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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千帆-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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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陆征帆就挨着他坐,正低头看他,没防备四目相对,对上一双闪烁着喜悦与感激的眼神,陆征帆被吸引了几秒,第一次感受到灵魂被攫住是怎么回事。
  以前听到“心花怒放”,千帆的理解是心里开心得像一整座花园的花都开了,春意盎然。其实不然,那是一种从身到心的满足和愉悦,当那种满足与愉悦达到某一个指标,催发了最自然真实的情感。于是陆征帆实实在在地迎上了没有掩饰和伪装的目光。
  陆征帆讶异:这孩子什么时候变了这么多?坚定清澈的目光,俊朗的面容,以及身上流动着年轻的朝气,不再是第一次见面时那种得过且过,浑身没一把骨头的精神状态。
  两个人不知道谁先移开目光,陆征帆目光落在地板,他心想:“我该不是真对他有那个意思吧?我从来没关注过一个人的精神面貌啊。
  这边千帆捏着纸张摩挲:镇定镇定,他不一定发现。妈的,怎么冷静,好想说啊!
  陆征帆单方面冷静了千帆那快暴走的灵魂,他看了看手表问:“吃晚饭吗?我煮两个人的份。”
  “不,约了我鱼哥……”
  “那行,我送你回去,路上买点食物囤冰箱。”陆征帆说完才发现,自己从来不会在冰箱放食物,自从知道千帆偶尔会过来,偶尔会留下吃饭后……
  他脑子里的小人被自己的这一发现惊了个四脚朝天:还真是喜欢人家小帆啊!
  他以前一门子心思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替养父办事,一部分是找他的弟弟陆谦。叶松问过他,你要打一辈子光棍么,陆征帆的回答接近于匈奴未平,何以家为。他就是想说,我弟弟都没找到,我成什么家。
  可现在呢?偷偷看了好几眼乖乖坐在副驾的千帆,他关了近三十年的老心门吱吱呀呀地打开了,破旧寒酸地朝着千帆的方向,陆征帆想,我这是单了太久不敢行动吗?
  两个人一路没说一句话,这真是打破陆征帆的记录,要知道他私下并不是满嘴跑火车,可逮着千帆就肯定要说点什么,好像工作再累,再烦躁,只要跟千帆说几句话,他就筋骨疏通,心平气和了。
  当然,千帆经常被他撩得面红心跳。
  这一回想,陆征帆发现,原来自己是叶松嘴里说的渣男啊,只撩不娶,还他妈撩的是一个男的!
  他决定今晚约叶松出来,好好谈一谈。叶松恋爱经验丰富,可以取经取经。


第18章 第十八章
  另一边,千帆下了车,同手同脚地上了楼,眼睛都快发直了,脚步透露着心事重重。他想,陆征帆不是看出来什么了吧?
  他抱着那摞纸,熨帖得胸膛温暖,仿佛陆征帆的手掌按压在上面。千帆叹气,还是别打扰余小鱼了,他自己都为情所困。
  少年不识愁滋味。而今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眼下却是冬季。这个冬天的雪花还没来,但足够湿冷。千帆进屋了摸一把脖子,凉飕飕的,围巾落陆征帆家里了。
  他直挺挺地躺床上,脑袋空白地无从下手整理他对陆征帆的情感。
  他一向是个做事讲究循序渐进的人,他有的是耐心和毅力,对于自己想要的东西。这点其实跟陆征帆很像,陆征帆足够理智和冷静,他比千帆强的是,他更有计划性和决断力。而千帆呢,虽然在社会底层打滚的阅历较陆征帆丰富多了,但那毕竟是苦难生活的经验,土枪土炮跟精良装备,他到底还是略逊一筹。
  千帆至今为止,做过最疯狂最冲动的事是离“家”出走;那么陆征帆则是,打算考虑下要不要面对自己的心,去喜欢千帆。
  如果不要,他打算跟千帆断了来往。他不喜欢犹疑不定,他喜欢单刀直入,解决问题更喜欢一笔勾销。
  于是两个人,在同一片夜色下,发着各自的愁,愁的终点又是同一个:该怎么看待对方。
  叶松被陆征帆约出来,心里不可谓不惊,他曾经以为他们的友谊完了,在他约了陆征帆去mb酒吧又爽约之后。可见男人的友情并不是那么容易玩完的。
  他到的时候,陆征帆帮他叫了酒,自己喝了不少,但离醉还远着很。
  叶松:“你这是有心事?哎喝了多少?算了你有分寸得很,就连喝醉也醉得分寸,更何况你还没醉。”叶松拍了拍他肩膀,把唠叨的特色发挥得淋漓尽致后,自己点一根烟,“说吧,我今天让你树洞一下。”
  陆征帆不跟他啰嗦:“你如果喜欢一个人,可是知道自己会给那个人带去危险,你还会喜欢吗?”
