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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台风来临那一夜-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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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宁歌喊了一句:“白玛出场了!”
  陆中南哪受过这种冷落,脸上还是要笑盈盈:“那我明天再和您联系。”
  ————————————————


第11章 
  金兰河乐队的演出结束后,天已经开始发暗。宁歌这回远远地见到了真的白玛,不虚此行。
  林西梓从始至终都没表现出对某个演出嘉宾的兴趣,宁歌也只是为了来看金兰河,现在演出结束了,两人都没了再逗留的兴致。
  宁歌跟着林西梓,谁知对方并没有走向出口,而是往舞台后方。
  “我们是不是走错了。”宁歌问。
  林西梓说没有:“走之前带你先见个人。”
  林西梓走到后台入口,特勤人员拦住了他,宁歌看着他打了个电话,还没挂就见后台跑过来一个人,宁歌瞪大了眼,是白玛。
  白玛示意特勤人员开门,手穿过栅栏一搂林西梓的脖颈,双眼因为喜悦染上一层金亮:“那是我兄弟!”
  宁歌到后台后第一件事就是和白玛合影,白玛非常配合,鼓手吉他手贝斯手也一个个抢着入镜,完全没有在刚才舞台上的酷霸劲。
  宁歌对合影很满意,也觉得金兰河乐队的人设有点崩。
  “你都没和我说过你认识白玛,”宁歌问林西梓,“林少爷你这藏得也太深了,不带你这么给人惊喜的。”
  白玛凑过来替林西梓解释:“小姑娘不瞒你说,我们也快八年没联系了。”他挠挠一头脏辫,“是八年前吧,咱们打了那一架,就王不见王了。”
  “还王不见王,兄弟你有点自知之明行不行。”林西梓说,八年不见,白玛张口就跑火车的习惯还是没改。
  宁歌尝试着理解:“也就是说你们以前是很好的朋友,后来因为什么事情闹掰了?”
  “说来话长,你知道再好的哥们,也有为同一个女人反目成仇的一天。”白玛一脸沧桑,手伸到挂在旁边地外套口袋里掏烟盒,“也有为了另一个女人冰释前嫌的一天。”
  林西梓扶额:“兄弟你做个人吧,说人话。”
  白玛憨然一笑:“你就是宁歌吧,还得谢谢你,你要是不喜欢我们乐队,你西梓哥哥肯定不会一个星期前放下身段联系我,不然就他这倔脾气,八十年都不主动找我。”
  宁歌很懂事:“那你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说,我不打扰了。”乐队其他成员都在,宁歌可以和他们聊很久。白玛拿着烟盒,和林西梓一起到了屋外。
  “你好歹都开过全国巡演的人了,还用这种打火机?”林西梓见白玛掏出的是街边小店一块钱一个的塑料火机,问。
  “哥们再别说了,还不是你,我对火机都有阴影多少年了,”说是说着抱怨的话,白玛还是护着火,把林西梓的那根点上。
  “八年啊哥们,弹指一挥间,”白玛用肘一顶林西梓,“你上哪找我这么好的兄弟,为个火机一断就是八年。”
  白玛摸了摸鼻梁山根:“名字一时想不起来了,许什么来着……”
  “许曾谙。”
  “对对对,江南好,风景旧曾谙那个。”白玛吐了口烟雾,“你啊,谈个恋爱整个人都魔怔了,人家就是谢我当了三天导游,送了我个火机,我在你面前显摆了几次,你倒好,就差把我整个人都烧了。”
  “那你当初还送他颗狼牙,你这不是成心要……”
  “要啥,抢人?”白玛打断他,“他许曾谙长得再心疼1也不是个姑娘,我有必要和你抢?再说了,你到底是那本野书上看到说狼牙是定情信物的,我们家年年要打狼,獠牙辟邪倒是真的,不知道送了多少人,个个都是我童养媳?”
  林西梓长呼一口气:“当初是我不对,直接动了手,都没听你解释。”
  “我为什么要解释,”白玛一收刚才的嬉皮笑脸样,“我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为什么要解释。”
  “咱们小学就认识的交情,不是没有矛盾过,可我真没想到,林西梓你这次这么狠,我不找你,你就真不来找我。我都怀疑,我八年前要是服软主动来和你说个明白,你也不会信我。”
  “兄弟是我对不住你,”林西梓说得诚意。
  “不说了,都过去了,”白玛摆摆手,“说说你那姑娘呗,哥们你原来好这口,和那许曾谙一个水灵样。”
  提到许曾谙的名字林西梓心里一凛:“不提他了。”
  白玛还想再来一根,才发现烟盒空空,林西梓把自己的拿出来,白玛笑着接过:“还说我,你一个大老板,还只抽十几块钱的黑金城。”白玛拍他的胸脯,“你人在海洲,这颗心还是金城的。”
  “你还见过许曾谙吗?”
