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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哑爱-禅和芦-第19章

小说: 哑爱-禅和芦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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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如此,在这个远离都市远离尘嚣却又并不隐市的村庄里,我觉得我们生活的都挺幸福的。
  甚至于,即便父亲不在这个家里,我们也生活的比这里的大多数人家都幸福些。
  人家都说我母亲有福气,受一次罪儿女双全了,是的,我有一个和我一胎的妹妹,长的漂亮,性格好,又聪明伶俐,似乎所有人都很喜欢她,就连我,都为有这样一个妹妹而感到骄傲。
  书墨一直和我同班,人都说女孩子到了一定年龄不如男孩子头脑灵活,她倒是挺不服气的,初中时一股作气以比我多了几十分的成绩上的太中,而我却只能堪堪擦边的考上一中。
  那时候的一中远远不如太中,好在明川两所重点高中离的倒不是很远,隔着一条不太长的小吃街,人来人往,有个大公园,平日里也是极其热闹的,衡权之下,母亲在太中附近临时租了套房。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梦见沈书墨,用那双明亮的眸子,本该是亮如星辰,艳如朝阳的,却渗满了忧伤:“书钰,如果我没有更要强一些,是不是会更幸福?”她从来不喊我哥哥,甚至会很要强的和我争辩,如果不是她让着我,谁先出生还不一定呢。
  看,不只是双胞胎,就连龙凤胎都会争个先后。
  我母亲从小就教导我,我是哥哥,应该让着她,我们年龄相当,即便是她被母亲宠的有些没大没小,教养好些,也不至于太过任性胡来。
  我便从来没有理会过她对我的没大没小,她要强,我便事事相让,好在她不会随意的惹麻烦让我来给她善后。
  我虽然从没有觉得她是麻烦过,但是不在一个学校读高中时,仍是下意识的松了一口气,总算可以不用和她时时被人相较,即便我无意,她却在意着。
  明川一中是这个市第一个评上省重点高中的学校,接着才是太中,这两个学校认真计较起来,其实并没有太大区别的好与差,不过哪几年出过几个名牌大学,哪几年便相较之下好一些罢了。
  前几年一中略逊一筹,便是年年卯着一股劲,打算在哪一年一跃超越太中,将这几年的憋屈气好好的出一出。
  在高一时,我的生活便彻底的被各种书本资料试卷填充的满满当当,一中重理,就连最好的两个实验班,都是专门为理科生而设立的,考一次试动一次,众所周知,实验班,都是往重点,最好的大学方向冲刺的。
  我母亲虽然没有太多的过问过我和书墨的学习成绩,然而我知道,在她心里,其实仍然是想要我们出人头地的,甚至于,是想要我们能够回去有父亲存在的那个家里,在沈家能有一席之地的。
  即便是到死,她都没有怨恨过父亲,哪怕小时候我对父亲有过怨言,她都没有过,她只是一遍遍告诉我,父亲是爱她,爱我们,爱这个家的,那个时候,我甚至不懂什么是爱,这只是自私的人找的一个看起来合情合理毫无破绽的借口罢了。
  不和书墨在一个学校,也不知是不是同胞心有灵犀的缘故,高一下学期分科的时候,我们几乎没有思考的不约而同选择了文科,只是同样的选择,在不同的地方连受到的待遇都不同了。
  我的班主曾经劝过我,他带的理科班,在他看来,只有理科才是正途,文科就是斯文败类,其实我选文科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只有文艺,理科没有太好的艺术学院,仅此而已。
  在这一点上,母亲其实是偏向我的,曾经她也是手拿画笔,充满理想的文艺少女,只是时间磨平了她的棱角。
  因此在我班主任不放弃之余喊她来学校沟通时,她也是不假思索的谢绝了班主任自以为是的好意。
  从小母亲就教我画画,从素描水粉到国画油画,我们家客厅里唯一挂着的一副巨型的素描画,我甚至都以为是出自母亲之手,母亲很是骄傲的说,这是出自她此生最爱的男人之手,她有多爱父亲,就有多爱我们,这么算起来,我们倒是都沾了父亲的光了。
