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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室友_刀叨叨-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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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给你,你可以网上发个树洞什么的。”
丁炏沉默良久,最终,他说:“那你把手机给我吧,我要上网发树洞说有个男人一直抱着我,我怀疑他对我有意思。”
闻言杜仲低低笑出声来:“那个男人刚因为你甩了自己的女友,搞不好真的对你有意思。”
丁炏低头感受依旧拥着自己的那双手臂传递过来的某种力量,仿佛有名为“强大”的细菌被感染到他的身体内部。
于是他的身体内部,终于不再战栗不已。
僵硬的身体也慢慢放松下来。“刚才你在说什么?”他忽然没头没脑地问。
杜仲难得没反应过来:“哪个刚才?”
“你说有个人在沙漠看到了仙人掌。”
“这是一个故事。”杜仲解释说,“因为你很冷,为了帮你恢复体温,于是我挑着给你讲了个比较热的故事。”
“你的故事在微波炉里转过吗?为什么会是热的?”
“我在讲一个差点被热死的男人,我觉得这故事挺热的,讲着讲着,我自己都讲出了一身汗。”
“所以,后来这个男人怎么样了?”
“后来,他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女。”
“……他的真命天女是一棵仙人掌?”剧情不是还在男人向着仙人掌连滚带爬那儿吗?怎么就遇见真命天女了?
“我只是省略了一些过程。故事的结局是男主角遇见女主角,然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通常一个故事都是要这样收场的。”杜仲笑着回答,接着,想到什么,他补充说,“被你一说,忽然发现他的真命天女的确像一棵仙人掌。”
“也是绿的?”
“……也是带刺的。”
“你一定真的对我有意思。”丁炏忽然说。
杜仲疑惑地思索了一番,好奇问道:“何以见得?”
丁炏给出直接证据:“你抱着我不肯放手。”
“我说过,如果你脱光衣服,我就会抱住你。”
“说了那么多次,终于被你盼到了啊。”
“我没盼望。什么东西我都喜欢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取。所以,没有盼望,我是在努力祈祷。”
丁炏忍不住轻笑了一声。
——这是他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
如今,他的头上悬着达摩克利斯之剑,他很可能是个有罪的人,在搞清楚这件事之前,他以为自己绝对没有办法安下心来。
可实际,他真的安下心来。
他变得拥有能够面对被揭晓真相的勇气。甚至,他还能笑出来。
“今天,谢谢你。”
丁炏对为安抚他陪着说了那么多瞎话的人低声说,平时他也经常道谢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却莫名说得结结巴巴。
杜仲故作惊叹地说:“你耳朵都红了。道谢有什么好害羞的?”
“我这是热出来的。”丁炏立即板起脸来强辩,“我被浴巾,被子,还有你包着,这也是一个男人差点被热死的故事。”
杜仲终于慢慢放开丁炏。
“不用客气。”他微笑回应丁炏之前好不容易说出口的“谢谢”,才刚有那么一丁点儿的真诚,立即就变成戏谑的笑,“其实我也不吃亏。要知道,之前我把你看了个光,还挺好看的,绝对值回票价。”
丁炏一脚将还在床上的杜仲踢了下去。
学过空手道十几年的黑带高手第一次动用武力,也第一次发现欺负弱小原来还挺开心的。
从地上爬起来的杜仲不以为意地嬉笑说:“依旧物有所值。”
丁炏没好气地瞪对方:“趁你真的挨揍受伤之前,赶紧回去休息。”
他们已经聊得很多,有的没的,多到足够,杜仲终于不再说笑,他在离开房间前稍稍认真关照:“你也早点休息。有事给我打电话。”
在杜仲离开房间后,丁炏很快换上睡衣,然后努力入睡。
他不得不养足精神,因为,接下来他有必须要打起全部精神去做的事——他要回到当初事故发生的那个地方,亲自找到被自己遗忘的真相。
不管真相如何,他都将面对它,承担它。

第二天一大早,杜仲就把丁炏拽出酒店,说是要请丁炏吃早餐。涉世不深的丁炏又轻信了这个家伙。于是,几分钟后,他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思考人生。
杜仲就在他的身边,手中提着的袋子里是六个包子和两袋豆浆。
并不是说一定要有门童开门,但好歹给我个屋顶呢?结果,完全没这回事啊!
