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藉-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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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洵被突然涌过来的宾客分散了精力,完全没有顾忌到齐尧,相片什么时候被偷走的他都不知道。
十五
婚礼很热闹,毕竟两家都是生意人,交际圈大得让郑洵头疼。
他是丝毫不想举办婚礼的,觉得婚礼现场,新郎和新娘就像两个穿着华丽衣服的猴子在表演,这让他觉得很不自在。
郑洵理想中,他跟梁潇领个证,然后安排好时间去旅行结婚,不是挺好的?然而双方父母坚持要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说是一辈子就一次的大事儿,必须得重视。
说到底,这场婚姻并不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的事情。
如果真的是他能选择的,此时此刻,他也不会成为梁潇的丈夫了。
婚礼进行得倒是很顺利,新娘挽着父亲的手臂款款走来。
郑洵听过无数次别人说梁潇漂亮,在这一瞬间,他彻底领悟了她的美。
只不过,遗憾的是,他肯定了她的优雅和动人,却丝毫没有心动的感觉。
总之,就是没有爱情的,他相信,梁潇也并不爱他,只是,在这种事情上,他们俩都是没有话语权的。
郑洵觉得无所谓,娶一个不会说话的漂亮老婆,于他而言是件好事。
他从岳父手里接过梁潇,两人相视一笑,仿佛是一对儿恩爱的有情人。
至于是否真的有情,只有他们俩清楚。
俗套的过程,顺利得让郑洵觉得无趣。
宣誓、交换戒指、喝交杯酒,然后郑洵轻轻地吻在了梁潇的嘴唇上。
礼毕,梁潇抛了手中的捧花。
一群人抢,拨弄来拨弄去,竟然刚巧砸到了正准备去找口酒喝的郑洵头上。
大家哄笑,逗他说:“新郎这是要二婚啊!”
梁潇跟郑洵都跟着他们一起笑,表现得大度又坦然。
然而,等那帮人散了,郑洵跟梁潇对视时,又是不可避免的尴尬。
闹了一天,到了傍晚人才全部散去。
新郎新娘换了身衣服,两家人一起去吃饭。
席间,郑洵话很少,大部分时间都是他爸在跟梁潇的父亲聊合作的事。
郑洵在心里冷笑,这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
他看着面前的菜,松鼠桂鱼,是余恪白最喜欢吃的菜。
他又想起了这个人,摸了摸口袋,发现换了衣服,那张证件照没有随身带着。
他夹了一块鱼放到嘴里,突然有点儿想余恪白,这几天过得太清心寡欲,生活也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余恪白终于按时下班了一回,虽然是个星期六。
别的部门都休息,只有他们部门全体加班,好在,六点半,经理准时让他们回家了。
他打完卡,跟着同事进了电梯,一个女孩跟另一个女孩说:“烦死了,每天都加班,今天我大学室友的婚礼本来还叫我去当伴娘呢!”
听到“婚礼”两个字,余恪白的心突然揪紧了,就这么一瞬间,他想起了郑洵。
那个男人也没什么不好的,给他钱,对他也不错,分开的时候也干脆利落,甚至他提前结束协议也没让他退回一部分的钱。
这么来看,郑洵简直就是世间难得一遇的金主。
但余恪白一想到他心里就堵得慌,就好像那人知道自己一切的不堪,让他没法开始坦荡的人生。
可与此同时,余恪白也明白,心里的另一个角落还有一个声音,不停地、小声地,叫着郑洵的名字,像是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那个人,哪怕那人总是让他想起自己曾经为了钱有多卑贱,他还是想见他。
这种感觉太复杂,让余恪白的大脑变得混乱不堪。
他从公司大楼一出来就看到高扬站在那里玩手机,身边停着他刚买的自行车。
“高扬!”余恪白有些诧异的叫他,不知道高扬为什么会在这里。
高扬抬头,见余恪白走过来,立刻收起手机笑着对他挥手:“我还以为你又要加班到很晚呢。”
“你怎么在这儿?”余恪白打量了一下高扬,发现他身后背着篮球,估计是去体育馆打球了。
“打完球路过这里就想着来看看你下班没。”高扬笑着骑上自行车,对余恪白说,“上来啊,载你回去。”
余恪白也笑了,让高扬把篮球包拿下来,他抱着,然后坐上了车后座。
两个年轻人在夏天的傍晚闲聊着,穿梭在大街小巷。
余恪白想起很久以前的中学时代,他看到过高扬也是这样骑着自行车飞驰而过,路过慢腾腾往家走的他。
那时候他家里还没有发生变故,让他最烦恼的不是未来要如何生活而是今晚的作业是否做得完。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从前的他变得面目全非,可高扬好像还是以前的样子,阳光、积极,热爱生活。
又想到自己,如今寡言,又藏着许多秘密,跟高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突然有些落寞,心里空荡荡的。
路过一家婚纱店,他忽略了巨大的玻璃窗映出的他跟高扬的影子,视线黏在了橱窗里那对儿新郎新娘的礼服上。
好像今天已经不止一次不小心想起郑洵,那个在今天举行婚礼的人,不知道一切是否顺利。
余恪白一直回头看着那家婚纱店,直到车水马龙挡住了他的视线。
结婚是个什么感觉呢?当新郎是不是很开心?
