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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主仆关系-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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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听到兰斯那一番话的狂喜瞬间被这一句话熄灭。
  看来兰斯根本就没有相信他!
  否则他为什么要提出付房租?要知道,就连向关系只是稍微好一点的朋友借住都不会付房租。
  兰斯这是把他当成什么了?
  一个陌生人?
  不,或许更糟。
  至少和陌生人成为朋友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而他和兰斯恐怕需要很久很久,才能达到那个程度了。
  西里斯罗心慌意乱,现在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原本的计划早就被他自己打乱,底牌也已经掀开。
  他不知道现在还能做些什么让兰斯对他重拾信任。
  或者。。。。。。西里斯罗想到了一个更可怕的原因。
  难道兰斯已经察觉到自己对他怀有的那种背德的感情了吗?
  是了,这是很有可能的!
  西里斯罗开始对自己之前那肆无忌惮的行为追悔莫及:他那时正处在得意洋洋的状态,对设想中的美好未来充满信心,对自己也就放纵了一点。
  果然,骄兵必败。
  兰斯对西里斯罗的心理活动一无所知,西里斯罗掩饰的非常好。
  他只是觉得他的行为是很正常的,就连亲兄弟都要明算账,更何况他和西里斯罗还没有血缘上的关系。
  别的不说,就说查尔斯吧,他和查尔斯虽然也没有血缘上的关系,可是这一点查尔斯是不知道的,他们以亲兄弟的关系一起长大,就算是这样,查尔斯对他的态度也差的令人吃惊。有时候连表面上的和平都没法维持,而这种情况在他娶了辛娅这个声名远播的美人之后就恶劣了。
  为了避开他们两个,他只好假称自己身体不好,每年都到南方的姨妈家里待上一段时间,好在他的姨妈为人还算可以,只要他每次过去的时候记得给他们带一些贵重的礼物,那他就可以过的不错。
  毕竟他时不时的还会给他们一些钱,他的姨父就像查尔斯一样的好赌,好在他姨父的理智还在,金额都比较小。
  不过他以后是不会再去那里的,兰斯现在一想到芙达就觉得自己的脸上火辣辣的。
  他希望以后再也不要见到他们了。
  你看,他是不适合与人相处的,原本就不多的亲戚和他的关系也不好,连愿意雪中送炭的人也没有。
  他只剩下西里斯罗这么一个关系好一点的人了,他不想西里斯罗和他之间的关系因为金钱而恶化。
  只有尽量避免金钱上的往来,友好的关系才能长久维持。
  兰斯心情愉快,他解决了最近一段时间他最担心的问题,悬在心上的大石也缓缓的落下。对未来他也有了计划,可以说,尽管过程有些坎坷,但结果是好的。
  他现在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计划未来了。
  “西里斯罗,我决定要成为一个作家,但是我自己是没办法对我的作品做出正确的评价的,你可以当我的读者吗?”
  兰斯这一句简单的话又把西里斯罗从胡思乱想中的深渊拉了上来,西里斯罗想都没想就应了一句“当然可以。”
  然后,他认真的观察兰斯,并且故作不经意的把兰斯牵到椅子边坐下。
  他发现兰斯全程都没有什么不满,一下子反应过来自己刚才是虚惊一场。
  不过那也不是没有任何用的,至少刚才的惊吓让他反应过来了自己之前有多鲁莽,可以避免他在这之后再犯同样的错。
  西里斯罗摆正了自己的心态之后,抱着要抓紧一切机会让兰斯记住芙达的行为的念头,明知故问道:“少爷,您刚才为什么那么伤心呢?”
  兰斯一听到这个问题就身体一僵,不过他很快就放松下来了。
  他先是纠正了一下西里斯罗的称呼,“西里斯罗,你以后别叫我少爷了,直接叫兰斯就可以了。”然后他指了指地上的那封信,“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西里斯罗闻言捡起了那张轻飘飘的信,一目十行的看完后,毫不犹豫地把它揉成一团,扔进了壁炉里。
  兰斯没在意他的举动,他低下头,语气带着愧疚向西里斯罗坦白:“我以为你是要耍我,所以想赶紧脱身,就向芙达写信求助,结果她拒绝了我。”
  他用寥寥几句带过了这些天他的心路历程和准备做的事,一边说一边觉得自己不仅愚蠢,还识人不清。
  明明西里斯罗这么好的,自己当初怎么会怀疑他呢?
