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幸福人生-第14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看着橘猫一张充满鄙视的脸,觉得母猫长这样一张脸,我一直以为是公猫来着。
“它是不是快生了?”我又问顾庭生,“肚子感觉很大了。”
“看着像是快生了。”顾庭生也说,“不过我也不是兽医,大哥也是猜的。”
他把另一个袋子给我看,我就看到里面累了一摞罐头,顾庭生说:“之前来找你就总碰到这只猫,学校超市卖的有猫粮,我查了下品牌不是很好,就买了一摞猫罐头。”
“你每天来这里喂它一下。”顾庭生交代到,“每天开两个应该就够了。”
我想了想:“看不出来大哥你很喜欢动物。”
“我这辈子……”顾庭生对我小声说,“小时候养了一只狗,还有一只猫,猫总是揍狗,狗是拉布拉多,猫是田园猫,体型比狗小多了,结果狗天天被猫欺负。”
“后来呢?”我问顾庭生。
“狗被车撞死了,猫在奶奶去世后,自己跑了。”
顾庭生叹了口气,我摸了摸他脑袋,再一想刚用这只手摸了猫,赶紧收回去在裤子上蹭了蹭。
顾庭生说:“养宠物是很伤人的一件事,它陪伴了你人生一段时光,但是它本身寿命是很短的,狗死了之后,猫也走了,我就不想再养宠物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3╰)
第133章 小猫
我提着两个大袋子回了寝室,曹风已经特别自来熟的跑过来接袋子; 我把水果那一袋递给他; 曹风低头边看边说:“西瓜; 菠萝; 还有红心火龙果!还都是切好的!”
曹风说:“有哥哥真是太好了!我家就我一个; 小时候可孤独了。”
我感觉真是很难看到孤独这个词,也能出现在曹风身上。
赵远问我:“杨露,能拆开吃吗?”
“吃吧。”我把猫罐头放在自己桌子底下; “我哥买的都是切开的; 也放不住。”
我说到这里; 才意识到顾庭生买这么多; 本身就是有让我分给寝室里其他人的意思。
从报道到现在; 寝室里我比孔有志和郑一泽话还少,可以说是最沉默的一个; 其实高中也是,但是高中顾庭生总是陪着我; 张悦洋和张明晨还有李勋太话唠; 我的沉默也就不是那么明显了。
现在在大学的寝室,曹风几个人对我也挺好的; 至少非常的友善; 我想一想就知道都是他们吃了我的东西的缘故; 毕竟吃人嘴软,态度也就好了。
我想是的,真是两辈子了; 顾庭生一直都是一个合格的哥哥。
曹风又问我:“那个袋子好重啊,你哥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
“是猫罐头。”我站起身,拉开凳子坐在电扇底下吹风,寝室在三楼,但就爬了这三层楼梯,就热的够呛了。
“……给谁吃?”曹风语气很诡异。
他手上拆了个保鲜膜包装的火龙果,里面有塑料的小叉子,曹风递给我,我接了,他又拆别的,我对其他人说:“你们想吃什么随便拿,不用客气。”
郑一泽跑了过来,拿了盒切片的菠萝,他又凑到我身边,和我手上的火龙果互相换了一半。
“楼下有只母猫怀孕了,我哥让我喂猫。”我吃了块菠萝,“不是给人吃的。”
苏凡从床上爬了下来,他和曹风、赵远还有孔有志几个人互相拼果盘,苏凡说:“曹风,杨露大哥这种是可遇不可求,更多的哥哥是我家那种,只会揍弟弟。”
苏凡说:“还会抢弟弟的东西。”
苏凡又说:“还会出了事就让你背锅。”
苏凡看着曹风:“这种哥哥还要吗,要的话,我哥还有我姐都打包送给你。”
“要姐姐就行了。”曹风嘴里塞着菠萝,他嘿嘿的笑,“哥哥就不要了。”
因为曹风确实笑的太猥琐了,苏凡锤了他好几下。
郑一泽也拉了把椅子,他和我坐的非常近,脸都凑到了我脸边,我就侧过脸,对郑一泽说:“你离我太近了。”
