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又爱上前男友-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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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长卿当然乐意了,“走。”随后拉着乔明月的手从后门走了出去。
刚走到拐角处,一个迎面而来的女声叫着“赵明月”三个字的名字。
乔明月微微一愣,仔细看着面前这个身高只到肩部的女人,她面色憔悴,像是几天没睡过觉的惨状。他在脑海中翻阅这个女人的容颜,恍然大悟之中问道:“你是。。。李丽丽?”
沈长卿都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两年没见,李丽丽老了快十多岁。高中时的她拥有小家闺秀的清秀,而现在就像三十多岁为家庭操碎了心的妇女。
“是我。”李丽丽颤抖着身体回答,声音也嘶哑,没有那段时间的冷漠坚韧,苦苦哀求着乔明月,求助的眼光也扫过沈长卿,“求你们帮帮我!只有你们可以帮我了!”
本就不该在一块的人又重新凑到了一块。他们的交易在两年前就结束了,应该一刀两断,谁也不认识谁才对,为什么李丽丽还要找乔明月?沈长卿不解地想。
李家和沈家是死对头,虽然这两年曾经意气风发生机勃勃的李氏集团跌入谷底,但死对头依旧是死对头,不能因为对方的惨败而伸出援助之手或者是怜悯之心。但看见李丽丽这幅模样,沈长卿问道:“怎么了?”
“我哥被我送到美国去了,他。。。”李丽丽难以言齿地说,“他杀了人。”
“我父亲也因为这件事,昨天晚上一觉不醒,李志这个混蛋也真不省心,为什么总让我给他擦屁股!还有我的父亲的下葬钱,我现在手头没有钱,可以借我一点钱吗?”
“欠债还钱杀人长命本就天经地义,我有什么理由借给你钱?”乔明月仰头望着李丽丽。
李丽丽恳求道:“就借我一百万,我把我父亲安了葬,把房子一卖就有了钱,立刻还。”她自嘲地笑了笑,“哈哈,我一定疯了,我竟然借钱给那个老混球安葬。”
“我把我哥前几天送出了国,本觉得什么事了,我爸也知道自己活不长,瞒着我找了律师把遗产提前全部分给了李志,还指望他能在新环境有出息。”
“没想到李志出国第一件事不是找工作建立公司,而是去杀人,终于把老混球气死了。哈哈,我到头来什么也没得到,我这个女儿当的真命苦,整天操心公司,结果是为了给李志数钱。”
“这可好,李志被美国人抓了,要遣送回国,财产全部冻结。还给老混球下葬?我借钱就是为了给不疼我的父亲买块坟墓,虽然他只给我一套房子,还是我妈的,但毕竟是我爸,生我的人,我不忍心看到他魂魄都无处而归。”
沈长卿一听,无语对待这李家人,其实李丽丽也蛮可怜的,突然萌生了想借钱的想法,话还没开口,就被乔明月打断了。
“你说李志杀了人?”乔明月皱起了眉,心中隐约的有些不安,“借钱可以,你得告诉我,他杀了谁,为什么杀?”
李丽丽老实地追寻着记忆回答,“那边没给明确的答案,是今天他开车撞死的,还在检查是否意外,但我确定,那个人一定和李志有仇,李志一定存心想杀他。只知道英语名字,叫Moore。”
乔明月一听这个名字慌张了,他睁大眼睛又问道,想听清这个名字到底是不是心里那个名字,声音有点激动:“是谁?”