“我也想找一家永和豆浆什么的,可没有我也没办法不是吗?”杜仲为自己辩护,接着继续忽悠丁炏,“你是可以在野外上厕所的奇人异士,在街边吃早饭只是小case吧。”
“街边和野外能是一回事吗?我可以在野外上厕所,你能在街边上厕所吗?”
“你说得对。”杜仲态度端正地立即改口,“我应该说,你能在街边裸奔,一定也能在街边吃早饭。”
丁炏不想讨论这个话题,他只想揍这个人一拳。
毫无危机意识的杜仲又感叹着说:“我们就边晒太阳边吃包子,其实也挺浪漫的。”
丁炏自然毫不买账:“你家字典是盗版的吗?浪漫是这意思吗?”
“等我们吃完早饭,我请你吃巧克力圣代。”
“包子拿来。”丁炏决定妥协。
杜仲笑嘻嘻问他:“现在够浪漫了吧?”
丁炏当然没理会,他才不会为了巧克力出卖自己的人格。
幸运的是,早餐结束后,杜仲依旧按计划拉着丁炏一路寻觅肯德基以便能买到圣代。
他们走了好几街。没去过大峡谷之前,这段路能把丁炏的脚指头都走秃噜皮了。如果之前就拿出这份干劲,永和豆浆、永和大王什么的,绝对不在话下。不过,除了必须要做的事,也只有巧克力,能让丁炏拿出这份干劲。
最终,他们在一个路口看见了熟悉的KFC标识。
“我去买圣代,你在这儿等我。”杜仲说着就往街对面跑过去。
趁着这个空档,丁炏拿出手机查找可方便转机到林芝的航班。眼下不算旅游旺季,要订当天的机票并没有什么问题。丁炏顺利订好机票,算了算时间,居然还有大半天时间的余裕。
于是,待杜仲买回圣代,丁炏陪着对方继续在路边落座,一边吹尾气,一边吃圣代。
从小娇生惯养的大少爷的确不习惯这种毫无餐桌礼仪可言的进食方式,可是,他觉得今天的巧克力圣代特别美味。
在用心品尝完巧克力圣代之后,两人一同返回酒店。尽量不动声色的丁炏在适当的时机借口自己要补眠,把杜仲赶回对方自己的房间。之后,他拿出酒店的信笺纸。
他曾在相同的纸上给丁B留言,之后,得到了可怕至极但同时又是他最需要得知的答案。
这一回,他是给杜仲留言……
并不是他不打算再回来,或者以为自己再没机会开口,仅仅是,那些有太多机会也不会亲口说出来的话,他想要告诉杜仲。
他想要给对方一个交代。
他想要让对方感受到他的内心的真实想法。





第14章 第 14 章
杜仲:

在《神雕侠侣》的第四册中,有一段郭芙的内心自白,小时候看的时候,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郭芙她曾毫不留情砍掉杨过的一条胳膊,结果,在那一段内心自白,她分析自我得出结论——其实,她喜欢唯独从不讨好她的杨过。
以上这段只是权当开场白而已,你可不要随便联想。要知道,郭芙喜欢杨过这件事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以下才是正题——
我在七个月前坐飞机抵达林芝,之后,按照计划我在附近找人租船,准备走水路去排龙。那天,雇佣来帮忙跑腿的导游带回来三个陌生男人,说是找我的客人。我当然没有邀请过任何客人,经过沟通,才知道他们是我父母为我请的保镖。
从幼年直至长大成人,我始终都是个任性的孩子。那时,明知道父母有多担心我在大峡谷出事,我却还是自作主张地孤身上路。他们没有阻止我,只是为我请了保镖,我自然无法辜负他们这一番心意,于是,就同意了那三个男人的同行要求。
——这便是我和宋天成相遇并决定一起进入大峡谷的过程。
宋天成长得很帅,当初同时看到这三名保镖的时候,不自觉有如果这是个什么故事的话,宋天成必然是男主角的感觉。他的个性也的确很有主角气场,那种搁动画片里才有的高冷和仿佛无时不刻不睥睨众生的傲慢。要知道,现实中的人想要保持这种毫不妥协的个性必然会牺牲很多,甚至生存不下去。他能做到,必然有特别的强大之处。
与此同时,他也是三名保镖中中文最好的一个,不过,他几乎从不对我说一句话,反而是那个连中文名都没有的,仅仅爷爷是中国人的Michael特别健谈,用一口略带东北味再加一些据说加州口音的中国话给我介绍了很多。
首先,Michael大大吹嘘了一番他们来自的这家“世界超一流”的保安公司。他说他们公司的名字缩写是IMF,就是《碟中谍》系列电影的原型。当然,这番话是不可信的,因为回头他又说,他们公司的研发部门完全是按《碟中谍》电影里的道具来进行开发制造的。
