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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天才编辑[第一部]-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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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目前市面排行前十的大IP。而且它特别适合游戏改编,徐先生您如果买断全版权开发游戏,5000万不过是一天的流水。”
  徐静之不耐烦地说了两句“行了行了”,转头对任明卿说:“你也不用出去工作了,以后就给我好好写,啊,我养你。”
  任明卿、白殇殇、烈火哥、叶瞬:“……?”


第53章 关于作者的欲望
  白殇殇:“……静之,你说什么?”徐静之都还没说要养自己呢,怎么就上赶子要养这个蔫了吧唧的大老爷们了?!她还没死吧?!
  徐静之看她一脸懵逼,哦了一声,拉过她的手重重一揉:“别误会啊殇殇,我不是那种养他,我是那种养他……就是养保姆、司机、家庭教师,懂吧?他不是工作辛苦、填不了坑么?我要让他做我的专属作者,住到我家去,以后每天写文给我看。”
  白殇殇:“……”
  身为一个作者,她有点自尊心受挫。原本那个项目没有给她,她就挺沮丧的。徐静之恰到好处的追求,又让她心理阴暗地觉得:这也算是一种扬眉吐气、咸鱼翻身。结果徐静之这是给了他什么礼遇?徐家大宅,她都还没去过,这个枪手就直接住进去了?白殇殇觉得她赢下了一个战场,却输掉了另一个战场。
  “这不大好吧。”白殇殇的心理阴暗面让她下意识地想要破坏掉这桩荒唐事。
  “有什么不好啊?看文是刚需,古代的皇帝也都得养几个御用文人听他们吟诗作赋啊,是不是啊?”徐静之这个比喻可把他自己给美的,嘿嘿直乐。
  “我也可以为你写文啊。”白殇殇温柔道,“你要看什么?”
  徐静之保持微笑,把她的手抓过来放到自己腿上,亲昵地摸了摸:“写什么呀,多辛苦啊,你看四海纵横,都写成什么样了呀……”瘦得跟个麻杆似得,营养不良。
  白殇殇知道这是男人为了打发女人的那种贴心。当男人觉得女人做不了某些事的时候,他就会装出一副十分心疼你的模样,好像他的情商突然之间就从大猪肘子进化到了贴心小棉袄。那都是他觉得你不行而已。白殇殇对此非常愤怒,她也借这愤怒意外地发现自己还挺有文人风骨的。而已经出家的叶瞬看到两人牵手的这一幕,下定决心要做个武僧。
  任明卿听见别人对他的奚落,越发可怜兮兮地垂下了头,像是一只落到豺狼虎豹中的小动物放弃了挣扎:“我……我还要住到你家去么?”
  “你坑了那么多年,我要关你小黑屋。每天给我三万字,不写完不许出来!”徐静之享受起欺负大大的感觉。
  任明卿着急了,对烈火哥轻声说:“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
  烈火哥嗯了一声,跟徐静之交涉:“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徐总。作者只是打算过来吃顿饭,去你家住这个……不太合适。”
  “你们公司快倒闭了吧?”徐静之把玩着筷子道。
  “做生意就是这样的。”烈火哥立马转过头来朝任明卿眨眨眼睛,“大大,靠你了!”
  “……可是我没有这个手速啊!日更三万,我做不到……”
  徐静之忍不住哈哈大笑。他顺风顺水地长大,还没有人让他尝过抓耳挠心的滋味,四海纵横是头一个。他即使再有钱有势,比起创造十洲三海的的作者,也忍不住要化身凡人、在他面前伏地跪拜。然而丫是个坑逼,十万年不显灵。现在日思夜想的坑逼总算落在自己手里,还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异常老实好骗,徐静之看顺眼了,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好,吓唬吓唬就能变成人型码字机多省事儿啊。
  “写不完就等着赔违约金!”徐静之凶神恶煞地吓唬他。
  任明卿吓得小脸煞白,攥着自己的帆布包带:“我……我会努力的!”
  众人食不知味地吃完一顿饭,徐静之就差李添多把任明卿送回老宅。对于任明卿要回家拿东西的要求,徐静之不以为然:“那边什么都有,小黑屋都给你备好了,你赶紧过去吧,晚上回来我要看个三四章。”
  任明卿不知道他只是接了个枪手项目,就导致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步三回头地被李添多带走了。烈火哥心如刀绞地忍住不去回头看他。他觉得自己仿佛不是一个编辑,而是一个人贩子,转手就把作者卖了。
  徐静之人逢喜事精神爽,也没有闲情雅致再跟两位编辑消磨时间,要不是四海纵横,京宇这种小公司他根本懒得看一眼,更别提这些小人物了:“殇殇,接下来想去哪儿玩?”