  叶松弹落烟灰,奇怪地问:“为什么不?”
  “你会带给他危险。”
  “那就把危险清空了不就好了?”
  “这种危险不是你说清就能清的……”陆征帆闷了一口酒,一下子仿佛沧桑了有十岁。
  叶松太明白他指的危险是什么了,他转过去看陆征帆,摆出促膝长谈的架势:“我劝你一句,能脱手尽快脱手,就你目前的……工作。老头子弃了很多棋子,最近他在转移叶家人,还有许多你想不到的产业,都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秘密转移。他这些年一直在幕后,你在前面活动,等他一撤,毫无疑问的,你必首当其冲。你觉得值吗?你这些年捞过什么?房子就一栋,车子就一辆,我早就让你攒着,就当给陆谦攒的。等你找到他,你一无所有,还背着一身的各种债,你觉得好吗?”
  “唐僧,谢谢你的好意。”
  “你又来了,谢谢我的好意,然而你依然我行我素,对吧?那行,我们就说眼下的,你这是铁树开花,喜欢上哪家姑娘了?哪家姑娘这么倒霉被你一个穷光蛋看上了?”
  陆征帆丢给他一记眼刀,懒得跟他掰嘴皮子,直接说:“不是姑娘,是男的。”
  叶松今天受到的震惊大于前面的人生经历总和,他拍了拍大腿,只憋出两个字:“男的?!”
  “能正常点么,你不是男女通吃的吗?怎么跟没见过世面的人似的鬼叫鬼叫的。”
  于是“没见过世面”的人盯着陆征帆看了几眼,问:“对方是你,我还怎么正常——快跟我说说,谁家小伙子这么倒霉催的,叫你这个一脑门官司男看上了?”
  “你别老倒霉倒霉地形容我看上的人成吗?最起码我不滥不渣我特别忠诚!——是我司机,你知道他吧?”
  “那个小帆啊?他看过去还那么小你忍心下手啊老男人!”
  “叶松你要是还不正常说话我们关系要破裂了。”
  叶松正色:“我说呢你以前助理的老婆都生完孩子了,你也没喊他回去上班,还给了他更好的工作,原来是舍不得新人呐!”他看陆征帆要发作,赶紧把话题拉回来,“那小帆还不知道咯?”
  “别小帆小帆的,他跟你同龄!快23了!你就是纵欲过度晨昏颠倒,看过去比他老。”陆征帆报了仇,特别爽,然后才回答:“他不知道,也许。”
  叶松暗想,我不跟你计较你说我老,是的,就今晚!他问:“你要追人家呀?”
  “刚才我的话都白说了?”
  “我不会有你那些顾虑。”叶松开始发挥他“普度众生”的慈悲为怀,“一辈子就这么短,更何况我们在这样的生活背景中,哪天一不小心就'咔嚓',戴手铐了蹲狱了,还不如把握眼下快快活活地过日子。就算一辈子无风无浪地过,那也得路见心动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往家扛啊,你说对不对?出手慢了那是别人的,再抢过来多费劲。”
  “而且啊,我十几岁时也担心,我这样尴尬的身份还去祸害人家男孩子女孩子,唉。后来想,你情我愿,好聚好散,起码在一起时开开心心的,这样多好,互相是对方回忆里的美好。我就是一无是处,但给人留下了好的回忆和经历,也是功德一件吧?”
  “歪理!那你怎么就没一个长久的?还美好回忆了,敢情您以后是活在记忆里的人了?”
  叶松叹气:“我倒是想长久,都是对方说分手,说什么跟我在一起感觉不到我的爱,只有疼爱,这算什么嘛,疼爱不是爱了?”
  “那你疼爱你的哈宝吧,是那种爱吗?”陆征帆问。
  哈宝是叶松养的萨摩耶,这汪星人过的日子比陆征帆舒坦太多。
  叶松脑子卡壳,闭嘴了。他没安静几秒又开口:“说你的事怎么扯到我?今晚跟你说的正事你也考虑考虑,别把自己搭进去了。”
  陆征帆若有所思地点头。
  叶松说的他不是没想过。当年叶老明明白白告诉过他,他这个“养子”将扮演的角色,以及他会得到的资源,陆征帆是无条件答应与服从。不然呢?那时候他如果拒绝能全须全尾离开叶老的宅子?