不过,他们这家保安公司应该的确挺厉害,我偷偷问了价格,他们这三个前特种兵一天的佣金,我做翻译得干一年才请得起。
——不要给我联想什么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只为了逍遥快活一晚这种莫名其妙的剧情。
回到正题——
Michael还给我介绍了一大堆关于宋天成的故事。什么空手扒着机舱门飞上几千英尺的高空;开着汽车从几十层高的大楼飞到另一栋楼;憋气长达六七分钟成功从水底潜入敌营——我严重怀疑他真的是《碟中谍》看多了,并且,他也一定看过《速度与激情》系列。
不过,话说回来,从字里行间我能感觉到,Michael特别崇拜宋天成,就好像后者是个超级英雄——如果Michael看过漫威的话,也许宋天成还有会飞的盔甲,或者是盾牌。
总而言之,Michael说了那么多,害得我也跟着觉得,宋天成一定是个了不起的狠角色。
而宋天成的确看起来像个狠角色,冷酷得一个眼神就能杀人的那种。
不过,他连看都不看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懒得杀死我的缘故。
说到我和宋天成第一次有实质内容的交流,那是发生在我们上船后第一天的事。
以前坐船的时候,我就知道,以我的体质,我会晕船。然而,我的症状从来不严重,所以,当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我没想到在传说中的雅鲁藏布江上,并不够大的船会颠簸得如此厉害,只坐过大型邮轮的我在船上没能忍几小时便让人把船停到岸边休息。接着,宋天成走到我的面前,用最明确的轻蔑态度对我说,现在回家还来得及。
从来没有人用如此及居高临下的审判姿态轻视我的
我因此下定决心——
绝对不能输给这个男人。
我绝对不能比他早下船;绝对不能比他走得慢,绝对不能比他对我的讨厌哪怕稍微少一丁点儿的讨厌他。
……然而,这个目标要实现起来十分艰难。
我和他一起经历的,比一对相交多年的好友所经历的一切都还要多太多。
你知道拓展训练那个经典的爬高墙挑战吧?一群人在没有辅助工具的情况下快速爬上道具墙。在这项活动中,他们唯一的紧迫感来自计时器,必须在计时器达到某个数值前全体攀登上某一被评估为适合高度的假墙体。通常,他们还有教练在一旁保护,地上也有软垫。我和宋天成没有计时器,可是,我们也没有教练,没有软垫,没有为我们考虑这个高度是否适合的评估,我们必须攀爬上各种各样的石头,如若失手,后果不是挑战失败,而是受伤。
每一次,我们都需要牢牢握紧对方的手。交付的也是最无条件的信任。
并不是说宋天成的力气更大,可是,每回攀爬时,如果是宋天成来拉我,我便会特别放心。而如果是Michael,或者是James,我就会自己更花力气来拉住对方,以确保自己不会掉下去。
起初我们的队伍顺序是随性的,他们只管确保我在中间的位置,后来,我们把队形固定了下来。James在第一位,宋天成第二,我在第三,Michael断后。
所以,每一次都是宋天成在前面拉我的手,走在平地的时候,我在后面看着他的脚步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跟着走。
有一次我差点摔倒,宋天成第一时间伸手紧紧抓住我的手臂。
先前我说,并不是说宋天成的力气更大——我说错了。
他一定拥有比所有人都更强的力量,所以,在他的手中,我感受到的是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有力,以及可靠。
宋天成就这样一点点变得特别起来。
我讨厌他,可是我更信任他。
而我也相信,他讨厌我,却会为了保护我不惜自己涉险。
——眼下,这是对我来说最让我害怕的事情。
我害怕他的确那么做了。因为保护我,不惜自己涉险,然后发生了意外。
其实我并不是特别软弱的人,曾经也经历过一些危险,例如说,我在八岁的时候遭人绑架,那段经历相当糟糕,被救回来后,父母十分担心我的心理会出现什么问题,不敢让我接受任何询问,但其实,虽然想到也会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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