  林西梓停顿了两秒:“没有。”
  “其实我也有错,不应该和你置气,服个软和你说清楚。”白玛喉结一动,其实刚才那番话他思忖了八年,终于说出来了,也回不去了。
  “现在想想许曾谙也挺可怜的,我就想着回个礼,送颗牙还不用跑礼品店,”白玛看着林西梓,那眼神的意思是,我真的只是顺手。
  “他接过去的时候眼睛就红了,然后和我说,这是他收到的第一个礼物。”
  林西梓拿烟的手一抖。
  “我当时还不信,谁还没过过生日,怎么可能没收过礼物。我那时候还不知道他从小就一个爸爸,又是飞行员,确实不像是会给他过生日的。”
  白玛问林西梓:“他是不是,很傻逼地把一个我顺手给的礼物,珍藏在什么地方了。”
  “然后你也误会他了。”
  天色已晚,林西梓能看到烟头上的红色火星,慢慢燃起又熄灭。
  “他有个小铁盒,放我给他的一封情书。”
  那些火星一点一点绵延往下,不知何时才能燃到尽头。
  “那颗牙也在里面。”


第12章 
  林西梓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写情书,是给许曾谙。
  他绞尽脑汁不知道写废多少信纸,写朴实的太短小觉得没诚意,写肉麻的他自己都看不下去。
  于是林西梓画了一张船票,起点是金城,终点在海洲,船票背面是地图的轮廓,地图上唯一的那条线是金兰河。许曾谙的回礼是一个金属外壳的打火机,他并不喜欢林西梓抽烟,但点火的时候能看到自己送的火机,心里也好受一点。
  林西梓很喜欢这个礼物,直到在白玛手里看到一个一模一样的,铜制金属外壳,唯一的区别是底座没有刻字。
  白玛嘴欠,炫耀般地说,你小情人送的。
  林西梓闷闷了一个星期,负面的疑虑在他见到铁盒里的那颗牙终于爆发了。
  他不是第一次来许曾谙家,不论是白天还晚上,许曾谙的父亲都会在离市区五十公里的空军基地,从未露面。血气方刚的年纪,干出格事的时候难免磕磕碰碰到什么东西。
  比如从床头柜上掉下来的小铁盒。
  林西梓没想过打开的,如果他捡起时没听到盒内的碰撞声。许曾谙从他手里拿过,作势要放回原处。
  于是林西梓说:“打开看看。”
  许曾谙面色潮红,自己没好意思往里看,打开后就塞给林西梓:“你的情书。”
  林西梓低眉,确实是那张船票,端正的躺在铁盒里,没有一点折叠的痕迹。
  但是船票下面还有东西。
  许曾谙不知林西梓为何突然神情严肃,他一丝不挂,情欲还没褪去,只能裹着被子靠近:“怎么了?”
  林西梓拿起那张船票,看着那面的小物什:“哪儿来的。”
  是颗狼牙,线条流畅呈月牙形,牙尖血纹饱满,品相极佳。
  “一个朋友送的。”
  “哪个朋友?”林西梓又问,语气里是难掩的暴戾,许曾谙从没见过林西梓这样,被吓到了:“白玛。”
  “好啊,”林西梓开始往身上套衣服,“改天我给你找颗红玛瑙,和那颗牙一起串成链,品相这么好的牙,不戴多可惜。”
  许曾谙没有说话,他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形势骤降,呆呆地看着林西梓拿了外套出门,关门的声音让他一抖肩膀。
  他给林西梓打电话,发消息,可是对方都没有任何回应,就在他毫无头绪之时,门外响起剧烈的敲门声,许曾谙连忙开门,见是林西梓,本能地喜出望外,可马上僵住了笑:
  “你受伤了。”
  林西梓二话不说进门,将什么东西扔到桌上,然后用手背一擦裂开的嘴角,问他:“什么时候的事。”
  许曾谙走近,看清那是他之前送白玛的火机,他不解:“什么意思。”
  林西梓嗤笑:“人家都送上信物了,还能有什么意思。”
  许曾谙瞬间面无血色:“你误会了。”他想解释,可唇抖得厉害,话说不出来。那样子在林西梓眼里像极了心虚,直接坐实了他那些猜忌。
  “我、我应该送白玛火机前就和你说的,是我自做主张了,你真的误会了。”许曾谙语无伦次,“我们真的只是朋友。”
  “白玛是你最好的朋友,你难道不信他吗,”许曾谙走到他面前,仰头看他;”你不信我吗。”
  林西梓看着他,心不可能不一软:“要我信你,把那颗牙扔了,火机也一起。”
  许曾谙一愣,这个时刻他居然唐突的说:“可那是我收到的第一个礼物。”
  林西梓觉得受到了欺骗,许曾谙不仅犹豫,而且给了这样一个毫无说服力的理由。
  “我没送过你东西吗,你在海洲,在以前转学的城市,怎么可能没收过礼物?”