  生在理科班却选择了文科班,还未到分班的时间,顽固的老头对我们失望了,很明确的将打算选文的人喊去了办公室下了通告,反正总有一天会分道扬镳,上生理化的时候准许我们不听课不交作业,甚至可以不用来教室。
  旁的人都是一脸羡慕的看着生理化课上时我们尽情的听着音乐抱着武侠小说看的尽兴,我不想与他们一起,只是坐在教室的最角落,靠着透明的窗户。
  画远处的操场,露着尖顶上红色闪闪明亮的探射灯光的第一人民医院,远方尚未落下去的夕阳,塑料跑道上,也向来不缺体育生在训练,尽情挥洒着青春张扬的汗水。
  我向来不喜欢多动,唯一会点跆拳道也还是初中时母亲不放心书墨晚上赶夜路回家,而作为哥哥,我有义务尽我所能的保护她。
  高二时,我分到了文科班,并且如愿以偿的学了美术,更是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在别人埋头苦练时悠闲地借口去美术班而逃掉无用的自习课。
  我不喜欢在一群除了学习什么都不会的书呆子里面变得和他们一样,在我看来,明川的教育即便是每年考上多少多少名牌也改变了它腐朽的事实,它将人所有的时间压榨的除了学习别的什么都没有时间做,它生生将一个活泼的人变成学习工具。
  我曾眼睁睁的见过一个我现在几乎记不清名字的学生,从一百度的近视在短短一年增加到七百多度,那厚实的眼镜遮住了他眼中全部的神采,我想到了四个字,行尸走肉,学习的行尸走肉。
  我虽然逃课,但也不喜欢去网吧或者别的什么乌烟瘴气的场所,只是想要换个地方,换个不太压抑的地方,安安静静认认真真的画上一副画。
  明川没有什么太出名的地方,只有一片幽深的巷子,是曾经很老很老还尚未拆迁,青石板铺成的道路,不仅凹凸不平还因为少有人的缘故长满了青苔。
  大多数人都已经搬到了新开发的地方,据说这里在不久的将来也要规划着要开发的,是要建广场,或者是开发成住宅小区,我并不是很清楚,毕竟,我并不真正属于这里。
  我喜欢的,只是这里过于安静的气氛,以及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了的趴在好大一整面墙上的白蔷薇,雅白色的碎花点缀在巨大的绿色丛之间将那近五米的墙面遮盖的严严实实,清香扑鼻,这也是我今日想要作画的主题。

☆、陈年旧事〈二〉

  世间所有的深情便先是来一场美好的初遇,而我们所无法预料到的便是何时何地会在哪里相遇,又是怎么能够,万千人海中,只一眼,哦,就是你了,这不过是书墨爱看的言情小说中所具备的情节。
  事实上,那个人出现的确实如同小说中的王子般,闪耀夺目,遗世而独立,我本端坐在那边开满蔷薇花的墙边作画,画笔摩擦着白纸,整个天地之间,似乎只有这一丁点声音。
  再一抬头,就见墙边站着一个白色的人影,单单是轻仰着头的背影,生生让我瞧出了与这里的许多人的不同。
  那人看花,我在画花,并没有什么影响,更何况,多了这么一个背影,那面开满寂寞花藤的墙此时倒也显得有些不同了。
  我换了支削的尖些的笔,趁机抬了下眼,那人还站在那里,也不知是不是在想些什么,就这么站在那里,又像是我画中遗落凡间的天使,他不是寂寞,只是忘记了回来的路。
  我乐的有人陪我,也乐的那人充当我的画模,只是偷看了人家一下午,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待到日暮夕下,坐了一下午,腰酸肩膀的厉害,才觉得极为不舒服。
  快速的收拾完带来的画具,一样样放好,用完后的空颜料盒子也装在一起,手上沾的满是五颜六色的颜料不说还刺鼻的厉害,我迫不及待想找个地方洗洗手,只是,那个少年。
  用肩膀蹭了蹭鼻尖,犹豫退缩也没多少意思,我几步跑上前:“你好,请问你还要呆在这里一段时间吗?”那人终于回过头,有些疑惑的看我一眼,先是一愣,像是思考我的随意搭讪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露出一个自认为很和善的笑意,反正我是真的没有什么恶意:“我想去找个地方洗一下手,能帮我看一下东西吗?”这样拜托一个陌生人帮忙看东西,想必当时他也会以为我是个神经病吧。
  我只是不想现在把东西放回家让我母亲知道我逃课,也不想赶回去上晚自习听那死板的生物课,好吧,我是对这个独自呆了一下午的少年有一些些的兴趣罢了。
