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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主仆关系-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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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们只是一昧的抱怨现在的民众文化素养比不上从前,却没有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兰斯迅速的在脑海里过滤题材,他现在得想出一个让大部分人都喜欢的小说题材。
  对了!还有什么能比爱情小说更受欢迎的呢?
  “西里斯罗,你书房里有没有爱情小说?”兰斯问道,他之前没有专门看过爱情小说,顶多只是草草翻了几页,所以他得先研究一下,现在流行的爱情小说都是什么样的。
  

  ☆、单身汉

  “爱情小说?”西里斯罗意味不明的看了兰斯一眼:“我记得你不喜欢看爱情小说。”
  兰斯不好意思说自己之前不看爱情小说的原因是这里的爱情小说都太老套了,而且没有心理描写的爱情小说根本没有可读性,于是回答:“因为我下一篇小说打算写爱情题材的,所以打算找几本来研究一下。”
  西里斯罗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爱情小说,当然是要经历过爱情或者有了憧憬的对象才能写的出来,那些爱情小说的内容都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兰斯根本没有……等等!
  芙达!
  难道兰斯对芙达的余情未了?
  但是这不可能啊!
  西里斯罗抱着谨慎的态度,连千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也不打算放过,“为什么突然想要写爱情小说了?难道你在回忆某位淑女吗?”
  兰斯一下子就明白了西里斯罗话里的意思,他顿时露出了一个吃了苍蝇般的表情,难以置信的反问:“上帝啊!西里斯罗你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啊?”
  “根本不是那个原因!我只是觉得爱情小说比较容易写,而且稿费一般比较多。”他再次重申了一下自己的观点:“我已经打算好要当一辈子的单身汉了。”
  西里斯罗推开书房的门让他先走进去,兰斯一边往书桌的方向走,一边抱怨道:“西里斯罗你可别拿这个开玩笑了,听的我浑身起鸡皮疙瘩。”
  “书房里没有爱情小说。”西里斯罗若无其事的岔开话题:“我这就让管家去买。”
  西里斯罗摇了摇铃,管家应声而来,速度那是非同一般的快。
  “请问有什么吩咐吗?”
  “你去买一些爱情小说回来,越快越好。”
  管家恭敬地应了声“是。”在转身离开前偷偷用眼角余光瞄了一眼西里斯罗和兰斯。
  难道他们中间有一个人有了喜欢的淑女了吗?
  应该不可能是主人,管家想,西里斯罗都不知道拒绝过了多少投怀送抱的淑女,可以说是不解风情不近女色了,看上去是铁了心要当一辈子的单身汉。
  所以应该是少爷吧……
  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淑女才能让他动心,兰斯的长相可以说是他见过的最好的了,就连气质也是一等一,不知道被他喜欢上的会是哪家的贵族小姐。
  等管家离开后,兰斯提起笔,想设计一下主人公的形象,他先在稿纸上列出了两人的身份,各自的优缺点,然后开始设定外貌。
  兰斯写着写着就发现,坐在他对面的西里斯罗不就是一个非常好的男主角模板吗?
  长得帅,经历传奇,还拥有大量的财富,这简直就是活生生的“总裁”啊,男主角不是他还能是谁?
  兰斯对自己定下的男主角非常满意,然后他就开始研究女主角。
  但是研究来研究去,兰斯总是没办法设定出一个让他满意的女主角,只要一想到有一个女孩站在西里斯罗身边,他就觉得怪怪的,心里还有点不舒服。
  可能是因为觉得这样太不尊重西里斯罗了吧。
  兰斯想到了原因,毕竟西里斯罗说过,他是打算当一辈子单身汉的。这样不顾他的意愿把他和一个女孩子强行凑在一起,好像是十分不妥。
  他用这个勉强的理由说服了自己,然后就决定不写爱情小说了……他就以西里斯罗为原型,写一个像基督山伯爵那样的复仇故事好了,反正这个也很精彩。
  兰斯把面前的稿纸团成一团扔进了纸篓里,“西里斯罗,我还是不写爱情小说了。”他随便找了个借口:“其实爱情小说一点也不好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下笔。”
  西里斯罗正低头处理文件,闻言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
  但是和他淡定的神情不符的是他的动作,他马上摇铃召唤管家,等管家来了之后,还没等他说些什么,就立刻道:“爱情小说不用买了,如果已经买了那你就自己处理吧。”
  管家:……这变得也太快了吧?
