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幸福人生-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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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去看帖子,顾庭生本来也在看电脑,他可能是看累了,伸了个懒腰爬上了床,问我怎么也开电脑了。
“陈编说我的读者给我建了个贴吧。”我看了眼顾庭生,他爬上了床,直接爬到我身后从背后把我搂怀里了。
我就靠着他的胸膛,打了个呵欠,冬天家里暖和特别容易犯困,我耷拉着脑袋去看贴吧的帖子,顶在最上面的精品贴是“说说你最喜欢露水太太的哪篇小说”。
我当时就一愣,点进去,顾庭生也问我:“他们为什么叫你太太?”
“不知道……”我简直纳闷极了,心想难不成是出版社在出版书时印错了作者信息,但我的出版书我自己也有看,肯定没有哪一句是已婚嫁人的女作者这一条。
结果进了帖子更是两眼看直了,这帖子里面的回复——
“我喜欢太太在动漫之家和漫友上写的漫评与动漫专题”。
“我是在点家追太太的大道仙途,我是个女孩子哟,不知道有没有同好哒(o·ェ·`o)”
“咦,只有我是因为作者的实体书《致安琪儿》才关注的作者吗,我太喜欢这本书了,强烈安利大家去看╭(╯^╰)╮”
……
“等等,我们粉的露水太太是一个人吗,是不是只是恰巧这几个作者名字重名了!( ⊙ o ⊙ )”
……
“我是吧主,经过确认,是一个人,露水太太是一个涉猎网络男频小说、实体言情小说、杂志连载、动漫杂评等多方面的全才作者。'心''心''心'”
我看了一圈的回复,五六十条,满眼就剩太太、太太、太太……
“太太。”顾庭生嘴巴凑在我耳边边,他带着笑喊道。
“……别这样喊。”我退出了帖子,我直接百度了下“为什么读者对作者喊太太”,才看到了答案,原来太太等同于大大,是一种昵称,不分男女大多是读者对画手、作者等创作者的称呼。
顾庭生说:“是不是太太比大大多了两个点,这样看起来比较厉害。”
我听他这样说,没忍住,噗的一声笑出来了。
顾庭生在耳朵上亲了一口,他又捏了捏我的脸,他说:“我们小露真厉害,都有这么多粉丝了。”
“只是读者而已。”我没再继续看贴吧,退了出来去敲陈兰利编辑。
“又不是明星。”我给陈兰利发过去信息,嘴上对顾庭生说,“况且我写的不好,他们能看下去我也很感激。”
我给顾庭生开玩笑:“读者就是衣食父母,要不是他们支持,书卖不出去,陈兰利肯定就不会对我约稿了。”
“我觉得你想错了。”顾庭生下巴垫在了我肩膀上,他也打了个呵欠,语气难得懒洋洋的。
顾庭生说:“可能这样说不太好听,但是既然书在售卖,那就是商品的一种,既然是商品,只要前期调查对了客户市场加上营销到位,内容哪怕一般也可以卖出不错的数量。”
“没有卖不出去的商品,除非这个商品本身就是不被需求的。”
“所以大哥,你的意思是我的书能卖出去是营销好?”
“铺货能力也很重要。”顾庭生的又打了个呵欠,我被他弄得好像被传染了,也跟着打呵欠。
“露水太太。”顾庭生突然带着笑说,“我们一起睡午觉吧。”
“别叫我太太。”我叹口气,读者这样叫就算了,我告诉顾庭生,“大哥,我不是女人。”
顾庭生过了几秒,他对我说:“小男朋友,我们一起睡个午觉,行吗?”