  那人眉眼深邃又漂亮,五官也很是既有立体感又很好看,我虽然形容不来,却比我见过的所有的男孩子甚至女孩子都要好看,甚至无形之中,就有一种吸引力。
  那人先是一愣,有些牛头不对马嘴的问:“为什么你说的话我能听得懂?”我不会是遇到一个神经病吧,同处一个地方,我说的是汉语,他当然能听得懂。
  我道:“等我回来再帮你解答,如何?”扬了扬手上几乎要干在皮肤上的颜料。
  那人看了看我收拾好的一大包,点了点头,接过去道:“我等下回去还有事呢,你快一点。”
  我点点头,慢慢吞吞的去了离我所处地最远的一户人家借点水去。
  待我回来时,夕阳已经完全的隐没在屋舍之间,再也看不见丝毫,连天空都有了些蒙蒙的黑色。
  他看了我几眼,也不指责,将东西递给我,转身就要离开。
  我三两步追上去:“天这么晚了,该吃晚饭了,我知道这附近一家很不错的店,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带你一起去,就当是道歉好了。”即便我是故意的那又怎么样,就不信他站了一下午会不累不饿。
  他只犹豫了几秒钟,然后中气十足的应下了,理所当然的样子真像是勉强答应了我的说法。
  明川虽然是一个小城市,却一点都不落后,尤其是这里的人大多数都喜欢吃喝,网罗着各方的小吃,不过我也不是很喜欢不干不净的吃食,也没有带他过去。
  他倒是对这里挺好奇的,如我所猜测的那般,似乎是第一次来到这里,虽不是事事好奇,眼中却也明亮几分,被夜间的昏黄路灯一照,更是处处透着光彩,璀璨夺人。
  只是他不愿再搭理我了,我也不是那没事乱找事的人,就这样一前一后领着他到了那家店面,离得不远也不近,从商城的南门往里面走,在一条不太宽敞的巷子里。
  也不是有多出名,只是我爱喝粥,她家的粥煮的又香又很甜罢了,店面也干干净净的,很容易让人生出些好感。
  店是半自助式的,去买餐劵,用餐劵点餐,多余的再退回去就是了,他大爷似得等着我将饭端过去,倒真有点让我赔罪的意味来了,不过看他好奇的东张西望,我倒是隐约猜出了一些。
  大概是没有服务员招待,这位大少爷不会点单罢了,以我平时吃的再增加一份,满满的一餐盘炒菜,加上几个馒头和两碗热气腾腾的南瓜玉米粥。
  荤素搭配,菜籽油炒的西芹色泽看起来格外的不错,翠绿翠绿的很是引人食欲,我也有些饿了,递给他一双筷子正打算要开吃。
  那位大少爷就有些呆愣的接过筷子看着面前的东西发呆,学我的样子拿捏着筷子夹菜,那么别扭的姿势也不知能不能夹的住,不出我所料,那块西芹在筷子间挣扎的摆动了两下子,终于是支撑不住又掉进盘子里去,我看着他的表演,又试了两次还是没能夹起来。
  “你不会使筷子?”这绝对没有嘲笑的意思,我只是有些奇怪罢了,这么大的人连筷子都不会使用,平日里吃饭还等着人喂?
  那人像是会错了意,恶狠狠的瞪我一眼,用力将筷子摔在桌上,好在周围也没有多安静,那瘦弱的一次性筷子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那凶狠的目光在我看来,也是欲盖弥彰可爱的紧。
  我忍下笑意,起身从消毒柜里去找了个长柄铁勺子来,递给他,人还满脸不情愿的接过去,勺子倒是比筷子好使一点,偏淡口味的菜也没有再引起他的不满,就连那便甜的粥也被他津津有味的喝的一点不剩。
  盘子倒是不用收回去,我用剩下的餐劵换了一瓶酸牛奶给他,过后又有点尴尬,往常和书墨一起来,她倒是很喜欢喝这个,剩下的餐劵都会换成酸奶,多余的就带回家,这下意识的习惯也真是可怕。
  好在这大少爷理所当然的收取惯了,也没有发表任何异议,出了门就摸不清东西南北。
  以十点下晚自习的时间来看,这个时间点还早的很,我既不想先回家,也不想回学校去。
  “你应该还在上学吧,怎么,不用去补课吗?”难得他还知道晚上有补课的说法。
  “你呢?又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个小城市里?不是本地人吧?”在一起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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