郑一泽对我说:“杨露,你哥是你亲哥吗,我一直都想问了。”
“杨露哥哥应该是表哥吧。”孔有志说,“顾庭生懂得东西好多,杨露,你哥真厉害,我和他聊过好几次了。”
“没血缘关系。”我回答郑一泽,“从小一起长大的,一直喊大哥,和我亲哥没什么两样。”
我说完,就看到郑一泽用一种果然如此的眼神看着我,我想郑一泽不会是第二个林艺吧,难道他也瞧上了顾庭生,我心中顿时警铃大作,我一直都认为顾庭生这么优秀,肯定是个gay见了他都喜欢他,因此这个时候就对郑一泽很警戒。
我甚至很想告诉他,你不用试了,顾庭生肯定不会喜欢你,因为他只喜欢我,他比任何一个人想象中的都爱我。就像我也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爱着他。
但是我没想到我想岔了,晚上去水房洗漱,都快十二点了,走廊上没有什么人,锦城大学牛人太多,看起来每天都是在玩的学生也有,但是更多的是即使上了大学也还保持着勤奋学习的学生。
就像我现在在的这个寝室,除了第一天,第二天开始孔有志、赵远都开始背四级单词,两个人还建议我们四个人也开始背单词买四级卷子,为十二月到来的四级考试做准备。
曹风说饶了他吧,都上了大学还这么努力做什么,苏凡说军训太累了,他等军训结束再开始努力。
郑一泽没发表意见,赵远说:“上了大学算什么,同志们,不可以放松,我们还有研究生和博士呢。”
我理解赵远的话,锦城大学一个个都是天之骄子,随便一个寝室都能找到几个高考状元,锦城大学最不缺的就是学习好的学生。但是过了两辈子,才明白学习好固然最重要,但在学习好中也要做到最好才行,就像在任何行业中,能做到最上游都会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
我到了水房后,三楼的寝室都很安静,锦城大学的学生一个个都起得很早,自习室永远是满的,所以他们一般十二点前都睡了,作息都很良好。
我放下盆,拿出牙刷和被子,接了水湿了毛巾,开始擦脸擦胳膊,出了一身汗,但是根本没时间去洗澡,只能每天用凉水擦一擦身子。
郑一泽就说这时候走过来的,他也端着洗漱用品,郑一泽站在我身边,我聊起衣服擦胸膛和肚子,郑一泽小声问我:“杨露,你和那个顾庭生是一对儿吧。”
我把毛巾扔到盆里,弯下腰搓了搓,水花溅出来一片,我说:“是啊,那是我男朋友。”
郑一泽说:“你们两个感情很好吗?在一起很多年了?”
我看了眼郑一泽,对他说:“这不关你的事吧。”
郑一泽也没有生气,我接了水开始刷牙,他在旁边对我自顾自的说:“我以前也有个男朋友,初中就在一块了,都睡了,结果高考完抓到他和一个女的去开房,才告诉我他是双,还说忍受不了偷偷摸摸的恋情了,他想要一个光明正大的女朋友。”
“垃圾直男。”郑一泽说,“什么双,双性恋也都是直男,最后都找女的结婚生孩子去了。”
我含着牙刷,觉得郑一泽好像有点可怜,放在以前我可能毫无波动,我会觉得这是你的事,关我什么事。
但是当我也能够获得幸福,也有了朋友,有了家人后,当我明白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么苛刻于我,我就突然希望我遇到的人也总是幸福的。
我含含糊糊的对郑一泽说:“你会遇到正确的那个人,早点发现早点分,这是及时止损,你想一想——”
我弯下腰漱了口,然后看着郑一泽:“要是在一起好多年了,发现他找女的结婚去了,你岂不是又要在他身上浪费很多年。”
“你说的真有道理。”郑一泽对我笑,然后他犹豫了很久,郑一泽对我说,“如果你以后和顾庭生分手了,可以来找我。”
我看着郑一泽,半天没说话,然后我才问他:“你对我……有好感?”