“叫Moore。”李丽丽回答。
乔明月头一懵,险些跌倒,沈长卿幸好扶住了他,他念念道这个名字,“Moore。”
“这他妈是季凌!”乔明月没有理智的大声吼道。
沈长卿也完全愣住了,表情诧异。
“这个名字,是他选的,他说他中文名字没有我,但英语一定要把我包含进去。我叫明月,是Moon,还要叫Moon,但我不同意,他就改成了Moore。”乔明月回忆起那个时候他俩才十岁,想起个英语名洋气洋气。
他和季凌最后一次见面在去年的医院里,他生日时还收到了季凌从美国运过来的礼物,但他连开都没开就扔到了外公家的杂货间。本来没多大事,他也不稀罕这礼物也就没和沈长卿说,反正他们之间都翻篇了。
想起在医院里季凌想要请求他原谅的可怜样,乔明月心里酸楚,没想到那是最后一次见面。
而这次,季凌的死亡也和他有间接原因。当时他为了把李志送监狱,季凌参与了,亲自把李志送了进去。应该被李志查到了吧,特意弄死了导致他家破人亡的季凌。
他自责起来。
他和季凌每一次离别都是不好的回忆,十二岁时他要离开季凌时就是吵了一次架,他们都没有什么好脸色,不欢而散。但季凌为了他把自己送入深渊时,那凄惨想要安慰他的笑,让他牵挂了整整三年。
每一次受伤都和他有不可磨灭的关系。
去年的最后一次见面,失落的表情,乔明月也感到心烦意乱。
没有一次是朋友间拥抱着对方,笑着说离别的。
相识了十七年,全是痛苦的。
“沈哥,带我回去,我心很乱。”乔明月坚持不住,他闭上了眼睛,季凌的脸出现在脑海中,他把他想赶走,却怎么也挥之不去。
第55章
“季家那边怎么说?”沈长卿问刚挂掉季故电话的乔明月; 此时乔明月表情并不是很好看。
他们从泰岚回来已经三天了,在李丽丽口中说出季凌被李志开车撞死的事一直到三天后的今天,乔明月的状态一直都不对。
沈长卿有点郁闷; 也想一想这也是理所当然; 他不可否认季凌对乔明月的好; 也羡慕季凌和乔明月在一起十六年。十六年啊; 水滴能把石头戳穿; 人生有几个十六年?
就好比他和朱青,如果朱青死了; 他也会难过伤心欲绝的。如果朱青知道被自己冥想死了; 他一定跳起脚来,指着自己骂吧。
李志昨天就被押送回国,季家用尽一切手段让李志判了死刑。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季凌十九岁就坠入了深渊; 一睡不醒; 大好的前途与光明都葬送在李志的手中。
沈长卿对季凌没什么交际,也没有什么好印象; 除了“情敌”这个标签就是“无理取闹的小孩”,但他还是同情季凌,在他面前跳的季凌; 当下狠话一直要得到乔明月的季凌,那是个活生生的人啊。
乔明月面无表情地搓着手机屏幕; 声音冷淡,“季故邀请我去葬礼,在淮城; 明天。”他呼了一口气,打探问着沈长卿,“我拿不定主意,我到底去不去。”
沈长卿望了一眼乔明月另一只手拿着的手机,他知道那不是乔明月的,隐约的记得是季凌用过的,他淡然地一笑,“去吧,不用在意。”
乔明月摸着这部没有充电器已经关机快一年的手机,这是去年十月哄骗与季凌一起回淮城时,他从季凌那顺过来的。好像这部手机是季凌留给他的遗物,最后属于季凌的东西。依稀记得,这张锁屏还是他和季凌小时候的合照,不过现在永远是黑色的了。
“你陪我去吧,今晚动身行吗?”乔明月转了个身问道。
沈长卿现在也没有闲心吃醋,他走过轻轻地抱住乔明月,让他放松放心,一年不到的时间内这个男孩身边已经走了两个亲密的人,一个是亲如父子的小舅,一个是挚友季凌。他此刻还能说什么推辞的话呢,乔明月让他陪他去就是最大的肯定了,他默默作答:“好,我陪你去。”
沈长卿马不停蹄地找了几件衣服放在一个行李箱里,立刻订了离淮城最近的那趟航班,就拉着乔明月飞到了淮城。
奉天城到淮城需要六个小时,由于订的机票匆忙,只能订到的是经济舱。两位大少爷打小就没坐过这么挤的座,各种不适应。
飞机上人满为患,沈长卿也不敢对乔明月抱有什么幻想,老老实实地待了六个小时到了淮城。
到淮城已经凌晨三点了,这个时候他俩都饥肠辘辘了,乔明月拉着沈长卿吃了他小时候经常和季凌逃课吃的酸辣粉。
乔明月凭着记忆找到了那家店铺,这家店早上四点开门,他们到的时候老板刚开门,老板笑呵呵地看着走进店里的两个人。
“这么早啊。”老板迎着客,他仔细打量着许久不见的乔明月,觉得有些面熟,见两人穿的衣服也属于很贵的那种,一拍脑门想起了这是好几年前经常在他店里吃酸辣粉的那位大少爷嘛,客客气气地笑道:“你是那个经常来我家吃酸辣粉的小子?”
乔明月选择了靠门的第三个桌子,那是他每次来就选择的位置,听到老板还记得他,一晚没睡的疲倦的脸上有些意外,也回笑道:“是啊,想吃酸辣粉了,来两碗吧。”点完才反应过来沈长卿不是季凌可能不吃酸辣粉,看了一下沈长卿,“酸辣粉行吗?”