余恪白坐在高扬的自行车后座上发呆,连什么时候到了家都没注意到。
十六
要是能有一台“心事测量仪”就好了,自己搞不明白的烦心事,用测量仪一测,就知道缘由了。
余恪白一整晚都郁郁不乐,饭也吃不下,洗澡的时候心不在焉差点儿滑倒。
高扬担心地问他:“小白,你是不是压力太大了?”
“没有啊。”余恪白知道高扬在说他工作的事,也确实如此,刚开始接触工作,就不停的加班,别说他一个来了没几天的实习生了,就连老员工都在抱怨。
“你脸色不太好。”高扬皱着眉,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呃……可能是最近休息不好。”余恪白觉得自己确实应该抽时间去检查一下了,前阵子失眠,最近终于能睡着了,却每天不得不熬夜又早起,这么下去,身体迟早要垮掉,他是好不容易活下来的,不能轻易的倒下。
“那今天就早点睡。”高扬起身,往厨房走,“我买了牛奶,你喝一个。”
“不用了。”余恪白其实很不习惯高扬对他太好,会让他觉得很尴尬,不知道怎么才能回报对方。
高扬还是从冰箱里拿了盒纯牛奶过来,塞给余恪白,然后往自己的房间走:“我去打游戏,你早点睡。”
余恪白看着他进屋,低头把黏在牛奶盒上的吸管取下来,去阳台一边吹风一边喝。
晚上八点多,小区外面还有很多人。
带孩子玩闹的,遛狗逗猫的,还有些年轻的情侣,牵着手慢慢悠悠地散步。
他收回视线,又将其抛向天空。
一架飞机轰隆隆飞过,不知道是飞向哪个地方。
他突然想起之前有一次,他晚上睡不着,一个人偷偷跑去阳台抽烟,郑洵不知道怎么的,也醒了,来找他,用毯子裹住了他。
明明是不久之前才发生的事,现在想起来竟然觉得恍若隔世。
余恪白心情糟透了,前所未有的想念郑洵。
新婚之夜,郑洵也没比余恪白痛快多少。
他跟梁潇住进了新房,大红的床,两人躺上去的时候让郑洵觉得极其可笑,而更加可笑的是,他名正言顺的老婆,竟然在结婚当晚拒绝跟他做‘爱。
郑洵从没碰过女人,虽然他一直觉得自己可以男女通吃。
他从来没有刻意去琢磨过自己到底是同性恋还是双性恋,这个问题一次也没有被他想起过。
他向来是觉得,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喜欢跟男人做‘爱还是女人做‘爱,问题的根源不在于性别,而是在于对方是谁。
在结婚之前,他没遇到让他心情愉悦想要一亲芳泽的女人,反倒是遇见了不少可口的男孩,所以,习惯性的偏向于找男性床伴。
如今结了婚,跟老婆做‘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他关了灯,上了床,压在梁潇身上去吻她。
女人身体散发出来的味道都跟男人不同,郑洵觉得有些别扭,但尝试一下也未尝不可。
然而,就在他舌尖刚抵在梁潇牙齿上时,被他压着的人突然抓住了他的肩膀。
梁潇是用了力的,用这种方式传达着自己的“不情愿”。
郑洵皱了眉,有些疑惑。
他知道这场婚姻是没什么感情的,但毕竟是真的结了婚,他也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接下来,跟梁潇相敬如宾、按部就班的生活,这他已经认了。
更何况,余恪白还“教育”过他,结了婚就要对妻子忠诚。
梁潇似乎在发抖,郑洵在心里冷笑,很想问问对方,是不是把自己当成了豺狼。
梁潇摸出自己的手机,打了一行字,转过来给郑洵看。
她说:我今天不太舒服,可以改天吗?真的对不起。