  不过他还是遵从了西里斯罗的吩咐,同时心里也悄悄松了一口气。
  如果兰斯没有钟情的淑女的话,那就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一段无望的爱情可能毁掉一个作家。管家就见过这样的例子,那太让人痛心了。
  兰斯在换了一个题材之后简直文思泉涌,他没花多久就列了一个大纲出来,再处理了一下情节节奏,感觉差不多就开始动笔了。
  他这次要写的是中篇小说,所以他决定一次只写一个章节,然后细细雕琢。
  毕竟慢工出细活嘛。
  西里斯罗隔一段时间就会抬起头看兰斯一眼,密切注意他的动向。
  他看着兰斯埋头写作,审视全篇,提笔修改,然后……收起来了?
  兰斯完成了任务,觉得自己应该下楼轻松轻松,他推开椅子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舒展筋骨:“西里斯罗,我要先下去了。”
  西里斯罗:“兰斯,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兰斯:“没有啊。”
  “你不是说要让我当你的第一位读者吗?”西里斯□□脆挑明了直说。
  “哦,”兰斯反应过来了,他解释道:“我现在写的是中篇小说,只完成了第一章而已,等全部写完后我会给你看的。”
  兰斯的借口天衣无缝,他其实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不给西里斯罗看的。
  真正的原因是:他写到一半才想起来,这个以西里斯罗为原型的主人公的来历一定会被西里斯罗猜出来……
  那样很尴尬的,可是改又舍不得改,只好先不让西里斯罗知道了。
  西里斯罗表面上表示理解,心里可远没有他脸上来的平静。
  他总觉得兰斯在瞒着他什么,看他那副有些心虚的样子,他该不会还是在写爱情小说吧。
  等兰斯离开后一会,西里斯罗把纸篓里被兰斯丢弃的废稿捡了起来。
  他展开一看,脸色慢慢变得有点复杂。
  纸上草拟出的两个人物中,男主角的性格和背景让他有一种非常强的既视感。
  兰斯居然把他当作男主人公来写爱情小说,至于他为什么会说是爱情小说——如果不是爱情小说,那为什么会有女主人公?
  好好好,他的少爷可真是好样的,怪不得那么心虚,不仅谎称已经放弃写爱情小说了,还拒绝给他看最新的手稿。
  西里斯罗面无表情,他决定等待一段时间,等兰斯把小说写完,到时候他倒要看看兰斯还会说些什么。
  对西里斯罗来说,兰斯用他来当爱情故事的男主角,总比兰斯把自己当成男主角来的好,因为这间接证明了兰斯既没有在心里藏着一个梦中情人,也没有对过去的事心存留念。
  但是爱情小说通常都需要用真情实感打动人,他很期待兰斯会写成什么样。
  

  ☆、现在知道心虚了?

  对穷人来说,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但是对富人而言,时间比他们堆满了银行的财富还要珍贵。
  查尔斯从前还是一个公子哥的时候,从来都是一个珍惜时间的人,他早早就起来,在晨曦的清凉中开始了一天的活动,那时,他认为浪费时间的人是可耻的。每次看见花大把时间来睡觉的仆人,他都忍不住想要开口大骂。
  他认为,这也是下等人和他们之间最明显的差异,假如那些懒惰的家伙愿意把他们拿去睡觉的时间用在辛勤工作上,那么他们至少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让自己过的体面点。
  不过有些时候,你不去亲身体验,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轻飘飘的一句话,实施起来有多困难。
  从天堂跌入地狱后,查尔斯一开始,心里是充满怨恨的,他认为西里斯罗能够得到现在的一切全都是凭借运气,但是幸运女神不会永远眷顾着一个人,所以他总会有机会翻身。
  抱着这样的想法,查尔斯还是摆出一副公子哥的派头,哪怕等一会还有一堆木柴等着他去劈,他也会认认真真的打理好自己的外表,就像从前一样,他的妻子辛娅也是如此。
  不过,他的这种行为很快就停止了。