  “你送的,不一样,”许曾谙着急地,“不一样,你是男朋友,那颗牙是……”
  “是什么?”
  不再有愤怒,林西梓只有冷漠。
  许曾谙想说,那颗牙是一个朋友的礼物。
  他第一个来自朋友的礼物。
  许曾谙没有说,他有更需要挽回的人。他从那个小铁盒拿起那颗牙,连带着桌上的火机跑到公寓楼外,他在一楼,林西梓能通过窗看到他把东西扔到草坪旁的垃圾桶里。
  许曾谙跑回来了,给林西梓看空空的双手:“你信我啊。”
  林西梓目光阴沉,突然粗暴地将许曾谙抵在墙边,将他整个人控住不能挣脱,许曾谙挣扎,林西梓一手钳住他的下巴,强迫他抬头。林西梓说:“有什么矛盾,操一顿就好了。”
  许曾谙软下了身子,任由林西梓在他身上留下痕迹,他知道林西梓还有理智不会进入,可他也控制不住的对身体接接触产生了恐惧,他开始怕,可又想到林西梓的话。
  他气消了就好了。许曾谙闭上眼安慰自己。没有人是完美的,林西梓已经做得够好了,没有人像林西梓对自己这么好。
  他就是,就是疑心太重了。
  许曾谙转过五次学,从小学就开始。因为转学他多读了一年初一,所以到了高中,比同届都要大上一岁。
  他从小就长得好看,和奶奶生活在海洲,山和海滋养着他,所以哪怕他不爱说话碰到生人就怯,他那时候还是有朋友。
  可是奶奶去世了。
  很快,小学二年级的小曾谙就要做出选择,他的父亲职位特殊,在部队里三五年就是一调令,而那是他唯一的亲人,他是要和陌生的父亲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还是留在海洲,留在他生长的地方。
  换到新学校以后许曾谙长期的不适应,这里的老师讲课夹杂着他完全听不懂的方言,这里的学生对他好奇,说着悄悄话谈论他,却从来不主动找他。
  所有的一切都在提醒他,你是一个异乡客。
  许曾谙并不知道,那就叫孤立。他的童年过于匮乏,没人教过他,孩子之间的友谊其实简单到用一颗糖一个微笑开始,可他总是沉默不言,除了上课回答问题,说不出一句话。
  在本应该最快乐的总角之年,许曾谙活得像个哑巴。他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唯一的支撑便是他还和父亲在一起。他可以忍受一个人的孤独,只要他还和父亲靠近。
  可他的父亲更爱他的战斗机和教员,每到一个新的学校就都给他办住校,哪怕许曾谙能照顾好自己住在校外,他一个人在周末等到天明,他的父亲也很少回来。
  他终于接受现实,那父子间从未说出口但彼此心知肚明的隔阂。
  他的父亲不喜欢他。
  一个以母亲生命为代价而来的孩子是不被祝福的。
  所以许曾谙从未奢望过,有一天他能遇到林西梓一样的人。如果说连云骁曾经的帮助只是出于正义感,那这个在云端的少年给了他从未想象过的好,让他久违感受到,被爱是什么滋味。
  所以许曾谙从不和林西梓讲他的家庭和辗转城市的孤独,少年的敏感和自尊不允许他在心爱的人面前露出如此脆弱的一面。他希望林西梓眼里的自己也是那么美好,他希望自己配得上这份爱,就像他们站在金兰河桥上,桥下是波涛汹涌的母亲河,他们会明目张胆地十指相扣,他的林西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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