沈长卿没问题地点了点头。
“好嘞。”老板看了一眼沈长卿,面生,问着乔明月,“这不是那个和你一起来的那个小子啊。”
乔明月也顺着老板的视线瞥了一眼沈长卿,“不是,这是我朋友。”
“你这么多年也没来了,但那小子来的勤啊。”老板吩咐自己店里的后厨,开火破例做两碗酸辣粉,一般早上都是做豆浆油条包子什么的,但来了老顾客就通融了一下。
他继续感叹道,“那小子去年十一到年末那三个月基本上天天来吃,每次都点两碗酸辣粉,但每次都只是吃一碗,另一碗碰都不碰。我就问他为什么,他告诉我,这样好像就有你还在,还在他对面吃酸辣粉,像回到了小时候。他说你和他长大后就在不同的地方上学,就分开了,说你以后也不回来淮城了。在别人眼里都挺怪异的,但我知道,他对你感情深啊。这次你回淮城,那小子肯定高兴死了。”
老板听见后厨一声“酸辣粉好了”,就跑过去去拿碗准备送到乔明月的桌子。
乔明月在老板转身的一瞬间眼眶红了,他用手挡住了眼睛,生怕自己哭出来,怕老板笑话,怕沈长卿担心。
他缓了几秒钟,勾起了嘴角强迫自己笑起来,眼中是对面坐着的沈长卿,他用怜悯的眼神望向自己的。他心里说,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啊。
“没事。”乔明月给了沈长卿一个笑。
季凌他再也不会知道,我第一次主动回淮城是为了他吧。
他会高兴吗?
吃着热腾腾的粉,辣度涌进了他的咽喉他的鼻腔,眼中的泪水被刺激到,一股脑地涌了出来。
沈长卿连忙抽了两张纸巾替乔明月擦了擦,抹掉乔明月不堪的脸上的污痕。
老板有些惊讶:“太辣了吗?”
沈长卿替他回答:“是,对北方人来说,太辣了。”
这顿饭是沉默寡言地吃完的,沈长卿付了钱道了谢,带着乔明月远离了这家店。
“沈哥,我是不是很无情?”乔明月在出租车上问沈长卿,他刚才哭过的模样已经看不出来了。
沈长卿朝他笑了笑,捋了捋乔明月的发丝,“没有。”
车开到了一个小区,乔明月解释道:“这是我妈当时和我爸分居时买的套房,很多年没来应该落满了灰尘。”
沈长卿跟着乔明月进了房间,生锈的门锁斑驳留着岁月的痕迹。门开起,地面只有薄薄的一层灰,如果是很久没打理的话,屋子里不可能住人的,很显然是有人打扫过。
乔明月把行李放到了一边,坐到了沙发上,整个人很累,他瘫在沙发上不想动弹。他扫视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屋子,每一处都有季凌和他的身影,他们的嬉笑声,终于眼睛停留在沙发前面茶几上的一把钥匙以及钥匙下面的白色信纸。
他好奇地拿起钥匙,确认过这是这个屋子的钥匙,一模一样的。他疑惑不解为什么钥匙会在茶几上时,看到了钥匙下面的信封上面写着“乔明月收”的字样,放下了钥匙在一旁,拿起那信封,拆开里面有一张信纸,里面的字体是乔明月熟悉的,是季凌的字迹,上面没有写多少字 。
亲爱的乔乔:
好久没有给你写过信了,我不确定你能不能看到。这是在你骗我和我一起回淮城两个月后的十二月写的。
放在信封上面是你家的钥匙,是很久之前赵阿姨送给我的。那时候阿姨很忙,你一个人在家让我多陪陪你。可是我怕直接打开门会吓到你,每次都是在阿姨没出门之前来。
你不在淮城的这几年,我替你打扫好了这个房子,你随时可以搬进来,东西都是原位没碰过。
也许这辈子你也不会回淮城,不会回到这个让你充满痛苦的地方。可我依旧相信,你会回来的,哪怕是为了卖掉这套房子,不是为了我。
我要离开这里,去美国了,第一次出远门没有你的陪伴。
我多么希望你再能叫我一声“阿凌”。
可惜我可能在也听不见了。
阿凌亲笔
于十二月二十四日
乔明月看完信,开始害怕,后悔来到这里。
淮城充满了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