  日复一日的辛苦工作让他精疲力竭,而现在也没有人愿意帮他做些琐事,辛娅坚决的拒绝了他的请求,他得自己做所有的事,比如洗衣服。
  他坚持了几天,但是很快他就坚持不下去了。
  查尔斯总算是明白了仆人为什么要抓紧一切时间来睡觉休息,因为偷懒比干活要舒服的太多了。
  “一杯啤酒。”
  这个西奥酒馆开在一个偏僻的街角,本来应该无人问津,但是它过于廉价的酒钱完美的弥补了这一缺点,那些恨不得把钱掰成两半花的流浪汉和穷人们以非常快的速度找到了这家不起眼的酒馆,这使它生意兴隆起来。
  属于穷人的酒馆,自然没有华丽的装潢和漂亮的侍女,甚至这里的酒也十分劣质,被掺了太多的水。
  它很狭小,内部填充着会随着客人的动作而发出“吱呀”叫声的桌椅和脏污的几乎看不清楚原本颜色的壁纸,老板用油腻的手调酒,客人也愿意就着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的杯子把酒液倒进胃里。
  查尔斯现在也成了他们中的一员,在接过老板递过来的酒时,习惯的忽略了沾着一圈污垢的杯口,一口一口的品尝着这令人难以下咽的麻醉剂。
  如果说查尔斯从前喝酒是为了享受酒的美味,那么他现在喝酒的目的就只剩下借用它来逃避现实了。
  他已经很少会想着把法尔维斯的财产从西里斯罗的手里赢回来这件事了,事实上,他连过去都不再回忆了,因为在他脑海里的回忆和现实相比显得那么美好。
  当然,偶尔他也会回想起他的妻子,那个他曾经爱过的女人。
  辛娅在离开前告诉了他一切,在残酷的现实里,他显得多么愚蠢和自以为是,他自认为美好的像童话一样的爱情其实是别人精心设计的圈套。
  而他就像一个被蒙住眼睛的死刑犯,自己把脖子送进了绞绳里。
  他憎恨的对象已经转移了,但是他现在只能怀着满腔的愤怒无能为力。
  查尔斯又狠狠的灌了一杯酒,然后从口袋里摸出几枚硬币撂在桌子上,转身离开了这家酒馆。
  他还有一天的工作要做,他得靠着那点微薄的工钱把自己的生活对付过去。
  查尔斯一边走一边想,现在他的生活实在太让人绝望了,不过好在今天还不错,他攒了一个星期的本钱,今天晚上可以去试试运气,要是幸运女神眷顾他,那他就有机会了。
  和查尔斯不同,辛娅现在过的生活可以算是她梦寐已久的了。
  她从来都没有想过,她的生活还可以完美到现在这种地步。
  辛娅早就知道自己天生就是过上等人生活的命,她坚信这一点,否则,上帝赐给她的美貌不就浪费了吗?
  她来到帝都之后的际遇完全证明了她是对的。
  现在她日日出入歌剧院,音乐厅,美术画廊,穿着绸缎裙子,带着美丽昂贵的首饰。回想过去,深恨自己为什么当初听信了史密斯的鬼话,要不然,她早就该在这锦绣丛中享福了。
  辛娅的手腕不算高超,她也没有足以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智慧,她之所以能站稳脚跟是因为她从不多情。
  她的人生信条是:金钱和美貌才是一个女人在这个世界上立足的最重要的东西。至于爱情,那只不过是男人编造出来欺骗女人的把戏而已,她是一个字也不会信的。
  这对曾经在法尔维斯堡里作威作福的夫妻对各自现在的生活感想完全不同,他们的模样也改变了很多,假如他们现在再次相遇,不说完全不认得,但也不像以前那样可以一眼认出彼此了。
  帝都的春天多雨的,时间也就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悄无声息的流过去了。
  经过反复的删改完善,兰斯的中篇小说总算是完成了。
  他现在的心情非常忐忑,一想到要把自己这一本小说拿给西里斯罗看,心里就充满了尴尬。
  当然了,兰斯不止一次的想过要反悔,想要收回自己的话,可是西里斯罗对这件事非常上心,几乎是每天都要问一问,他连搪塞都搪塞不了。
  做了好一会的思想斗争后,兰斯悄悄地看了西里斯罗一眼,见他桌上还有不少的文件,于是语速飞快的道:“西里斯罗,我写完了,稿子就在桌子上,你等文件批完了再看吧,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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