郑洵不是那种会强迫别人做‘爱的人,这种事讲究的就是个你情我愿,强迫来的,终究不会舒爽痛快。
他从梁潇身上下来,扯过被子躺好,淡淡地说了句:“晚安。”
梁潇的手机屏幕暗了下去,她不知道郑洵是不是真的能睡着,反正她是不行。
郑洵背对着梁潇,觉得特别可笑。
整件事儿就特别可笑,结了婚,被老婆用“身体不舒服”这种拙劣的借口拒绝做‘爱,他郑洵还真的没受过这种待遇。
他闭上眼,想着余恪白,想着那人白‘皙的修长的双腿,一拍就变得粉红的臀尖,还有每次做‘爱时都迷离得性`感的双眼。
郑洵起了反应,掀开被子去了卫生间。
梁潇看着他出去,一脸悲愁地咬住了大红被子的边缘。
郑洵反锁了厕所的门,在浴缸里放了水,脱光衣服,躺了进去。
他在温水里自`慰,想着自己的这根东西被包裹在温暖的小`穴里。
他在脑海中搜索余恪白做‘爱时的样子,嘴角淫‘荡的银丝,被吮‘吸得像是要滴出血的乳‘头,还有时时回荡在耳边的呻吟声,郑洵很快就射在了水里,他在宽大的双人浴缸中想着余恪白,突然很想给那人打个电话,或者发条信息。
遗憾的是,他的手机在卧室,等到他洗完澡收拾干净一切再回到床上时,这个念头已经被他给压了下去。
很多时候,人就是这样,需要一时的头脑发热才能促成某些事,如果错过了最冲动的时机,等到大脑和心冷却下来,剩下的就只能是无用的唏嘘。
十七
余恪白开始抽烟,工作的间隙、走路的时候、晚上睡到一半醒来的时候。
他跟着部门项目小组做完这个项目的结案时,经理给他们所有人放了一天假,余恪白早上醒来发现才四点半,又想到不用上班,便赖床赖了一会儿。
五点半的时候起床,给高扬做了早餐,然后上网预约了一下今天下午去医院。
从毕业前开始到现在,失眠虽然好了些,每天断断续续的能睡上一会儿了,但总觉得身体发虚,生怕是真的生了什么大病。
高扬起床看到余恪白已经坐在客厅里看书了,有些惊讶地说:“你不是今天休息?”
“是啊。”余恪白笑着对他说,“睡不着就起来了,早饭做好了,你吃完再上班。”
夏季清晨,阳光明媚又柔和,完全不似中午时分的刺眼。
余恪白穿着家居服坐在那里,手上拿着本书,整个人看起来也清爽干净,看得高扬心里发慌。
他赶紧跑去卫生间,洗脸的时候一直在想余恪白。
高扬喜欢余恪白,从高中那会儿就喜欢了。
那时候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上一个男生,只知道自己愿意看余恪白,愿意跟他凑在一起玩。
那时候余恪白的性格还不像现在这样安静,他们俩经常一起打球,进球了会击个掌抱一下。
每次拥抱的时候,高扬都非常用力,有那么几次甚至有亲他一下的冲动。
那些留在高中校园里的记忆,后来被高扬给藏了起来,他没对任何人说起过,也不敢说起。
喜欢同性,毕竟不是可以随随便便说出来的,就算不怕周围人投来异样的眼光,他也怕余恪白知道以后讨厌自己。
把爱情强扭成友情,借着友情的名义将人留在身边。
余恪白家里出事之后,高扬担心得生了场病,那时候原本已经打算放弃这段感情的他,开始频繁的联系余恪白。
他怕余恪白出事,那是他唯一喜欢过的人。
就这样,像是好朋友一样联系着,两人在不同的城市上大学,高扬偶尔会在假期去找余恪白,但对方似乎很忙,每次他去都只是匆匆见上一面就要分开,余恪白给他的解释是在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
高扬家里不算特别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