“我喜欢你。”郑一泽摇摇头,他突然很伤感的笑了下,“是一见钟情,那天热死了,还有前渣男友求复合,那天我快烦死了,我一回寝室,看到有个人坐在我床上,我有点洁癖,当时都炸了。”
“结果我站在你身前,你一抬头,脸上还带着笑……”郑一泽看着我叹了口气,他说,“就不生气了,我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孩,别说你坐在我床上了,你穿着鞋在上面踩我都愿意。”
我看着郑一泽,半天说不出话,我想原来在gay这个群体里,我其实是很受欢迎的那种吗,不是顾庭生才是更受欢迎的那个吗。
后来徐海风给我说,一般来讲小0都喜欢肌肉男,熊男,但是当然脸特别好看,那一切就都是浮云。
“我……”我看着郑一泽,哑口无言,最后只能对他说,“对不起。”
郑一泽却说:“你现在和你男朋友感情很好,但是男人都管不住下/半/身,以后如果他出轨了,你也不愿意原谅他。”
郑一泽看着我:“我随时等你。”
我把牙刷、杯子放回盆里,毛巾拧干净,弯着腰的时候,怎么说呢,郑一泽真的长得太好看了,顾庭生现在长大了,是个英俊的青年了,可是郑一泽给人的感觉就是好看,漫画里的花样美男的那种好看。
所以我很难对他生出恶感,我才发现原来我也会看脸,只要足够好看,谁愿意对美好的东西产生嫌恶。
同时我心底很疑惑,我想起那年去gay吧的经历,于是我问了郑一泽:“我们才认识一周不到,为什么会喜欢我,我不理解这种感情。”
郑一泽却反问我:“这有什么不理解的呢?”
我想当然会不理解,我喜欢顾庭生,也是在上辈子十五岁的时候才意识到,我对他的喜欢,是恋人的那种喜欢。
这种喜欢绝非突如其来,那是在一起相处的点滴中,因为他存在在我过往的岁月中,上辈子数十年来,那么久了,每天都是顾庭生在我身边陪着我,他这个人就好像成了我这个叫杨露的人一部分。
我爱他,就如同爱着我的过往,爱着我们曾经共处的每一段时间,是那些记忆和那些共同的岁月让我爱上他。他参与了我的曾经,就成了杨露这个人这一生构成的一部分,成了我的血肉和我的筋骨。
所以我不明白一见钟情,为什么能钟情。
郑一泽还再说:“你是不是没有一见钟情过,如果你有过,你就明白了,那就像是走在荒芜的道路上很久,放眼尽是荒芜,这时你突然看到一朵很美丽的正在绽放的花,你当然会爱上这朵花。”
我想郑一泽这段话说的好有水平,但是我只能告诉他:“我不会和顾庭生分手的。”
我对郑一泽说:“我们两个是要去国外结婚的。”
后来我回想郑一泽此时的表情,感觉他应该是被我雷住了,雷的一时半会儿人都没反应了。
我端着盆就走了,觉得自己回绝的很棒,这时我以为郑一泽只是震惊了。
后来在加州的教堂举办婚礼,郑一泽来参加,他对我说,你当时的话雷死我了,我第一次听到有同性恋说要结婚。
但是没想到你们真的结婚了。
这已经是几年后的事情,现在的我还在想,原来我这么招人爱,我一直认为我这种长相让女孩子没有安全感,难道对gay来说很符合他们的口味?
可是我想我长相这么女气,gay的口味如果是这样,他们干嘛不去喜欢女孩。
军训的第九天,下午一点多狂风大作,下起了暴雨,还打了很响的雷,辅导员通知下午的军训取消,自行活动。
孔有志和赵远就背上书包,打着伞要去图书馆自习,结果两个人走了十分钟又回来,已经是两只落汤鸡,他们脱了鞋往外倒水,整个人湿透了。
我坐在桌边有点犹豫,平常都是这个点下去给胖猫放一个罐头,晚上再放一个,但是这会儿下雨了,还要去放吗。
我犹豫了很久,心想那猫也不会那么傻吧,这么大的雨肯定找地方躲起来了。
但我又想,它那么大的肚子要生了,要是平常睡觉的地方没有个遮雨的,这么大的雨它怎么过呢。
我越想越担心,就抓了把伞拿了个罐头下去,我想就去看一眼,它要是不在我再回来。
出了宿舍楼,一楼有几个人在那里站着,明显犹豫不决是不是要出去。
我撑起伞就冲进了雨中,还没跑到绿化带那里,就收了伞,风大雨也大,伞根本没有用,身上早就湿透了。
眼前还什么都看不清,我冲进雨中觉得自己是个傻叉,那猫肯定不会来,一定找地方躲雨去了。
但是我都跑进雨中了,我还是一路跑到了绿化带,看了眼没见到猫,准备转身走了,愣了下,进到绿化带里就看到那只橘猫侧躺在灌木丛下,全身都湿透了,我抹了把脸,走近了,又看到一个只有我一只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