  叶瞬死死盯着白殇殇,白殇殇怀疑她如果跟徐静之走出半步,就要血溅当场:“我觉得有点不舒服,今天先回家休息了……”
  徐静之一脸扫兴,不过也没有强求,毕竟他从来不缺玩伴。
  徐静之离开以后,烈火哥问大家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叶瞬告诉他这里的甜品很好吃,他已经为他买了张团购券请他去享受享受。烈火哥兴高采烈地去了,吃到一半想起来自己早上提议的:“让洗灰在这里吃个甜品自己跟自己玩儿。”他意识到自己被无情地抛弃了,叶瞬和白殇殇背着自己有什么事儿;也通过自己钢管直的脑回路后知后觉地觉察到:刚才自己经历了不止一个修罗场。
  叶瞬和白殇殇相处多年,很有默契,一走到无人的地方就开始争吵——他们甚至还专门挑了个风景秀丽的地方。
  叶瞬:“你跟徐静静是什么时候的事?!”
  白殇殇:“你是在质问我么?我谈恋爱你也要管?!”
  叶瞬:“我是你的编辑我当然要管!你正事儿不做成天不见影,你还写不写了?”
  白殇殇:“公司都快要倒闭了,我还写什么?!你们不是用不着我么?现在作者这么多,随便拉个侍应生都写的比我好,全公司上下都指着他,你还来问我做什么?”
  叶瞬:“就因为这个枪手项目给了他没给你,你就从此以后不干了?知道现在作者这么多,竞争这么激烈,你还不努力?”
  白殇殇:“你不用跟我在这假公济私,什么不努力,我懒了这么多年了你装出一副今天才认识我的模样,呵呵!你有几根肚肠我会不知道?!”
  叶瞬:“哦,你又知道了?”
  白殇殇觉得叶瞬这种时候就特别讨厌。他分明就是那个意思,他也知道自己知道他的那个意思,但他偏就不说,还厚脸皮地觉得自己应该照顾他的那个意思,比如说现在,他就仿佛一个带了绿帽的老公,理直气壮地欺近她,好像下一秒就会吻她,又好像下一秒就会打他一顿,让她在外面水性杨花。
  白殇殇踩着高跟鞋、拎着小香包、蹑手蹑脚、凶神恶煞地将他推开:“我跟谁谈恋爱关你什么事!”
  叶瞬:“你知道徐静静是个什么人你就敢往上凑?!”
  白殇殇:“他凑的我!”
  叶瞬:“他一年之内好过又甩过的女人可以承包六个月的微博热门!”
  白殇殇:“那我也能涨两个粉呢!你又没那个本事让我上热门!”
  这话一说出口,叶瞬哑口无言,白殇殇也觉得自己也有点过分了,她总是把工作和感情混作一谈。她刚想跟叶瞬道个歉,突然发现他的目光变了,变得冷淡又嫌恶,仿佛在说“原来你是这样的女人”。
  白殇殇被他的眼神刺伤了,再有什么柔软也板结成了铁石心肠:“我是作者,我想火,这有什么不对么?我年纪大了,想找个有钱老公,这又有什么不对么?我埋头写苦写了这么多年,到头来不温不火,公司也不要我了,跟着你我没前途,所以我自己给自己想办法,我做错了么?”
