼儿园,平时没事就喜欢窝在教室后头咬手指,不吵不闹的。
一下课会先去自个儿妈妈那儿撒娇,然后就会跑到叶澜跟前撒欢。
倒也不是叶澜比较招小孩喜欢,而是小丫头一直住在夜校安排的教师宿舍里,没事窜来窜去,见得最多的,除了其他的老师,就是叶澜这个认真的学生了。
叶澜其实也不大会哄小孩子,顶多每天路上多买个棒棒糖给她吃,一来二往,一声“哥哥”倒是喊得越来越响了。
“叶澜,她很喜欢你。”
叶澜连连摆手,“我不会应付小孩的。”
“过几年结了婚有了孩子,总是会的。”她抱起自己女儿,温和地冲叶澜笑道,“先把学历修上去,再找个好工作,往后就能讨媳妇儿啦,你还小,多努力一下,往后甜着呢。”
叶澜依旧摆着手,面上还是笑着。
虽然知晓这些不大可能,但叶澜心里仍是觉得十分地熨帖,因为这一刻被别人真心实意地关心着。他很喜欢待在夜校,因为这里每一个人或许陌生,或许并不算友好,但是他与他们都是平等的,甚至会有人对他怀抱着美好的期待。
他开始相信,外头的世界并没有那么恐怖,只是他在仅看到了这个世界的最阴暗面时就把自己锁紧了一个与世隔绝的笼子里,却不知道阴暗往往是伴随光明而生的。
沈妄秋这一阵子频繁出差,叶澜空余的时间又多了起来,他的债务一点点还清,连呼吸都一点点轻松起来。周末的时候,他与夜校的同学一起出去郊游,认识了很多有趣的人。
顶着啤酒肚,快秃顶的中年人叫刘爱国,八百度的近视分不清“今”和“令”;
烫着卷发,爱穿高跟鞋的女人叫华玲,能说会唱,来夜校只学英语,因为她想会唱英文歌;
总穿着一双白色运动鞋的青年叫杨希,前女友嫌弃他学历低而分手,一怒之下投入夜校,发誓考入北大……
他努力地把每个人的名字记下来,并主动地向他们每一个人介绍自己——“我叫叶澜,波澜的澜。”
后来夜校要组织元宵晚会,三三两两的小团体都定好了节目,叶澜几个熟悉的人里,一个五十岁的大妈,老想把自己离异在家的女儿介绍给叶澜,平日就会跳跳广场舞,一个十七八的女孩儿,是穆安宁的铁杆粉丝,因为知道叶澜给穆安宁跑过龙套,于是便跟化了的麦芽糖似的朝叶澜黏了过去……
先报的节目都排在了前头,叶澜这组报的最晚,于是排到了压轴,让叶澜搁前头唱难忘今宵,后头大妈和女孩儿广场舞伴舞。
叶澜不大敢想象那个画面,不过当务之急是他不会,或者说不敢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唱歌。
“阿姨,不然您去唱?”
“哎哟我一把年纪了唱什么喔,小年轻么长得周正就要站前面的呀!”
于是这个极其光荣的任务就压倒了叶澜的身上。
他在家里24小时循环着放着各种版本的难忘今宵,夜里睡着了脑袋里都是歌词,可等到了排练的时候,光下面两个“伴舞”聚精会神地盯着他,他就头脑一片空白。
他向穆安宁求助过,对方以一句“你就当他们都是大木头桩子”将其打发。
他又习惯性地想去问沈妄秋,可电话还没打通他就停止了通话。
不可以。
他不能再这样依赖沈妄秋了。诚然,沈妄秋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但这个人带给他的并不只是求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