  西里斯罗感觉上天还是眷顾他的,他在心里轻轻的念了几次“兰斯”,这种在努力过后终于被认可的满足感是无可比拟的。
  他把自己的座椅搬到了兰斯身边,再拿来两本书,安静的和兰斯一起享受这惬意的时光,就像几年前他们做的那样。
  接下来的日子兰斯变得繁忙了起来。
  他知道假如他要成为一个作家的话,他最好了解一下这个圈子里的大概情况,同时,市场调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一通乱写,那只会白白的浪费时间。
  在西里斯罗的帮助下,他找来了许多报纸,通读被刊登在上面的文章并尽可能地找出它们之间的共同点。他阅读那些畅销书,看那些知名作家的访谈录,从他们的经验之谈中得到了许多的好处。
  等兰斯的这些“下笔之前的必要准备”差不多完成后,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了。
  他这才敢下笔,打算先写一个短篇小说。
  兰斯写了整整一个下午,连下午茶都没顾得上喝,西里斯罗和他同甘共苦,非常讲义气的没有抛下兰斯去独自享受,留在书房里陪他一起熬。
  兰斯写完之后,又对自己的作品挑剔起来,他改了又改,终于完成了一个短篇小说的初稿。
  西里斯罗在兰斯宣布写完后就放下手上半天都没有翻一页的书,他几乎是有些迫不及待地走到兰斯身边,在兰斯有点不好意思的目光下伸手拿起了稿纸。
  由于兰斯对自己的作品吹毛求疵,稿纸上充满了被涂抹的痕迹,还有几种颜色不同的字迹,给阅读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但是西里斯罗很有耐心地往下读,一边读一边为兰斯的奇思妙想赞叹无比。
  兰斯的辞藻不够华丽,对事物的描写也不够老成贴切,笔触还十分稚嫩,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缺点,可是他的故事足够有吸引力,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跟着往下读,单是这一点,就足以掩盖之前的种种缺点。
  而更令人叫绝的是结尾,真不知道兰斯是怎么想出来的,那一个转折西里斯罗根本就没想到。
  也许这个作品会遭到那些自命不凡的作家的抨击,但是普通人绝对会喜欢这个故事。
  西里斯罗放下稿纸,迎着兰斯期待的目光,把他从头到脚夸了一遍,那夸张的赞美之词简直让兰斯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个文学天才,但是很快他就认清了现实:
  西里斯罗肯定是在乱夸,说不定是为了鼓励他,只有一分的作品也给他夸到了十分,看来西里斯罗的意见不怎么可靠。
  不过被夸真的感觉好爽啊!
  怪不得人人都喜欢听好话。
  兰斯心满意足的坐下来,提起笔想把它誉抄一遍,西里斯罗却在这时打断了他。
  “兰斯,我们现在应该去吃晚饭了,誉抄的事不急,我们可以等到吃完晚饭再来完成它。”
  兰斯想想,对西里斯罗的话表示同意,刚才没感觉出来,但是现在他察觉出他写了一下午字的手很酸,再接着写,写出来的字估计会像毛毛虫一样歪歪扭扭,还是等吃完了饭再继续吧。
  

  ☆、我很快就回来。

  兰斯对他的第一个作品可是报了非常大的希望,他认认真真的把那篇小说改得让他满意后,又誉抄了好几份,从中选出了他最满意的一份寄出去。
  他是寄给帝都的罗尔日报,事实上,这是现下销量最大的报纸了,许多人为了追赶潮流都会购买这份报纸。又由于这份报纸是为帝都的人出的,所以许多外地的有钱人也十分追捧它,总要费力去购买,好以此彰显自己的身份。
  兰斯不想为了求保险而投递给一个无名小报,他想在一份大报纸上试一试自己的实力,因为大报纸的稿酬肯定比小报纸要丰厚得多。
  在把小说寄出去之前,兰斯和西里斯罗还就笔名问题展开了一场讨论,兰斯想了好几个,都是类似于迈克,汤姆,杰瑞等等这些烂大街的名字,比他原本的名字还不如。
  最后还是西里斯罗想了一个,他建议兰斯用斐吉这个笔名,兰斯觉得这个笔名念起来怪怪的,还让他想到了某种交通工具,但是不管怎么样都比他自己想的要来的好,于是他就决定用这个了。
  信还寄出去没几天,兰斯就开始盼着回信了,尽管西里斯罗告诉他帝都离这里不近,至少要三天信才会寄到那里,一来一回更是需要一周多的时间。但是兰斯还是忍不住,他非常急切的想要知道结果。