  大声地说出心里话给了她勇气,她抱着胸,开始在叶瞬面前踱来踱去,冷静、精明、高傲,不再掩饰内心的欲望:“我不是那种’啊,日子过得差不多就行了,要知足常乐’的人,我想拥有的东西很多,用哪种努力去得到都无所谓,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如果你觉得我道德败坏、水性杨花、出卖身体、下贱无耻,都无所谓——总之,我不要再过现在的生活了。”
  说完,她一转裙角,转身就走,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个柔弱无力的花瓶。


第54章 有时候真是不知道读者喜欢看什么
  任明卿突然之间从金龙花园被劫持到徐家大宅,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徐家是搞房地产的,把自己的别墅建在一个湖畔小区内,外形低调,面积也没有大得夸张,跟徐老的身份地位并不相符,但对于任明卿这种穷得叮当响的人来说,已经比皇宫还要奢侈了。他进门就被保姆塞到浴室里,用他这辈子都没见过的精油洗了个澡,然后换上了舒适的睡衣,被送进了宽敞明亮的书房。
  “您在赶稿时有任何需求,只需要吩咐管家即可。想吃什么,常妈会做;写累了想休息,影音室、游戏室和健身室我带您去看一下。您的卧室喜欢什么风格?有欧式、日式、中式、美式、北欧可供选择。”
  “我、我都可以。”任明卿不好意思道,“太麻烦你们啦……”他本来还觉得徐静之的要求有点古怪,对未知的深宅大院怀抱着深切的恐惧和抵触,但是到这却发现,徐静之随口一荡背后是体贴入微的准备,这彻底颠覆了他对徐静之的第一印象,让他心怀感恩,还诚惶诚恐地认为自己配不上这礼遇。
  “您是被少爷聘请来的专职作家,我们理所应当为您提供最好、最舒适的工作环境,尽可能保证您的产出。有任何写作上的问题请联系我,不论是素材资料还是理论研究,我们都有庞大的专家团队可以随时为您答疑解惑。工作之余喜欢什么样的休闲方式也可以随时吩咐我,推拿、按摩、高尔夫、短期旅游,都可以为您安排。”
  任明卿全都推说不要了。他有点搞不明白,难道其他作者都是这样写书的么?在他看来,写书只要一台电脑就足够了。
  因为压力的存在与写作环境的改善,任明卿迅速进入了全职作家的节奏,接下去几天里,他的写作速度突飞猛进。他现在再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每天不用去为生计发愁,从睁开眼到躺上床都只要做他最喜欢的事就可以,日更一万不是梦。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有这个手速,虽然劳累,却很欢喜。
  徐静之每天晚上都会回家来追更。第一天他兴致勃勃、跃跃欲试、嗷嗷待哺,他初高中读过的最认真的书终于有了后续,他最喜欢的人物们重新活了过来,这对他来说带有某种神圣的意味。
  任明卿忐忑地站在他身边,从他的面部反应上观察他满意与否,结果发现徐静之看得很潦草,难以集中注意力。不过在花了十分钟看 完他一天的工作进度以后,徐静之却给出了相当不错的评价,说“就是这个味儿”,让他再接再厉,这种阅读过程中的不耐烦和评价之间的两极矛盾,被敏锐的任明卿捕捉到了,他觉得一定是文章哪里出了问题。
  后来几天,徐静之依旧会每天追更,但热情不复,任明卿因此压力倍增。他就像和王子举行了盛大婚礼的灰姑娘,住进了富丽堂皇的皇宫里,但是王子很快就像个结婚七年的老公,对他失去了兴趣。任明卿看得出来,徐静之对《浩荡纪》的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退。
  任明卿第一次接触读者这种生物,一时间感慨万千。
  曾经他以为,只要有人能愿意花点时间看看他写的东西,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然而作为作者,这种佛系心态很难维持。当有了一个读者,你会想要更多读者;读者说好还不够,他要发自真心、诚心诚意地说好,你恨不得他割腕发誓;他发自真心、诚心诚意地说好,也是不够的,他得有所表示。当他花了十分钟看了你一天的劳动成果、最后只给你点了个赞的时候,你会感觉不值,甚至认为他不配当读者,你想把你的文章夺回来:“以后再也不给你看了!呸!”
  徐静之是一个好读者,他超出了99。999%的读者。不论如何,他每日追更;而且他的喜欢不是空口白话,落实在行动上——他为了作者救了他所在的公司,为作者的每一个字付费,大费周章地将他接到家里提供最舒适的工作环境,他简直是个梦想改造家。
  但是任明卿觉得有些东西不是金钱能够抵消的。作者都是贪心的生物,任明卿愿意用一切来交换徐静之为他的小说手舞足蹈、感激涕零、大哭大笑,哪怕一次也好,要他住回金龙花园狭小得直不起腰的卧室里也没有关系。因为如果没有手舞足蹈、感激涕零、大哭大笑,他就不是真的为你的文章所感动。对于任明卿来说,征服徐静之的心,那才是最重要的。
  糟糕的是,这不是用赌咒发誓可以解决的事。徐静之的漫不经心让任明卿的信心产生了动摇。是不是他写得不够好?有哪里出了问题?人物不够丰满,还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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