我合上电脑放到一边,我转过头亲了亲顾庭生的脸颊,又忍不住蹭了蹭。
我对他说:“好的,男朋友。”
我们两个一觉睡到了晚上六点,屋内实在暖和,醒来陈兰利编辑回了信息,她对我说如果我想写,以我的文笔和本身的名气,在《小说馆》上开连载的过稿率是很大的。
陈兰利没有说百分百能上,她留了余地,让我先写三万字和大纲,交给她后她会直接负责审核拍板能不能上连载。
晚上张悦洋发来信息约我和顾庭生出来吃大排档,天寒地冻的,我和顾庭生纷纷拒绝,张悦洋打来电话骂我们两个是老母鸡抱窝,说我们俩是不是有谁生了蛋,这大冬天的在家孵蛋呢。
顾庭生一向不说脏话,也回了张悦洋一句“玩你自己的蛋去!”。
这年新年顾庭生还是要回家过,等他回来是初三,林淑珍和夏朝北带着绾绾出门旅游,我和顾庭生双双拒绝留家,我有时候面对着养父母会觉得愧疚,我不敢和顾庭生在他们面前太多逗留,总觉得父母会发现。
我想再等等,等上了大学,等工作了,等夏绾绾有了男朋友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我再告诉林淑珍和夏朝北关于我和顾庭生的事情。
我知道我亏欠了养父母良多,可是不要说喜欢女孩子,换了顾庭生让我喜欢男孩子我都喜欢不上。我这个人可能天生有缺陷,喜欢一个人就是一辈子都改不掉的事,我甚至想如果我从未遇到顾庭生,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有喜欢的人。他是我的量身定做,是上天给了我一个也能喜欢人的能力。
我甚至会想,究竟是有了顾庭生这个人专门来让杨露喜欢,还是这世上有了一个杨露,专门来喜欢顾庭生。
发现顾庭生和林艺还有来往是很偶然的一件事,那是林淑珍、夏朝北还有姐姐离开家的第三天,顾庭生被找上门的张悦洋和李勋硬是拉出了门打篮球,张明晨和李老大也约我去图书馆一起自习。
顾庭生去打篮球的日子我就跑图书馆和老大他们自习,有时候会碰上向琳琳和陈缤纷,张悦洋和李勋也隔一天来一次图书馆,他和向琳琳两个人现在见面连话都不说了,全靠陈缤纷充当调节氛围的人。
张明晨问张悦洋:“洋哥,不是吧,这么绝情,好歹也是您以前喜欢过的姑娘。”
张悦洋一脸委屈的告诉我们:“不是我不理向琳琳,你们别这样看我,是向琳琳现在对我爱答不理的,洋哥我也没有热脸贴冷屁股的习惯。”
李老大说:“那只是你还不够喜欢她,老四,我总觉得迟早有你栽的一天。”
李老大说:“不信抬头看,苍天放过谁。”
发现顾庭生说谎那天,就是我和张悦洋还有老大从图书馆出来,碰到了李勋和女朋友正好进图书馆。
我很随意的问了他一句:“顾庭生已经回家了吗?”
我还在想他怎么不一块来图书馆,他又不是不知道我在这里。
李勋却告诉我:“我怎么知道老三去哪了,我今天都在陪我媳妇啊,小六。”
我当时就一愣,今天下午三点多顾庭生就出门了,他告诉我李勋约他打篮球,我现在知道他撒谎了,我一路走回家,我想我应该给他打个电话,但是我又想不要这么大惊小怪,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顾庭生有,我也有,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重生的这件事,但是我们两个肯定谁都不愿意挑破。我无法面对他的死亡,我也忘不了我死的时候他是那么悲恸。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下章估计能写到两个人坦诚了_(:зゝ∠)_
第115章 撒谎
因为我一直抱着这个想法,所以我从来没想过去质问顾庭生为什么对我撒谎; 他明明没有和李勋去打篮球; 他究竟去哪里了又为什么要瞒着我。
这时候这样的事情只发生了一次; 我没有想太多; 我想我们两个是男人; 像男女谈恋爱一样时时刻刻的查岗,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这时我还没意识到,一个人撒谎成功了第一次; 就会发生第二次。
顾庭生在这次之后; 周五下午; 他又告诉我他要去和李勋打篮球; 我就抱着书和笔记本电脑去图书馆。
一进图书馆到了固定自习的地方; 就见张明晨和李莫寻身边,坐着李勋和还有他女朋友。
李勋的女朋友是个身高看起来不到一米六; 十分娇小的女孩,长相勉强可以称得上可爱; 是和乔恩、向琳琳这种素颜看过去就很漂亮的女孩、比起来; 相对很普通。
以前寝室中,因为只有李勋有女朋友; 张明晨问他女朋友长得漂不漂亮; 李勋信誓旦旦的说他老婆长得天下第一可爱。
后来我们见了真人; 不是说女孩子丑,但是李勋把他女朋友夸得天下无双,除了脾气外表没得挑; 我们是真以为是外表超级可爱的那种女孩。但见了之后,未免有点普通。
张明晨这缺心眼孩子有话向来直说,等李勋女朋友一走就直接道:“二哥,嫂子长得是可爱,但和超级——可爱,这明显还是差一截啊,我觉得陈缤纷才是超级可爱那型的。”
李勋:“陈缤纷?咦?你什么眼光啊小五,你去看眼科吧,明显你嫂子比较可爱漂亮,你这什么眼神?”