  最有可能的下场是他的存在会被抹杀掉。他不是没做过把人抹杀掉的事,他太清楚叶老的行事风格了,要么服从要么永远没办法开口说话。
  可是叶老待他的感觉对比其他棋子,还算是如沐春风了,因为陆征帆能力卓然,因为陆征帆的软肋太好拿捏,而且时效够久。不比其他人,得了足够的好处就能把软肋当脊骨抵抗。
  最后是以卵击石,得了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陆征帆要找弟弟陆谦,陆谦一直没有线索,只要陆谦没找到,陆征帆就会很听话,办事稳妥。
  而且陆征帆除了陆谦,没有其他牵绊。打蛇打七寸,但陆征帆的弱点没几个人知道了。
  叶老也有他的算盘,他这老奸巨猾的人,怎么能让最得力的养子在计划成功前找到弟弟呢?所以说,叶老手里不是没有关于陆谦的线索的,只是他拿到的不比陆征帆多多少,他知道陆谦离开买了他的那户人家后,去了哪里,被谁收养了。
  最新线索是,陆谦在哪座城市出现了。叶老还在让人调查中……
  陆征帆和叶松是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么多年的苦苦寻找,不是他们资源不够,诚意不够,是运气不好,叶老的人总是先一步抹掉陆谦出现的痕迹。
  叶老怎么能心冷心硬至此?他不是不知道陆征帆几十年如一日寻找陆谦的苦心,他不是不知道陆征帆在得知他的资源可以借给他寻找弟弟那一刻有多开心,他怎么能?
  可是他能,因为他心里有着比亲情更重要的物质。
  混混沌沌睡了一夜,千帆醒过来,感觉整个城市从秋天直接跨入冬季了。窗户下的树被昨夜一阵风剥去了最后几片叶子,孤苦伶仃地只剩下光秃秃树枝,朝天空摆出张牙舞爪的讨要的姿势。阴云密布,似乎酝酿着下一场冷空气,千帆打了个喷嚏,此时还穿着短袖短裤的他在窗前瑟瑟发抖。
  抚平了一阵寒毛,手臂又迅速爬起一片。突然胃一阵痉挛,这下好了,老毛病造访了。只要天气骤冷,他的胃病就如约而至,这么多年没有一次缺席。千帆抱着肚子慢慢挪到衣柜前去翻冬衣。
  三分钟换好衣服,两分钟收拾了个人卫生,他按着腹部站在窗前适应外面的冷空气,这时候发现眼皮底下有一辆熟悉的车子开进来。
  那是陆征帆的车,他哪里能不知道。
  陆征帆下车,抬头就发现了他。


第19章 第十九章
  两个人隔着数十米的距离,隔着被北风肆虐的时间,对视的那十几秒仿佛被冻住了,经年经年,那十几秒仿佛长得像过了许多年。古人有诗:“经年疏隔。小立风前,恍然初见,情如相识”,想起来有点应了此情此景。
  陆征帆来的路上如果是风雨交加,那么他说他是风尘仆仆栉风沐雨给千帆送围巾还多少有点神经质的味道。千帆摸不准他来干什么,心里七八个水桶一起打翻了,手不是手脚不是脚地到楼梯口去迎接他的梦中情人。
  只见陆征帆一边胳膊夹着文件包,一边胳膊上搭着千帆的围巾,手里还提着早餐。
  所以,他起了个早,真就为了送围巾?
  “我想跟你一起吃早饭。”无利不起早的陆征帆提了提手里的早餐袋子,说话时呼出的白气把表情包围了,千帆没看见他认真的眼神。
  所以,他起了个早,只是为了跟我一起吃早饭?没毛病吧?千帆内心狂吐槽。两人都是高高帅帅的模样,站在楼梯口大眼瞪小眼的实在惹眼,千帆接过他的袋子,才后知后觉补一句:“帆哥早。”
  要说昨晚,千帆没睡多好。他是“寤寐思服,辗转反侧”,偏偏脑袋里不知道应该先想哪一个问题。他的自学已经进入第二个阶段,打算去考个什么检验水平了,但不知道第二阶段他该学习哪一个?是跟陆征帆目前的工作有关还是自己的兴趣?
  他心里更喜欢做生意,他忘不了给他带来第一桶金又不幸夭折的烧烤生意,这一惦记,惦记了许多年。
  求之不得所以才念念不忘啊。千帆总想着重操旧业,但他要做大做精做出规模与口碑。
  这个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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