  不过西里斯罗的劝慰很有效果,他慢慢的开始冷静下来,并且做好了失败的准备。
  刚开始写文的新手作家失败个一两次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兰斯虽然明白这一点,但他也没有放弃乐观的预计,毕竟能成功谁会想要失败呢?更何况西里斯罗之前还把他大大的夸了一通。
  帝都,罗尔报社。
  丹尼尔是一个普通的编辑,他刚刚进入报社没多久,正是一个新鲜的菜鸟,总是被前辈们呼来唤去。说实话,他对自己目前的状况并不满意,可是他只是一个新人,他手下一个作家也没有,就算有他可以接触的作家,那也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一看作品,就更让人失望了。
  今天也是老样子,有一大堆的信件被送到报社,但是送到他桌子上的只有一封署名为斐吉的信,又是一个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作家。
  其他那些,尤其是知名作家的信件,此刻都在老资历的编辑的桌子上躺着呢。
  唉,丹尼尔叹了口气,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了下来,没带什么希望的拆开了这封信,这封信里的稿纸不多,只有三张。他决定花五分钟把它看完。
  刚看第一眼的时候,丹尼尔心里就冒出了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他就知道,宝是没有那么好捡到的:没有短诗,没有华丽的辞藻,果然又是一个平庸的作家。
  不过他还是打算尽职尽责的把它看完,就算这是一份很蹩脚的作品,那也是一个作家的心血,尤其是他还誉抄的这么漂亮。
  但等他看完第一段的时候,他的心里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了:非常奇怪,为什么这个作家的遣词造句都很平庸,可是他就是忍不住的想要往下看呢?
  随着阅读的深入,丹尼尔的身体慢慢坐直了,他的心思忍不住跟着小说中主人公的遭遇起伏,等到了结尾,那一个令人万万想不到的转折让他忍不住猛拍了几下自己的大腿:“干的漂亮!”
  他竟然忍不住大声的喊出来了!
  “丹尼尔,你在看什么?”
  主编从未见过丹尼尔如此失礼,皱着眉头问了一句。
  丹尼尔此刻完全无法掩饰自己的心潮澎湃,他知道,他时来运转的机会到了!一个他苦苦等待已久的机会被命运送到了他的眼前,他要是不赶紧抓住,那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傻瓜。
  他激动的脸都红了,紧紧的攥着那几页稿纸,好像他手上拿的是什么极其重要的宝物似的,等他发现他的动作让那几张稿纸起皱之后,他又赶紧松开手,小心翼翼地抚平稿纸上的褶皱,那动作简直比抚平他妻子裙摆上的皱纹还要轻。
  “默斯特先生,这一篇小说您一定要看一看!”
  丹尼尔大跨步的来到了主编的面前,他的眸子闪闪发亮,完全失去了平时谨小慎微的样子,让一旁坐着的编辑们低声笑了起来。
  “好吧,好吧。”主编伸手接过丹尼尔递给他的稿件:“先生们,就让我们看看我们的小伙子发现了什么宝物吧。”
  主编的反应和丹尼尔刚才的非常相似,先是皱眉,然后放松,慢慢的直起身子,变得全神贯注,在看到结尾的时候,饶是克制如主编,也忍不住大声说了句“好!”
  丹尼尔知道,他成功了!
  远在千里之外的兰斯对罗尔报社里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他现在正在烦恼一个问题。
  你知道的,每个男孩都曾经想象过自己未来一定是一个身姿高挑的帅哥,兰斯也不例外。
  兰斯的脸已经达到了这个世界对“帅哥”的标准,但是身高还没达到。
  之前是没心思想这些,而且他的身高已经比从前他这个年龄时的身高要高了,所以兰斯之前从没担心过自己的身高问题。
  毕竟他现在的身体可是个西方人,西方人里最不缺的就是大高个了好吗?
  可是现在猛然发现,他居然只到西里斯罗的脖子往上一点!
  不过这还不足以让兰斯担心自己的身高,真正让他担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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