李勋:“老大,老三,小露,小羊,你们说是不是我老婆比较漂亮?”
我们:“是是是,嫂子更漂亮。”
张悦洋:“你小羊喊谁呢!”
李勋还说:“乔恩、向琳琳是漂亮,我瞅着我媳妇也就差她们两个一点。”
张悦洋事后给我们吐槽,这不是差一点这才是差一截,说李勋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他因为感情中多了一个“爱情”,所以看他女朋友最美。
李老大也说,就像你养了一只小土猫,养了很久了养出感情了,你看它就觉得比品种猫还漂亮。
哲学家老大最后总结,人就是这样,万事不能沾染感情,沾染了感情就没办法公平,就像有时候你明知道这个人是错的,可是你和他有感情,你又怎么舍得责备他呢。
就像李勋觉得自己女朋友只比乔恩、向琳琳的美貌值差一点,我们和他是哥们,我们中间夹杂着兄弟情和友情,所以我们也得昧着良心说,勋哥说得对,勋哥说得妙,勋哥说的呱呱叫!
我抱着书走过去,张明晨正两眼发直的在转笔,身前放着的卷子一个字没动,李勋更是挂羊头卖狗肉,正和女朋友两只头凑在一处很小声的说话,还能听到他女朋友偶尔发出一声轻笑。
李莫寻也说不上专心,他偷渡进图书馆一包话梅糖,李莫寻吃糖用牙齿嚼的,他一边吃着糖一边低头写卷子,还不时抬起头看一圈,我抱着卷子过来,几个人中就他看到了我。
李莫寻说:“小六,就你一个人,顾哥呢?”
“去——”我看了眼李勋,顿了下,“大哥有事出门了。”
张明晨“啪嗒”一下,笔滚到了地上,他弯腰去捡笔,嘴上说:“要是洋哥和顾哥在,203寝室就聚齐了。”
李勋和他女朋友也抬头看了我眼,李勋女朋友笑着喊我了句:“杨露。”
李勋也咧出一口大白牙,他常年在户外打篮球,李勋皮肤就比我们黑了一个色号,一口牙露出来白的像是会发光,张明晨就说“二哥是混血,混的非洲人”。
李勋咧着一口大白牙对我也笑:“小六,你也来自习了,我就喜欢咱们这种浓厚的学习氛围。”
我想李勋这个“也”字说的不良心痛吗,他怎么看都像是来谈恋爱的,不像是来学习的。
等我坐下把电脑插上电,又连了图书馆无线,我写了半个小时大纲,捋了下小说思路,这篇小说因为不长,全文只有十八万字,我每个月交稿一万,一周只需要抽出两天就能完成,所以我想想,我可以趁着现在高一课程还不紧张再写一本。
虽然我也想过,现在不缺钱了,家里条件越来越好,而且会更好,但是顾庭生那天问我,你喜欢写小说吗,我回答的是只是为了钱。
但是那之后谈话停止了,我又不禁抿心自问,如果只是为了钱为什么不写更商业的小说,事实上我的小说商业性都不重。
市场上言情这块最好卖也好写的,是那种古言背景的小白萌文,初中时家境窘困,陈兰利知道我家中情况,也问过我,要不是写两本赚点快钱。
我后来想了很多,我是没有抱负,也从未想过以文授道,更从未想过在写文一路上长长久久的走下去,可是至少这些年,在写着的这些年我必须承认,我还是喜欢的。
每一字每一句刚落笔,可能青涩甚至无用,但写下的文字、语言、人物,也是过往岁月的一部分,我的时间有为它们付出,它们承载了我人生中的一段一段的岁月,它们就也是我的一部分了。
我回头看看已经写了那么多了,不管好坏,我为什么要否定它们的意义,那也是我走过的路,是我付出过的岁月与努力。
我如果否定了我曾经为之付出努力的一部分,那和否定自己有什么两样。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清楚这点的,总之我想下次再有人问我,你是喜欢写小说才写的吗。我应该可以堂堂正正的告诉他,是的,我是因为喜欢才一直坚持下去的。
捋完大纲改了下错字,我准备合上电脑开始做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